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衡平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普通法,勋爵,大法官,良心,英联邦,正义,司法。
衡平法论文文献综述
陈辰[1](2019)在《个案正义视角下的英国衡平法》一文中研究指出衡平法是英美法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产生并非历史的偶然,是个案正义思维同司法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它的产生有着深刻的社会经济背景和宽广的法制背景,是普遍正义思维形式的僵化需要个体正义思维施以补救的必然结果。通过对英国衡平法的产生、发展及具体原则的研究,在个案正义思维下探讨英国衡平法得以纠正法律刚性与不足的法律机制以及衡平法裁量标准的演进,有助于更为深入地理解和认知这一独具特色的法律体系的发展轨迹与内在价值。(本文来源于《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3期)
张锦星[2](2019)在《论英国衡平法专属管辖权的形成》一文中研究指出英国衡平法管辖权的形成过程呈主客体双线结构,就管辖权行使主体而言,经历了国王、大法官和衡平法院的变化;就管辖权适用客体而言,经历了适用对象不断明确化的发展过程。与此同时衡平法还与普通法不断相互竞争渗透,最后两者在19世纪英国司法改革的浪潮中走向形式上的合并。(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15期)
汪其昌[3](2019)在《衡平法:社会和市场良序运行的基础之一》一文中研究指出提要衡平法是与普通法和制定法相辅相成的一套规则体系。衡平法不预设你的实体权利范围,不一定法定列举权利种类,不告诉你应该做什么,只是告诉你不能做什么,即我国目前所说负面清单,清单关键内容是交易中受信人有重要的否定性义务:忠诚守信义务。1(本文来源于《深圳特区报》期刊2019-04-23)
汪其昌[4](2018)在《衡平法探寻国民财富和经济发展秘密》一文中研究指出很有必要从具体的判例和案例入手,将衡平法体现在宪法、诸多国际公法私法、众多国际软法、海商法、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基金法、财产法等民商事部门法中的法理,以具体阐释衡平法是具体如何发挥基础制度互动作用的。究竟什么因素使得一些国家富裕而另一些国家(本文来源于《深圳特区报》期刊2018-10-16)
敖海静[5](2018)在《英国衡平法上救济先于权利原则的衍生》一文中研究指出普通法的僵化是衡平法救济兴起的诱因,作为更加关注个案公正的衡平法,其兴起在实质上乃是王权、教权以及封建领主与贵族之间权力互动关系的产物。大法官并不考虑当事人是否遭受了权利侵犯,而是将案件事实结合宗教道德来考察其是否遭受了实质的不公,并最终决定是否给予衡平法上的救济,"救济先于权利"的思想就此萌芽并兴起。大法官逐渐转由普通法律师担任,衡平救济行政特性的丧失和司法属性不断增强,以及衡平法先例原则的最终确立实现了衡平救济的性质转变,使其成为名副其实的司法救济,并逐步规则化。之后,救济先于权利原则有所淡化,但仍在源于"不公正和现有社会标准"的情况下发挥作用。权利和救济之间关系的变迁不仅实际上体现了法律发展中个案救济和普遍权利之间的辩证和紧张关系,也是每一个寻求善治的社会都必然要面临的"课题"。(本文来源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18年03期)
海静[6](2017)在《论英国衡平法兴起的理论基础》一文中研究指出英国普通法中本身蕴含着衡平法的萌芽形态,但作为英国法的一种独立渊源的衡平法则直接起源于普通法的僵化和自我调整的失败。国王通过具有教俗两界独特身份的大法官对个案进行衡平性质的司法干预弥补了普通法法院分配正义功能的偏差。补充推动论立基于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关系,认为衡平法是对普通法的补充,而渊源于自然法和基督教教义的良心论则认为大法官法院的衡平管辖权与良心紧密相连,大法官的良心在衡平救济中起到了实体法的作用。随着圣杰曼对良心论的改造和宗教改革的发展,"衡平"取代良心成为主导大法官衡平管辖权发展的理论基础,衡平法的先例原则逐步成型,这一过程也反映了大法官法院和衡平法的世俗化和司法化。(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动态》期刊2017年10期)
方流芳[7](2017)在《丹宁勋爵的衡平法思想》一文中研究指出丹宁勋爵法律思想的迷人之处,在于他对法律倾注的热诚,让每一个经他手的案件及由此孕育的法律原则皆流润着清巧和深情。英国前上议院首席大法官宾汉勋爵曾评价道:“法律于他,非冰冷规则之汇集,而是温暖的人间故事,每一篇故事均饱含寓意。”与追求条文正义不同(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7-08-24)
薛张敏敏[8](2017)在《衡平法“良心”司法传统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一种基于近、现代衡平司法风格的观察》一文中研究指出衡平法在数世纪的发展变迁中,"良心"始终是一条主线,进而形成了所谓的衡平法"良心"司法传统。沿着"良心"这一主线,审视不同时代法官们在行使衡平司法管辖权及适用衡平规则时的不同风格,藉此观摩衡平司法传统的发展路径。在对衡平法"良心"司法传统的摸索中,认为衡平法面临被普通法"融合"浪潮而依然无法被彻底替代的原因,即在于这衡平法产生之源起、历经若干世纪的若隐若现、却依然贯穿衡平法始终的"良心"。(本文来源于《河北法学》期刊2017年08期)
唐波[9](2017)在《近代英国衡平法权威的确证理路——从司法自由裁量权与民事藐视法庭行为处罚权展开的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衡平法作为发轫于英国的特色司法体系,其历经数世纪而延续至今的生命或须归功于两大创制:不受判历体系羁束的司法自由裁量权与可强制当事人行为的禁令制度,这两大创制构成了衡平法在维护实质正义、个案正义方面高效率的基础,也标示着英国独特的政治文化土壤与其司法制度之间的亲缘关系。(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7年13期)
李立颖[10](2017)在《英国衡平法的兴起》一文中研究指出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是英国法律的叁种不同表现形式,现代英国法是叁者的有机统一。普通法发端于12世纪,作为英国法律的主体部分,在英国法律史上的地位举足轻重,对于普通法的研究也一直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关注。衡平法,作为英国法律体系的又一重要渊源,因普通法的僵化而兴起,对普通法发挥着独特的补充与配合作用,从而成为了英国法律体系区别于其他法律体系的一大特色。随着现代法律制度的日渐完备,法律僵化等问题也愈发明显,采用"衡平"的这种方式也就成为了我们进行法律建设的重要参照,对此进行深刻研究也就越来越紧迫。对于两者的研究,学术界多把两种法律体系单独研究,自成体系。而本文以衡平法与普通法的关系为视角,力图阐明衡平法的兴起,既是社会经济关系调整的需要又是普通法无法克服自身桎梏而寻求帮助的结果。同时,衡平法对普通法独特的补充与配合作用也是本文阐明的重点。最后,从二者动态的发展过程中,经历的和谐、摩擦、冲突、融合的关系变化同样不能忽视,因为这既体现了两种法律体系对司法管辖权的争夺,同时又伴随着王权的倾斜对法律制度兴起的重要影响,从而使英国早期衡平法的兴起具有了某些"行政性"的特征。本文希望通过对以上问题的阐述,努力还原"衡平法"真实的历史面目,了解衡平法在英国法律史上的历史地位,从而全面理解英国的法律制度;此外,通过对两者关系问题的探究,深刻体会法律的稳定性与变化性及法律的刚性与灵活性的关系问题,从而为我国的法制建设与进步提供思路。本文主体结构主要分为绪论、正文和结语叁个部分,绪论部分主要阐述了本文的选题目的及意义,当前国内外关于普通法和衡平法的研究概况以及论文研究所依据的各种史料和文献。正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其中第一章的主要内容是普通法形成的历史脉络及形成后所面临的僵化问题。着重说明普通法的僵化即是普通法无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又是无法克服自身桎梏的结果。第二章讲述的主要内容是英国衡平法的产生问题。其中主要讲到普通法、罗马法、教会法对衡平法产生的影响,也可以说是对"衡平因素"的一种历史性的追溯。此外,"大法官法庭"的建立问题尤为重要,在这一章我们将详细探讨大法官法庭衡平管辖权的确立过程。最后,在中世纪的时代背景下早期衡平法也表现出了行政性(王权的体现)的特征。第叁章主要论述的是衡平法对普通法的补充与配合作用,主要论述相较于普通法,衡平法在程序上和管辖权上的优势与特点,以及衡平法从这两个方面对普通法的纠正与补充。第四章的主要内容是论述普通法与衡平法发展的关系问题。从14世纪开始至19世纪的司法改革,普通法与衡平法进入了几个世纪的平行发展时期,这期间两者的关系经历了和谐、矛盾、冲突、融合的变化,既表现了两者对司法管辖权的争夺,又更深层次体现了英国法律制度的稳定性与变化性及法律的刚性与灵活性的关系问题。最后是本篇论文的结语部分。主要论述衡平法的产生不仅纠正、补充了普通法,同时也促进了普通法自身的改革,实现了两种法律体系的相互配合来实现法律价值的过程,从而为英国法律制度增添了一大特色。(本文来源于《天津师范大学》期刊2017-03-15)
衡平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英国衡平法管辖权的形成过程呈主客体双线结构,就管辖权行使主体而言,经历了国王、大法官和衡平法院的变化;就管辖权适用客体而言,经历了适用对象不断明确化的发展过程。与此同时衡平法还与普通法不断相互竞争渗透,最后两者在19世纪英国司法改革的浪潮中走向形式上的合并。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衡平法论文参考文献
[1].陈辰.个案正义视角下的英国衡平法[J].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9
[2].张锦星.论英国衡平法专属管辖权的形成[J].法制与社会.2019
[3].汪其昌.衡平法:社会和市场良序运行的基础之一[N].深圳特区报.2019
[4].汪其昌.衡平法探寻国民财富和经济发展秘密[N].深圳特区报.2018
[5].敖海静.英国衡平法上救济先于权利原则的衍生[J].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8
[6].海静.论英国衡平法兴起的理论基础[J].社会科学动态.2017
[7].方流芳.丹宁勋爵的衡平法思想[N].检察日报.2017
[8].薛张敏敏.衡平法“良心”司法传统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一种基于近、现代衡平司法风格的观察[J].河北法学.2017
[9].唐波.近代英国衡平法权威的确证理路——从司法自由裁量权与民事藐视法庭行为处罚权展开的探讨[J].法制博览.2017
[10].李立颖.英国衡平法的兴起[D].天津师范大学.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