导读:本文包含了法律后果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法律,合同,环境,汉中,违约责任,义务,后果。
法律后果论文文献综述
法治报记者,夏天,通讯员,王长鹏[1](2019)在《“优居客”跑路,业主付2次装修款》一文中研究指出选择第叁方代为监督装修施工并代管装修款,如今成为不少业主省时省力的新办法。但倘若第叁方机构宣布破产清算“跑路”,装修公司又该问谁要钱呢?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法院认定业主向第叁方机构“优居客”支付代管装修款,并(本文来源于《上海法治报》期刊2019-12-27)
高圣平[2](2019)在《未登记不动产抵押权的法律后果——基于裁判分歧的展开与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不动产抵押权未经登记不设立,但仅此并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针对不动产登记制度不健全的实际情况,在不动产抵押权未登记系因登记部门原因的情形下,该不动产抵押权具有不得对抗第叁人的物权效力,该第叁人仅限于抵押当事人之外就标的财产具有物权利益的人。在抵押合同有效、不动产抵押权未设立的情形之下,抵押人未尽登记义务,构成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以请求抵押人继续履行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亦可以就主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以抵押财产的价值为限,向抵押人主张违约损害赔偿责任。抵押人已经向抵押权人提出协助办理抵押登记的请求,而抵押权人未予以协助的,构成受领迟延,可以减轻或者免除抵押人的责任。(本文来源于《政法论坛》期刊2019年06期)
朱博夫,赵青航[3](2019)在《法定代表人加盖伪造印章的法律后果》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定代表人加盖伪造公章的合同是否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作出了肯定性答复,即认为,在合同书上加盖公司公章的法律意义在于,盖章之人所为的是职务行为,即其代表或代理公司作出意思表示。但章有真假之分,人也有有权无权之别,不可简单根据加盖公章这一事实就认定公章显示(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9-09-22)
陈晓敏[4](2019)在《论房屋租赁中装饰装修附合的法律后果》一文中研究指出装饰装修与租赁房屋附合时产生物权法与债权法上的双重效果。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发布的《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合同责任替代添附规则及不当得利返还规则的适用,导致因附合产生的得利与损失在租赁合同双方之间分配不合理。妥当的做法应当是实现添附规则与合同责任的衔接,在无约定时,适用添附规则由出租人取得附合装饰装修物的所有权。出租人仅可对未经其同意的装饰装修请求恢复原状。对于经同意的装饰装修,承租人得请求出租人在装饰装修带来房屋增值的范围内作出补偿,为避免强迫得利应依主观标准计算补偿范围;对于未经同意的装饰装修,但出租人同意取得其所有权的,承租人可以依不当得利返还规则请求补偿。承租人在获得补偿前有权留置附合装饰装修物。在租赁合同无效或解除的情形,承租人仅能针对依添附与不当得利返还规则未获补偿的费用损失在出租人有过错时请求赔偿。(本文来源于《法学》期刊2019年09期)
王晓英[5](2019)在《实缴制背景下: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法律后果及追偿要点》一文中研究指出公司作为最基本的市场活动主体,公司注册资本被喻为公司赖以生存的"血液",是公司日常运作的前提条件,也是公司对外承担债务的物质基础,对于公司的稳定和发展颇具重要性。如果一家公司股东在其向公司出资后又实施抽逃出资行为的话,必将影响到该公司的正常交易,同时,还将严重侵害公司和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债权(本文来源于《上海企业》期刊2019年09期)
齐婵娟,许子月[6](2019)在《高铁逃票会导致哪些法律后果?》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期,高铁逃票事件在各地时有发生,甚至有人还在网上发布了“逃票攻略”。逃票是道德缺失还是触犯了法律的底线?逃票行为会导致哪些后果呢?逃票需承担违约责任7月4日,陕西汉中站高铁出站口一名女子欲硬闯闸机,民警询问并调查,发现她曾有数次“买短乘(本文来源于《北京日报》期刊2019-08-28)
曹晓凡[7](2019)在《“上位法”就是优于“下位法”?》一文中研究指出想要解决困扰基层环境执法的诸多问题,首当其冲的就是要从思想上厘清不同环境法律之间如何适用问题,这里又有诸多层次,之前笔者曾在本报撰文探讨过新旧法律适用问题、一般法与特别法如何区别问题,此番进一步探讨如何处理上位法与下位法的适用问题。如何认定下位法(本文来源于《中国环境报》期刊2019-08-16)
林威[8](2019)在《财产保全错误的认定及相关法律后果浅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申请财产保全错误会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害后果,属于一般侵权行为,适用一般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适用一般举证规则。申请财产保全错误产生的民事责任除了赔偿损失外,仍然可以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等其他民事责任承担方式。财产保全担保属于司法担保,以担保承诺书的记载的内容来承担法律责任。(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23期)
向春华[9](2019)在《未足额征收养老保险费的法律后果》一文中研究指出核心提示:由于被告在为原告发放养老金的过程中未严格履行认真审核和足额征缴的法定职责,造成原告的退休养老待遇受到影响,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虽然违法,但依现行规定已无法再为原告等人办理养老保险费的补缴,因此判决责令其履行该项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本文来源于《中国社会保障》期刊2019年08期)
公丕潜[10](2019)在《论我国行政诉讼法中被告逾期举证的法律后果与规制路径》一文中研究指出被诉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据以做出被诉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的举证责任系深具中国特色的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如行政机关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则视为被诉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被告要承担因证据失权而败诉的后果。为被告逾期举证设定证据失权的法律后果,不利于对公共利益及第叁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致使该规则在司法实践中面临陷入被告逾期举证行为在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与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的逻辑混淆、事实推定与法律拟制对证据实体效力的认定悖论等司法困境。唯有建立完善证据交换、设定答辩失权、行使法官释明权等诉讼程序规则,厘定被告逾期举证在程序上与实体上的法律责任承担,改进被告逾期举证的惩戒措施,修改行政诉讼证据规则,方能实现对被告逾期举证行为进行程序规制。(本文来源于《知与行》期刊2019年04期)
法律后果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不动产抵押权未经登记不设立,但仅此并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针对不动产登记制度不健全的实际情况,在不动产抵押权未登记系因登记部门原因的情形下,该不动产抵押权具有不得对抗第叁人的物权效力,该第叁人仅限于抵押当事人之外就标的财产具有物权利益的人。在抵押合同有效、不动产抵押权未设立的情形之下,抵押人未尽登记义务,构成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以请求抵押人继续履行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亦可以就主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以抵押财产的价值为限,向抵押人主张违约损害赔偿责任。抵押人已经向抵押权人提出协助办理抵押登记的请求,而抵押权人未予以协助的,构成受领迟延,可以减轻或者免除抵押人的责任。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法律后果论文参考文献
[1].法治报记者,夏天,通讯员,王长鹏.“优居客”跑路,业主付2次装修款[N].上海法治报.2019
[2].高圣平.未登记不动产抵押权的法律后果——基于裁判分歧的展开与分析[J].政法论坛.2019
[3].朱博夫,赵青航.法定代表人加盖伪造印章的法律后果[N].法制日报.2019
[4].陈晓敏.论房屋租赁中装饰装修附合的法律后果[J].法学.2019
[5].王晓英.实缴制背景下: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法律后果及追偿要点[J].上海企业.2019
[6].齐婵娟,许子月.高铁逃票会导致哪些法律后果?[N].北京日报.2019
[7].曹晓凡.“上位法”就是优于“下位法”?[N].中国环境报.2019
[8].林威.财产保全错误的认定及相关法律后果浅析[J].法制与社会.2019
[9].向春华.未足额征收养老保险费的法律后果[J].中国社会保障.2019
[10].公丕潜.论我国行政诉讼法中被告逾期举证的法律后果与规制路径[J].知与行.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