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油田分公司濮东采油厂河南省濮阳市457000
摘要:随着地方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不断推进,土地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如何在确保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土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前提下,解决好油田生产建设用地与地方经济发展这对矛盾是油田企业普遍面对的共性课题。本文拟就油田生产建设用地与地方经济发展矛盾对策作如下初步探讨。
关键词:油田;生产建设用地;地方经济;发展;矛盾
在我国,巨大的人口压力使18亿亩基本农田的红线已成为土地分类规划的界线,有限的土地资源让油田生产建设用地与地方经济发展对土地大量需求的矛盾不断出现。油田企业必须正确认识这些矛盾,同时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好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实现油地互补、和谐共赢。
一、解析油田生产用地与地方经济发展矛盾的意义
土地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油田企业来说,土地更是重要的生产资料。中原油田东濮区块位于“中原经济区”范围内,主要分布在河南省濮阳市的濮阳县、范县、华龙区、清丰县,开封市的兰考县,安阳市的滑县,山东省聊城市的莘县,菏泽市的牡丹区和东明县等地,油田权属明确的土地总量共10.61万亩,涉及区域具有点多、线长、面广、人口稠密、占用基本农田多等特点,每年还有大量的新增建设用地。随着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土资源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油田作为国有大企业,需要不断提高对土地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努力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推动油田企业土地资产管理观念的根本转变,使油田企业员工真正懂得珍惜、爱护和用好每寸土地。
二、油田生产建设用地与地方经济发展矛盾表现
1、农民人均耕地面积小,侵占井场道路现象时有发生
“人多地少”是中国的基本国情,中原地区人口稠密,人均耕地面积小的矛盾更为突出。以濮阳市范县濮城镇为例,该镇39个村,有油田油水井1266口,计量站45座,油田征地面积4308亩,管线、设备临时占地600亩,该镇人均耕地面积还不足8分地,远低于全国人均1.38亩水平。由于油区农户耕地面积小,为增加收入,方便生产,部分油区农户将农作物种植在油田已征井场、道路内,将麦垛、粪肥、生产材料堆放在油田已征井场、道路上,甚至有的农户将房屋、养殖场建在油田已征地、油气管线上,形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2、地方招商引资,部分新建企业、开发区圈占油田已征地
中西部油田所处地区较东部沿海地区工业较落后,过去除油田企业外,其他大型工业企业少,油田进行生产建设时与地方企业发生用地矛盾较少,随着油田不断开发,井站和油、气、水管网如同蜘蛛网分布在油区范围内。近年来,随着中西部地区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当地方政府在规划招商引资、兴建产业园、新城镇建设时发现油田管网、井站难以绕开,为确保实现招商引资的任务,促进地区工业多元化发展,增加税收,带动当地就业,出现产业园或其他企业圈占、侵占油田井场、道路现象,既损害了油田的合法权益,同时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3、地方征收耕地占用税,退税程序不畅增加油田成本负担
油田在新井钻井施工要占用较大面积耕地,一般每井在10亩以上,每井交耕地占用税在20万元以上。2009年以来,中原油田已向地方政府交纳了上亿元的耕地占用税,但是一方面因为油田施工井场修复标准需要进一步提高,部分施工井场未达到地方政府相关要求;另一方面油田交纳的耕地占用税是地方政府财政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政府尚未确定土地复垦的验收标准和方式,理顺耕地占用税退税机制。上述原因使得中原油田耕地占用税退税工作面临很大的困难,大大增加了油田生产成本。解决耕地占用税退税矛盾,急需耕地占用税退税管理走向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
三、解决油田生产建设用地与地方经济发展矛盾对策
1、加强沟通,合理规划,实现油田、地方发展共赢。
油田作为当地国有特大型企业,有义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当地方规划与油田用地发生冲突时,油田应积极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结合,做好涉油区域开发规划工作,在保护好油田已征井场道路前提下,尽可能的配合地方政府实施新规划,同时对油气水管线进行标识,确保其他企业在安全距离之外,杜绝安全隐患。当油田进行新区块开发或是管网改造时,也应与地方政府充分结合,合理规划油水井、管线布局,努力做到集约节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尽量为地方留下更多的土地开发空间,从而实现巩固增强油地情感,密切油地关系,为构建和谐油区带来长远动力。
2、摸清家底,抓好基础,维护油田已征土地合法权益。
中原油田成立三十多年来,每年都要征用大量的建设用地,这些土地资产是油田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好土地基础管理,维护油田已征地合法权益需要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意识到位。油田企业应增强土地资产管理意识,避免因土地界限不清、资料不全引起土地争议和纠纷问题,给油田带来无可挽回的经济损失。
二是组织到位。建立健全土地管理机构,注重把业务能力和责任心较强的人员充实到土地管理岗位上来并保持相对稳定。加强对土地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深刻理解和领会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促进土地管理工作的创新发展。
三是制度到位。应按照有关土地管理法的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制定一套系统的、完整的土地管理制度,使土地管理人员在开展工作时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能够有章可循,得以圆满解决。
3、严格标准,规范管理,确保“集约节约”生产用地。
油田企业占用土地数量巨大,而且每年用量不断增加,抓好节约用地工作尤其重要。油田生产建设用地应在确保生产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尽量选用废旧井场占地、劣质地、荒地,少占用耕地和农田,要严格执行施工占地标准,不允许超标占地。为规范各项施工占地,中原油田印发了《中原油田临时用地管理细则》,其中对钻井、管线电缆施工、各类作业施工占地面积做出明确要求,日常通过开展“三不”检查(不通知、不定时、不定点),督查各单位施工占地情况,
4、明确流程,严格落实,提高耕地占用税退税率。
解决好耕地占用税退税问题,一是要积极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理顺耕地占用税退税机制,促成耕地占用税退税程序以红头文的下发,确定土地复垦的验收标准和方式。二是要严格督导和考核临时用地管理各项办法的执行情况,特别是加大对临时用地标准、耕作层土壤剥离并集中堆放、回填土的覆土深度的检查力度。三是加大临时用地复垦退耕力度,油田各基层生产单位在施工前要要制定土地复垦方案。
5、多措并举,分类治理,充分发挥老水淹地使用价值。
目前,中原油田东濮油区老水淹地面积有3万余亩。油田和地方政府应该联合改造利用好老水淹地,充分发挥老水淹地使用价值,将大大缓解油田建设用地与地方经济发展的矛盾。通过积极协调,濮阳市成立了油区污染土地治理恢复领导小组,2011年濮阳市委通过市委文件的形式,将油区污染土地复垦治理工作列入油地战略合作、融合发展的首批12个议题之一。中原油田近年来建立健全了由土地管理办公室、厂、区、队(站)组成的老水淹地项目管理控制网络,制定了复耕实施方案和严格的奖惩办法,加大对老水淹地治理资金投入。2011-2012年,通过加强对老水淹地治理,中原油田共实现老水淹还耕7530亩,以后每年减少青苗赔偿609万元,既保护了土地资源,缓解了用地矛盾,又减轻油田负担,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