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农用地基准地价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地价,基准,农用地,吐鲁番市,梅县,滩涂,梅州市。
农用地基准地价论文文献综述
[1](2019)在《盘锦 农用地基准地价体系运行初显成效》一文中研究指出盘锦市今年5月20日,在充分调研全市国有农用地地价需求基础上,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出台《盘锦市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标准》,填补了盘锦市对国有农用地的价格宏观管理依据的空白,在全省首家建立起覆盖全域的农用地基准地价体系。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标准实施以来,通过市自然(本文来源于《国土资源》期刊2019年09期)
康维海[2](2019)在《青海海东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出炉》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记者 康维海)5月22日,青海省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对全市22.12万公顷耕地和94个乡镇的基准地价进行了初步审查。截至目前,全市六县(区)均巳编制完成了《农用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试点技术报告》和《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本文来源于《中国自然资源报》期刊2019-06-06)
[3](2019)在《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梅州城区(不含梅县区)2017年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的通告》一文中研究指出MBGS-2019-008梅市自然资[2019]34号为进一步完善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体系,加强国有农用地价格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林业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意见》(国土资规[2016]20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本文来源于《梅州市人民政府公报》期刊2019年08期)
胡涛[4](2018)在《市区将实施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一文中研究指出江门日报讯 (记者/胡涛) 明日起,我市正式执行市区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11月初,市政府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江门市市区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通知》显示,我市制订了市区2017年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此举标志着我市首次建立国有农用地基准地(本文来源于《江门日报》期刊2018-11-30)
王华,罗平,赵志刚,聂可[5](2018)在《基于深度置信网络的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模型》一文中研究指出该文针对现有基准地价评估模型主观性较强及精度不够等问题,提出了一种基于深度学习思想的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方法,构建了样本特征集合与地价标签集合的深层网络结构映射关系,并以广东省普宁市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为实例,验证了模型的可行性和有效性。结果如下:1)与神经网络、支持向量机这类浅层学习模型相比,深度置信网络模型其对地价的拟合精度要高出3.61%,3.12%;2)在训练样本只有300时,深度置信网络模型对地价的拟合误差为16.43%,比神经网络、支持向量机模型的拟合精度最少要高出6.76个百分点;3)深度置信网络模型对单个样本的运算时间及内存占用比神经网络、支持向量机模型都要高,但在评估精度都达到95%左右的情况下,深度置信网络模型所需训练样本较少,支持向量机训练时间为193s,而深度置信网络模型耗时187s,两者耗时基本持平;4)基于DBN模型对耕地评估单元的地价测算结果,将将普宁市耕地评估单元划分为5级,然后利用面积加权法求取对应的级别基准地价范围为21.34~26.23元/m~2。上述试验结果表明该方法在对样本点地价的评估精度上要优于传统的浅层方法,并且该模型计算所得普宁市耕地基准地价与耕地质量在空间分布规律上保持一致。(本文来源于《农业工程学报》期刊2018年21期)
夏炜祁,李欢,张安录,王迎,朱琴[6](2018)在《农用地生态价值与农用地基准地价确定——以武汉市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通过分析农用地生态服务功能,基于单位面积生态价值当量因子法,以行政村为评价单元,计算出武汉市远城区每个行政村单位面积农用地生态价值大小,并在此基础上将武汉市农用地分为5个级别,以期为全市范围内的农用地价值评估提供参考。结果显示:武汉市远城区每亩农用地生态服务价值为3 901元/年到7 263元/年。从空间分布上来看,武汉市远城区农用地级别大体上与区位条件成正相关,离武汉市中心城区越远的农用地,其生态价值级别也越低;远城区1、2级农用地围绕武汉市中心城区呈环状分布,而5级农用地则主要分布在黄陂区、新洲区和汉南区。(本文来源于《土地经济研究》期刊2018年01期)
邵亚星[7](2018)在《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方法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研究根据农用地价值评估的基础理论,按照《农用地定级规程》(GB/T 28405-2012)及《农用地估价规程》(GB/T 28406-2012)规定的技术路线及技术方法,在做好基础资料调查整理的前提下开展工作,在计算过程中综合运用GIS、SPSS等软件处理分析数据,运用规程中给出的技术路线和方法,结合实践开展的工作成果,以黄山区为例,建立农用地定级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程序,开展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的研究。得到以下成果内容:1、完成了黄山区耕地质量定级和农用地估价试点工作,得到黄山区农用地定级和估价的数据结果。参照《农用地估价规程》规定的技术路线、方法,制定了合理规范的技术程序,主要采用样点平均法和定级指数模型法对黄山区农用地基准地价进行评估,最终将黄山区农用地分为四个级别,并按水田、旱地两种类型分别得出其基准地价。2、建立了农用地定级评价指标体系和定级评价实施方案。在进行农用地定级资料的收集中综合应用了农业部耕地地力评价成果和国家农用地定级规程两套体系的思路。通过对比两个体系的内容,在自然因素的方面,借鉴运用农业部的耕地地力评价成果;在社会经济因素方面,通过外业调查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资料,综合地区发展状况,得出影响农地质量的因素因子及其权重。最后确定选取了以下因子:有效土层厚度、土壤质地、土壤pH值、土壤污染状况、土壤侵蚀状况、土壤养分状况、海拔高度、坡度、坡向、水源类型、灌溉保证率、排水条件、田间道路、耕作距离、耕作装备、田块大小、田块形状、利用方式、人均耕地、中心城镇影响度、道路通达度。3、根据上述数据结果建立黄山区农用地各地类地价模型。对《农用地估价规程》中规定的五种模型进行筛选,建立定级单元平均地价与定级指数关系模型,按地类不同进行比较,最终确定水田和旱地类型的多项式地价模型。(本文来源于《安徽农业大学》期刊2018-06-01)
方斌,夏显力[8](2014)在《区域间相互作用对农用地基准地价影响的初步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准确评估农用地基准地价是保障失地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在理论分析区域间的相互作用对农用地基准地价影响的基础上,引入修正的引力模型和区域基准地价影响力模型,对农用地基准地价进行修正,弥补了当前仅从农村内部来评估农用地基准地价所带来的弊端。研究结果表明,区域间的相互作用与农用地基准地价分布成正相关,修正后的农用地基准地价与用传统方法计算的农用地基准地价在空间分布上基本一致。(本文来源于《广东农业科学》期刊2014年21期)
杜文星[9](2014)在《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技术特点分析——以新疆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农用地定级规程》和《农用地估价规程》中对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的工作内容及其他各方面都有统一规定,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会因为各地自然、经济和社会环境的不同遇到适用性和可操作性问题,本文从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角度对新疆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工作做技术总结,用以指导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工作的开展。(本文来源于《科技资讯》期刊2014年13期)
刘洁,李宏,高敏华[10](2011)在《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研究——以吐鲁番市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农用地是一种稀缺的土地资源,随着人口的增长、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对这一资源的需求。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工作就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大力发展农业,为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重要依据和支持。该文以吐鲁番市为例,对其进行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研究,充分利用计算机软件和程序,采用因素法定级,综合评定农用地级别;以收益还原法为主,参考成本逼近法评估样点地价,确定农用地基准地价。(本文来源于《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期刊2011年02期)
农用地基准地价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报讯 (记者 康维海)5月22日,青海省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对全市22.12万公顷耕地和94个乡镇的基准地价进行了初步审查。截至目前,全市六县(区)均巳编制完成了《农用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试点技术报告》和《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农用地基准地价论文参考文献
[1]..盘锦农用地基准地价体系运行初显成效[J].国土资源.2019
[2].康维海.青海海东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出炉[N].中国自然资源报.2019
[3]..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梅州城区(不含梅县区)2017年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的通告[J].梅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
[4].胡涛.市区将实施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N].江门日报.2018
[5].王华,罗平,赵志刚,聂可.基于深度置信网络的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模型[J].农业工程学报.2018
[6].夏炜祁,李欢,张安录,王迎,朱琴.农用地生态价值与农用地基准地价确定——以武汉市为例[J].土地经济研究.2018
[7].邵亚星.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方法研究[D].安徽农业大学.2018
[8].方斌,夏显力.区域间相互作用对农用地基准地价影响的初步研究[J].广东农业科学.2014
[9].杜文星.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技术特点分析——以新疆为例[J].科技资讯.2014
[10].刘洁,李宏,高敏华.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研究——以吐鲁番市为例[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