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青海西宁810008
摘要:社会对实务型知识产权人才的需求,对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提出了新要求。高校应顺应社会需求,及时调整培养模式,在继续培养理论型、研究型人才的同时,加大实务型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力度,并建议将之列为今后一定时期我国高校知识产权教育的重点,以满足社会之急需。本文主要对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进行了分析研究。
关键词: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存在问题;教学改革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的规定,知识产权的范围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对他人或者团体的智力成果进行保护,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产权在市场经济竞争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高校为国家和社会输送人才,也不能够忽视对于知识产权的教育。知识产权作为高校中的一门独立学科,而且知识产权的运行机理与一般的民事法律有所不同,在学习方法上具有自己的独特之处。
1我国的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就
在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政策的鼓励支持下,我国的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巨大的进步。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2016世界知识产权指标》报告,中国是提交的专利申请最多的国家,首次在单一年度内提交了超过100万件申请,位居全球第一位,专利申请量占全球总量近40%,超过美国与日本专利申请数量之和,这也是中国连续第五年位列全球专利申请量第一名。我国的知识产权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毫无疑问中国已经成为一个知识产权大国,我们在“中国制造”到“中国智造”的路上又迈出了一大步。
二十一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我们必须拥有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更多核心科技,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脱颖而出。高校不仅是教书育人的场所,也是科研创新的重要基地。高校不仅为社会输出了大量优质的科研人才,其本身也在不断产生大量的科研成果。在我国知识产权整体发展繁荣的同时,我国高校的知识产权工作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根据报告显示,从2005年到2015年,高校专利申请授权量从7399件增长到136334件,年均增长超过30%。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三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中全国高校共获得172项,占通用项目总数221项的77.8%。其中高校的获奖项目占通用项目授奖总数的58.8%。高等院校在全国授奖项目中连续多年保持较高比例,充分体现了高校科学研究与科技创新工作在我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说明高校的科研实力在稳步提升,对我国科研创新和社会发展的贡献也越来越大。
2目前知识产权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2.1知识产权法学教学师资力量缺乏
目前高校知识产权法学的教学师资力量十分薄弱,从事知识产权法学专业教学的老师人数严重不足。这主要是因为知识产权法学教学在我国高校发展的时间比较短,从事知识产权法学教学的老师有很大一部分是民法学教师兼任的。高校知识产权法学师资力量薄弱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知识产权法学教学涉及到的内容非常广泛,专业性要求比较强,知识产权法学教师既要具备高素质的法律素养,还要具有专业的知识产权知识,这对知识产权法学教学的老师要求非常高,造成了许多老师无法担任知识产学法学教学的任务。
2.2知识产权法学的教学内容缺乏层次感
目前高校知识产权法学课程内容单一,教学内容缺乏层次感。知识产权法学教学在我国发展的时间还比较短,这一学科的教学内容还没有形成明确的层次,许多高校知识产权法学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内容与本科阶段的学习内容完全一样,高层次的教育阶段没有相应的高层次教学内容与之匹配,也就使得研究生教育的实际作用大大减小。目前我国高校知识产权法学研究生的教材主要选用国外知名学者的专著、论文等,这些教材中虽然包含着丰富的知识产权教学内容,但是在符合本国国情方面还存在一些欠缺,国外的法律体制也与我国的法律体制存在差异,导致了学生在实际的知识产权知识应用中存在欠缺。
2.3知识产权法学的教学目标过低
高校知识产权法学的教学目标设置过低,教学质量较差。高校设置的教学目标过低,主要是现实环境的压力导致的,法学专业毕业的学生,在毕业后要想从事法律相关的职业,必须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入职资格。但是国家司法考试非常严格,且每年报考人数众多,而能够通过考试取得入职资格的寥寥无几,根据资料显示,近年来我国国家司法考试的通过率仅在10%左右。不能够通过司法考试就无法从事法律相关的职业,在这样的现实情况下,高校为了提高学生的就业率,对学生也就不要求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才可以毕业了,但是这样也就降低了学校知识产权法学专业的教学目标,使得知识产权法学的教学质量受到影响,学生的专业素质也随之降低。
3我国高校知识产权教学改革的思考
3.1取消知识产权本科专业培养模式
知识产权人才是一种高层次的复合型人才,不宜在本科阶段培养。我国目前有几所高校作为试点,设立了知识产权本科专业,在实践中产生了许多问题。合格的知识产权人才,应具有法学、理工科、知识产权实务知识等复合型知识结构,由于本科阶段的学生缺乏理工科背景,难以深入学好知识产权实务课程。有的高校为了弥补学生理工科知识的缺陷,在开设法学课程的基础上又增设了一些理工科课程。专利业务,是知识产权业务的半壁江山。但是目前的知识产权专业本科毕业生却难以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因为从事专利事务必须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而根据《专利代理人条例》的规定,报名参加专利代理人考试,必须具有理工科专业毕业证书,而知识产权专业属于文科专业不能报考。从世界各国情况看,目前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设置有知识产权本科专业。
3.2增设知识产权硕士、知识产权博士学位培养模式
笔者认为,研究生阶段是培养知识产权人才的理想阶段,其中以知识产权硕士、博士培养模式为最佳。《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第60条规定,“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设立知识产权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点”。因此,我们要尽快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精神,增设知识产权硕士、博士学位培养模式。通过该种专业学位模式,培养高层次的实务型知识产权专门人才。
3.3改进双学位(本科阶段后)培养模式
知识产权双学位培养模式,是从非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中招生,通过两年的知识产权专业培养,较为系统地学习法学知识和知识产权知识,训练知识产权实务操作基本技能,成为从事知识产权实务工作的专门人才。知识产权双学位生,由于具有理工农医等专业技术背景,能够较好地掌握机械、电子、化学等领域发明创造的技术特征,适合从事专利代理、知识产权管理或知识产权诉讼业务,毕业后可到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就业,也非常适合到高新技术企业担任知识产权工程师。在课程设置上,进一步增加实务性强的课程,如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专利复审与无效以及知识产权实务操作等,加大案例教学和实践环节,注重学生处理实务能力的培养。
3.4完善本科阶段的第二学士学位(辅修二专业)培养模式
本科阶段的第二学士学位(辅修二专业)培养模式,是指从非法学的本科在校学生中招生,辅修双学位的一种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该种模式培养的是非法学专业本科在校生通过学习法学和知识产权知识,掌握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能从事知识产权实务工作的专门人才。其培养目标是具有复合型知识结构的知识产权人才。本科阶段第二学士学位(辅修二专业)培养模式的设立,为热爱知识产权事业的非法学专业学生提供了机会,也为高考时选择或调剂到自己不喜欢的专业的学生提供了一次难得的学习其他专业的机会。但是,目前也存在很多问题。一是本科阶段非法学专业本科生本身就有很重的课业负担,再进行法学及知识产权专业课程的学习负担更重。二是在师资方面,授课教师多利用周末或寒暑假突击上课,难以保证授课质量。在课程设置上,应增加一些实务性强的课程,如申请文书的撰写、专利审查以及案例分析等,另外可以与擅长知识产权特色的律师事务所、企业等实务单位合作,让学生有更多实践的机会。该种培养模式的优势,是非常有利于学生毕业时报考法律硕士和知识产权硕士。由于法律硕士限制法学专业学生报考,因此对于学了法学及知识产权课程的第二学位学生来说,较之其他学生具有竞争优势。因此,该种培养模式能帮助学生报考法律硕士及知识产权硕士,或者毕业后从事知识产权实务工作。
结束语
现代社会逐渐进入了知识经济的时代,人们越来越重视智力成果的重要性,为了保护智力成果,知识产权应运而生,并且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地位逐渐提升。顺应时代的发展潮流,各个高校也开设了知识产权教学内容,高校是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卓越人才的基地,应该充分发挥高校培养卓越人才的作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更好的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1]郭洪波.知识经济背景下知识产权法教学改革探析[J].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12,33(05):107-110+141.
[2]杜怡梅.知识产权法学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5):190-191.
[3]张费微,肖玉英,罗思荣.知识产权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探讨[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9(02):183-186.
[4]黄莉萍.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法改革研究[J].教育与职业,2009,(36):11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