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环境,资源,生态环境,公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线索。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论文文献综述
欧阳辉[1](2019)在《环境犯罪案件适用恢复性司法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社会的进步使得人与自然的联系变复杂化,部分企业为了发展,过度开采以及过度排放让环境受到了严重损害。为了防止生态的破坏,我国刑法以专节规定了环境犯罪,以此来惩治破坏环境的犯罪分子。目前来看,维护生态平衡以及环境安全,惩罚破坏环境的犯罪分子,是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必然要求。但是,从我国目前的刑事司法来看,在环境治理方面刑法没有带来明显的效果。从目前法律的规定来看,对环境犯罪行为人,处罚以自由刑和财产刑为主,这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震慑环境犯罪,但是被犯罪行为破坏的环境依然处于受损状态,很难实现环境保护的目的。环境犯罪多种多样,仅依靠现有的刑罚无法满足惩治该类犯罪的需求,难以完全实现保护环境的目标。因此,找寻一个可行的方法来解决环境犯罪问题是当务之急。透过国外的做法来看,许多国家开始运用恢复性司法的相关理念。该理念是指,在中间人的作用下,与犯罪相关的各方成员,一些情况下可能包含国家,在自己愿意且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沟通,一起确立解决方案,其目的在于恢复被破坏的关系。恢复性司法能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犯罪,将恢复性司法适用在环境犯罪案件很有必要性。恢复性司法相较于传统模式,注重被害人地位,让其与行为人平等的交流,更加体现了公平、正义等核心价值,能更好的达到刑法犯罪控制的作用。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恢复性司法理念也逐渐适用到生态环境案件之中,经过各地法院的尝试,在取得良好的环境治理成果的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为了更好地说明将恢复性司法制度引入环境犯罪案件中适用的必要性,发现适用中的问题并提出对策,文章分为四个部分,具体如下:第一部分论述该理念的产生与发展。介绍了恢复性司法理念的概念及起源,之后通过与报复性司法作对比,分析两者的区别,最后介绍恢复性司法在国内的产生与发展。第二部分分析恢复性司法适用的正当性。一是对恢复性司法的适用进行法理考量。二是对可行性进行分析,恢复性司法符合惩罚环境犯罪的目的、符合建设生态文明的政策、符合刑事司法的目的和轻刑化趋势。叁是适用的必要性,受损的环境要尽快修复、司法实践需要依据、环境刑法条文价值功能受限等。第叁部分为恢复性司法实践及问题分析。以江西省近五年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修复”判决为样本,通过在裁判文书网选取案例作为样本进行分析,总结样本中恢复性司法适用的实践特征。通过样本案例发现恢复性司法在司法实践中发展呈多元化且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实践效果。最后通过样本发现了环境犯罪案件中适用恢复性司法存在的问题,如适用恢复性的法律依据不足,没有统一的补植标准,缺乏执行监督及保障机制等。第四部分是对策分析。针对恢复性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例如增设刑罚辅助措施、将赔偿被害人损失作为法定量刑情节、明确行为责任与经济责任的标准、完善执行保障措施等。(本文来源于《江西财经大学》期刊2019-06-01)
李丽[2](2019)在《论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相关民事公益诉讼的提起》一文中研究指出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必然会造成环境公共利益的严重受损,需要通过附带或另行提起相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来弥补给生态环境带来的损害。文章分析了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提起相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必然性,并基于谦抑性、程序效益和程序安定性等诉讼价值的考虑,指出不同主体在起诉顺位上应遵循社会组织优先、行政机关次之、检察机关最后的规则。同时分析了对本类罪名附带提起民事诉讼的在级别管辖和诉前公告程序等方面的特别规定,提出对应策略建议。(本文来源于《环境保护》期刊2019年08期)
[3](2019)在《2018年1.5万人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被批捕》一文中研究指出2018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等多份文件,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改善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9470件15095人,同比上升51.5%;起诉26287件42195人,同比上升21%。在检察机关办理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中,罪名相对集中,滥伐林木犯罪和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占50%左右,非法采矿犯罪上升迅猛,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批捕非法采矿案件人数和案件数同比分别上升了190%和145%。(本文来源于《中国环境监察》期刊2019年Z1期)
齐东东[4](2019)在《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侦查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当前环境污染、资源不合理利用导致生态失衡问题,已然成为世界性公害。我国政府一直致力于保护生态环境,近年来更是加大了保护的力度。与此同时,刑事司法手段在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公安机关处于刑事司法程序的前端,由于缺少充分的理论性指导,当前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的侦查仍然存在制度上的缺失,亟待补足。本文立足于我国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的国情及国内对此问题的研究成果,阐明侦查研究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的必要性。本文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概念入手,系统分析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相关概念。本文“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指办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可能适用的14种具体罪名。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具有犯罪的行政属性强、犯罪主体复杂、危害面广社会影响大、犯罪活动隐蔽性强、作案地点复杂等特点。通过对办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的侦查主体、侦查方法、侦查措施及侦查策略的具体分析,论文重点分析该类案件侦查工作现状,剖析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的特殊性;更为重要的是,从办案民警视角,分析现阶段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侦查困境,主要是从专业侦查队伍建设力量薄弱、案件线索来源少、调查取证难和证据标准不统一几方面展开论述。针对侦查困境结合实际工作提出以下四点解决对策:第一要提升专职警察侦查素质,配备科技检测设备;第二要强化社会综合整治力度,扩展案件线索来源;第叁要改善侦办机制,推进行政与刑事执法有效衔接;第四要完善侦查协作。(本文来源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期刊2019-03-24)
[5](2019)在《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18年批捕涉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1.5万人,建立生态环境修复基地459个》一文中研究指出1.5万人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1.5万人,同比上升51.5%459个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生态环境恢复性检察工作机制2327个,建立生态环境修复基地459个全国检察机关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以专项活动为抓手,围绕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监督,为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本文来源于《江西建材》期刊2019年02期)
姜洪,戴佳[6](2018)在《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检察答卷”》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履行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11月22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检察机关加强协作(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8-11-23)
刘晓群[7](2018)在《前8个月批捕404人》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9月12日讯(记者 刘晓群)记者今天从省检察机关加强新时代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检察机关落实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立健全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重点打击、综合整治、修复补偿“叁位一体”办案模式,今年1月至8月底,共批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本文来源于《济南日报》期刊2018-09-13)
尹晓闻[8](2017)在《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之资格刑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阐述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刑罚设置的弊端;论述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配置资格刑的必要性;认为要完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刑罚,就要将剥夺政治权利资格刑扩展到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增设禁止从事特定职业或活动的资格刑,增设单位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资格刑类型。(本文来源于《沈阳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7年06期)
张婷[9](2017)在《破坏与治理: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路径构建——以G省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生态环境资源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它关系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问题,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治国理念的战略高度。目前,我国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情况严重,形势令人堪忧,究其原因,有思想因素、体制因素、立法因素和司法因素。在思想上,要有环境保护意识;在体制上,加大司法监督、管理力度;在立法上,要科学、规范立法;在司法上,加大生态环境犯罪治理的查办力度,多方位进行保护生态环境资源路径构建。(本文来源于《人文学术·思辨与实证》期刊2017-11-01)
王雨微,马永双[10](2017)在《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构成特征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关于破坏自然资源的犯罪的一大类罪名,研究此类罪名必然要首先对于该罪的犯罪构成进行分析和探讨。在刑法的罪名研究中,如果想要对于一个罪名或者一类犯罪进行具体的分析和阐述,首先要在犯罪构成四要件的层面对于该类或者该项罪名进行层层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以便于我们更好的理解该类或者该项罪名的成立以及更深层次的内涵。本文主要对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进行犯罪构成四要件的分析,从犯罪构成要件的层面对于该类罪名进行深入的研究。(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7年05期)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必然会造成环境公共利益的严重受损,需要通过附带或另行提起相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来弥补给生态环境带来的损害。文章分析了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提起相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必然性,并基于谦抑性、程序效益和程序安定性等诉讼价值的考虑,指出不同主体在起诉顺位上应遵循社会组织优先、行政机关次之、检察机关最后的规则。同时分析了对本类罪名附带提起民事诉讼的在级别管辖和诉前公告程序等方面的特别规定,提出对应策略建议。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论文参考文献
[1].欧阳辉.环境犯罪案件适用恢复性司法研究[D].江西财经大学.2019
[2].李丽.论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相关民事公益诉讼的提起[J].环境保护.2019
[3]..2018年1.5万人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被批捕[J].中国环境监察.2019
[4].齐东东.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侦查研究[D].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9
[5]..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18年批捕涉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1.5万人,建立生态环境修复基地459个[J].江西建材.2019
[6].姜洪,戴佳.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检察答卷”[N].检察日报.2018
[7].刘晓群.前8个月批捕404人[N].济南日报.2018
[8].尹晓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之资格刑构建[J].沈阳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
[9].张婷.破坏与治理: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路径构建——以G省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为视角[C].人文学术·思辨与实证.2017
[10].王雨微,马永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构成特征探究[J].法制博览.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