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法律合理性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人工智能,人工智能创作物,可版权性,自然孳息
法律合理性论文文献综述
许纯纯[1](2019)在《论人工智能创作物的法律属性——以“自然孳息”定性的合理性为研究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人工智能的应用与研究发展迅速,彰显了其无穷的潜力和可能性,在当下已涉及创作领域。但人工智能创作物的着作权定性,现行法律并未对此作出任何规定,学术界与实务界亦尚未形成统一的见解。关于其是否可以定性为作品以及是否可以受到着作权法的保护等问题,文章除了从传统的作品独创性和创作主体角度进行判断之外,还以现行着作权的立法价值和目的作为切入点对其展开探析,继而从法律现有规定和应有的前瞻性预测出发,对人工智能创作物的法律定性进行综合考量。(本文来源于《科技传播》期刊2019年16期)
巨晓彤[2](2019)在《地名商标合理性的法律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放眼当今世界每个国家的商标法往往会禁止或者限制使用地名商标注册,可是在满足某种条件的情况下往往又允许地名商标注册出现,以至于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的地名注册商标,故有必要对地名商标的合理性进行分析。我国现行商标法体系对于地名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制度,均与国际做法存在差异。我国商标法律制度应当将商标显着性作为基本原则贯穿于涵盖地名商标的所有商标注册中,并关注取得基于第二重含义而获得显着性的情形。(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3期)
刘珂,张伟弘[3](2019)在《论商标被动使用的法律效果归属于商标权人的合理性》一文中研究指出一、商标被动使用的界定(一)商标被动使用的运行机制一般意义上的商标使用,即商标的主动使用,是基于商标权人明确乃至明示的使用意图,针对特定的标识投入适当的财力和精力进行印制、宣传、展览,使之与本企业的经营活动在消费者的意识中产生关联,从而最终使得该标识能够发挥指示商品或服务来源于本企业的作用的运行过程。这是(本文来源于《中华商标》期刊2019年07期)
蒋一可[4](2019)在《网络游戏直播着作权问题研究——以主播法律身份与直播行为之合理性为对象》一文中研究指出网络游戏直播作为新传播技术发展背景下的产物,其着作权争议主要集中于主播在直播中的法律身份与直播行为的合理性判定这两大问题上。游戏主播直播游戏操作的行为不同于表演,但依据游戏类别不同以及相应操作空间与个性化程度的差异,直播所临时呈现的游戏操作画面可能产生有别于游戏固有素材的独创性内容,构成基于原游戏运行画面的演绎作品。而直播行为是否构成合理使用同样应以游戏类别为划分标准,竞技类游戏的网络直播具有高度转换性,对游戏商业市场的潜在推广远大于其对市场的破坏效应,不属于游戏作品着作权限制的例外,而应被视为合理使用。(本文来源于《法学杂志》期刊2019年07期)
高珊[5](2019)在《地名商标合理性的法律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地名作为公共资源的一种,它的代表着各地的风土人情、风俗习惯,因而产生的价值是不可估量的。而地名商标作为众多商标种类中的一种,其与地理标志相结合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受欢迎性,同时也产生着巨大的经济价值。随着社会的发展,地名商标对于我国的法律制度和商品经济产生着越来越大的影响。但是,这也意味着我国的地名商标在使用中也必将会产生各种问题和障碍,需要法律体系的完善和不断改进。下面,笔者将从地名商标的显着性和使用性两方面入手,分析地名商标使用的合理性问题。(本文来源于《青年与社会》期刊2019年12期)
李瑞[6](2019)在《滑稽模仿作品的合理性法律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滑稽模仿作品源自西方文学艺术,作为一种艺术表现形式,其是指通过引用原作品中的某些片段或元素创作一种新的作品,而对原作进行讽刺或挖苦,抑或是对社会时政热点进行讽刺性评论。滑稽模仿作品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序良俗,但对于其合理性法律地位一度空白。本文通过比较分析户籍模仿作品与《着作权法》中的保护作品完整权及合理使用制度,立足于法条解析与法理解构,对识别合法的滑稽模仿作品及其法律地位进行阐释,并讨论了保护该类作品的合理所在。(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10期)
张礼洪[7](2018)在《经济制度的法律规范基础和民法典功能的考察——民法典分解现象和中国民事立法模式合理性之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历史、市场和政府是保障经济制度的法律规范产生和发展的主要基础,在不同历史阶段,这叁种力量轮番发力,推动法律制度变革。民法典一度起了保护市民社会不受政治权力干预、实现国家民族统一的历史作用,但是,在二战后,民法典出现了分解现象,民事特别法形成自行独特的解释规则和逻辑,不断将传统意义上的民法典边缘化。中国以汇编式方式制定的《民法典》为核心、民事单行法和司法解释为补充的"太阳系式"的民事立法模式,不仅有利于减低民事法律的修法成本,使得民法典尽快跟上时代的步伐,顺应英美法和大陆法两大法系融合发展为混合法系的趋势,更重要的是,这种立法模式的合理性为当代哲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的最新发展所证明。为有效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依法治国,应特别发挥市场的力量,中国民法的法典化应当避免以制定欧洲大陆的传统意义上的民法典为目标,应采用实用主义立法方针,将民法典始终定位为调整市场经济的根本大法,采用以民事特别法为主体来设计中国的民事立法体系。(本文来源于《广东社会科学》期刊2018年04期)
曾文峰,文秋林[8](2018)在《“爱有差等”思想的历史合理性与时代局限性及法律规制》一文中研究指出"爱有差等"作为儒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一定的历史合理性。但随着社会进步,"爱有差等"的时代局限性表现越来越明显,在社会生活中一味遵循"爱有差等"传统会对社会公平公正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必须设法跳出"爱有差等"困境。建议一要通过推进法治建设以根除"爱有差等"的生存空间;二要运用权力约束机制以清除"爱有差等"的寄生纽带;叁要严明各种标准以堵住"爱有差等"的社会漏洞;四要通过价值倡导以根除"爱有差等"的思想土壤。(本文来源于《湖南行政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4期)
邵道萍[9](2018)在《气候变化背景下能源效率法律规制体系构建的合理性》一文中研究指出为有效应对气候变化、落实减排承诺,我国迫切需要构建能源效率法律规制体系。能源效率法律规制体系与国家干预理论和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相契合,能克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弊端,给政府干预提供合法依据、设定合理边界,并使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从而起到对环境、能源进行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目的。能源效率法律规制体系的构建是对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绿色发展理念的贯彻,是推动能源效率革命、落实减排承诺的需要。(本文来源于《长春师范大学学报》期刊2018年03期)
张晨韵,张文昌[10](2017)在《卫生监督中行政合理性原则运用的法律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文章从法律视角解读卫生监督与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关系,以及在卫生监督领域引入行政合理性原则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对卫生执法者落实合理性原则实施行政裁量提出思考:关注行政合理性原则在卫生监督领域的特殊性,考虑引入"不合理"审查标准;将行政合理性原则适用于卫生行政立法、行政程序的选择裁量中;权衡行政合法性与合理性原则的关系,注意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发展变化性。(本文来源于《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7年06期)
法律合理性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放眼当今世界每个国家的商标法往往会禁止或者限制使用地名商标注册,可是在满足某种条件的情况下往往又允许地名商标注册出现,以至于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的地名注册商标,故有必要对地名商标的合理性进行分析。我国现行商标法体系对于地名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制度,均与国际做法存在差异。我国商标法律制度应当将商标显着性作为基本原则贯穿于涵盖地名商标的所有商标注册中,并关注取得基于第二重含义而获得显着性的情形。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法律合理性论文参考文献
[1].许纯纯.论人工智能创作物的法律属性——以“自然孳息”定性的合理性为研究视角[J].科技传播.2019
[2].巨晓彤.地名商标合理性的法律思考[J].法制博览.2019
[3].刘珂,张伟弘.论商标被动使用的法律效果归属于商标权人的合理性[J].中华商标.2019
[4].蒋一可.网络游戏直播着作权问题研究——以主播法律身份与直播行为之合理性为对象[J].法学杂志.2019
[5].高珊.地名商标合理性的法律思考[J].青年与社会.2019
[6].李瑞.滑稽模仿作品的合理性法律分析[J].法制博览.2019
[7].张礼洪.经济制度的法律规范基础和民法典功能的考察——民法典分解现象和中国民事立法模式合理性之分析[J].广东社会科学.2018
[8].曾文峰,文秋林.“爱有差等”思想的历史合理性与时代局限性及法律规制[J].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18
[9].邵道萍.气候变化背景下能源效率法律规制体系构建的合理性[J].长春师范大学学报.2018
[10].张晨韵,张文昌.卫生监督中行政合理性原则运用的法律问题研究[J].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