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煤矿内部承包模式和分配方式管理探讨(论文文献综述)
王瑛[1](2021)在《建筑工程挂靠现象与法律问题探究》文中研究说明挂靠,是指不符合资质等级要求的企业单位通过资质借用从事工程建筑经营活动的行为。在我国建筑工程领域,通过挂靠方式弥补主体资质缺陷,已作为工程建筑的一条“捷径”,成为该行业公开的“秘密”。挂靠行为的禁而不止,论其原因,主要归咎于我国市场经济环境发展的自发性,对经济利益的追逐,使得挂靠行为难题迟迟得不到解决。针对工程挂靠现象,当前存有两种观点,其主流观点是对挂靠行为持否定态度,认为挂靠现象的发展,不仅造成破坏市场秩序、危害工程质量等可见的现实弊端,同时对我国建筑行业未来的规范化发展乃至给整个社会的行业竞争等均埋下了长久的重大隐患;但与此同时,对挂靠行为的认定,却也有支持的声音,是充分利用社会闲置资源的表现,对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刺激效果,为效率最大化的实现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因此,笔者认为,基于该争议,对挂靠行为进行个案剖析、调查调研,从法理层面进行系统的理论分析和实践研究,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为了全面系统地了解挂靠行为,本文共分为以下几个部分:在绪论部分,对国内外资质管理模式进行对比分析阐述,笔者认为,挂靠行为的出现,是我国建筑工程领域资质管理模式发展下的必然结果,因此,挂靠行为的解决很大程度上必须充分考虑到资质管理模式这个大环境背景,并以此为着入点提出对挂靠行为的完善发展建议;在针对挂靠行为的理论阐述过程中,通过对其定义及相似概念进行区分,结合个案分析,明确挂靠行为的法律特征,并对挂靠行为的性质深入分析,精确本文的研究对象范围——非法挂靠行为。在论述挂靠行为的成因、危害及现状时,通过向安徽省S市M建筑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等工作人咨询请教、与河北省某法院审判法官沟通交流等方式,开拓诸多思路,尤其在成因分析时,从多种维度进行阐述,同时,从司法角度分析挂靠纠纷案件审判过程中常见的一些重难点问题,最后分别从法律规制、监管、人才队伍和信用建设的角度提出了解决建议:完善立法依据;加大监管范围,拓宽监管方式;强化司法队伍建设、加强信用体制建设,从上述四个角度为遏制乃至解决我国挂靠行为提供完善建议,努力为建筑行业的规范发展添砖加瓦,促进其良性发展。
康萍萍[2](2021)在《从“农”到“工”:尖山农场职工生计模式变迁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从“农”到“工”农场职工生计模式的变迁是尖山农场70多年开发建设的历史还原,经过几代垦荒人的耕耘与奉献、辛勤与汗水,把农场从一片荒芜人烟的荒原改造成如今经济多元化、社会繁荣化、生态效益化、环境友好化、城镇宜居化的农垦新城。农场农业现代化以及城镇化的发展进程推动了农场职工生计模式的变迁。职工生计模式从“农”到“工”的变化是与国家、社会以及农场的发展息息相关的,其顺应了时代发展的前进方向,农场的农业发展及其各项事业都在朝着现代化进军,但是职工大量外流,农场的继续发展也面临着后续人才补给不足、留守老人儿童增多、可持续发展动力不足等方面的问题。本文以黑龙江省尖山农场为个案,考察了农场职工从1949年建场计划经济阶段到深化改革时期的生计模式变迁。因农场不同于农村和城市,尖山农场属于国营农场,促使职工生计模式的变迁更具复杂性和特殊性。与类似研究不同的是,本文将农场职工生计模式变迁置于国家与农场政策制定与实施的制度背景下,更注重职工个人因特定的利益诉求而产生的不同的理性行动。本文将“结构—制度”分析法和“历史进程”分析法结合,从宏观与微观两个角度入手全面分析职工生计模式变迁的阶段与原因。本文由导论和五章构成。导论部分说明研究问题,研究方法、前人研究及述评。第一章论述了尖山农场的概况,主要从历史沿革、自然条件、产业结构以及企业文化四个方面概述农场的发展进程,为农场职工生计模式的变迁提供历史进程和制度性资料;第二章论述了尖山农场职工计划经济时期(1949-1983年)“全农型”生计模式的形成背景、主要内容和特点以及其消亡的主要原因;第三章论述了市场经济时期(1984-2008年)农场职工“多农少农”生计模式的形成、主要内容和特点并对其进行评析;第四章论述了农场深化改革时期(2009-至今)职工“多工少农”生计模式的形成、主要内容和特点以及评析;第五章从现代化和社会分化两个角度来分析农场职工从“农”到“工”生计模式变迁的内在逻辑。研究发现,农场职工从“农”到“工”生计模式的变迁是社会分化的必然结果,也是农场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经路径,是农业现代化和工业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分析这其中的逻辑关系可以更直观的理解生计模式的转变是不可逆转的,家庭、农场、社会的发展必然会导致其区域范围内的人们改变其原本的生产生活现状以及思想状态,以快速融入不断发展变化的现代社会。同时研究尖山农场职工生计模式的变迁,不仅仅是对农场社会发展进程的一个剪影,更多的是希望通过论述职工从“农”到“工”的生产生活状态来发现农场发展内部存在的问题,每一种生计模式都不是人们可以完全自由选择的,而是社会发展和农场实际的生产生活发展现状促使职工们逐渐形成某种特定的生计模式。因此每一种生计模式的变迁背后都是农场的职工群众在不断适应新的环境,接受新鲜事物和新的思想,为了家庭的继续发展要不断转变自己的生存策略,尝试多种发展的可能性;从农场方面来说,要想可持续发展,人才引进是头等大事,农场需要转换思想,在保持农业现代化的基础上,发展多种经济实体,一些企业不能只挂名不创造经济产值,一直靠农场资金扶持,长期以来都会成为农场发展的束缚。
董悦鹏[3](2020)在《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市场资质挂靠治理研究》文中认为挂靠经营现象是我国建筑市场发展中出现的一种企业经营行为。我国经济快速增长拉动了建筑业的繁荣,为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市场有序竞争、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我国在建筑承包市场实行了较为严格的资质管理制度。然而,经济利益驱使着大量企业和个人想方设法逃避制度的约束,通过企业资质挂靠进入建筑市场。机电安装行业是我国建筑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其自身特点,在市场实践中挂靠经营现象频发。本文基于平时的工作经验及访谈调研,以建筑市场准入制度为理论基础。首先,分析了机电安装市场承包现状,建筑安装行业在快速发展下大而不优,大量企业主要以挂靠取得竞争资格,制约了行业的健康发展,本文立足于挂靠经营行为的特征及内涵,指出挂靠双方参与挂靠行为是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建筑企业资质挂靠产生的巨额利润与违法成本之间的巨大悬殊,使得机电安装市场预防及治理挂靠行为异常艰巨;其次,以博弈理论作为基础,对建筑机电安装市场中的挂靠行为进行了经济学分析,认为挂靠现象是一种寻租行为,挂靠方只付出少量的管理费,就能够获得经营资格并从中获益;被挂靠方不用额外投入,就能够获得管理费并降低资质维护成本。因此,不考虑外部环境约束时,挂靠经营行为势必会产生。经过博弈分析,认为监管部门加大处罚力度以及降低监管成本,可以影响市场主体选择挂靠经营的策略;最后,结合通过政府、行业组织、企业以及公众等多方主体,提出共同规范建筑业市场管理的措施建议。论文提出治理挂靠经营顽疾的建议,希望对进一步建立健全建筑机电安装行业资质管理制度、有效发展建筑机电安装行业市场提供参考依据。图18幅,表8个,参考文献62篇。
唐倩[4](2019)在《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研究》文中提出本文以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认定和处理中的实证材料为基础,考察我国合同无效制度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领域的适用。从相关法律规范、裁判规则和观点学说变化趋势的视角,形成本文对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系统性研究,并进一步提出切实有效的制度和规则建议,化解司法实践困境,保障建筑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本文的主要观点是:第一,在我国当前的社会和法制环境下,为维护合同的稳定与交易的效率,保障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合理平衡社会公共利益与合同主体权利义务之间的关系,人民法院在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时,应当从法律、行政法规的立法目的出发,在比例原则的指导下,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价值判断标准限定为保障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以及建筑市场秩序的法律规范所体现出的基本价值,进一步缩限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范围。在具体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的过程中,应当以法律行为无效制度为理论指导,形成统一的司法裁判规则,防止“类案异判”现象对司法公信力的损害,引导合同主体正确行为。第二,从解释论的角度,在《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针对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经确立参照合同结算工程价款的处理规则下,应明确参照结算的工程价款在性质上应属于无效合同中“折价补偿的价值”,而非有效合同中依约支付的“合同对价”,并由此确定参照合同的具体范围和程度;更进一步提出应将双方在履行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过程中因过错产生的损失,认定为折价补偿价值的折损(承包人的过错情形下)或对对方责任的免除(发包人过错情形下),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参照合同约定进行抵扣。第三,《合同法》第286条规定承包人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应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为要件,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不应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第四,实际施工人作为与发包人没有直接有效合同关系的施工主体,应以代位权制度作为其对发包人的诉权以及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法理依据。除导论和结论外,本文的主体部分由五章组成,主要内容如下:导论部分首先提出问题,描述我国建设工程领域,存在大量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不良现象,初步分析形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并据此对本文的理论和实践价值进行分析,归纳出本文研究的创新点。其次,结合国内外学者对该课题的研究现状,探讨本文的写作思路与计划。再次,导论中阐述了本文采用的主要研究方法,以及该方法在深入研究本文主旨问题中的优势。第一章是对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产生原因及司法困境展开的分析。首先,为明确本文的研究对象,笔者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涵和外延作出了界定,并对采用“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这一概念的原因作出解读。其次,该章还通过对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认定和处理中的特殊性作出分析,提出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形成根源于建设工程法律制度存在缺陷、行政机关监督职能的缺失以及施工合同主体追求利益最大化,由此指出司法机关在认定和处理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过程中面临的困境。第二章是本文的研究重点之一,提出了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一般认定规则。本章侧重于构建认定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理论范式:首先,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制度的理论为基础,通过对主要国家法律既有认定规则的研判作出比较法的考察,结合我国认定规则在规范上的演进,归纳出我国无效合同认定规则存在的问题;其次,针对我国现阶段无效合同认定规则本身存在的冲突和问题,寻求理论上的解决方案,提出引入比例原则下的利益衡量方法认定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再次,在理论建立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建设工程法律渊源,考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主要因素,对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类型化分析。第三章从实务角度出发,对部分存在重大争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问题作出具体分析。《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通过将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出列举式的规定,方便法官对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出认定,取得了良好的司法效果。但是在该司法解释的适用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诸如对欠缺书面形式、低于成本价中标、“黑白合同”、挂靠施工、未取得建筑施工许可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难以认定的问题,困扰着司法审判人员,成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的重点和难点。对此,本文依据第二章提出的一般性规则,逐一进行解读和回应,提出统一的、具有操作性的具体裁判规则。第四章以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对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后果作出分析,鉴于本文是民法学论文,本章的讨论仍以私法上的后果为主,无效施工合同违反刑法或行政法规定的法律后果,不在本文研究范围内。该章通过对司法机关在处理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过程中确立的众多裁判规则进行归纳和分析,从总体的角度、发展的眼光对适用规则的理论依据、裁判效果作出评价,提出更加合理及有效的处理规则体系是本章的特色。在《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确立以参照合同的方式计算无效合同折价补偿价值的规则下,从解释论的角度,明确司法机关这一规则所体现的司法理念和法理依据,并就如何具体适用《合同法》规定的无效合同中的损害赔偿制度,提出裁判规则建议。第五章从解释论的角度,针对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特殊制度进行分析研究,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在对《合同法》第286条所规定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性质和功能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于优先权的行使与合同效力的关系作出分析,指出无效合同的承包人不应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二是针对《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提出的实际施工人制度,通过对“实际施工人”概念的准确解读,为实际施工人对发包人的诉权及其如何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寻求法理依据。最后部分是结论,除对本文的主要内容和观点作出回顾和总结以外,这部分还针对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认定和处理中存在的制度外问题,提出司法适用方面的完善建议。具体而言:司法机关在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及处理作出裁判时,不能超越立法,既要落实在对相关法理问题的深刻理解上,也要落实在司法技术上。由于司法程序对于实体权益的影响深远,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预判中如何实现司法权与工程鉴定鉴定制度的衔接,如何实现执行程序与实体裁判的衔接,亦是不能回避的重要问题。
张国华[5](2019)在《WY集团有限公司法商融合实践案例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014年10月,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和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全面依法治企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涉及法律规范幅度较宽,经营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的建筑施工类企业,依法治企显得更为迫切和重要。在上个世纪后期,国有建筑企业都带有极其浓烈的计划经济色彩,任务分配是项目承接的来源,行政命令是项目管理的方式,整个生产链条中看不到任何“现代法治”的影子。本世纪初,随着市场经济全面席卷整个行业,工程任务开始需要自找,生产要素必须依赖组合,管理介质全都变成合约,而已有的企业内在管理资源中找不到与其相匹配的成份。为了适应市场的新变化,以最大化刺激人的主观能动性为目的的“内部承包”、“挂靠经营”等经营模式被建筑企业广泛应用,带来了建筑市场的高度活跃,但也诱发了建筑行业的各种乱象。巨大的经营风险难以用一纸责任书实现转移;巨大的利益趋动让一些承包人穿破道德底线,与供应商联合挖企业的墙角,甚至是卷款跑路。这两种经营模式是建立在对产品特征缺少全面的客观分析,对管理活动缺少必要的科学评价,对权力运行缺少应有的制度规范的基础之上的,是典型的“人治思维”管理,直接的后果是造成了企业在内部权力分配上的权责不对等和合同权利、义务的不匹配。本案例阐述的背景故事正是WY集团有限公司在面对市场经济的外在冲击时,不当地选择了内部承包式和挂靠经营式的企业经营模式,并因此而遭遇了滑铁泸式的下行危机和四面楚歌的债务危机的经历。在这样的背景基础上,WY集团有限公司开始思考究竟什么样的经营模式才是适合于企业的,企业究竟需要什么样的管理理念、管理方法、管理流程和组织架构,是采取“集权”管控,还是继续“授权”承包,是继续延续“人情化”、“随机化”管理传统,还是全面推行“制度化”、“合规化”管理体系。最终,WY集团有限公司新任总经理、法律专业毕业的程强先生给出了答案。他认为,缺少制度理念和法治规范,导致权力的无原则授让与权利的无节制滥用是问题发生的根本原因。为此,在他的引领下,WY集团有限公司从组建自己的法律事务部和法律专业团队入手,果断运用法律手段积极应诉,成功破解债务危机;进而以法律思维为引领,客观科学地分析了行业的内外部特征,深度挖崛被诉案件频发的原因,查找企业组织体系、管理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以权力制衡、权责相当、权责法定、程序法定的法治化授权理念引导企业实施集权式组织模式再造,将签约权、成本控制权、资金调配权等关键性权力从项目部剥离。与此同时,以合同为抓手、为主线,布局法律风险控制体系,重树企业管理流程,并配套修订企业管理制度,完善企业经营制度保障体系和监督防范体系,全面打造法商行为准则,持续培育企业法商文化,实现法商融合。最终,程强先生带领企业摆脱困境,走向了健康、可持续的全面发展之路。企业产值、利润、资产连续十几年保持高位增长,成为了同类企业学习的典范。
李娇娇[6](2019)在《工程挂靠下对外合同的责任主体认定》文中提出工程挂靠下的对外合同纠纷愈发频繁,理论界及实务界对如何认定此类合同纠纷的责任主体未达成共识。本文拟对挂靠人对外签订合同的行为性质进行重点分析,进而根据不同情形确定此类合同纠纷的责任主体。除引言和结语外,全文由五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以选取的典型案例为基础,对司法实践中关于对外合同责任主体的认定方式做出总结,主要有以下四种:一是由被挂靠人承担责任;二是由挂靠人承担责任;三是由被挂靠人与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四是由被挂靠人对挂靠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责任。进而指出,若要确定此类合同纠纷的责任主体,则首先需要准确界定挂靠人对外签订合同的行为性质。第二部分重点分析工程挂靠的性质及其对合同效力的影响。根据《建筑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工程挂靠是违法行为,该违法行为虽然会影响挂靠协议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但不会影响对外合同的效力。第三部分着重对挂靠人对外签订合同的行为性质进行界定。理论界或实务界通常将挂靠人对外签订合同的行为认定为代理行为、借名行为或职务行为。因挂靠双方不存在真实的劳动关系,故不能将其认定为职务行为。在工程挂靠具备代理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后,挂靠人的对外行为便转换为代理行为。此时挂靠人坚信其有权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实施法律行为,并不存在刻意混淆身份的意图,而且被挂靠人不能以内部约定对抗善意第三人,故挂靠人对外签订合同的行为不是借名行为。第四部分对挂靠协议与被挂靠人授权行为的关系进行分析。被挂靠人向挂靠人交付授权书、公章等文件、印鉴的行为是代理权授予行为。作为授权行为原因的挂靠协议因内容违法而无效,对于被挂靠人的授权行为是否受其影响这一问题,理论界存在有因说与无因说两种观点。相较于授权行为有因说,授权行为无因说不仅更契合代理制度,而且更充分有效地维护交易安全。第五部分以代理的相关规定为法律依据,对对外合同纠纷进行责任主体认定。当被代理人授权不明时,应当适用意思表示解释规则,而该规则的适用与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息息相关。此情形下,倘若相对人能够证明挂靠人的对外行为是有权代理,挂靠双方就应当向相对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判断挂靠人的对外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时,应当坚持以风险原则衡量双方利益,并结合相对人的认知能力进行综合考察。倘若相对人无法证明其信赖具有合理性,就应当由挂靠人承担合同责任;反之,应当由被挂靠人承担合同责任。
刘晴[7](2018)在《建筑工人安全公民行为驱动机理及引导策略研究》文中指出随着我国建筑行业迅猛发展,规模不断扩大,产业素质也在不断提高,但是建筑行业的安全状况仍不容乐观,安全事故,尤其是重大事故仍时有发生。根据事故致因理论,人的不安全行为是造成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建筑工人作为施工工作的最终执行者和事故伤害的主要承受者,其行为安全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但是,传统的安全管理倾向于强调建筑工人是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安全遵守行为,并通过处罚的方式对不安全行为进行纠偏,却忽略了对工人安全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引导和激发。安全公民行为是工人超越自己岗位职责规定,为提高组织安全绩效而产生的自发性、主动性和利他性的安全行为。研究建筑工人安全公民行为的结构维度,挖掘安全公民行为的驱动因素,厘清安全公民行为驱动机理,并据此提出相应的引导策略对建筑工人安全公民行为进行引导,对促进建筑工人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安全意识水平提升和促进建筑行业从被动式安全管理向主动式安全管理方式的转化具有双重重要意义。本文依据“提出问题-理论研究-实证研究-仿真研究-解决问题”的技术路线,以我国建筑工人安全公民行为作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管理学、行为学、心理学等基本理论和方法,围绕安全公民行为的结构、驱动因素和引导策略展开研究。首先,基于文献分析和行业调研,界定了建筑工人安全公民行为的概念和内涵。在此基础上,基于对建筑行业专家和从业人员深度访谈资料,采用扎根理论三级编码方法,凝炼出由安全帮助行为、安全责任行为、安全参与行为和安全建言行为构成的安全公民行为的四维度结构;构建了由建筑工人个体特征因素(安全价值观倾向、安全能力、调节聚焦)、SCB心理驱动因素(安全责任感、心理归属感、角色宽度自我效能、行为控制感知、行为效果感知)、安全公民行为意愿、情境因素(社会规范、组织安全氛围、安全领导行为)和社会人口学变量五大主范畴的建筑工人安全公民行为驱动机理理论模型,并由此提出六类关系结构假设:1)个体特征因素、SCB心理驱动因素直接作用于安全公民行为;2)个体特征因素直接作用于SCB心理驱动因素;3)SCB心理特征因素通过安全公民行为意愿间接作用于安全公民行为;4)情境因素调节安全公民行为意愿到安全公民行为的作用路径和强度;5)安全公民行为对行为效果感知和行为意愿具有回调效应;6)安全公民行为在社会人口学变量中存在显着差异。其次,在借鉴现有成熟测量量表和质性研究基础上,开发了建筑工人安全公民行为及其驱动因素的测量量表,以预调研和正式调研获取的样本数据为基础,基于SPSS和AMOS软件,运用单因素方差分析、Pearson相关性分析、多元回归分析和结构方程模型等方法对建筑工人安全公民行为驱动因素理论模型进行实证检验,并基于实证检验结果对安全公民行为驱动机制理论模型进行修正。实证检验结果表明:社会人口学研究变量中,不同年龄、受教育程度、职位、工种、工龄、工作时间和用工形式下的建筑工人的安全公民行为存在显着差异性。建筑工人个体特征因素中的的利己价值观、利社会价值观、安全能力、预防聚焦、促进聚焦,SCB心理驱动因素中的安全责任感、心理归属感、角色宽度自我效能、行为控制感知均能显着直接预测建筑工人安全公民行为。安全公民行为意愿在安全责任感、角色宽度自我效能感、行为控制感知和安全公民行为之间的中介效应均显着,但是对心理归属感与安全公民行为之间的中介效应并不显着。情境因素中的示范性规范、指令性规范、安全引导行为、安全关心行为、安全控制行为、组织对安全重视和支持度、组织安全规范执行度、工人安全态度和意识对安全公民行为意愿和安全公民行为之间的关系有显着正向调节作用。再次,根据建筑工人安全公民行为驱动机理修正模型和实证调研数据,借鉴复杂适应性理论的思想和方法,基于Netlogo仿真平台,建立了建筑工人安全公民行为多主体仿真系统,通过植入人工神经网络实现了工人Agent的智能性,验证了外部调节因素与建筑工人安全公民行为涌现的内在关系的复杂机理,通过调整参数设置,仿真了不同情境下建筑工人对安全公民行为选择和行为意愿的短期与长期的动态变化,全面反映了现实情境中工人个体长期安全公民行为选择和行为结果对安全公民行为意愿的作用。最后,综合实证研究和仿真研究的结果,提出基于建筑工人个体特征的引导策略、基于个体心理驱动因素的引导策略、基于行为意愿向行为转化的情境干预策略、安全公民行为自身的促进策略和强化行为结果的引导策略,为有效引导建筑工人安全公民行为提供借鉴。论文有图48幅,表134个,参考文献216篇。
李灿辉[8](2018)在《中石油泸州销售分公司加油站经营模式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自1905年第一个加油站诞生以来,伴随着汽车行业的蓬勃发展,加油站快速兴起并不断走向成熟,其经营模式经历了自有自营、自有他营、他有自营和他有他营等多种形式,每种经营模式直接决定了加油站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市场是瞬息万变的,如何在不同的经营时期、市场条件、国家政策的调控下,因时制宜的选择和调整加油站的经营模式,提高其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这就是每个经营者的努力方向。本文采用了文献和实证研究法两种方法,通过搜集分析加油站经营模式方面的课题的研究成果进行文献研究,再结合对研究对象中石油泸州销售分公司加油站在该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分析,有针对性的在具体的经营模式上给出了可实践的具体策略和建议,这也是本文的创新点。本文首先对国内外石油公司加油站在不断阶段采用不同经营模式的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经营模式分析变化的内在原因,并对中石油加油站现存的经营模式进行阐述;其次针对研究对象中石油泸州销售分公司的具体情况,面临的内外部环境进行分析,采用SWOT分析方法,对其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存在的优势和劣势,进行全面的剖析,明确该公司在未来的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发展方向;最后,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该公司对现有不同类型加油站站点、后期开发站点应采取的不同的经营模式,并在开展非油品销售和“互联网+加油站”等多元化经营模式方面提出一些意见和实施策略,以期望在该公司提高核心竞争力方面起到一定作用。
吴莹莹[9](2016)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部承包制度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部承包制度有其合理性、科学性,在实践中能充分激发承包人的主动能动性,促进企业的创新管理。该制度在追求利益的同时,也能对建筑房屋质量有所控制,缓解企业资金压力,达到经济合理发展的效果。与此同时,实践中以内部承包为名,实为挂靠、转包的情形大量出现,而现行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对内部承包与挂靠、转包进行严格的界定和划分,使得大量不具备专业施工资质的施工队伍建造出质量品质均达不到法律强制标准的建筑物。针对上述问题,本文从法律层面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部承包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旨在推行现行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部承包制度进行有效规范性的引导,使得该制度能够科学、持续地发展,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实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部承包制度的实践价值。现今理论界基于民商法理论从平等民事主体的角度对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内部承包合同对外法律关系、内部承包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地位的研究较多。本文运用经济法的思维方式从整体观、差异化及综合性三个特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部承包制度所处的困境分析思考,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部承包制度中监管不力的困境,制定建筑市场的准入标准,进而规范建筑行业的市场行为,保障建筑产品的公共安全质量,推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部承包制度深化改革,使其成为一个科学、合理及有效的承包制度。本文分四个部分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部承包制度进行研究:第一部分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部承包的基本概论。该部分主要论述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概念、分析内部承包合同中的法律关系、内部承包的实践样态及异化以及内部承包的合法性基础。第二部分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部承包制度运行的困境揭示。该部分主要从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冲突、内部承包行为所带来的负外部性效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部承包制度中自主经营权与监督管理权间的冲突与平衡,以及现有的审判意见对内部承包人的主体认定不合理四个方面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部承包制度所处的困境进行剖析。第三部分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部承包制度的基础理论分析。在关注传统民商法理论解决内部承包问题的局限性的同时,侧重运用经济法理论去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部承包制度的矛盾及困境。第四部分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部承包制度的完善。该部分主要针对第二部分所提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部承包制度所存在的矛盾,运用经济法理论完善该制度,提出相应的审判规则以此修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部承包制度。
冯群[10](2014)在《煤矿安全监管中寻租行为的生产力特征研究》文中指出在现实安全监管实践活动中,寻租行为广泛存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与煤矿企业间既可能表现为监管部门为谋取私利,不断利用手中权力向煤矿企业进行寻租活动,进而产生影响安全发展质量和效率的负向结果;也可能表现为监管权力的定向输出带来的煤矿企业“权力资源获得型”快速发展的正面结果;甚至还有可能出现由于煤矿企业掌握了监管部门的寻租信息而产生反向寻租行为。在错综复杂的作用关系下,中国煤炭经济依然出现2001-2011黄金十年发展期。本文力图探讨煤矿安全监管中寻租可能对生产力产生怎样的影响,构建中国管理实践背景下的安全监管制度系统运作中的寻租行为的生产力特征理论与实证分析模型,旨在从新的视角深入探寻突破我国煤矿安全管理瓶颈的思路。目前的寻租理论研究广泛,本研究将寻租理论和生产力理论在煤矿安全监管实践中创新应用,界定煤矿安全监管的相关利益主体为国家级、省级、市县级管理部门,从行业壁垒、资源税、扶持政策等角度探寻煤炭产业寻租租金的来源,并根据煤炭产业十年黄金发展期与寻租现象盛行并存的基本事实,提出并验证了煤矿安全监管中的寻租行为存在的促进—抑制生产力双重作用特征的理论模型。而且,在成本约束、微观环境约束、文化情境约束条件下,建立基于中国管理实践背景特征的煤矿安全监管寻租利益相关者博弈模型、演化博弈模型,并将反向寻租纳入煤矿企业策略空间中,增加了煤矿企业应对寻租的选择范畴。通过研究完全理性假设和有限理性条件下国家、政府安监部门、煤矿企业的一般策略,找出他们行为选择的影响因素及临界值,进而通过煤矿安全监管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分析明确了安全监管中完全寻租行为的复杂情境。结合煤矿调研,界定、区分并检验了煤矿运营中物质生产力、精神生产力的结构。以MATLAB为软件平台,开发自然情境、监察情境、寻租情境下的国家级、省级、市县级管理部门在煤矿安全监管中的寻租行为呈现出的煤矿生产力特征仿真系统。研究结果表明:(1)层级较高的管理部门监察效率较高,而层级较低的管理部门监管效率偏低,国家级管理部门和省级管理部门的监察带来的生产力提升程度高于市县级管理部门的监察提升的生产力。研究也发现,层级越高的管理部门的寻租行为带来的生产力变化越敏感,寻租行为产生的生产力波动幅度受到管理部门层级的影响。(2)一般情境下事故率与不同层级监管部门的寻租强度呈现出不同的关系。当国家级、省级管理部门的寻租强度高于寻租强度临界点时,事故率随着寻租强度的增大而增大;而市县级管理部门的事故率与寻租强度呈U型。尽管短期内市县级管理部门的寻租会带来生产力的促进,但综合三个层级、长期的寻租行为可以看出,在总体上寻租对生产力发挥着抑制作用。(3)煤矿企业更倾向于对市县级管理部门采取反向寻租方式。煤矿企业对国家级、省级管理部门的寻租行为较少采用反向寻租,反向寻租的生产力促进作用基本无法体现;而应对市县级管理部门的寻租行为时,反向寻租的生产力促进作用可以得到发挥,这也是市县级管理部门的寻租行为短期内有利于生产力促进的表现形式之一。但反向寻租是一种不健康的方式,不值得提倡。(4)从总体上看,寻租行为对物质生产力影响差别较小,对员工提高工作能力、工作动力的积极性具有明显抑制作用,而几乎不影响管理水平产生的生产力,出现了寻租行为对管理者与员工影响的异位现象。(5)寻租行为的风险和成本主要影响市县级管理部门寻租行为对煤矿企业生产力的提升或抑制程度,并没有显着影响国家级、省级管理部门寻租行为对生产力的作用。管理部门与煤矿企业利益不相关的情境下,市县级管理部门的寻租行为对煤矿生产力的抑制作用最为明显。最后提出政策建议。提出了基于三源健康监管的策略模型,分别从寻租行为抑制层面、生产力健康促进层面、健康关系的构建层面建立了策略模型。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煤矿内部承包模式和分配方式管理探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煤矿内部承包模式和分配方式管理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1)建筑工程挂靠现象与法律问题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2.1 我国资质管理模式 |
1.2.2.2 我国挂靠行为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评述 |
1.3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创新点与不足 |
1.5 主要研究内容 |
第2章 建筑工程挂靠行为基本理论 |
2.1 建筑工程挂靠行为的概念与分析 |
2.2 “挂靠”与相似概念区分 |
2.2.1 违法分包、非法转包与挂靠 |
2.2.2 挂靠与代理关系的区分 |
2.2.3 挂靠与内部承包的区分 |
2.3 特征 |
2.3.1 主体特殊 |
2.3.2 挂靠方需要向被挂靠方缴纳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
2.3.3 相对独立的经营方式 |
2.4 合法性分析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建筑工程挂靠行为的成因及危害性 |
3.1 建筑工程挂靠成因分析 |
3.1.1 历史原因 |
3.1.2 经济原因 |
3.1.2.1 “底线竞争”的推动 |
3.1.2.2 “制度安排”的诱导 |
3.1.2.3 成本效益的发展 |
3.1.3 法律原因 |
3.1.3.1 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制度不合理 |
3.1.3.2 法律依据不完善 |
3.2 危害性 |
3.2.1 造成工程质量隐患 |
3.2.2 破坏市场秩序 |
3.2.3 滋生腐败、税收流失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建筑工程挂靠行为的司法现状及分析 |
4.1 挂靠关系的厘清与认定 |
4.1.1 案情介绍 |
4.1.2 案件审理情况 |
4.1.3 案件评析及价值研讨 |
4.2 挂靠纠纷案件常见问题分析 |
4.2.1 一般合同效力 |
4.2.2 黑白合同认定 |
4.2.3 民事责任承担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解决建筑工程领域挂靠行为的建议 |
5.1 完善立法规范 |
5.1.1 准确界定挂靠行为 |
5.1.2 完善资质管理模式 |
5.1.3 提高违法成本,加大处罚力度 |
5.2 加强挂靠行为监管 |
5.2.1 拓宽监管方式,完善监管体系 |
5.2.2 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 |
5.2.2.1 加强对招投标阶段的监管 |
5.2.2.2 加强施工阶段监管 |
5.2.2.3 加强验收阶段监管 |
5.3 加强司法队伍建设 |
5.4 加强信用体制建设 |
5.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附录1 安徽省S市M建设有限公司员工现场访问提纲 |
(2)从“农”到“工”:尖山农场职工生计模式变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文献回顾 |
(一)国外研究状况 |
1.生计策略类型研究 |
2.可持续生计研究 |
(二)国内研究状况 |
1.生计模式类型研究 |
2.生计模式变迁原因研究 |
3.生计模式变迁的影响研究 |
4.生计模式的优化研究 |
(三)文献简评 |
三、基本概念 |
(一)国营农场 |
(二)生计模式 |
四、理论工具 |
(一)罗斯托增长阶段理论 |
(二)社会分化理论 |
五、研究方法 |
(一)资料收集方法 |
1.文献法 |
2.半结构访谈法 |
(二)分析方法 |
1.历史进程分析 |
2.“结构—制度”分析法 |
六、创新之处 |
第一章 黑龙江省尖山农场概况 |
一、历史沿革 |
(一)“开拓团”旧址 |
(二)计划经济时期的尖山农场 |
(三)市场经济时期的尖山农场 |
(四)深化改革时期的尖山农场 |
二、自然条件 |
(一)地理位置 |
(二)气候条件 |
(三)土壤条件 |
(四)水文条件 |
(五)自然资源 |
三、产业结构 |
(一)种植业发展现状 |
(二)畜牧业发展现状 |
(三)工业化现状 |
(四)农旅产业发展现状 |
四、企业文化 |
第二章 计划经济时期的“全农型”生计模式 |
一、“全农型”生计模式的形成 |
二、“团队化”的生产方式 |
(一)以第一产业为生 |
(二)“指令性”集中经营 |
(三)“包定奖”生产责任制 |
(四)等级工资制 |
三、“集体化”的生活方式 |
(一)生活资料统一分配 |
(二)计划型消费 |
(三)有限的社会交往 |
(四)闲暇生活比较单一 |
四、“全农型”生计模式的消亡 |
第三章 市场经济时期的“多农少工型”生计模式 |
一、“多农少工型”生计模式的形成 |
二、农场管理、个体经营的生产方式 |
(一)第一产业为主,第二、三产业为辅 |
(二)农场生产自主权的转变 |
(三)联产承包责任制 |
(四)土地收入“定额上缴,自负盈亏” |
三、“社会化”的生活方式 |
(一)职工自购生活资料 |
(二)发展型消费增多 |
(三)社会交往范围扩大 |
(四)闲暇生活空间拓展 |
四、“多农少工型”生计模式评析 |
(一)运行成效 |
(二)存在问题 |
第四章 深化改革时期的“多工少农型”生计模式 |
一、“非农化”主导的生产方式 |
(一)农场土地生产高度集中化 |
(二)第二、三产业为主、第一产业为辅 |
(三)“离土又离乡”式发展 |
(四)“非农收入”超过“农业收入” |
二、“网络化”的生活方式 |
(一)生活资料网购化 |
(二)消费方式多元化 |
(三)社会交往外展化 |
(四)休闲娱乐多样化 |
三、“多工少农型”生计模式评析 |
(一)运行成效 |
(二)存在问题 |
第五章 尖山农场职工生计模式变迁的逻辑 |
一、现代化逻辑 |
(一)农业现代化、工业化的内在需求 |
(二)农场城镇化的必经路径 |
二、社会分化逻辑 |
(一)从结构同质性到结构异质性 |
(二)从功能统一性到功能专门化 |
结论与反思 |
参考文献 |
附录 尖山农场职工生计模式访谈提纲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3)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市场资质挂靠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建筑承包市场资质管理方面 |
1.2.2 建筑机电安装市场承发包方面 |
1.2.3 建筑领域挂靠经营方面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框架 |
2 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市场资质挂靠现状及其消极影响 |
2.1 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市场资质挂靠现状分析 |
2.1.1 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市场承包现状 |
2.1.2 建筑资质管理制度现状 |
2.1.3 挂靠经营的表现形式及法律特征 |
2.1.4 挂靠经营与内部承包的关系 |
2.2 挂靠经营造成的消极影响分析 |
2.2.1 质量安全问题 |
2.2.2 影响市场秩序 |
2.2.3 合同履约风险 |
2.2.4 企业财税风险 |
2.3 本章小结 |
3 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市场资质挂靠的博弈分析 |
3.1 挂靠经营的博弈分析 |
3.1.1 挂靠经营的寻租拟合解释 |
3.1.2 挂靠主体的利益需求分析 |
3.1.3 信息对称博弈分析 |
3.2 监管部门与挂靠主体间的博弈分析 |
3.2.1 监管部门与挂靠主体间的非合作博弈 |
3.2.2 演化博弈模型及分析 |
3.2.3 数值模拟及控制策略 |
3.3 本章小结 |
4 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市场资质挂靠治理建议 |
4.1 治理理论的基本内涵 |
4.1.1 基于治理理论对资质管理的分析 |
4.1.2 治理理论在资质管理中的意义 |
4.1.3 资质挂靠行为治理网络中角色的分担 |
4.2 各治理主体对挂靠经营的共同治理 |
4.2.1 政府对挂靠经营的监管 |
4.2.2 建设单位对挂靠经营的监督 |
4.2.3 社会对挂靠经营的监督 |
4.3 探索机电行业市场发展路径 |
4.3.1 小微企业凝聚实力申资质 |
4.3.2 劳务用工体制改革迎机遇 |
4.3.3 设备厂家配套一体化服务 |
4.3.4 技术创新聚才强企保发展 |
4.4 本章小结 |
5 结论与展望 |
5.1 结论 |
5.2 展望 |
参考文献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4)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1.问题的提出 |
2.研究价值及创新点 |
3.文献综述 |
4.研究路径 |
5.研究方法 |
第1章 无效施工合同的产生原因及司法困境 |
1.1 无效施工合同的界定 |
1.1.1 施工合同的法律定位 |
1.1.2 “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使用 |
1.1.3 无效施工合同的审查主体 |
1.1.4 无效施工合同的特殊性 |
1.1.4.1 司法认定无效情形严重 |
1.1.4.2 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
1.1.4.3 实际施工人对发包人的诉权 |
1.2 无效施工合同的产生原因 |
1.2.1 施工合同立法存在缺陷 |
1.2.1.1 对意思自治过度限制 |
1.2.1.2 与国际工程建设实务不适应 |
1.2.2 施工合同法律实施存在障碍 |
1.2.2.1 政府机构职能缺位 |
1.2.2.2 主体守法意识弱 |
1.3 无效施工合同的司法困境 |
1.3.1 裁判规则不统一 |
1.3.2 司法与行政脱节 |
1.3.3 恶意诉讼频发 |
第2章 无效施工合同的一般认定规则 |
2.1 认定施工合同无效的法理依据 |
2.1.1 法律行为无效制度 |
2.1.1.1 法律行为的效力根源 |
2.1.1.2 我国法律行为无效的规范演进 |
2.1.2 法律行为欠缺生效要件 |
2.1.2.1 生效要件的存废之争 |
2.1.2.2 行为能力制度的价值重申 |
2.1.2.3 意思表示瑕疵的弥合 |
2.1.3 法律行为符合无效事由 |
2.1.3.1 违法性事由的进一步限制 |
2.1.3.2 公序良俗原则的规范适用 |
2.1.3.3 形式要件的效力排除 |
2.2 无效施工合同认定中的主要问题 |
2.2.1 强制性规定仍旧难以甄别 |
2.2.2 公序良俗的内涵仍旧模糊 |
2.2.3 无效规则引发实践冲突 |
2.3 无效施工合同中的价值判断标准 |
2.3.1 施工合同无效的价值目标 |
2.3.1.1 协调自由与正义 |
2.3.1.2 平衡效率与安全 |
2.3.2 法律适用中的比例原则 |
2.3.2.1 比例原则的逻辑结构 |
2.3.2.2 比例原则的具体适用 |
2.4 无效施工合同的类型化分析 |
2.4.1 施工合同无效的主要因素 |
2.4.2 主体不适格的无效施工合同 |
2.4.2.1 发包人的主体要求 |
2.4.2.2 承包人的主体要求 |
2.4.3 形式违法的无效施工合同 |
2.4.4 内容违法的无效施工合同 |
第3章 施工合同无效认定规则的具体适用 |
3.1 招投标程序与施工合同的效力 |
3.1.1 欠缺书面形式的施工合同效力 |
3.1.1.1 招投标订立施工合同的主要流程 |
3.1.1.2 中标通知书的承诺性质 |
3.1.1.3 招投标文件具有合同约束力 |
3.1.2 低于成本价中标的施工合同效力 |
3.1.2.1 规范依据 |
3.1.2.2 成本价的确定 |
3.2 “黑白合同”的效力认定 |
3.2.1 “黑白合同”的界定 |
3.2.1.1 “黑白合同”的产生原因 |
3.2.1.2 “黑白合同”的主要特征 |
3.2.2 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认定 |
3.2.2.1 “背离”及“实质性内容”的内涵 |
3.2.2.2 合同的合理变更 |
3.2.3 “黑白合同”的具体效力 |
3.2.3.1 “黑”合同并非必然无效 |
3.2.3.2 “黑”“白”合同的效力关系 |
3.3 挂靠施工合同的效力认定 |
3.3.1 挂靠施工合同效力认定标准的统一化需求 |
3.3.1.1 建筑市场中挂靠施工现象仍旧猖獗 |
3.3.1.2 挂靠施工合同效力认定的实践现状 |
3.3.2 挂靠施工合同效力认定的行为界定基础 |
3.3.2.1 挂靠施工概念的类型化表达 |
3.3.2.2 与相关行为甄别的标准及意义 |
3.3.3 挂靠施工合同效力认定规则的疑难探讨 |
3.3.3.1 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强制性分析 |
3.3.3.2 挂靠施工合同效力认定的规范缺失 |
3.3.3.3 挂靠施工合同中的双重法律关系 |
3.4 未取得建筑许可的施工合同的效力认定 |
3.4.1 建筑许可制度的主要内容 |
3.4.2 未经许可施工合同效力的规范现状 |
3.4.3 未经许可施工合同效力的判定规则 |
3.4.4 未经许可施工合同的效力补正 |
3.4.4.1 效力补正规则的参照适用 |
3.4.4.2 效力补正规则的具体程序 |
第4章 无效施工合同的法律后果 |
4.1 处理无效施工合同中的法理依据 |
4.1.1 恢复原状的基本范式 |
4.1.2 请求权性质 |
4.1.3 折价补偿规则 |
4.1.3.1 折价补偿的适用条件 |
4.1.3.2 折价补偿的数额量定 |
4.2 .折价补偿的具体方式——参照合同结算工程价款 |
4.2.1 参照结算的前提条件 |
4.2.2 参照结算的合同范围 |
4.2.3 参照结算的司法难点 |
4.2.3.1 “黑白合同”中的参照结算问题 |
4.2.3.2 未取得建筑许可的施工合同能否参照结算? |
4.2.4 参照结算规则的理论评析 |
4.3 合同外补偿方式 |
4.3.1 另行达成结算协议 |
4.3.2 工程造价鉴定 |
4.4 无效施工合同中的损害赔偿责任 |
4.4.1 赔偿责任的法理依据 |
4.4.1.1 请求权基础 |
4.4.1.2 责任范围 |
4.4.2 无效施工合同损失赔偿的具体规则 |
4.4.2.1 对第三人的违约责任损失 |
4.4.2.2 履行瑕疵引发的损失 |
4.5 收缴非法所得 |
4.5.1 规范分析 |
4.5.2 司法现状 |
4.5.3 规则建议 |
第5章 无效施工合同处理中的特别制度 |
5.1 实际施工人制度 |
5.1.1 实际施工人的界定 |
5.1.1.1 实际施工人的类型 |
5.1.1.2 实际施工人的权利义务来源 |
5.1.2 实际施工人的制度价值 |
5.1.3 实际施工人制度的完善 |
5.1.3.1 理论支持 |
5.1.3.2 规则建议 |
5.2 无效施工合同中的工程优先权 |
5.2.1 工程优先权的概念和性质 |
5.2.2 合同效力与工程优先权 |
5.2.3 实际施工人的工程优先权 |
5.2.3.1 实证分析 |
5.2.3.2 可行性分析 |
5.2.3.3 适用建议 |
结论 |
参考文献 |
缩略语表 |
致谢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5)WY集团有限公司法商融合实践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案例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1.2 需待解决的问题及方法 |
1.3 案例研究的框架及结论 |
第二章 案例主体 |
2.1 企业基本情况 |
2.2 问题发生时的行业背景 |
2.3 企业面临的困境 |
2.4 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 |
2.4.1 思考现象背后的本质 |
2.4.2 原有的体系和模式存在的问题 |
2.5 具体措施与执行情况 |
2.5.1 实施组织再造 |
2.5.2 完善法律事务组织体系 |
2.5.3 加强管理集权 |
2.5.4 以合同为主线设定管理流程 |
2.5.5 修订管理制度 |
2.5.6 执行与反馈 |
2.6 取得的成效与后续安排 |
2.6.1 高质量的发展成效 |
2.6.2 继续完善与改进 |
第三章 案例分析 |
3.1 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法商融合的意义及内涵 |
3.1.1 依法治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企业的必然要求 |
3.1.2 合规治理是依法治企的内在基石与前提 |
3.1.3 扶业兴商是合规治理的行为方向与目标 |
3.2 集中治权是法商融合下的组织配置 |
3.2.1 建筑企业常见的“授权”管理 |
3.2.2 授权应当遵循怎样的规则 |
3.2.3 建筑企业集权管理的必要性 |
3.2.4 建筑企业集权管理的法治内涵 |
3.2.5 集权管理下的权力制衡 |
3.3 合同管理是法商融合的关键环节 |
3.3.1 契约精神就是法商精神 |
3.3.2 合同是商业意志的法律载体 |
3.3.3 正确认识合同主体地位平等 |
3.3.4 合同管理是对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管理 |
3.3.5 重视信守合约的商业价值 |
3.4 制度建设是法商融合的有效保障 |
3.4.1 依法治企需要构建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 |
3.4.2 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确立了企业的法治架构 |
3.4.3 合同管理制度健全了企业依法治企新流程 |
3.5 监督预防是法商融合的执行保证 |
3.5.1 管理监督的法律属性 |
3.5.2 内部审计的作用与分类 |
3.5.3 WY集团内部审计的亮点 |
3.5.4 WY集团监察工作的亮点 |
3.5.5 监督预防的要点及意义 |
3.6 企业法律顾问队伍是法商融合的中坚力量 |
3.6.1 企业法律顾问存在的现实意义 |
3.6.2 企业法律顾问的使命 |
3.6.3 企业法律顾问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 |
3.7 管理标准是法商融合的文化沉淀 |
3.7.1 法商融合最终体现于法商文化 |
3.7.2 营造法商文化离不开统一的行为标准 |
3.7.3 法商准则应在企业法律人主导下制定 |
3.8 不忘商业的本质是法商融合的最终归宿 |
3.8.1 什么是商业的本质 |
3.8.2 法与商的关系是管理与经营的关系 |
3.8.3 全面扫除法与商的对立“死角” |
第四章 结论与启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
附录2 |
附录3 |
附录4 |
附录5 |
附录6 |
附录7 |
附录8 |
附录9 |
附录10 |
(6)工程挂靠下对外合同的责任主体认定(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一)基本案情介绍 |
(二)判决思路分析 |
(三)小结 |
二、工程挂靠的性质及其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
(一)工程挂靠的性质 |
(二)工程挂靠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
(三)小结 |
三、挂靠人对外签订合同的行为性质的界定 |
(一)挂靠人对外签订合同的行为性质的争议 |
(二)挂靠人对外签订合同的行为性质的界定 |
(三)小结 |
四、挂靠协议与被挂靠人授权行为的关系 |
(一)代理权授予行为具有独立性 |
(二)授权行为有因与无因的探讨 |
(三)小结 |
五、工程挂靠下对外合同的责任主体认定 |
(一)挂靠双方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
(二)被挂靠人承担合同责任的情形 |
(三)挂靠人承担合同责任的情形 |
(四)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建筑工人安全公民行为驱动机理及引导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和评述 |
1.4 研究内容、方法和技术路线 |
1.5 本章小结 |
2 建筑工人安全公民行为及驱动机理理论模型构建 |
2.1 研究方法与数据收集 |
2.2 建筑工人安全公民行为结构理论模型构建 |
2.3 建筑工人安全公民行为驱动机理理论模型构建 |
2.4 建筑工人安全公民行为驱动机理研究假设 |
2.5 本章小结 |
3 建筑工人安全公民行为驱动因素量表开发与检验 |
3.1 研究量表的设计与开发 |
3.2 预调研和初始量表检验 |
3.3 正式调研与正式量表检验 |
3.4 本章小结 |
4 建筑工人安全公民行为驱动机理实证研究 |
4.1 建筑工人安全公民行为现状及差异分析 |
4.2 建筑工人安全公民行为驱动因素的相关性分析 |
4.3 建筑工人安全公民行为直接驱动效应分析 |
4.4 建筑工人安全公民行为意愿中介效应分析 |
4.5 情境因素调节效应分析 |
4.6 安全公民行为作用于行为效果感知的回调效应分析 |
4.7 建筑工人安全公民行为驱动机理理论模型修正 |
4.8 本章小结 |
5 建筑工人安全公民行为演化仿真研究 |
5.1 ABMS方法和仿真流程 |
5.2 基于Agent仿真系统概念模型构建 |
5.3 基于Netlogo平台的仿真模型构建与设置 |
5.4 基于Netlogo平台的不同情境模拟与建筑工人安全公民行为响应预测 |
5.5 本章小结 |
6 建筑工人安全公民行为的引导策略研究 |
6.1 安全公民行为引导机制的研究 |
6.2 建筑工人安全公民行为引导策略 |
6.3 本章小结 |
7 研究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论文创新点 |
7.3 研究局限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附录3 |
附录4 |
附录5 |
附录6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8)中石油泸州销售分公司加油站经营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的思路、方法和内容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内容 |
第2章 加油站经营模式现状 |
2.1 加油站的发展历程及主要经营模式 |
2.2 国内外主要石油公司的经营模式的变化 |
2.2.1 国内主要石油公司经营模式及变化 |
2.2.2 主要跨国石油公司经营模式及变化 |
2.3 中石油加油站主要经营模式简介 |
第3章 中石油泸州销售分公司经营模式现状及SWOT分析 |
3.1 泸州市场及中石油泸州销售分公司概况 |
3.1.1 泸州成品油市场概况 |
3.1.2 中石油泸州销售分公司概况 |
3.2 中石油泸州销售分公司经营模式现状分析 |
3.2.1 中石油泸州销售分公司经营模式的现状 |
3.2.2 中石油泸州销售分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3.3 中石油泸州销售分公司经营模式的SWOT分析 |
3.3.1 外部环境的机会和威胁分析 |
3.3.2 内部的优势和劣势分析 |
3.3.3 SWOT战略矩阵分析 |
第4章 加油站经营模式改进及选择 |
4.1 中石油泸州公司加油站经营模式的调整 |
4.1.1 一类加油站经营模式 |
4.1.2 二类加油站经营模式 |
4.1.3 三类加油站经营模式 |
4.1.4 四类加油站经营模式 |
4.2 大力推广合资合作经营模式,实现扩张 |
4.3 大力发展非油品业务,以差异化服务促进多元化发展 |
4.4 O2O背景下“加油站+互联网”模式探究 |
第5章 结束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部承包制度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对象厘定 |
(二)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四)研究方法思路 |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部承包的基本概论 |
(一)内部承包的概念 |
(二)内部承包的法律关系 |
(三)内部承包的实践样态及异化 |
(四)内部承包的合法性基础 |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部承包制度运行的困境揭示 |
(一)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冲突 |
(二)内部承包行为的负外部性效应 |
(三)内部承包主体的监管缺位 |
(四)内部承包人的主体认定不合理 |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部承包制度的理论分析 |
(一)民商法理论适用的局限性 |
(二)经济法理论适用的必要性 |
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部承包制度的完善 |
(一)内部承包制度的经济法规制 |
(二)内部承包制度的审判规则构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煤矿安全监管中寻租行为的生产力特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附件 致谢 摘要 Abstract Extended |
Abstract 目录 Contents 图清单 表清单 1 |
绪论 1.1 |
问题的提出 1.2 |
研究目的与意义 1.3 |
研究内容、方法与技术路线 1.4 |
本章小结 2 |
文献综述 2.1 |
寻租理论研究现状 2.2 |
寻租行为生产力特征研究现状 2.3 |
煤矿企业的寻租研究现状 2.4 |
文献系统性评析 2.5 |
本章小结 3 |
理论基础 3.1 |
煤矿安全监管中寻租行为的界定 3.2 |
生产力内涵的界定 3.3 |
煤矿安全发展阶段、事故致因及规制效果 3.4 |
煤矿安全监管中寻租行为的分类与来源 3.5 |
寻租行为生产力特征的理论模型 3.6 |
本章小结 4 |
煤矿安全监管的寻租行为机制 4.1 |
煤矿安全监管相关利益主体寻租行为博弈分析 4.2 |
煤矿安全监管演化博弈分析 4.3 |
煤矿企业群体寻租行为博弈 4.4 |
基于博弈模型的寻租行为分析 4.5 |
本章小结 5 |
煤矿安全监管中寻租行为的生产力体现 5.1 |
寻租促进生产力的发生条件 5.2 |
寻租抑制生产力的发生条件 5.3 |
寻租双向作用于生产力的发生条件 5.4 |
生产力概念模型检验 5.5 |
煤矿安全监管中寻租与生产力的关联 5.6 |
本章小结 6 |
煤矿安全监管寻租行为生产力特征仿真设计 6.1 |
仿真目标 6.2 |
建模仿真方法适用性 6.3 |
专家问卷设计 6.4 |
寻租仿真 |
MATLAB |
参数设置 6.5 |
寻租仿真设计 6.6 |
本章小结 7 |
寻租行为生产力特征仿真结果分析 7.1 |
神经网络训练结果 7.2 |
物质生产力仿真结果 7.3 |
精神生产力仿真结果 7.4 |
特殊情境下的生产力仿真结果 7.5 |
寻租行为生产力特征仿真结果分析 7.6 |
本章小结 8 |
基于寻租行为生产力特征的煤矿安全对策建议 8.1 |
基于三源健康监管的策略模型 8.2 |
策略实施与保障 8.3 |
本章小结 9 |
结论与展望 9.1 |
主要结论 9.2 |
主要创新点 9.3 |
局限性与展望 参考文献 附录1 附录2 作者简历 学位论文数据集 |
四、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煤矿内部承包模式和分配方式管理探讨(论文参考文献)
- [1]建筑工程挂靠现象与法律问题探究[D]. 王瑛. 河北工程大学, 2021(09)
- [2]从“农”到“工”:尖山农场职工生计模式变迁研究[D]. 康萍萍. 云南师范大学, 2021(08)
- [3]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市场资质挂靠治理研究[D]. 董悦鹏.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3)
- [4]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研究[D]. 唐倩.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9(01)
- [5]WY集团有限公司法商融合实践案例研究[D]. 张国华. 电子科技大学, 2019(01)
- [6]工程挂靠下对外合同的责任主体认定[D]. 李娇娇.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7]建筑工人安全公民行为驱动机理及引导策略研究[D]. 刘晴. 中国矿业大学, 2018(04)
- [8]中石油泸州销售分公司加油站经营模式研究[D]. 李灿辉. 西南石油大学, 2018(06)
- [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部承包制度法律问题研究[D]. 吴莹莹. 西南政法大学, 2016(10)
- [10]煤矿安全监管中寻租行为的生产力特征研究[D]. 冯群. 中国矿业大学, 20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