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亲权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制度,子女,价值,亲子关系,合法权益,未成年人,秩序。
亲权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陈明[1](2019)在《我国亲权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对于大陆法系国家而言,亲权制度是其保障未成年子女的核心制度,许多身份权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渐发生着变化,但是作为保护未成年人的亲权制度,在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典中的地位却从来没有动摇过,这足以说明亲权制度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但是,我国却没有确立这种历史悠久而十分具有传统内涵的亲权制度。在我国立法条文中或多或少都存在着有关亲权内容的具体规定,但是仍缺乏一个具体的亲权概念制度规定。近年导致父母侵犯未成年人利益的事件有很多。我国目前虽有监护制度,但对于监护制度的规定过于简单,实践操作中不是很好进行。这无法解决现在这复杂的父母子女关系。这说明我国仍需要引进监护制度,才能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国目前的立法缺陷,提出一些建议:引入亲权概念;从国家和社会的监护,来共同监督,保障我国亲权制度能够得以实施。只有这样才能很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利益,社会才会更加和谐,才会更加稳定,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本文来源于《青年与社会》期刊2019年24期)
浦纯钰[2](2018)在《“子女最佳利益”原则下的亲权制度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法律观念与时代的进步,现代亲权主要是用来调整亲子关系的法律制度,在家事法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现代亲权立法普遍以子女利益为本位,强调尊重子女的人格与自由,并给予未成年子女利益以最佳限度的保护。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在处理未成年子女问题上普遍设立了"子女最佳利益"原则,并将其作为判定父母离婚后亲权归属或监护确定的最高准则。我国亲权立法尚未引入亲权概念,并不存在独立意义上的亲权制度,更没有确立"子女最佳利益"原则。在我国民法典·亲属编的制定过程中,宜在以"子女最佳利益原则"和"共同亲权原则"之下,采取亲权与监护制度并存的立法例,对亲权的主体、内容、行使及监督机制加以具体规定,同时对实践中不断出现的隔代探望权纠纷作出相应的法律规定,保障父母与子女的合法权益。(本文来源于《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期刊2018年03期)
贾一曦[3](2018)在《论亲权制度法的基本价值》一文中研究指出现代亲权制度中蕴含着秩序、自由、平等的法基本价值理念,这些价值理念决定了亲权制度的规制功能和作用方向。尊重人权、消除歧视,优先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未成年子女权利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普遍认同的亲权制度立法原则。维护亲子关系和谐、保障家庭秩序稳定、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体现了亲权制度对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与满足。在我国未来的立法实践中,应当顺应法治现代化的发展趋势,从遵循制度内在价值和回应社会现实生活需求出发,合理健全亲权制度体系并完善制度内容。(本文来源于《学习与探索》期刊2018年05期)
张杉杉[4](2017)在《论我国亲权制度的设立兼论亲权与监护的分离》一文中研究指出亲子关系是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亲子关系不同于夫妻关系,它是直系血亲关系,是由子女出生的事实而产生的血缘关系。亲权始于罗马家庭法时期,经历上千年的演变,已经形成一套体现现代法思想、系统严谨的规则体系,大陆法系国家多使用此制度。从我国民法的立法思路上看,形成了继受大陆法系国家法律制度的传统,然而从我国的立法现状来看,有关亲权的规定却并不同于大陆法系国家。我国现行的民法体系,并未启用“亲权”这一名称,坚持统一的监护制度,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及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都有关于亲权的原则性规定,在客观上承认了父母对未成年人的亲权与监护的区别,从而与有关司法解释一起构成了我国建立亲权制度的立法基础。区分监护与亲权两种法律制度,将亲权制度放置于与监护制度平行之位置写入民法典之中,给亲权制度以足够重视,并进一步细化亲权制度的内容,能够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充分体现监护制度的初衷,同时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好的处理好父母子女关系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对亲权制度与监护制度的比较论证,探讨现行法律中监护制度的不足,引出亲权制度设置的必要性,进而对亲权制度的内容展开探讨,以求对民法完善以及未成年人保护尽绵薄之力。(本文来源于《苏州大学》期刊2017-04-01)
罗田田[5](2016)在《民法典之亲权制度的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大监护"制度,亲权和监护混淆,未能最大化保护儿童利益。编纂《民法典》时应当构建亲权制度,完善未成年人监护权制度,从立法层面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6年26期)
雍腾腾[6](2016)在《论我国亲权制度的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亲权是众多大陆法系国家中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一项重要权利,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并没有亲权的概念,而是将有关亲权的内容散见于各个法律之中,并用监护制度替代亲权,因此对于亲权的规定大多空泛,不具有操作性,为了更好的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应当将亲权制度纳入我国的法律体系之中来。本文从讨论亲权的概念出发,比较了亲权与监护权的区别,进而分析了我国亲权的现状,并对我国亲权制度的构建进行了思考。(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6年18期)
李芙蓉[7](2016)在《我国亲权制度的立法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亲权制度,作为一种权利、义务相结合的民法制度,是基于父母和未成年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产生的。亲权制度,它体现的是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的身份关系。但是,我国并没有独立规定亲权制度,而是将其规定在监护制度中,这样就容易使人混淆这两种制度,对亲权制度的设定和规范上必然会出现诸多不足。本文从亲权基本内容出发,分析其概念、特征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的对策。(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6年11期)
江昕[8](2015)在《从对留守儿童的保护谈在我国建立亲权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大量留守儿童问题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对未成年子女保护在立法上存在不足。现行立法中不区分亲权和监护制度的"大监护"制度存在诸多弊端。本文从对留守儿童的保护提出在我国建立亲权制度,将亲权制度与监护制度分开立法,更好的保护留守儿童的利益。(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5年21期)
曹克睿,陆玮[9](2015)在《完善社会亲权制度 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一文中研究指出为逃避法律惩罚而利用其携带未成年子女的特殊条件实施犯罪的现象愈演愈烈,不仅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亦损害了社会伦理道德。 近年来,不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为逃避法律惩罚而利用其携带未成年子女的特殊条件实施犯罪的情况愈演愈烈,进一步加重(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5-02-12)
范溦[10](2014)在《论我国亲权制度的立法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近些年来,社会中未成年人权益被侵害现象越来越多,如未成年子女遭受父母虐待、被父母遗弃、父母离异后抚养纠纷等持续增加。所以,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问题越发引起人们的关注。而在我国,虽然有关于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实质性法律法规,但都并没有明确亲权这一概念,也没有调整亲子关系的系统规定,更没有专业、完善、统一的亲权制度。所以,在调整亲子关系之间存在的人身和财产问题时,现有的法律法规显得有些无力。因此,维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构建我国的亲权制度刻不容缓。目前,在世界各国中有两种立法模式来规范父母与未成年子女之间人身与财产的关系:一种是英美法系下的大监护制度,另一种是大陆法系下的亲权制度。我国隶属大陆法系国家,但在我国民法中所施行的则是英美法系的“大监护”制度。从外在来说,我国这种立法的基调就不一致,是立法不科学的一种表现;从内在来说,这种错位也不利于调整亲子关系,不利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基于对大陆法系中亲权制度和英美法系中大监护制度的比较,系统全面地分析二者对未成年子女权益保障的优劣;同时,总结归纳在我国构建亲权制度的必要性,以及所具备建立我国亲权制度的立法基础和实践基础,从而更加明确了要建立我国的亲权制度。通过具体介绍大监护制度施行国家和亲权制度施行国家在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方面的具体法律规定和基本情况,对我国亲权立法模式的选择有了一定的启示;最终,对我国亲权制度的构建形成具体的立法构想,即直接采用亲权这一概念,并切实把监护与亲权区分开来,充实亲权制度的具体内容,最后完善和明确亲权变动体系。(本文来源于《湖南师范大学》期刊2014-05-01)
亲权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随着法律观念与时代的进步,现代亲权主要是用来调整亲子关系的法律制度,在家事法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现代亲权立法普遍以子女利益为本位,强调尊重子女的人格与自由,并给予未成年子女利益以最佳限度的保护。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在处理未成年子女问题上普遍设立了"子女最佳利益"原则,并将其作为判定父母离婚后亲权归属或监护确定的最高准则。我国亲权立法尚未引入亲权概念,并不存在独立意义上的亲权制度,更没有确立"子女最佳利益"原则。在我国民法典·亲属编的制定过程中,宜在以"子女最佳利益原则"和"共同亲权原则"之下,采取亲权与监护制度并存的立法例,对亲权的主体、内容、行使及监督机制加以具体规定,同时对实践中不断出现的隔代探望权纠纷作出相应的法律规定,保障父母与子女的合法权益。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亲权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陈明.我国亲权制度研究[J].青年与社会.2019
[2].浦纯钰.“子女最佳利益”原则下的亲权制度构建[J].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
[3].贾一曦.论亲权制度法的基本价值[J].学习与探索.2018
[4].张杉杉.论我国亲权制度的设立兼论亲权与监护的分离[D].苏州大学.2017
[5].罗田田.民法典之亲权制度的构建[J].法制博览.2016
[6].雍腾腾.论我国亲权制度的保护[J].法制博览.2016
[7].李芙蓉.我国亲权制度的立法构建[J].法制博览.2016
[8].江昕.从对留守儿童的保护谈在我国建立亲权制度[J].法制博览.2015
[9].曹克睿,陆玮.完善社会亲权制度保障未成年人权益[N].人民法院报.2015
[10].范溦.论我国亲权制度的立法构建[D].湖南师范大学.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