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期货犯罪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情节,资本市场,期货,司法解释,公开信息。
期货犯罪论文文献综述
庄明源,何鑫,陆一敏[1](2019)在《证券期货违法犯罪防范与治理》一文中研究指出金融犯罪侵害的客体主要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以及金融管理秩序,防范金融犯罪的目标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业的安全与稳定发展,最终是为了经济安全与国家安全。针对目前金融犯罪高发、惩治难的问题,应从叁个方面进行风险防控的完善:一是刑事立法完善;二(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9-11-23)
郭丽娜[2](2019)在《非法期货类犯罪案件侦办对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非法设立期货交易场所、非法开展期货经纪业务活动、非法开展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等非法期货类犯罪大量出现,其涉众性、跨区域性、隐蔽性、专业性等特点,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带来较大难度,且一旦处置不当,极易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公安机关在侦办此类案件过程中,经常面临定性难、取证难、挽损维稳难、彻底打击难的工作局面,为此应从性质认定、证据固定、办案协作等方面采取有效侦办对策,最大限度地惩治此类犯罪。(本文来源于《辽宁警察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6期)
林中明,吴跃红[3](2019)在《证券期货领域犯罪呈波动式上升趋势》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记者林中明 通讯员吴跃红)记者日前从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发布的2014年至2018年度上海证券期货犯罪案件检察白皮书获悉,近五年来,上海市检察机关共受理证券期货犯罪审查逮捕案件57件89人,受理审查起诉同类案件74件132人。案件数量、涉案人数呈(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9-10-11)
曹宏杨[4](2019)在《我国当前期货犯罪立法问题研究——以非法期货平台治理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非法期货活动呈多发态势,尤其是一些机构或个人利用没有资质的平台进行非法期货交易的活动屡禁不止,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危害了金融安全。而中国现行的以《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核心的期货法律体系存在法律位阶低、未将我国期货市场中的一些违法行为定为犯罪、未颁行专门法等局限性,已不能适应当前期货市场发展需求,这就要求立法机关通过尽快颁行《期货法》、增加《刑法》与《期货法》关于期货犯罪的协调性、在《期货法》中单独设置非法从事期货交易罪、对期货犯罪案件的管辖权作专门规定等方式对期货市场上的各种行为加以规制。(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2期)
韩湘子[5](2019)在《两高加强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行为》一文中研究指出6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印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操纵市场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本文来源于《中国商报》期刊2019-07-11)
赵春艳[6](2019)在《“两高”涉证券期货犯罪司法解释亮点多》一文中研究指出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发布了《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一》)和《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二》)。这两部司法解释的制定出台(本文来源于《民主与法制时报》期刊2019-07-07)
祝惠春,李万祥[7](2019)在《从严打击证券期货市场违法犯罪行为》一文中研究指出涉证券期货犯罪活动一直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问题,也是司法机关坚决致力打击的对象。自7月1日起,《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始施行。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本文来源于《经济日报》期刊2019-07-04)
赵春艳[8](2019)在《“两高”联合出台涉证券期货犯罪司法解释》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记者赵春艳)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出台了《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定罪量刑标(本文来源于《民主与法制时报》期刊2019-07-02)
靳昊[9](2019)在《惩治操纵市场、“老鼠仓”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北京6月28日电(记者靳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8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依法惩治证券、期货犯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投资者合法(本文来源于《光明日报》期刊2019-06-29)
杨毅[10](2019)在《进一步加大打击证券期货犯罪力度》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北京6月28日讯 记者杨毅报道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操纵市场司法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未(本文来源于《金融时报》期刊2019-06-29)
期货犯罪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近年来,非法设立期货交易场所、非法开展期货经纪业务活动、非法开展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等非法期货类犯罪大量出现,其涉众性、跨区域性、隐蔽性、专业性等特点,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带来较大难度,且一旦处置不当,极易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公安机关在侦办此类案件过程中,经常面临定性难、取证难、挽损维稳难、彻底打击难的工作局面,为此应从性质认定、证据固定、办案协作等方面采取有效侦办对策,最大限度地惩治此类犯罪。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期货犯罪论文参考文献
[1].庄明源,何鑫,陆一敏.证券期货违法犯罪防范与治理[N].检察日报.2019
[2].郭丽娜.非法期货类犯罪案件侦办对策研究[J].辽宁警察学院学报.2019
[3].林中明,吴跃红.证券期货领域犯罪呈波动式上升趋势[N].检察日报.2019
[4].曹宏杨.我国当前期货犯罪立法问题研究——以非法期货平台治理为视角[J].法制博览.2019
[5].韩湘子.两高加强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行为[N].中国商报.2019
[6].赵春艳.“两高”涉证券期货犯罪司法解释亮点多[N].民主与法制时报.2019
[7].祝惠春,李万祥.从严打击证券期货市场违法犯罪行为[N].经济日报.2019
[8].赵春艳.“两高”联合出台涉证券期货犯罪司法解释[N].民主与法制时报.2019
[9].靳昊.惩治操纵市场、“老鼠仓”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N].光明日报.2019
[10].杨毅.进一步加大打击证券期货犯罪力度[N].金融时报.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