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行政强制权论文-王远哲

警察行政强制权论文-王远哲

导读:本文包含了警察行政强制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强制传唤,行政行为,行政强制

警察行政强制权论文文献综述

王远哲[1](2018)在《警察行政强制传唤的适用条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警察行政强制传唤措施是人民警察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控制违法嫌疑人而经常实施的行政行为,警察行政强制传唤措施对于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长期以来,理论界对于警察行政强制传唤的相关问题研究较少,有关法律法规对此规定也较为模糊,使得该行政行为在实践中产生一定的问题。文章立足于公安实践,以保证公安行政效率和保护违法嫌疑人基本权利为导向,对警察行政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进行研究。通过对警察行政强制传唤适用的四个条件进行深入剖析,深刻研究了强制传唤目前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域外相关研究与我国国情提出改进建议。(本文来源于《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期刊2018年06期)

郭春青[2](2018)在《警察行政强制措施的模式界说——基于《行政强制法》的理论框架》一文中研究指出警察行政强制措施的模式指警察行政强制措施的概念及范畴,警察强制措施是警察为维护秩序依法适用的一类可诉行政行为的总称,是复合概念,具有临时性、中间性、权利可复原性以及特殊强制性。包括"限制人身自由"、"查封、扣押和冻结存款、汇款"以及"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把握其模式还需厘清其外部疆域,从属性、事实、形式、功能等要件与侦查措施、治安处罚及警察强制执行予以准确界分。(本文来源于《山西警察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2期)

李铭[3](2018)在《对女子扒动车门事件的若干思考——以警察行政强制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女子扒动车门事件中,现场处警民警不能对其进行行政约束,可以采取强行带离现场或行政传唤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必须有警察行为法上的明确授权,而非仅凭警察组织法上的概括性授权即可为之,且应严格按照《行政强制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本文来源于《江苏警官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2期)

张大驼[4](2017)在《交通警察行政强制措施程序问题与对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衣食住行关系国计民生。《道路交通安全法》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权力赋予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主体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享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权力,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是交通警察执法常用的手段之一。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扣留机动车、对醉酒的机动车驾驶人采取的保护性约束措施等都直接对相对人的权利造成影响。特别是2012年《行政强制法》实施后,由于规范交通警察行政强制措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都制定于《行政强制法》实施之前,这就导致适用交通警察行政强制措施法律依据的冲突。本文梳理了交通警察行政强制措施种类、法律依据、程序等理论,从交通警察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一般程序和不同种类强制措施实施的特别程序规定的角度,结合交通警察的执法实践,分析了当前交通警察行政强制措施程序的立法、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针对交通警察行政强制措施程序存在的执法人数冲突,扣留事故车辆期限模糊、约束酒醒与报告程序缺失的立法与执法问题,从修订相关法律规范、实施人员轮岗制度、辅以相应的科技手段等来解决当前交通警察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中涉及的具体问题。本文以目前在理论与实务中研究成果均相对较少的交通警察行政强制措施程序为研究对象,旨在将目前行政法和行政程序研究的相关理论应用到交通警察行政强制措施程序的实践中,结合相关理论的发展,从立法和执法等方面,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以期为实践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公正地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解决目前的立法冲突、实践问题提供相应的对策建议,完善交通警察行政强制措施程序。(本文来源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期刊2017-04-07)

庄丹钦[5](2016)在《浅析我国警察行政强制措施——侧重于司法判断角度讨论》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保证公务行为顺利履行的行政强制措施,存在着一定的运行风险,其本身特性决定了其实施该措施所应当注意的内容。警察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过程中既有法律上的问题,也有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明晰这些问题,可以为我国警察行政权的良性应用提供良好方向。(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6年35期)

刘小荣[6](2016)在《警察行政强制措施的界定及边界划分》一文中研究指出公安机关作为重要的行政执法机关,其行政执法离不开对警察行政强制措施的实际运用。警察行政强制措施作为执法保障手段,在公安行政执法当中起着非常关键的保障作用。警察行政强制措施内涵的界定以及边界的划分,是全面系统了解警察行政强制措施并在实际执法中正确运用的前提。(本文来源于《净月学刊》期刊2016年05期)

王宥中[7](2015)在《突发事件中警察行政强制措施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正处于我国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在这个过程中,到处都充满机遇和挑战,同时也使违法犯罪行为和突发事件在数量和种类上较过去十年显着增多。而因为各种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的影响力会在突发事件中更为扩大,所以警察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时需要更严谨、更规范的体系来维护,我国目前的绝大多数行政强制措施都是以常态社会关系为基础制定的,面对突发事件给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的威胁和破坏,这些法规条文现如今很难全面有效地应对。而警察机关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国家机器,其在进行职务活动时、出现必要执法情景下会遇到突发事件的出现,在这类情况出现时,能够最大限度的控制事态变化,减少损失损害的发生和扩大,并保证执法行为的正常履行的就是警察即时行使行政强制措施。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一旦出现需要警察进行强制的情形,本文所探讨的主要内容可为人民警察的执行强制行为提供合理的理论和法律依据。同时,最大限度的使突发事件中警察行政强制措施趋于合理对于具体行政行为的双方均具有重大的意义。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平衡公权与私权的关系至关重要。在近现代依法治国总趋势中,警察机关合法合理按照程序的行使行政权力是重要的关键点,并且也要注意保护行政相对人的权益,是各国行政立法的重要一环。保证国家稳定和人民安全是突发事件中警察行政强制权行使的直接目的,那么在行使这项权力时,必然会对人民的人身自由或财产产生限制。又因为这项权力比其他任何行政权力都更具有侵犯性、进攻性和扩大性,因此能更好的维护治安和打击犯罪;同时,警察强制权还具有垄断性,这是由它的设置和形式所决定的。此外,我们还必须加强对警察行政强制权的制约,这是因为,该权力可以对公民的人身自由、人身权利和物质财产进行限制。而现实生活中警察权与公民权相冲突的现象屡见不鲜,也说明现阶段警察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都有待提高。突发事件中的警察强制措施必须有一个明确的范围和强度,警察强制权只有在法定的范畴、幅度和程序中来行使,才能既合法又合理,也能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的权益。所以,为了预防警察行政强制权的滥用,为了更好地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我们就必须对警察行政强制措施的行使加以规范,这体现在对突发事件中警察行政强制措施的制定与实施上。本文通过对比国内外的相关理论和立法成果,力求回答如何规范突发事件中的警察行政强制措施的行使,维护社会秩序良好运行和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双重安全。本文在对突发事件中警察行政强制措施的缺陷和完善提议中难免会有不足之处,还期望得到有关学者和立法机构的进一步论证。希望在梳理清楚突发事件中警察行政强制措施所涵盖到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实施状况的同时,使警察行政行为得到更好的规范,以促进我国依法行政的推行,减少社会矛盾。(本文来源于《吉林大学》期刊2015-11-01)

唐悦[8](2015)在《浅析警察行政强制措施侵犯人权的原因及对策》一文中研究指出警察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一直为世人所诟病。《行政强制法》的实施对规范警察依法行使行政强制权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然而,警察行政强制措施侵犯人权的行为仍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无论是立法层面还是实施层面,尚存在诸多不足。公安机关应在此基础上完善专业的行政强制立法,强化对公安行政强制的监督和救济,提高公安行政执法水平。(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5年10期)

陈刚,蒋勇[9](2014)在《公安机关“两法衔接”中的证据转化隐忧——以警察行政强制权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刑事诉讼法》首次规定了"两法衔接"中的证据转化问题。在警务执法领域,由于两权共享机构的存在以及警察法的宽泛授权,导致了公安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取证主体同一,并有可能导致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中过度依赖警察行政强制措施,造成虚置刑事诉讼法、助长"不破不立"现象以及侵害犯罪嫌疑人的实质辩护权等危害。为了防患于未然,应当在警察强制措施合法性概念中引入侦查比例原则,同时构建一个公开、公正的证据核实程序。从长远来看,完善我国的警察法体系则是解决诸多警察取证问题的一剂良药。(本文来源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4年03期)

刘勇[10](2014)在《交通警察行政强制制度存在的问题探索》一文中研究指出交通警察行政强制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交通管理或查处交通违法案件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为了实现法定目的,而依法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财务或者行为予以强制性约束或处置的具体行政行为。它通过具体的强制形态,如扣留车辆、扣留驾驶证、拦截车辆等来实现。虽然交通警察行政强制是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所必不可少的手段,但由于其强制性的本质特征,生来便存在着权力越轨、侵犯相对人权益的天性。我国2011年通过、2012年开始实施的《行政强制法》对行政强制行为进行了细致的规范,对行政强制中公民权利的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现行的交通安全管理法规中还有很多与《行政强制法》存在矛盾与冲突之处,不利于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需要我们采取措施作出一定的改进。(本文来源于《南昌大学》期刊2014-05-01)

警察行政强制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警察行政强制措施的模式指警察行政强制措施的概念及范畴,警察强制措施是警察为维护秩序依法适用的一类可诉行政行为的总称,是复合概念,具有临时性、中间性、权利可复原性以及特殊强制性。包括"限制人身自由"、"查封、扣押和冻结存款、汇款"以及"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把握其模式还需厘清其外部疆域,从属性、事实、形式、功能等要件与侦查措施、治安处罚及警察强制执行予以准确界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警察行政强制权论文参考文献

[1].王远哲.警察行政强制传唤的适用条件研究[J].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8

[2].郭春青.警察行政强制措施的模式界说——基于《行政强制法》的理论框架[J].山西警察学院学报.2018

[3].李铭.对女子扒动车门事件的若干思考——以警察行政强制为视角[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8

[4].张大驼.交通警察行政强制措施程序问题与对策研究[D].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7

[5].庄丹钦.浅析我国警察行政强制措施——侧重于司法判断角度讨论[J].法制与社会.2016

[6].刘小荣.警察行政强制措施的界定及边界划分[J].净月学刊.2016

[7].王宥中.突发事件中警察行政强制措施研究[D].吉林大学.2015

[8].唐悦.浅析警察行政强制措施侵犯人权的原因及对策[J].法制博览.2015

[9].陈刚,蒋勇.公安机关“两法衔接”中的证据转化隐忧——以警察行政强制权为视角[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

[10].刘勇.交通警察行政强制制度存在的问题探索[D].南昌大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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