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译文[1]2012年在《公司治理模式发展趋势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我国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下,作为经济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公司法,也必须面临竞争力的考验。各国纷纷对公司立法做出大量修改以期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而对于公司治理问题的研究更是水涨船高。各国学者纷纷对公司治理模式的发展趋势做大胆的推测,对公司治理模式是趋同还是存续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我国正处于经济高速增长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鉴于公司制度对国民经济的重大意义,作为继受法国家,虽然我国公司法律制度有了很大的完善与提高,但是相对于发达国家的公司制度而言我们才刚刚起步。因此,深入研究各国先进的公司治理模式,并准确预测公司治理模式未来的发展趋势,及时有效地调整和完善我国公司立法,对于进一步实现经济腾飞的目标意义深远。近年来,出现了各国大规模调整公司立法的现象,并且公司治理模式出现了所谓趋同的倾向,于是学者们对于公司治理模式的未来发展趋势产生了见仁见智的观点,出现了叁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包括公司治理模式趋同论、存续论和折衷论。本文运用学科交叉法,从法律和经济两个视角对公司治理的内涵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公司治理从不同的角度有着不同的理解,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公司治理是一个静态制度安排与动态决策运作的过程,是一套权力分配与制约的结构和一系列监督与激励机制的结合,是内部的主动治理与外部的间接治理共同作用的整体。笔者以此为逻辑起点,依据制度变迁理论探讨公司治理模式未来的发展趋势。本文采用了比较分析法研究了各国公司治理模式的形成原因和各种特点。运用文献综述法将学界对于公司治理未来发展趋势的国内外文献进行分析归纳,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各种观点的理论依据。国外持趋同论观点的学者以Hansmann和Kraakman为代表,他们认为公司治理模式会在全球范围内达到形式上的完全趋同。国内趋同论代表孙光焰教授认为,公司治理模式的趋同趋势就像一股洪流最终将战胜公司治理模式自身的存续力量,我们有理由相信经济的全球化下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最终走向同一。国外持存续论观点的学者Roe的政治影响论绝对是最具代表性的观点。他认为人们常常认为公司法是法律与经济的作用产物,因此常常只考虑法律因素与经济因素对公司治理模式的发展趋势的影响作用。虽然政治因素对于法律制度的影响力常常很隐蔽,但是正如政治预期对大规模生产的作用一样,对公司治理模式发展趋势的研究也不应该忽略政治维度。国内代表学者李明辉教授认为公司治理模式存在趋同的倾向,但是公司治理模式并不会完全趋同而这种模式的多样性会永久存在,他还认为这种趋同倾向也是一种双向而非单向的趋同。国外折衷论的代表学者们承认路径依赖理论与制度互补性对于一国公司治理模式的影响作用,这导致了不同模式的个性化发展。但是,强有力的环境选择机制使无效率的制度被淘汰,只有功能上最具效率的模式才能最终留存下来。国内的代表学者批判了主张趋同于英美模式的观点,认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股权集中化的国家已经演变成分散化的国家,他们比较了各国公司治理模式发展的趋势得出的结论是功能上的趋同才是正确的选择。笔者认为,首先,经济全球化引发的公司治理模式趋同只是一种现象并不是一种标准,我们不能把一种现象当成我们追求的目标。其次,存续论的理论依据,包括各国具有政治、经济、文化等环境差异,制度变迁又具有路径依赖和制度互补性,以及利益集团寻租行为,这些充分说明各具特色的公司治理模式不会完全趋同,这种形式多样性会永久存续。最后,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不是公司治理模式趋同现象本身,而在于这种趋同现象的本质是公司制度的变迁过程,即在引入他国有效的治理模式时应充分考虑中国的实际情况,实现功能上的优化而非形式上的同一,基于以上原因笔者赞同公司治理模式折衷论。
仇晓光[2]2007年在《论中国公司治理之改革》文中提出本文透析了公司治理的含义,分析了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即代理成本问题,比较了各国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指出了公司治理制度的改革方向。在明确公司治理核心问题的基础上,解析了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世界各国公司治理趋同化改革的表现及成因,指出了中国公司治理制度趋同化改革的必要性。在考虑公司治理趋同化改革的态势下,运用了比较分析方法与实证分析方法,对各主要发达国家公司治理制度在立法上的改革措施做了评析,同时对各主要发达国家在公司实践中进行的改革措施进行了深入了介绍与分析。在介绍分析各国改革经验过程中,本文着重评析了各国在对董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以及审计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本文在最后指出了我国公司治理内在的特有的缺陷,同时在吸收借鉴域外趋同改革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公司外部资本市场,公司审计制度以及公司自治权等公司治理问题提出了改革意见。
孙海刚[3]2004年在《公司治理趋同化与中国公司治理模式的选择》文中提出在现代社会中,企业的兴盛意味着民族和国家的兴盛,因此企业是一个国家经济的关键所在,而一个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效率高低的关键所在。各个国家在不同的环境下形成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并与其国家的经济相适应。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各国联系加强,互通有无,各国公司治理模式在这种情况下出现趋同的趋势。各种公司治理模式相互借鉴,互相吸收对方的优点,正在融合成一种新的模式。 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进行多年,各项事业取得了令人注目的成绩,但国有企业的改革一直滞后。如何提高国有企业的整体效率,关系到我们整个中华民族的安危。怎样解决这个历史性的难题?我们只有立足现实和放眼国际,将公司治理趋同的趋势与我国的具体国情相结合,构建我国的公司治理模式,在现有的条件下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本文正是围绕这样一个思路来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 本文共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理论综述部分。首先介绍企业制度的演进过程,分析公司制企业的特征和为何公司制企业能够适应现代经济的发展。文章继而指出公司制企业与公司治理有内在的逻辑,只要公司制企业出现,公司治理的问题就必然存在。当然人们对一个复杂问题的看法各有不同,因此公司治理的内涵也就各不相同。 第二部分公司治理模式的比较。当今世界上主要存在两种公司治理模式——英美模式和德日模式。英美模式和德日模式根植于不同的环境,与本国经济发展相适应。这两种治理模式都有各自的优缺点。英美模式的内部治理是单层委员会制。英美国家的股票市场发达,股权比较分散,股票流动性极强,这种潜在的外在压力迫使经理层进行积极有效的工作。但首席执行长官的权力比较大,容易出现权力的滥用。在德日模式中,由于法人和银行交叉持股,在德日公司中,股权相对集中,存在大股东,而内部治理比较完善,由于股票市场不发达,德日外部治理机制作用有限。 第叁部分公司治理模式趋同研究。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由于跨国公司的发展导致股权的国际化,人们开始对英美模式和德日模式进行反思,公司治理模式逐渐的国际化和趋同化。英美模式开始注重内部治理的完善,机构投资和银行大股东的兴起使股权结构日益稳定,内部治理得到加强。而德日模式中,银行和企业的关系逐渐松散,国家放松了对债券市场的控制,股票市场日益活跃,外部治理逐渐完善。我们从这两种模式的创新与发展中预见未来公司治理模式的主要特征,那就是“内外共同”。 第四部分我国公司治理模式的选择。在公司治理模式趋同的背景下,我国的公司治理模式应该如何选择和构建。我们首先以公司治理趋同化的特征为前提,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提出自己的解决思路。在构建我国的公司治理模式中,产权变革是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模式的前提,而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产权变革的关键。内部治理中,完善股东代表大会和董事会职能,同时正确处理新叁会和老叁会的关系。在外部治理中,股票市场的完善和银行体制的改革,是至关重要的。在共同治理中,董事会和监事会中职工董事的作用应加强。
李明辉[4]2006年在《公司治理全球趋同:问题与纷争》文中研究指明世界范围内主要存在以英美为代表的外部控制模式和以德国、日本为代表的内部控制模式。对于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是否会发生趋同,学者们存在不同的认识。一些学者认为,在全球化背景下,不同效率的公司治理制度将会展开竞争,最后促使不同制度向一种高效率的制度趋同。而另外一些学者则认为,公司治理的演进具有明显的路径依赖和制度互补性特征,因此,不同模式的公司治理不会发生趋同。对于公司治理趋同是形式上的还是功能上的以及不同模式的公司治理将向何种模式趋同等问题,持趋同论的学者之间也存在巨大的分歧。
杨蓉[5]2003年在《股份公司治理模式研究》文中认为股份公司治理是基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着重解决两种机会主义行为:即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导致的机会主义行为及由于各种商业关系当事人间合约的不完全性导致的机会主义行为。金融体系的不同造成股份公司治理模式的根本差异,而在不同理论指导思想的影响下,股份公司治理模式的运作呈现不同的结果。随着经济全球化及金融体系管制的放松,治理模式在世界范围内有趋同的倾向,趋同的具体表现是股份公司治理模式本质的规律性的体现,是股份公司治理演变的方向。 英美以股东利益为导向、以资本市场为基础的治理模式有利于培育活跃的商业创新氛围,通过“创造性的破坏”来加速生产要素的积聚和配置,并使管理层能追求较为单一的盈利目标。但是股权结构的过度分散也带来叁方面的弊端:一是对管理层监督失控;二是容易导致管理层重视短期盈利;叁是通过资本市场购并来解决代理问题的费用过于昂贵。在这种情况下,英美模式逐渐加大董事会中外部董事的比例和权力,从而使部分治理问题实现了内部化。 在日德模式中,大股东数目的稀少避免了集体行为问题,使股东对管理者的控制比较容易。少数银行对企业管理者控制的重复性行为又大大减少了其他银行“免费搭车”的可能性。作为有影响力的股东,银行的控制显然大大降低了因股票融资和贷款融资而产生的代理成本,并有利于困境中的企业的整顿和恢复。但另一方面,由于日德模式并不以“股东价值最大化”为经营目标,使管理者更容易在分散的目标下获取私利,并且更容易形成个人利益集团进行“寻租”活动。由于缺乏活跃的公司控制权市场,某些不易通过直接监督加以纠正的管理失误和低效企业往往会长期存在。此外,德国的分享控制权,例如通过共同决策制度,显然减慢并扭曲了决策制定过程。有学者认为,英美的模式更适合于具有高技术和高风险特征的企业(如石油开采、生物技术、制药和软件),这类企业的经营绩效主要取决于对不同投资方向未来前景的正确估计。另一方面,日本和德国的模式则适合于具有标准化生产过程和广泛运用成熟技术的企业,这类企业的成功主要依赖于对管理者执行标准化任务时的质量评估。 东亚家族式治理模式指包括台湾、新加坡、东南亚国家等在内的以家族监控型为主的治理模式。公司股权结构相对集中,主要控制在家族手中,大多数公司都采取连锁董事局的模式。同时,资本结构负债较高。董事普遍认为自己既然拥有公司股份自然有权进入公司的董事局。即使他们本身无力胜任,仍然相信股份赋予了他们管理公司的权力。由此产生两个后果:一是公司的经营管理都由个体或家族决策,二是由于公司董事、股东、经理叁种角色的合一使传统意义上对经理的激励基本不存在。在监控方式上,公司的内控程度极高,市场监控度小,监控主要来自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 由于各国的政治、法律、市场及文化等因素仍有很大的差异,没有单一的良好公司治理模式可通用于任何国家及地区或机构。 判断一个国家的公司治理模式是否具有竞争力和有效,一是要看它们是否与本国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资本市场发展状况等相适应;二是要看它们是否能随着本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资本市场发展的变化而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 一个国家的文化传统、因为历史原因所选择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一个国家的市场经2济总体发展水平和市场发育的成熟程度、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的完善程度,对该国可以选择采用的公司治理模式起着制约作用。也就是说,在法律制度和规则的设计方面,也是存在制度惯性或路径依赖的,人们的选择不可能是随意的或随机的。 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司治理模式各有其优点并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但我们也要客观冷静地分析美英、德日公司治理模式形成和发展,以及它们起作用的特定环境和条件,并对其作用进行客观的评价,不能不切实际地照搬。 我国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在可预见的相当长的时期内的发展会与美英日德国均不相同,国有投资主体是企业投资中的主要成分,公司治理中的主要问题和矛盾也与其他国家不同。因此在设计我国公司治理模式时不能照搬国外的做法,要充分考虑我国公司股权结构的特点以及由此产生的特殊的公司治理问题。 我国目前的治理模式可以概括成大股东权力超强和内部人控制混合模式,存在着许多问题,也造成了中小股东利益得不到保障、内部人掏空公司等现象。损害投资者利益,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现象比比皆是,所以建立适合我国特色的公司治理模式迫在眉睫。 我国公司治理模式的构建应当参照国外的先进经验,取长补短、从经济转型的角度来看,经济学已经证明了“路径依赖”的重要性,包括公司治理模式构建在内的改革必须循序渐进而不是另起炉灶。从公司治理模式形成的历史原因看,各国不同的经济、人文、历史环境产生了不同的治理模式,只有符合自身国情的治理模式才是最优的。因此,我们应当遵循渐进式的改革思路,创建有中国特色的治理模式。 同时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随着近年来股权革命、股东积极主义和股份文化的出现,以及机构投
陈宏辉[6]2003年在《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理论与实证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自20世纪60年代以后,企业理论的研究领域中逐步分化出两大理论:“股东至上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前者认为股东拥有企业,而后者则认为真正拥有企业的是其利益相关者。这两种理论具有完全不同的公司治理含义,持不同看法的学者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争论相当激烈。总体而言,股东至上理论占据了当今企业理论的主流地位,但是利益相关者理论在80年代中期以后也取得了长足进步,被认为是能够帮助我们真正认识和理解现实企业的有力工具。但长期以来,在探讨公司治理问题时学术界研究的焦点是“股东至上模式”,对利益相关者理论在公司治理的实践中取得的显着成效持漠视的态度,这一现象在我国学术界表现得尤为突出。探讨企业应如何在其公司治理的架构中实现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是当今企业理论和公司治理理论研究的重点领域之一,这一问题对于像我国这样正处在转型期的国家来说更有直接的现实意义。在此背景下,本文以我国企业为研究对象,试图探讨企业利益相关者利益要求的实现问题及其所蕴含的公司治理方面的意义。 论文第二章的研究表明利益相关者理论缘起和发展的理论背景在于:各种主流企业理论并没有充足的理由证明企业的所有权应该全部归企业股东所有,而利益相关者理论却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从契约理论和产权理论的发展中寻找到了生存的立足点。从实践背景来看,全球企业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遭遇到一系列现实问题,如企业伦理问题、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和环境管理问题等,这些都需要企业在其经营活动中更多地关注其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从研究进展来看,利益相关者理论已经在多方面取得了进展,但整个理论体系尚未完善。第二章的理论分析还表明主流企业理论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根本分歧在于:前者认为企业剩余权(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应集中对称分布于物质资本所有者,而后者认为企业剩余权应非均衡地分散对称分布于企业的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所有者之中。两种理论的总体差异还表现在对企业经营目标、企业本质和公司治理模式的走向等多方面的不同认识。总而言之,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核心思想可以归结为:企业是其利益相关者相互关系的联结,它通过各种显性契约和隐性契约来规范其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和义务,并将企业剩余权在企业物质资本所有者和人力资本所有者之间进行非均衡地分散对称分布,进而为其利益相关者和社会有效地创造财富。 第叁章研究了企业利益相关者的界定和分类问题。在归纳了西方学者对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界定所进行的多种探索后,本文认为利益相关者是指那些在企业中进行了一定的专用性投资,并承担了一定的风险的个体和群体,其活动能够影响该企业目标的实现,或者受到该企业实现其目标过程的影响。在对利益相关者明确界定的基础上,利用实证调查的数据,从主动性、重要性和紧急性叁个维度上对我国企业的十类利益相关者进行了分类。统计分析表明,企业中的各类利益相关者在这叁个维度上是存在一定的差异的,从统计结果来看,股东、管理人员和员工是企业的核心利益相关者,供应商、消费者、债权人、分销商和政府是企业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中的蛰伏利益相关者,而特殊利益团体和社区则是企业的边缘利益相关者。 第四章首先从综合性社会契约的角度探讨了企业利益相关者利益要求的根源,而且企业社会责任观的发展推动了利益相关者利益要求的形成。其次,利用问卷调查的数据对九类利益相关者利益要求的内容进行了实证研究,给出了各类利益相关者利益要求在统计意义上的排序情况,并以员工为例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研究。第五章实证研究了各类利益相关者利益要求的实现方式和实现程度,并以员工为例,实证研究了其利益要求的实现方式与企业绩效的关系。这些研究所得到的共同结论是:企业所面对的各种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及其实现方式和实现程度都是复杂多样且存在差异的。 在前面四章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第六章研究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协调与公司治理的平衡原理。在企业中各类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之间是存在冲突的,而公司治理就是一种利益冲突的协调机制。一个公司治理的安排要想有效运作,必须满足平衡原理,即它需要以各项具体的措施来平衡考虑企业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合理分布、平衡考虑各种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平衡考虑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平衡考虑内部治理结构和外部治理结构的安排,并始终根据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保持公司治理安排的动态调整。最后,利用平衡原理对全球化背景下各种公司治理模式的演进趋势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在过去20年间全球范围内的各种公司治理模式并没有显示出“趋同”迹象。这一结论所蕴含的实践意义在于:并没有一个放之四海皆准的公司治理模式,选择一种适应我国政治、法律、经济、历史、文化等环境因素的公司治理模式实属必然。 论文采用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开展研究,利用规范分析的方法来梳理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发展脉络,归纳总结了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核心思想,提炼出公司治理有效运作的平衡原理;利用实证分析的方法来?
肖奎[7]2016年在《公司治理模式:国际比较与演进趋势》文中研究指明国际上主流的公司治理模式包括股权分散的英美模式和集中控股的大陆模式,这两种模式在股权结构、融资体系、目标价值和监督机制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源于公司治理模式形成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政治环境、历史初始条件、文化价值以及投资者权益法律保护等因素。两种模式都是与其特定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和历史传统相适应的一种有效制度安排。从演进趋势上看,公司治理在世界范围内呈现趋同倾向,但只是相对趋同而非绝对趋同,公司治理的形式趋同滞后于功能趋同,而现实中趋同将长期滞后于法理上的趋同。
徐海霞[8]2002年在《金融全球化背景下公司治理的国际趋同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各国经济以及全球经济的发展,各国公司所面对的全球环境尤其是融资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引起各国公司治理的变革,各不同公司治理模式越来越显现其内在弊端,开始吸取其他模式的有效因素,逐渐呈现国际趋同和协调发展的趋势。本文借鉴前人研究的成果,在总结公司治理理论体系的基础上,认为关于公司治理的研究必须注重对股东因素的分析。在此前提下,本文以股权结构为主线探究公司治理国际趋同的具体表现及其深层原因,以期得出对中国企业改革的有益启示。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绪论。主要介绍本文研究的实践背景、理论基础、研究方法以及本文的主要内容。本文的研究是建立在金融全球化背景及中国企业改革进入公司治理层面的国内背景下;本文的理论基础是以两权分离理论为最基本组成部分、以委托代理理论为核心内容、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补充和发展的公司治理理论体系,我们关于公司治理的研究必须注重对股东因素的分析;本文的研究采取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第二章,公司治理及其相关概念。公司治理是联系各利益相关者的制度安排和结构关系网络,属于基础制度层面,在各利益相关者中,股东处于核心地位。按照公司监控主体的不同,可以将目前世界上的公司治理划分为叁种主要模式,进而分析了叁种模式的基本特征,得出“股权结构为公司治理基础”的观点,为下一章分析做铺垫。第叁章,公司治理国际趋同的具体表现。具体展开对公司治理国际趋同的分析,以股权结构为主线论述公司治理国际趋同的表现。通过对叁种主要公司治理模式股权结构变迁的分析,证明了公司治理国际趋同“区”的存在,但这种趋同化将经过一个长期的整合过程,并且“趋同”并不代表存在着对各国公司都适合的万能模式。第四章,公司治理国际趋同的诱因。在上一章证明公司治理存在国际趋 I 金融全球化背景下公司治理的国际趋同分析同的前提下分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各种不同公司治理模式存在的弊端以及金融全球化的催化,进一步证明在全球范围内公司治理出现了国际趋同。 第五章,结论及政策启示。总结前面各章的基本结论,指出该课题尚未涉及的领域以及今后努力的方向。在得出结论的基础上提出中国在金融全球化背景下公司治理的目标模式以及具有借鉴意义的具体政策。
朱春华[9]2009年在《论公司治理模式的趋同化与我国公司治理模式的发展趋势》文中指出英文Corporate Governance的中文译名有公司治理、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管制、公司治理机制等。笔者认为,公司治理的译名更准确、更全面。学界应严格区分公司治理与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包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外部市场治理机制。笔者以提高我国公司的全球竞争力为出发点,运用比较学的研究方法,在界定公司治理的含义之后,接着考察西方两大公司治理模式的产生背景、形成原因、特征,然后得出两大公司治理模式朝趋同化方向发展的结论,最后提出我国在构建公司治理模式时应从本国国情出发,借鉴西方经验,充分吸收两大公司治理模式的优点,采取混合制的治理模式,并分别从完善公司内部治理与公司外部治理的路径,针对我国公司治理模式的现状,提出具体的完善措施。全文共分叁部分,包括前言、正文和结论。前言概要介绍了作者选题的现实意义,提出公司制度、公司治理制度、公司治理模式影响着公司的竞争力,简要叙述世界公司治理模式的演变史及我国应采取的公司治理模式及完善路径。正文共分为叁章。第一章是公司治理的基本模式。在本章第一节中,首先回顾了公司治理研究热的时代背景,并分析了其原因,然后在分析学术界关于公司治理含义的基础上,对公司治理的含义作了界定,提出公司治理包括公司治理结构与外部市场治理机制,最后对公司治理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含义作了区分。第二、叁节分别是英美模式、日德模式。笔者详细考察了两大公司治理模式的产生背景、形成原因、重大特征,在此基础上得出结论,各国都是基于不同的政治制度、法律制度、文化传统等国情而选择适宜于自己的公司治理模式。第二章是公司治理模式的趋同化发展潮流,首先论述了公司治理模式趋同化的缘由,指出经济全球化与区域化是公司治理模式趋同化的最重要原因,另外,两大模式制度设计上的固有缺陷和跨国公司的发展也是趋同化的重要原因。然后,分别考察了两大公司治理模式的发展趋势,得出两大公司治理模式呈趋同化发展的结论。第叁章是我国公司治理模式的发展趋势。顺应世界公司治理模式趋同化的发展潮流,我国构建公司治理模式应从本国国情出发,充分吸收两大公司治理模式的优点,采取混合制的模式。针对我国公司治理的现状,在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方面,应优化股权结构、确立董事会的核心地位、完善股东分红制度;在完善公司外部治理方面,应吸收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加强外部市场治理机制建设,尤其是公司控制权市场、职业经理人市场、产品市场。最后是结论性意见,提出世界公司治理模式的趋同化发展趋势,及我国应借鉴西方经验,采取混合制的目标模式。我国应从完善公司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的路径入手,构建我国成熟的公司治理模式。同时指出,公司治理模式的完善是一个长期演变的过程,也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相关配套措施同步实施。
洪祥星[10]2015年在《趋同是否正在发生?——欧盟公司治理趋同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全球范围内,一场有关未来公司治理趋同情况的讨论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欧盟区是否存在趋同的可能性是各国学者讨论的一项重要议题。本文以欧盟发展过程中所采用的几项重要改革措施为主线,讨论欧盟各成员国的公司治理实现趋同的可能性与现实性。通过具体分析各项改革措施的缘起、发展以及目前的进度,本文认为,尽管欧盟作出了种种有关协调各成员国公司治理改革的尝试,但各成员国公司治理的趋同程度还相当低;同时,这种低程度的融合还将在未来长期存在下去。此外,结合中国的具体实践经验,本文认为,中国的公司治理改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参照其他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情况进行,但企图照搬照抄其他公司治理模式的做法是不可行的,也是不切实际的。
参考文献:
[1]. 公司治理模式发展趋势研究[D]. 范译文. 吉林大学. 2012
[2]. 论中国公司治理之改革[D]. 仇晓光. 吉林大学. 2007
[3]. 公司治理趋同化与中国公司治理模式的选择[D]. 孙海刚. 河南大学. 2004
[4]. 公司治理全球趋同:问题与纷争[J]. 李明辉. 经济评论. 2006
[5]. 股份公司治理模式研究[D]. 杨蓉. 华东师范大学. 2003
[6]. 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理论与实证研究[D]. 陈宏辉. 浙江大学. 2003
[7]. 公司治理模式:国际比较与演进趋势[J]. 肖奎. 南方金融. 2016
[8]. 金融全球化背景下公司治理的国际趋同分析[D]. 徐海霞. 厦门大学. 2002
[9]. 论公司治理模式的趋同化与我国公司治理模式的发展趋势[D]. 朱春华. 中国政法大学. 2009
[10]. 趋同是否正在发生?——欧盟公司治理趋同化研究[J]. 洪祥星. 东南法学.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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