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伤害形态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故意伤害罪,结果犯,犯罪构成
伤害形态论文文献综述
刘海燕[1](2019)在《浅析故意伤害罪中的未遂形态》一文中研究指出故意伤害罪作为结果犯,是以一定危害结果的发生作为犯罪成立要件的。但是不代表没有危害结果发生就不构成犯罪。不能因为某一个特定罪属于结果犯就否定该罪有未遂、预备等犯罪未完成形态。本文将针对直接故意、间接故意的重伤害以及轻伤害的故意伤害案件进行具体分析论证,以期对此类故意伤害案件的定罪和量刑提供参考。(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29期)
殷君楚[2](2018)在《高校体育运动伤害侵权责任的形态与承担方式》一文中研究指出高校学生体育运动中出现伤害事故往往难以避免,由于种种原因也难以得到妥善及圆满的处理,很多伤害事故很有可能导致家长、学校与老师之间出现较大矛盾,严重的还会出现言语与肢体冲突,从而给高校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冲突的核心问题则是学生事故中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该由谁承担,随之而来的就是法律纠纷,在这其中最关键和核心的就是侵权责任的划分。论文以高校体育运动伤害的侵权责任为研究课题,对此进行了深入研究,希望论文的研究能够促进我国高校体育运动伤害的侵权责任这方面的理论研究。(本文来源于《当代体育科技》期刊2018年23期)
何铮,梁标[3](2015)在《探讨高职院校在顶岗实习伤害事故中承担的责任形态》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工学结合"逐渐代替"产学研结合"的育人模式,高校在培养人才方面的力度不断加大,但同时也提高了学生顶岗实习伤害事故的发生率。本文对不同类型伤害事故的形态进行分析,进而对伤害事故出现所需承担的责任进行研究。(本文来源于《新校园(上旬)》期刊2015年08期)
谢娟[4](2015)在《高校体育教学伤害事故归责原则及责任分担形态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高校体育教学伤害事故中根据何种归责原则来确定责任,是妥善解决学生伤害事故赔偿责任的焦点所在。本文认为,高校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责任的归责原则应该采取如下叁种,即过错责任说、无过错责任说和公平责任原则说。基于上述的分析,本文分析了责任分担形态的具体要求,最大限度地保证学校、学生、家庭的和谐稳定。(本文来源于《体育世界(学术版)》期刊2015年07期)
罗艺[5](2015)在《高职院校在顶岗实习伤害事故中承担的责任形态初探》一文中研究指出明确分析高职院校在高职学生顶岗实习期间人身伤害事故中的责任,既是我国《侵权责任法》中基本法理在高职院校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这一特殊侵权类型的具体化,也是确定高职院校在高职学生顶岗实习期间遭受人身伤害事故中的侵权民事责任的依据和标准,更是在实践中司法机关处理类似案件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因此,在高职学生顶岗实习期间人身伤害事故中,高职院校的责任形态分析得是否明确至关重要。(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5年09期)
廖卫民[6](2014)在《电视言语伤害的表现形态、传播机制及伦理对策——基于《非诚勿扰》早期节目的案例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考察中国时下电视语言生态,一种较为轻微的媒介"软暴力"现象——言语伤害屡见不鲜。在对《非诚勿扰》开播后的第1-34期节目样本进行细致的案例分析中,研究发现电视言语伤害涉及被伤害者从生理特征、出生身份到个性观念等十多个方面的内容,存在指桑骂槐、恶意标定等12种最为典型的表现形态,并且形成了言语伤害传播的自我强化机制、幽默娱乐掩盖下的脱敏麻痹机制、伤人者终被自伤的自我纠偏机制。从语言伦理学的视角,电视媒介、电视观众和节目参与者都可采用相应的言语策略,遵从应有的言语道德和传播伦理,避免言语伤害的后果,促进言语文明,维护社会和谐。(本文来源于《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4年03期)
王选[7](2012)在《基于光电容积脉搏波形态的伤害感受指数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全身麻醉中伤害感受的监测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近来研究者基于光电容积脉搏波(PPG)的幅度建立了伤害感受的监测指标,比如外科应激指数SSI和伤害感受响应指标RN。然而,PPG的幅度易受测量条件的影响,且所采用的标准化方法理论适用性不高。因此,本论文的研究目的是从PPG的形态方面提出参数,并建立了一个基于其形态的伤害感受的监测指数SPMI。本论文的主要内容和创新成果如下:(1)PPG特征点的检测算法采用局部查找方法,结合一阶、二阶导数和逻辑判断条件建立了PPG的特征点检测算法。算法评估结果表明,在含有干扰信号的情况下,此算法的灵敏度和阳性预测率可达95%以上,该检测算法可靠。(2)PPG幅度和形态的特异度和灵敏度研究根据弹性腔理论,解析推导出了PPG的5个形态参数,QRC、ARD、ARA、ART和PBI。另外也研究了PPG的幅度参数PPGA。以PPGA和ART为例对比了血流灌注、测量位置和测量体位变化时PPG幅度和形态的相对变化率,统计分析表明ART的相对变化率小于PPGA,表明PPG形态的特异度更高。采用气管插管为伤害性刺激,并用不同的抗伤害感受药物浓度产生不同程度的伤害感受,以预测概率为指标评估了所有参数的灵敏度。结果表明表征气管插管时,灵敏度次序为PBI>ART>PPGA>ARD>ARA>QRC,形态参数和幅度参数不相上下。表征不同程度的伤害感受时,灵敏度次序PBI> ART>ARA>ARD>QR>PPGA,形态参数均高于幅度参数。(3)基于PPG形态的外科指数SPMI的建立采用多参数结合方法,经多元线性回归得到SPMI=30-43×PBI+45×ART。性能评估表明,插管前SPMI和瑞芬太尼药物浓度的Spearman相关系数为-0.30,插管时为-0.52,均高于SSI的-0.21。SPMI预测CSSA的预测概率为0.819,高于文献所报道的RN的0.78。本论文基于PPG的形态特征,建立了一个抗伤害感受的指数SPMI,其性能优于基于PPG幅度的其它指数,有利于获得更好的麻醉效果。(本文来源于《浙江大学》期刊2012-01-10)
张欢,文铭[8](2011)在《略议大学生伤害事故中高校的侵权责任形态》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我国已出台的有关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法规中,既有对学生伤害事故责任承担的一般化规定,也有类型化规定。笔者认为,由于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的原因各有不同,由此而引发的事故类型也不尽相同,所以遵循"过错责任原则"对各类型事故当事各方的责任进行认定,是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本文来源于《群文天地》期刊2011年24期)
林昭润,陈书敏[9](2011)在《方舟子遇袭案中罪行的构成分析——关于故意伤害未遂与教唆犯罪形态》一文中研究指出方舟子遇袭事件发生后引起社会高度关注,该案判决也掀起刑法学界的热烈争论。本文拟立足刑事实体理论,从梳理本案的案情出发,分析案件证据细节,首先通过针对该案判决罪名进行研判,分析其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进而考量现行刑法体系下故意伤害罪的定罪构成要件,分析在故意伤害罪中进行定罪的可能性,讨论轻伤未遂被忽略的根本原因,指出对故意伤害罪主观恶性的综合评价思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针对本案主犯肖传国教唆共犯形态的进行仔细分析,找出导致本案关于教唆犯罪罪行理论问题所在,并最后尝试提出通过对刑法进行修改解决问题的浅显建议。(本文来源于《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1年02期)
林昭润,陈书敏[10](2011)在《方舟子遇袭案中罪行的构成分析——关于故意伤害未遂与教唆犯罪形态》一文中研究指出方舟子遇袭事件发生后引起社会高度关注,该案判决也掀起刑法学界的热烈争论。应当立足刑事实体理论,梳理本案的案情,分析案件证据细节,分析其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考量现行刑法体系下故意伤害罪的定罪构成要件,分析在故意伤害罪中进行定罪的可能性,讨论轻伤未遂被忽略的根本原因;在此基础上,针对本案主犯肖传国教唆共犯形态的进行分析,找出导致本案关于教唆犯罪罪行理论问题所在,提出通过对刑法进行修改解决问题的建议。(本文来源于《中国刑事法杂志》期刊2011年02期)
伤害形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高校学生体育运动中出现伤害事故往往难以避免,由于种种原因也难以得到妥善及圆满的处理,很多伤害事故很有可能导致家长、学校与老师之间出现较大矛盾,严重的还会出现言语与肢体冲突,从而给高校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冲突的核心问题则是学生事故中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该由谁承担,随之而来的就是法律纠纷,在这其中最关键和核心的就是侵权责任的划分。论文以高校体育运动伤害的侵权责任为研究课题,对此进行了深入研究,希望论文的研究能够促进我国高校体育运动伤害的侵权责任这方面的理论研究。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伤害形态论文参考文献
[1].刘海燕.浅析故意伤害罪中的未遂形态[J].法制与社会.2019
[2].殷君楚.高校体育运动伤害侵权责任的形态与承担方式[J].当代体育科技.2018
[3].何铮,梁标.探讨高职院校在顶岗实习伤害事故中承担的责任形态[J].新校园(上旬).2015
[4].谢娟.高校体育教学伤害事故归责原则及责任分担形态探析[J].体育世界(学术版).2015
[5].罗艺.高职院校在顶岗实习伤害事故中承担的责任形态初探[J].法制博览.2015
[6].廖卫民.电视言语伤害的表现形态、传播机制及伦理对策——基于《非诚勿扰》早期节目的案例分析[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
[7].王选.基于光电容积脉搏波形态的伤害感受指数的研究[D].浙江大学.2012
[8].张欢,文铭.略议大学生伤害事故中高校的侵权责任形态[J].群文天地.2011
[9].林昭润,陈书敏.方舟子遇袭案中罪行的构成分析——关于故意伤害未遂与教唆犯罪形态[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
[10].林昭润,陈书敏.方舟子遇袭案中罪行的构成分析——关于故意伤害未遂与教唆犯罪形态[J].中国刑事法杂志.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