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城市治安管理机制的完善

论我国城市治安管理机制的完善

杨志勇[1]2004年在《论我国城市治安管理机制的完善》文中研究表明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本文在深入剖析新时期城市治安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和吸收中国古代治安管理思想和实践成果,参考国外在治安管理机制方面所做的有益尝试,提出完善我国城市治安管理机制的总体模式设想。更新观念,完善法规,细化可操作措施,树立科学正确的城市治安管理理论,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实践性、操作性很强的城市治安管理机制。以期对公安机关在城市治安管理过程中采取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引导流动人口有序流动,改进城市治安管理工作模式,健全治安管理立法体系,从根本上解决城市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为城市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的实践提供有益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陈福军[2]2003年在《城市治理研究》文中认为城市管理作为介于宏观(国家)和微观(企业)之间的中观层次,具有许多区别于传统管理的特点。为此,饶会林教授提出了“导引、规范、治理、服务、经营”的城市管理“五职能”观点。本文是对其“治理”职能的展开研究。 本文在国内外城市治理理论和实践的比较研究基础上,把城市治理作为城市管理的一种基本职能,以城市发展的自组织机制和城市董事会制度为基础,通过建立“导顺治逆”的网络治理模型,对城市的经济、社会和环境等系统进行综合治理的应用方面作了深入系统的研究。 在内容上,本文分为七章: 第一章通过城市治理的国内外研究现状比较,提出了城市治理工具是城市治理理论的应用核心观点。认为“导引、规范、治理、服务、经营”的城市管理职能的划分很好地反映了我国城市管理职能从计划向市场的转变。并提出了综合性是城市治理职能的最显着特点的观点。 第二章重点论述了城市治理的依据是城市经济的自组织生长机制。通过城市发展S曲线的推导,赋予其经济学内涵。并以S曲线为工具,系统地描述了城市发展的自组织过程。认为S曲线之差所形成的倒U型曲线可作为城市治理的判据。 第叁章通过对国外城市治理的一般经验分析,并将之与我国传统的“无为而治”进行比较,重点论述了城市治理的导顺制逆原理。认为城市治理是以城市发展战略为中心的动态网络控制活动,提出了“导顺制逆”的城市治理网络模型。 第四章主要论述的是城市治理的主体。在中国城市经济中观特色分析和国外城市治理结构一般特点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城市董事会”的学习型城市治理结构观点,并论述了城市治理的协调博弈运行机制,论述了建立学习型城市治理结构的重要意义。并介绍了国外经验。 第五、六、七章是上述内容在城市的经济、环境和社会系统的应用。 第五章论述了城市经济问题治理的原则与方法。在强调了城市结构效益的基础上,提出在目前乃至今后很长的一个时期,我国城市经济治理重点都在于2 内 容提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论点,阐述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化对城市经济发展的巨大促进作用。并介绍了中介组织在义乌市小商品市场秩序有效治理中的作用。 第六章论述了城市环境问题治理的卿与方法。分析了城市市容环境的生产力特性,提出了应该建设城市生态园区,而不是‘生态城市”的椭。介绍了旅开发区的ffi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协作。认为应该把城市市民的环境意识提高作为环境治理的根本对策。并介绍了美国冶钢厂的污染治理听证会案例。 第七章论述了城市社会问题治理的原则与方法。通过我国城市社会问题的特点的介绍,提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服“德治”与“法治”的统一观点。认为应该结合学习型社区献,“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使精神文明就与物质文明毅同步发展。并简要分析了建立学习型社区的基本过程。介绍了国内外的治理案例。

胡安邦[3]2017年在《智慧城市下城市治安管理问题研究》文中提出智慧城市也被称为“数字城市”,它将技术智能和人的智能得以连接,通过物联网等智慧技术进行管理工具和手段上的革新,并在此基础之上对传统管理制度也进行变革,它的具体应用就是运用系统结构优化的方式对现在城市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进行有效解决,最终实现城市自身的生态化发展即可持续发展。因此在“智慧城市”下进行城市自身的治安管理,也必须要在相同的逻辑之下进行,即运用现代的网络信息技术、网络平台等,转变城市既有的传统治安管理理念,革新治安管理的模式与手段,实现城市治安管理发展的新路径。本文深入分析在智慧城市背景下,城市治安管理的现状以及所面临的挑战,主要以“智慧城市”下长沙市治安管理为实例,通过实证研究,剖析目前长沙市在“智慧城市”大背景下治安管理中所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进而阐述智慧城市视角下改进城市治安管理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提出了依托智慧城市建设促进城市治安管理的具体对策,力图解决目前所存在的城市治安管理问题和推进“智慧城市”治安管理建设。文章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各个部分内容大致如下:绪论主要说明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国内外相关理论的研究综述以及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第一章主要阐述智慧城市和城市治安管理的内涵和特征以及相关理论基础,包括巴纳德的组织协作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和预防性政府理论等等。第二章主要是对智慧城市建设下长沙市的治安管理进行分析,这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来进行:对目前长沙市的治安管理基本情况进行说明;以长沙的智慧交警为实例,阐述在具体领域内进行智慧治安管理的目标定位、途径分析以及所取得的成效;剖析长沙市智慧城市背景下治安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原因分析;对长沙市智慧城市治安管理的特点进行总结。第叁章主要是通过分析长沙市智慧建设情况,提出一套具有普适性的智慧城市下进行治安管理的总体思路和主要途径,并结合对长沙市的实证研究,提出能够更好建设智慧城市治安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建议,主要包括:推动智慧政务建设、加强社会管理资源整合、加快智慧应用系统建设和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环境建设等等。

李凤琴[4]2012年在《从权威控制到体制吸纳:中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模式转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这是一个变革的时代,世界各国都在现行的公共服务体制机制中寻求突破,以回应瞬息万变的社会。在中国原有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城市被划分为一个个单位,在以单位为主、街居为辅的城市基层制度安排下,中国城市社区形成了条块分割的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制度安排。但是随着社会转型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中国城市原有的社区公共服务赖以存在的制度环境发生了变化,这种以单位为人身依附获取福利(公共服务)的体制终将被变革的时代所淘汰。随着社区服务工作的进一步拓展,如何整合社区资源,实施社区公共服务模式的革故鼎新,以提高城市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满足城市社区居民多层次、多元化的公共服务需求,已经成为一项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但我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单一、社区公共服务效能低下,社区居民公共服务短缺、公共服务供给与生产没有分开、社区公共服务政府投资不足,社会筹资渠道不畅等问题突出。如何变革这种状况,改革和创新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体制和机制,已成为理论界和实际部门关注的焦点,城市社区公共服务模式面临全面的转型。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是中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模式为何转变以及如何转变的问题。据此,本论文以社区作为公共服务拓展的战略性空间,以社区公共服务模式的变革作为研究主线,用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历史研究和比较研究相结合以及典型案例的分析方法,对新中国成立以来不同时期城市社区公共服务模式的体制机制等问题进行探索。在吸收社区公共服务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尝试性地运用公共服务提供与生产区分的相关理论,深入剖析了社区公共服务体制吸纳模式的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探讨社区公共服务中的政府、市场、社会叁者之间的互动关系。论文首先分析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控制整合色彩较浓的权威控制型服务模式,接着从宏观、微观、和现实叁个方面考察了社区公共服务模式转变的背景和动力。其次,着重探索了体制吸纳何以成为再造社区公共服务的逻辑,在此基础上考察了社区公共服务的制度安排、体制吸纳的机制(社区公共服务的复合生产)、体制吸纳的本质、体制吸纳原则与方式、体制吸纳的优越性以及作为载体的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再次,通过对不同类型社区公共服务体制吸纳的差异以及两个实践中的体制吸纳服务模式的典型案例分析,发现体制吸纳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体制机制方面存在问题。最后,针对体制吸纳服务模式存在的困境,提出了优化体制吸纳服务型模式的建议,即体制的重塑、机制完善和具体路径的设计。体制重塑上重点变革社区管理体制;不断优化社区公共服务的多元参与机制、需求表达机制、资金投入机制、绩效评估机制;具体路径上,从培育社区民间组织、社工队伍建设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叁个方面来设计。通过研究,本文得出的结论是:城市社会转型推动着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变革;政府职能的转变推动着公共服务模式的转变;体制吸纳是一种多元主体的社会治理方式;社区公共服务的复合生产是公共服务再生产的有效机制;公共服务中的伙伴关系是中国公民社会成长的现实路径。最后,对未来中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的发展进行了展望以及提出论文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吴常柏[5]2016年在《边疆民族地区城市社区治理运行机制研究》文中提出进入二十世纪以来,城市逐渐变为欧美各国经济社会活动的主要场域,也使城市社区成为理论和学术界研究的一个热点焦点议题。世界各国也将城市社区的建设和治理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源泉,将治理理论充分运用到国内外、城乡及社区领域的管理中,积极倡导构建政府、市场与社会间新型网络合作关系,以此来应对各国政府的失灵与市场的失效。中国在改革开放后,正在经历一场基层社会的深刻变革,社区已然成为推动社会体制改革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空间。从政治、经济与社会等领域来看,都需要建构一种新型组织形态来承接政府和企业分离出来的社会基本职能,以此来缓解社会矛盾、增加社会稳定与促进社会和谐。在探讨和争论中,学术界又通常把主攻方向集聚在城市社区上,加之城市社区的复杂特性与尚未成熟的管理体系也使社区成为多方关注的“宠儿”。在城市社区的建设和治理中,边疆民族地区的社区也很有其典型性和特殊性,但是就目前对此类社区的研究成果来看,除官方和个别学者零星文章外,为数不多。所以,文章选择“边疆民族地区城市社区治理运行机制”做为研究对象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文章在系统梳理国内外城市社区治理理论、城市社区治理运行机制理论及借鉴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政治社会学为主线,综合运用治理理论、社会资本理论、民族关系理论等分析工具,选取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典型社区”中“DZ社区”作为个案研究对象。文章所选取的“DZ社区”是一个复杂重点社区,该社区处在老城区的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多,少数民族多,民族成份复杂,出租房屋多,未成年人多,基础设施薄弱,居民文化程度普遍偏低等特点,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典型性。文章对乌鲁木齐市城市社区治理运行机制进行了实证研究,围绕边疆民族地区城市社区治理运行的主题和目标,聚焦城市社区组织运行机制、社区居民参与机制和社区保障机制等主要内容,深入探讨边疆民族地区城市社区治理运行机制的现状、困境和及其成因,并在此基础上,尝试着构建“解困之道”。依照上述分析理路,文章具体涵盖如下主要内容:一是理论铺垫,主要聚焦在第一章和第二章中。文章首先在具体阐述选题背景与选题意义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城市社区治理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在宏观上系统梳理了国内外关于城市社区治理运行研究的主要研究成果,在微观上具体细致地梳理了国内城市社区治理运行机制的相关研究成果,针对以上两个维度作以简要的评述。在以上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深入考查和界定了文章的叁个关键词:城市社区、社区治理和运行机制,具体指明了其在“边疆场域”中的主要内涵和目标指向:文章理论基础主要包括治理理论、民族关系理论、社会资本理论等叁个理论分析工具,具体介绍了叁个理论的缘起、代表人物、主要观点以及其主要理论内涵在本文的适应性和主要指向,将为文章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为文章主要内容的全面展开和深入论证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二是历史回顾,主要聚焦在第叁章中。在分析和梳理边疆民族地区城市社区治理体制的演变历程中,主要包括叁个发展阶段,即单位制时期城市社区治理的一元化体制、单位制解体时期城市街区治理体制的建构、后单位制时代城市社区治理的机制诉求等,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和概括提炼出其叁个基本特点,即社会结构变迁中的治理内涵,主要包括边疆民族地区城市社区治理的重大意义、主要目标、主要类型及模式选择等内容;多民族成员的聚居的空间结构,主要以乌鲁木齐市为例,具体阐述了当前各民族居住格局形成的主要原因、分布特点、分布区域等内容;街区呈现出压力型体制的主要特征,针对边疆城市基层治理的主题和复杂的“维稳”形势,边疆城市社区治理中呈现出明显的压力型体制的基本特点,这一基本特点又具有两个明显的特点,即“可传递性”和“放大性”。叁是实证分析,主要聚焦在第四章中。文章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典型社区”中DZ社区作为个案研究对象,具体考查了DZ社区的组织运行机制,主要包括社区党组织的运行机制、片区管委会的运行机制、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委员会)的运行机制、社区社会团体的运行机制等;社区居民参与机制,主要考查和分析了居民参与的基本内涵、主要功能,并以具体案例为参照对社区居民参与机制现状进行全程的扫描和分析;社区保障机制主要包括四点内容,即社区贫困救助机制、社区就业援助机制、社区法律嵌入机制及社区经费收支机制等。在以上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对社区组织运行机制、社区居民参与机制和社区保障机制在现实运行中出现的基本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总结和提炼。四是制约因素,主要聚焦在第五章中。文章在结合上述理论阐述与实证分析基础上,具体剖析了影响和制约城市社区治理运行机制的叁点举要:经济因素,主要包括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新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各族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为新疆城市社区治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从横向对比来看,与其他省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从疆内纵向对比来看,南北疆经济发展差距还是相当大,尤其是南疆经济水平落后明显。二是政治因素,主要包括政府治理内容聚焦性不强,围绕城市社区治理的主题和目标,政府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要不断聚焦治理内容;政策输入迭加效果未彰显,中央和地方密集的政策优惠,加快了新疆各领域的建设步伐,但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小觑的问题,还需重新聚焦;非传统安全制约治理突出,当前影响和干扰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最大的障碍就是以“叁股势力”为代表的非传统安全的威胁,坚决打击国内外“叁股势力”,及时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新疆有现实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叁是民族宗教因素,主要包括文化习俗对族际交往的影响,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文化习俗,都必须给以尊重和包容的心态加以引导和培育;非法宗教活动的抵御与打击,非法宗教严重地影响和阻碍了新疆的经济社会的发展,毒化了社会风气,为民族分裂分子所利用;和谐民族关系的构建与调适,市场经济冲击下的民族关系出现很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不断调适和聚焦。五是路径选择,主要聚焦在第六章中。边疆民族地区城市治理运行机制以“维护稳定”和“服务民生”为核心的目标体系,还需要从多方面内容进行丰富和发展;在坚持相关治理原则的基础上,结合边疆城市治理运行期间出现的具体问题和制约因素,文章从边疆民族地区城市社区治理组织运行机制、社区居民参与机制和社区保障机制等叁个维度,尝试着构建如下几条基本路径:即调整社区治理的组织架构,拓展运行空间;加大社区治理的资源开发,拓宽支撑渠道;扩大社区居民的参与范围,推进协商民主;激活社区治理的社会资本,培育公共精神;调控城市社会心态的走向,筑牢稳定根基;健全社区治理的法治嵌入,加强保障力度;创新社区治理的技术支持,增强治理实效等内容。六是结语与展望,综合文章所述具体内容,再一次重申和明确边疆城市社区治理运行机制研究的重大意义及现实面向,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四点延伸思考:边疆民族地区“政府主导”与“社区自治”的相容关系、边疆民族地区“多元主体”与“民主政治”的良性互动、边疆民族地区“市民社会”与“社会参与”的动力支撑、边疆民族地区“社会资本”与“治理绩效”的推进作用。

武胜伟[6]2016年在《转型期中国社会治安治理问题研究》文中指出维护社会治安是国家的基本职能,是人民对自己生存环境的基本期盼,是衡量政府治理能力的基本尺度,是推进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当前,由于在转型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多重因素的发展变化,由此带来的关系调整和利益矛盾,时常以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形式表现出来。本文以整体性治理理论为分析工具,主要运用系统研究法、文献分析法、比较研究法、问卷调查法,对我国社会治安治理体制的历史演进、困境表征、“碎片化”生成机理及整体性创新策略等问题进行了分析探究,提出了具有一定创新的思路、见解和观点。全文共分六章。第一章绪论,阐述了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关于社会治安治理的国内外研究现状、重要概念的界定、理论工具与研究方法、论文框架、创新之处等问题。第二章转型期中国社会治安治理历程与发展特点。分析了社会转型中的结构转换、机制转轨、利益调整、观念转变对社会治安治理所带来的挑战,论述了转型期背景与社会治安治理的相关性。按照我国社会转型的标志性事件,将社会治安治理实践历程划分为传统治理模式瓦解破碎时期、混合治理模式探索运行时期、现代化治理模式初步建立时期等叁个阶段,系统回顾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治安治理实践的历史脉络,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共四个角度对其历史演变的基本特点进行了分析,提出为适应转型期我国政治体制由人治向法治,经济结构由封闭向开放,思想意识由一元向多元,社会形态从静态向动态的变化,社会治安治理模式也呈现出治理方式法治化、治理理念服务化、执法手段谦抑化、防控格局立体化等特点。第叁章转型期中国社会治安的基本状况。该部分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每年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群体性事件的发案趋势、特点进行了深入分析。从传统治安问题、新型治安问题及社会公众的认同程度等叁个方面深入分析了当前我国社会治安严峻形势的外在表现及社会治安治理面临的困境。采取调查问卷的办法,对一定数量的社会公众和公安民警进行问卷调查分析,从问卷参与者的主观感受印证了治理困境的客观存在,对其构成因素的重要程度进行了初步分析。第四章转型期中国社会治安的治理困境。该部分运用整体性治理理论工具,从主体、认知、体制等叁个方面分析了社会治安治理困境的产生机理,提出造成社会治安治理困境的主要因素有叁个方面:一是主体因素,如公安机关不堪重负、部门治理缺乏合作、多元治理结构尚未形成;二是认知因素,如缺乏整体思考、缺乏公平公正精神、缺乏不断创新意识;叁是体制因素,如职能、政策、资源、利益关系等方面的碎片化等等。通过以上分析为后续的路径选择提供了基础。第五章国外社会治安治理的成功范例。该部分对英国、法国、瑞典、美国、加拿大、日本、新加坡等七个国家的相关经验进行介绍分析,介绍了英国不断推进警务体制改革、实现警力无增长前提下实战力提升的经验,法国探索公众参与新形式、提升重大决策科学性的经验,瑞典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消除贫富差距的经验;美国加强经费投入、增强街面巡逻密度和实施零容忍政策的经验、加拿大加强社会福利建设、增强警察执法权威性的经验、日本“交番相谈员制度”推动警民关系优化、增多社会治安治理积极因素的经验以及新加坡推进议员联系选民制度、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经验。分析了国外经验对提升中国社会治安治理水平的启示意义。第六章我国社会治安治理创新的路径选择。从治理理念、组织体系、生态环境、关键环节、支撑体系等五个方面对中国社会治安治理的整体创新提出了决策建议。最后为结论与展望,本章总结了论文研究情况,对未来研究方向作了展望。与同类研究相比,本文的创新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1、研究选题。作者搜索目前国内文献发现,以“社会治安治理”为题的研究尚不多见。原有的相关研究多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或“社会治安管理”的角度展开。当前,我国政府提出要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这一背景下,运用当代“治理理论”的思维方法,系统研究“社会治安治理”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理论意义。2、理论工具。整体性治理理论的产生环境与我国社会背景比较相近。运用整体性治理理论研究社会治安治理具有高度契合性。为此,本文以其为理论工具,审视和分析我国社会治安治理在主体、职能、政策、资源等方面的“碎片化”问题;还运用社会控制理论、社会失范理论剖析了转型期对社会治安治理的影响。均具有一定拓新价值。3、学术观点。本文在综合公共管理学、法学等基础理论的基础上,运用理论分析与实证调研方法,分析了社会转型期治安治理面临的全新挑战,探讨了社会建设与社会治安治理的内在联系,揭示了社会治安治理困境的深刻社会根源,进而提出其治理之道必须从宏观视野入手,努力消除产生社会治安治理困境的外在根源,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治理生态环境。这些学术观点具有创新性。4、对策建议。在借鉴国外经验基础上,本文紧扣中国国情,提出“优化治理理念”、“理顺组织体系”、“改善生态环境”、“突出关键环节”、“完善支撑体系”等“五位一体”的策略,以破解我国社会治安治理困境,实现社会治安治理整体性创新。这些对策建议有一定的政策参考价值。

刘俊宜[7]2017年在《中国城市综合管理立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以城市化为时代背景,本文按照“以良法善治原理论证中国城市综合管理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后,在总结国内外城市环境管理法治实践经验基础上提出中国城市综合管理立法设想”的研究思路,运用文本分析、比较分析、实证分析等方法,解读中国城市综合管理丰富内涵并探寻其科学立法的进路。由此希望通过中国城市综合管理法律制度的完善,建立起城市环境管理的良好法治秩序,实现城市作为和谐美好家园的图景。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由于人口集聚效应,城市环境管理承载着巨大的压力。为此,中国正在尝试通过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为基础的城市综合管理达到善治目的。在这个过程中面临着一系列从宏观到微观的立法问题。基于良法善治的原理,展开对中国城市综合管理立法的思考。从善治的角度审视中国城市综合管理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总结出促进公民参与和规范行政管理是推进该立法的两个主导因素,且立法既有社会经济与法治发展创造的有利条件,又面临着一些困难。面对机遇和挑战,从良法的视野提出包含立法目的、立法原则、立法内容在内的中国城市综合管理立法思路。由此认为中国不仅需要通过中央立法确立城市综合管理的法律地位,而且因为城市地域特征有差异,管理要求必然有区别,所以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地方立法更应是关注的重点。国外在城市环境管理方面法治历史久远,尤其在城市管理单行立法方面经验相对成熟。中国港澳台地区结合本土特色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城市环境管理法治经验。中国大陆地区在城市综合管理方面的地方立法也已经开始了有益的尝试。这些大量的实践素材为中国城市综合管理立法研究提供了实证支撑。在此基础上通过调研,提出构建中国城市综合管理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的设想,以具体城市为样本,着力探讨了地方立法框架的构建,以探寻和把握适合城市发展的立法规律。全文共分九章,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作为引言,描述了中国城市综合管理立法研究的时代背景与对于相关问题的国内外研究情况,介绍了本文研究的思路及方法。第二章主要是阐述中国城市综合管理渊源与法律定位。面对城市环境管理问题,以城市化为背景,从城市管理发展的历史角度界定城市综合管理及其立法的内涵与性质。第叁章主要是从善治的角度论证中国城市综合管理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围绕善治的民主维度与法治维度而展开相关论证。第四章主要是从良法的角度探讨中国城市综合管理立法的思路。以良法为标准,从立法的目的、原则、内容展开相关探讨。第五章主要是介绍城市环境管理的国外法治经验及中国立法应借鉴的地方。国外的经验表明城市环境善治以立法为先行。第六章主要是分析国内城市综合管理立法的现状。中国港澳台地区虽然是城市管理单行立法模式,但是它们立足本土的法制建设走出了符合自身城市环境管理需求的法治道路。中国大陆地区结合国情开展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努力探寻城市环境管理良法善治规律。第七章主要是从立法的角度,通过讨论城市综合管理中的一些管理相关焦点问题发现立法需要注意的地方。选取了社会比较关注的社区自治定位、城管警察化争论、行政处罚管理实效等问题的分析来探讨如何通过立法进一步完善城市综合管理。第八章主要是提出中国城市综合管理立法的设想。以统筹全局的视角提出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相互结合的城市综合管理立法体系。在依法治国框架下,立法采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实事求是态度去解决城市综合管理法律问题。第九章作为结语,表明研究的目的是希望中国通过城市综合管理立法从法治的角度保障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全文研究涉及的知识谱系以立法学为核心,涵盖法学(立法原理、立法制度、立法技术、公民权利、政府义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给付行政、行政合同等)、政治学(论辩式民主、交往理性、公民参与等)、经济学(公共选择、福利主义、囚徒困境等)、管理学(破窗效应、木桶理论、邻避效应、帕金森效应等)诸多学科理论。其主线是通过以法学为主、多学科结合思考中国城市综合管理立法进路。通过研究表明:基于良法善治的立法原理,借鉴国内外相关法律制度,中国城市综合管理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不仅必要而且可行,这对于保障中国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法律意义。

黄臻[8]2016年在《当前广州平安城市视频工作体系优化研究》文中认为广州社会治安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为构建平安广州,广州市政府在治安防控方面投入了巨大的人力和财力,以提升广州城市治安环境。社会治安的稳定对广州城市的发展和繁荣稳定具有长远的意义,因此广州市近年来通过加大在社会治理方面的力度,以求改善广州市总体治安环境。其中较为明显的就是广州市政府在视频监控方面的建设工作,并且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治理效果。通过打造平安广州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现事前预防和及时处理的高效治安管理模式,极大地提高了广州公安机关的治理效率。广州警方一直致力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构建,在视频监控工作的建设中,通过鼓励社会面参与社会治安管理,有助于提高广州市民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本文以定性和定量研究为主,并通过分析和解读广州市政府有关城市安全发展与治安防控方面的政策文件,对当前广州市的视频建设工作进行了初步的阐述。论文以治理理论和协同理论为基础,对广州市政府以及社会面参与城市视频建设的现状进行了综合分析,得出了广州市目前城市视频建设工作取得的成就以及可能存在的不足之处。通过数据分析,对当前广州市各区的视频管理工作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并通过与国内外其他发达地区的视频管理工作进行对比,得出了对广州市城市视频建设有用的结论和经验,为广州构建平安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了理论思路和实现途径。

马新峰[9]2009年在《经济发达地区城乡结合部社区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指出从20世纪90年代我国开展社区建设以来,全国各城市在社区建设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学术界也对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社区管理的基本理论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在学术上也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外来人口日益增加,而外来人口居住、生活大都选择在成本较低的城乡结合部,该地区是在城市和农村的交融地带上由本地居民、农民和外来流动人口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如果不加强有效管理,就会成为社会不安定、不安全的发源地。因此,加强城郊结合部的社区管理研究,能够为加强社区管理,通过社区规范来调解和整合社区中的矛盾冲突和利益纠葛、培育社区成员民主自治的主体意识和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区发展等提供理论借鉴。本文在对当前国内外社区管理理论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对城郊结合部社区管理主体、管理体制、管理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了分析,总结了当前我国农村和城市社区管理的经验及问题,借鉴了国内社区管理中比较成功的模式。在此基础上,对锡山区东亭街道社区管理现状、初步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对东亭街道社区现有的两种管理模式进行了比较分析,并提出了加强城郊结合部社区管理的建议。

孔娜娜[10]2012年在《行动者、关系与过程:基层社会治理的结构性转换》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社会科学研究以专业的方式来了解社会和描述社会,它既要提出所要研究的问题,解释问题产生的原因,还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路径。本文是基于社区调查所发现的基层社会问题而引发的思考。当前,我国基层社会治理面临四大问题:一是部门垄断与条块分割及其所带来的行政效率低下;二是基层社会原子化、社会内部凝聚力下降,社会成员个人理性增强而公共意识淡薄;叁是政府行动多、社会行动少、政府行动与社会行动断裂、政府资源与社会资源离散化;四是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差距过大、农民流入城市却不能融入城市。上述问题既是我国基层社会结构变迁中的问题,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结构转型中的问题,从关系层面分析涉及四组关系的讨论:国家内部、社会内部、国家与社会、城市与农村。经验事实证明上述问题不是独立而是相互联系存在的。在研究方法上,笔者使用整体主义方法论,将宏观分析和微观分析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研究和社会调查提出两个研究假设:行动者—关系结构和基层社会治理的过程论。全文以中国城市社区建设为切入点,以分析和解决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按照基层社会治理的演进过程为逻辑顺序,来展开研究。部门分割到部门协作,政府内部关系转换。论文以政府职能社区化为逻辑起点,以城市管理和社会保障为个案,在纵向到底而横向分割体制下,国家是由多个行动主体所构成,各行动主体按照自身偏好采取自主行动,在行政协调机制缺乏或行政协调不力的情况下,出现部门垄断、条块冲突、街道办事处行政扩展、社区居委会被行政套牢。没有基层行政体制的改革,就没有基层社会治理结构的优化。以流程再造和资源整合为路径的基层行政体制改革,提供了政府部门走出“囚徒困境”的经验。居民组织化与社会再组织,社会内部关系转换。传统社区的瓦解是一种全球性现象,是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国际化的产物。传统社区的瓦解并不意味着人类不需要共同体而是意味着人类需要建立新的共同体。西方发达国家的社区冲突更多表现为各种社会组织之间的冲突,而中国的社区冲突却更多表现为“低组织化”或“无组织化”、“低制度化”或“无制度化”冲突,这根源于中国“公共理性构成性缺失”,社会内部被分解为散落的个人或群体,这与西方国家社会内部由不同社会组织所构成不同。国内经验表明,基层社会再组织需要从地域性共同体转向组织性共同体,社区生活共同体是通过发展社区自治组织来建构的,基层社会内部凝聚力的增强,也是通过发展社区自治组织来实现的。基层社会再组织,将催生出以社区居委会为中心的多主体社区治理机制。合作行动,政府与社会关系模式的转换。发达国家社区建设之所以走上国家引导下的社会行动,其经验是这些国家采用了一系列有利于社会组织参与、政府组织与社会组织合作的政策工具。长沙市开福区、武汉市江汉区,政府通过购买服务、项目补贴、项目奖励等方式,促进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的社会化,为促进政府组织与社会组织合作、政府行动与社会行动的衔接提供了经验。从分治到一体,城乡关系的转换。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改变农民与市民的二元身份以形成统一的国民待遇,这既是现代国家建设的需要,也是现代社会建设的需要,国家确保公民权利、塑造国民统一性,使全体公民归属于、认同于国家。推进城乡融合需要以城乡社区建设一体化、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结构转化为基本途径,同时,推进城乡融合也需要国家与社会、政府组织与社会组织、农民与市民的合作,建立包容性社区、包容性城市直至包容性社会。上述四大关系转换的出现是人们对基层社会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和不断追寻最佳治理模型的产物。基层社会治理的转换不是单一的关系转换,而是结构性的转换,既有关系的变革,也有行动者角色变迁和治理过程更替,而基层社会治理的过程更替需要途经政府职能社区化、政府部门协作化、居民组织化、政府与社会合作化、城乡社区治理一体化五个阶段。

参考文献:

[1]. 论我国城市治安管理机制的完善[D]. 杨志勇. 黑龙江大学. 2004

[2]. 城市治理研究[D]. 陈福军. 东北财经大学. 2003

[3]. 智慧城市下城市治安管理问题研究[D]. 胡安邦. 湖南师范大学. 2017

[4]. 从权威控制到体制吸纳:中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模式转变研究[D]. 李凤琴. 南京大学. 2012

[5]. 边疆民族地区城市社区治理运行机制研究[D]. 吴常柏. 华东师范大学. 2016

[6]. 转型期中国社会治安治理问题研究[D]. 武胜伟. 郑州大学. 2016

[7]. 中国城市综合管理立法研究[D]. 刘俊宜. 重庆大学. 2017

[8]. 当前广州平安城市视频工作体系优化研究[D]. 黄臻. 兰州大学. 2016

[9]. 经济发达地区城乡结合部社区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D]. 马新峰. 南京农业大学. 2009

[10]. 行动者、关系与过程:基层社会治理的结构性转换[D]. 孔娜娜. 华中师范大学.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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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城市治安管理机制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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