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后我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研究

加入WTO后我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研究

张珊[1]2003年在《加入WTO后我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研究在WTO规则的冲击下,我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改革的相关问题。文中分析了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存在的合理性及其发挥的积极效应,也探究了其存在的问题,重点研究我国加入WTO后,面对“游戏规则”以及变化的社会经济环境,如何改革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全文共分为六大部分: 第一部分,提出了选题背景、动机,研究本论题的目的、方法及意义,并归纳了相关文献对这一内容的研究成果。 第二部分,研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存在的合理性,我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状况及其制定的理论依据。 第叁部分,从两个典型企业案例入手,分析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积极效应,进一步论证优惠政策的重要性。 第四部分,研究WTO规则对我国优惠政策的冲击和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暴露出来的问题。 第五部分,研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改革的具体措施。 第六部分,对本文的观点及研究结果进行总结,并提出改革的建议和尚需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张洪亮[2]2007年在《我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1994年税制改革过程中,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需要,我国对内外资企业实行了两套税法,外商投资企业享受超国民待遇,税收优惠远远多于内资企业。不可否认,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我国引进外资、技术和人才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对外开放的深化,以及加入WTO所带来的新要求,两套税制所深藏的矛盾和问题逐渐暴露出来,长期实行内、外两套企业所得税制并存的格局已不符合国际惯例,也给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带来了一定影响。两税合并成为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中的重大举措。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应该高度重视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研究,这是两税合一的重点也是难点。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出台是我国企业所得税制建设的一大进步,体现了以财税手段促进社会公平和产业结构优化的精神,更加符合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新企业所得税法只是对税收基本要素做了原则性规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的改革措施也回避了一些具有争议的细节问题,留待企业所得税法细则详细阐释。产业优惠政策中具体哪些行业应该享受税收优惠?地区优惠政策的重点如何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企业所得税优惠手段该如何创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立法权该如何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分配等问题都有待于进一步探讨。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出台也产生了一些新问题,如与原有税法体系的衔接、税收优惠条件不明确容易产生部门寻租等问题。本论文的研究首先从税收优惠的基础理论着手,详细阐述并界定了税收优惠思想产生的理论渊源、税收优惠的内涵,以此为基础分析了税收优惠存在的依据、作用机制等。通过比较分析国外企业所得税(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实行情况,从中提炼出对我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改革具有借鉴意义的经验。最后,在评述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新企业所得税法有关税收优惠条款优越性及可能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根据中性与调控相结合原则、稳定性与适度调整相结合原则、分权与集权相结合等原则提出我国企业所得税优惠制度进一步调整完善的建议。

刘湘玫[3]2007年在《中国企业所得税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我国企业所得税的改革正值时机,如何适应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税收竞争的趋势,保护企业利益、提升企业竞争力,这些都是新一轮改革中要考虑的问题,也是改革的重要出发点及价值取向。公司治理则是当前中国企业乃至中国经济最重要的问题之一,而企业所得税通过多种途径影响企业的各种行为,对公司治理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并且在公司治理的框架中,企业所得税就被定位为公司治理的外部法律制度之一。因此,本文基于公司治理视角,从一个特定角度对企业所得税改革的进一步完善进行研究。新《企业所得法》已经在2007年3月正式通过,新企业所得税法对税收要素(比如,纳税人、税率、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的规定为企业的公司治理创造了比较好的制度环境。但是《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和条例》还在制订之中,并且实施细则的制订是一个不断改进、调整的长期过程。结合本文的基本论点,即企业所得税是公司治理的一项外部法律制度,笔者建议政策的制订者不能忽视税制对微观企业主体所造成的影响,应该合理设计企业所得税税制,使其有效地引导中国企业的公司治理向好的方向发展。本文分为七章,围绕企业所得税税制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展开对企业所得税改革的分析:第一章是论文的导言部分。主要对选题背景与意义、文章的研究范围及涉及的基本概念、本文总体思路与框架安排和本研究的创新与不足进行介绍。第二章是文献综述。基于公司治理视角研究我国企业所得税的改革,是一个涉及企业所得税改革、公司治理、经济全球化背景的跨学科的研究课题。本章旨对本研究的这些理论背景进行简单的介绍、评述,从而总结出本文的研究思路与框架设计。第叁章是论文的理论分析部分,阐述了公司治理与税制的基本关系。这一基本关系表现为两大点,一是企业所得税是公司治理的外部法律机制之一,二是企业所得税作为企业的费用,影响企业内部多种决策,进而影响其他公司治理机制的形成与运行。这一部分探讨了企业所得税对与公司治理联系最为紧密的公司行为的影响:一是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和股利、利息的重复征税问题对资本结构的影响;二是企业所得税中并购税制对企业兼并的影响;叁从提高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的角度研究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准则的协调。第四章和第五章是论文的现实分析部分。其中第四章在介绍了我国企业所得税改革的历史沿革之后,分析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对财务政策、企业并购及会计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影响。结论是,由于现行的法规主要是出于财税角度设计,忽视了税制对公司治理的影响,进而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对公司治理的负面作用。基于研究中所涉及的数据和资料的可获得性,本章主要以中国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考察现行企业所得税对公司治理的影响。第五章则对2007年3月的“两税合一”的改革背景、主要内容及其将产生的影响进行了分析。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虽然已经通过,但是企业所得税的实施细则及条例的制定还将不断改进、调整。于是在接下来的第六章,笔者基于公司治理视角对企业所得税改革的进一步完善提出政策建议。首先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分析了本次“两税合一”后新企业所得税总体特征,如纳税人、税率、税收优惠政策等,对公司治理即将产生的影响。其次,针对企业所得税与公司治理联系最为紧密的几个问题提出进一步改革的建议,包括:一是企业所得税的合理设置以促进形成治理成本小的资本结构;二是从促进企业控制权市场发展而对企业所得税相关条例进行设计;叁是如何协调企业所得税与会计的关系,以提高企业信息披露质量。第七章是本研究的结论,再次简要地总结本研究的研究意义;并指出了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王镭[4]2003年在《国际投资中的涉外企业所得税收问题研究》文中认为本文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针对国际投资中的企业所得税收问题展开探讨,并将“入世”后中国涉外企业所得税收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作为研究的中心题目。 作者认为,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入世”后中国涉外企业所得税收制度改革与完善面临的主要挑战在于四个方面:一是,在有关资本输入的税制上,如何调整对外资企业的所得税收优惠政策;二是,在有关资本输出的税制上,如何创建服务于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的所得税收制度;叁是,随着融入国际经济一体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如何对待和开展有关企业所得税收的国际协调;四是,中国涉外企业所得税收的制度安排须符合于WTO规则的要求。其中前叁方面的挑战,源于“入世”在中国经济运行层面上造成的影响;第四方面的挑战,则类属于“入世”在制度规范层面上给中国涉外经济带来的约束。上述四方面的挑战,构成本文研究内容的范围。 作者认为,贯穿于涉外企业所得税收种种问题的一条基本线索是不同税收主体问在利益关系上的冲突。其具体表现为有关重复征税的利益冲突、有关避税的利益冲突、有关市场竞争力的利益冲突等。这些利益冲突,从经济学角度看,无论是在一国或跨国范围内,既可能对产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乃至资源的合理配置带来损害,又可能造成税制本身施行成本的徒增,从而有违效率原则;从法学的角度看,则会导致不同主体间利益关系的扭曲和失衡,从而有悖于公平原则。对这些利益冲突进行合理、有效的协调,成为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一国涉外企业所得税收制度实现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这正是本文探讨国际投资中涉外企业所得税收问题的基本假设。相应地,本文研究的根本任务就在于:以效率和公平原则为基本依据,探讨如何在遵从WTO规则的前提下,合理、有效地应对与中国涉外企业所得税制度相关的各种利益冲突。这也正是“入世”后中国涉外企业所得税收制度所面临挑战的实质所在。 为此,本文以公平和效率这两条税收制度的根本价值原则为理论出发点,在梳理和剖析有关涉外税制重要理论概念以及WTO相关规则的基础上,构建起本项研究的分析框架;进而对中国现行涉外企业所得税收制度做出评析,并针对其面临的主要挑战展开探讨;并且在充分考虑中国国情和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的同时,结合借鉴国外的相关做法与经验,提出改革和完善我国涉外企业所得税收制度的相关思路和建议。具体而言,本文提出:(1)以税收中性与非中性相结合的模式重塑吸引外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尽快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推行平等原则下的特惠制,税收优惠形式从直接优惠为主向间接优惠为主转变;(2)深刻认识和积极应对现行税制与WTO规则的冲突,着重调整与WTO补贴规则、国民待遇规则、透明度规则等不符的制度安排,并加速推进税收法制建设和全面提升人力资源的能力水平;(3)明确增强企业对外投资国际竞争力的政策取向,进而改进现行资本输出中性型的企业对外投资所得税收制度安排,并逐步建立资本输入中性型的企业对外投资所得税收制度体系:(4)税收国际协调既是一种外在约束又是一种内在需求,有必要加强双边国际税收协调和积极参与多边国际税收协调,以利于处理好涉外企业所得税收中有关重复征税、避税以及有害税收竞争等的各种利益冲突。 本文试图在研究方法、理论探索及服务于实践方面有其特色、有所创新。这主要表现在: (1)基于税收制度具有与法的共存性,采用了经济学与法学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式;(2)提出WTO是经济全球化内在要求下的制度创新,是经济全球化走向法制化的载体,WTO规则在本质上也体现着效率与公平原则;(3)认为现行制度与WTO规则之间产生冲突的根本性原因在于,效率与公平原则在中国现行涉外企业所得税制度中尚未得以充分确立;公平与效率原则,成为沟通和协调涉外企业所得税制度规范与WTO规则的基本价值纽带;(4)虽然WTO规则对中国涉外企业所得税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但税制改革与完善的目标并非仅仅定位或局限在WTO规则上,而是要在符合WTO规则的前提下,使税制服务于实现中国在参与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收益最大化;(5)采取发展中国家的研究视角,并在对中国国情的认识上强调其动态性,即特别关注中国经济市场化与开放程度不断提高的基本变化趋势。(6)本文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综合“入世”后我国涉外企业所得税收制度改革与完善面临的重大问题,力图展开比较系统、深入、详实的研究,以便就改革和完善现行涉外企业所得税收制度提出较为清晰且具有一定深度和前瞻性的思路及具体建议,供决策部门参考。

凌喜新[5]2008年在《我国保税区税收优惠政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当前,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两大潮流日益深化,合作与发展成为当今世界的主流。随着国际分工日益深入,各国之间的依存度逐步加强,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也在不断加快。一体化最为突出的优势在于它凸现了区域市场的区位优势,拓宽了市场的范围,加大了经济的总体规模,提高了经济的扩展性,跨国区域合作发挥着重要的、积极的作用,有利于合作方的利益最大化和国际地位的提升。保税区是我国改革开放出现的新事物,是借鉴国际上自由贸易区的通行做法,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设立的新型综合性对外开放区域。我国设立保税区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增强国际经济合作,在国际贸易、物流分拨、加工业务等领域有较快的发展,形成了我国开放型经济的新的增长点,促进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15个保税区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作为连接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的桥梁,在促进国际贸易、引进国外资金和技术、促进我国经济适应全球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其中税收优惠政策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加入WTO后,我国关税的总体水平开始下调,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合并等一系政策的调整,原有保税区的优势和竞争性逐渐减弱,加上目前保税区运作过程的一些弊端,使保税区的发展在多方面面临着新的挑战。保税区应如何发展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作为曾发挥重要作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又如何调整才能配合保税区发展,也成为本文写作的目的。本文从我国保税区发展的概况出发,分析了税收优惠政策是保税区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对保税区发展方向提出了见解,指出在我国保税区在发展过程中,必须与我国宏观经济发展相协调,整合有利资源,提高竞争力;同时,选择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保税区的主导产业,优化区内产业结构,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本,提高引资质量,更好地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本文从五个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介绍了我国保税区的发展历程,并对我国保税区的的功能设计及其发展阶段进行了简要地回顾。第二部分,从增长极理论的角度,阐述了作为经济增长极的保税区对区域经济的促进作用,从设立国和投资者两个不同的侧面,分析了双方利用保税区的经济利益以及影响投资决策的因素,论证了我国设立保税区和投资者在保税区投资是一种双赢的决策,进一步说明保税区向投资者提供税收优惠存在合理性和有效性。第叁部分,以国内货物进入保税区享有的出口退税政策的变化作为主线,分阶段介绍了我国保税区税收优惠政策的演变历程,并对我国保税区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总体评价,指出存在不足之处。第四部分,介绍了国外自由经济区在进出口税收以及区内其他税收优惠政策,重点介绍了所得税减免、低税率优惠、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研发费用扣除等优惠措施,并分析了国外自由经济区税收优惠政策的特点。第五部分,分析当前我国保税区发展存在的问题,并从完善保税区功能,从优势整合的角度指出我国保税区发展的趋势。加入WTO后,我国关税下调;2007年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标志着内外资两套企业所得税并行时代的结束,对保税区的发展可以说是一个历史的转折点。保税区的“特区”地位面临严峻的挑战。保税区的发展是与世界经济的发展同步的,作为保税区激励政策之一的税收优惠政策应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改革而发生变化,保税区的税收优惠政策相应做出调整。在占有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本论文主要采用文献研究和比较研究的方法。本文的主要特点是在总结了我国保税区税收优惠政策演变历程,在面对入世与国内税法变革的新形势,借鉴国外自由区的经验,提出保税区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措施。由于个人在研究方法和研究水平的限制,对保税区及其税收优惠政策的研究仍停留在浅层次,所提出的发展方向及改革方案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

韩静[6]2005年在《关于市场经济下企业所得税制改革的构想》文中研究指明我国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变迁在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从 20 世纪 80 年代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到 90 年代初的进一步改革开放、搞市场经济,再到 21 世纪初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企业所得税制改革发生了并还将发生更加重要的作用。本文从探索最优企业所得税制入手,通过对乔根森投资模型和税制的经济效率问题进行分析,得出了符合企业生产经营规律、能够为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环境的税制才是最优企业所得税制的初步结论。即使为达到特定的政治经济目标,要对纳税人进行区别对待,也要追求额外损失最小化。该结论通过对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企业所得税制的经验总结得到了有力的证实。我国的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则与最优税制的要求相距甚远。表现有叁:第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分立,企业竞争环境有失公平;第二、税收优惠过多过滥,背离政策目标初衷;第叁、税法与国际通行企业会计准则“过度分离”,税法规定背离企业经营规律,增加了企业税收负担和奉行成本。本文以最优税制理念为出发点,结合我国国情,对新的企业所得税制从统一纳税人、规范税基、调整税率和税收优惠、协调企业所得税制与个人所得税制、规范资本利得税务处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并具有前瞻性的探索。

张新华[7]2002年在《加入WTO后我国税收政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我国加入WTO后,为了使税收政策适应WTO原则要求,并能充分运用其“例外”条款对我国国内经济进行必要的保护。研究我国加入WTO后的税收政策具有重要的意义。 加入WTO后,对我国税收政策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按照WTO规则的要求进一步改革我国现行税制,使我国税制更好地与国际接轨;二是应针对加入WTO后我国国内经济所受的影响,调整税收政策,在不违背WTO原则要求的前提下,保护我国民族经济,提高我国民族经济的竞争力。 当前我国税收政策存在许多的问题及与WTO规则不适应之处,应结合我国国情和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从税收原则、税收法律、税收制度各个方面,探讨加入WTO后的税收政策。加入WTO后,我国税收政策设计必须在WTO框架下遵循税收中性和非中性(宏观调控)相结合的税收原则。在以税收基本法为母法,以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相配套的税收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对税制结构和税种进行优化。同时考虑到加入WTO后,国际贸易自由化和网络经济的发展,电子商务对我国的税收政策带来的冲击和跨国经营快速发展对我国反避税问题提出的挑战,我国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和跨国公司避税问题是税收政策设计不可忽视的领域。

吴迪[8]2004年在《入世后中国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研究》文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涉外税收优惠制度在吸引外资,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随着中国经济战略的转变及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速,现行的涉外税收优惠制度逐渐显露其弊端,亟待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尤其是在我国加入WTO后,更是迫在眉睫。 中国涉外税收优惠制度的主体是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制度。从现在涉外税收优惠制度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来看,焦点也集中在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上。因此,对涉外税制的改革与完善实质上即是对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制度的改善和完善。本文结合与税收相关的WTO规则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涉外税收优惠的立法与实践,对中国现行的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制度进行了分析评价,找出了中国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制度的问题所在。同时,本着适应WTO体制及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结合中国经济战略重心的转移,阐述了中国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制度的改革方向,提出了一系列改革和完善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制度的举措。

毛杰[9]2006年在《WTO补贴规则与我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冲突与协调》文中认为税收优惠被列为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规定的补贴之一。该协议规定了禁止性补贴、可申诉补贴和不可申诉补贴。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多为入世前所制定,较少考虑与WTO规则的接轨,不可避免地存在与上述协议不相符合之处,应当按照WTO的规则加以协调。

陈柏新[10]2003年在《论中国入世后企业所得税制改革》文中研究说明加入WTO,不仅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而且对我国的立法与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WTO规则,完善我国企业所得税制是一件十分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当前,学术界对WTO与我国企业所得税制改革的专门研究尚不够系统和深入,为此,文章选择了这一课题展开探讨。文章大体上循着如下的体例结构进行论证。第一部分为引言,重点在于引出本文欲探讨的课题;第二部分为正文,共分四章,其中第一章简要地对国民待遇原则进行了阐释,指出了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制与该原则的冲突之处,并认为由于国民待遇原则的实施导致外资企业投资环境明显优于内资企业是企业所得税制改革的根本原因;第二章简要地对补贴与反补贴规则进行了阐释,指出了现行企业所得税制与该规则的冲突之处;第叁章简要地对透明度原则进行了阐释,指出了现行企业所得税制与该规则的冲突之处;第四章以前叁章的探讨为基础,提出完善我国企业所得税制的建议:制定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在立法与执法两个方面提高透明度。文章第叁部分为结语,对全文作了总结和展望。

参考文献:

[1]. 加入WTO后我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研究[D]. 张珊. 暨南大学. 2003

[2]. 我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研究[D]. 张洪亮. 湖南大学. 2007

[3]. 中国企业所得税改革研究[D]. 刘湘玫. 厦门大学. 2007

[4]. 国际投资中的涉外企业所得税收问题研究[D]. 王镭.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03

[5]. 我国保税区税收优惠政策研究[D]. 凌喜新. 中国人民大学. 2008

[6]. 关于市场经济下企业所得税制改革的构想[D]. 韩静. 天津财经学院. 2005

[7]. 加入WTO后我国税收政策研究[D]. 张新华. 湖南大学. 2002

[8]. 入世后中国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研究[D]. 吴迪. 大连海事大学. 2004

[9]. WTO补贴规则与我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冲突与协调[J]. 毛杰. 涉外税务. 2006

[10]. 论中国入世后企业所得税制改革[D]. 陈柏新. 湘潭大学.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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