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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几年国企改革发展面临着许多新课题和新挑战,这对国企党建政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应对形势变化,大部分国企制定了许多决策,出台了很多规定,但大部分效果却收效甚微。为何这些看似十全十美的决策同样存在着执行偏差的现象呢?这是因为企业决策层对决策制定起主导作用,决策执行却是基层管理者负责直接组织实施的,受决策定位失误、决策理解不到位、执行机制存在缺陷和本位主义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导致决策执行产生偏差。笔者根据自身多年党建政工工作经验认为,国企应进一步加强党建政工工作,加强党建政工工作对企业决策执行的正确引导和着力纠偏,确保企业决策的有效执行。
关键词:党建政工工作;国企;决策执行
一、党建政工工作在决策执行过程中的必要性
对于国企来说,加强党建政工工作在决策执行过程中有两大作用:一是具备完善的党建政工组织,是国企管理中的独特优势,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强化党建政工作用,能够帮助员工理解企业经营班子的决策意图,促进企业决策的有效执行;二是国有企业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政工工作是我国国企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环节。加强党建政工工作,强化党建引领作用,能够帮助国企内部各主体形成共识凝聚合力,共同参与解决国企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员工切身利益问题。
二、国企政策执行过程及各主体相互关系
国企决策执行一般需要内部所有主体共同参与组织实施,各主体的立场、介入程度和权力行使方式是各不相同的,各主体在不同的层次上发挥出各自不同的作用。在决策执行过程中,国企内部主要分为决策层、党建政工部门、基层管理者三大主体。决策层主要负责根据国家和政府的决策部署,从宏观角度制定企业决策,主要侧重于原则性、方向性和指导性的宏观综合性方针决策。党建政工部门负责监督引导决策执行情况。基层管理者则主要负责决策细化实施,是重要的直接执行者。
三、决策执行过程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根据公共决策选择理论,国企决策的“公共产品”特性,会导致企业内部各主体搭便车或互相推卸责任行为的发生。企业内部各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利益博弈,直接决定了企业决策执行效果的好坏。企业决策执行无法确保能够百分百实现决策预期目标和保护企业公共长期利益,有可能出现完全与决策层预期目标完全相反的结果。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
1、过度放权导致主导地位被弱化
决策执行偏差的根本原因主要是国企独特的决策执行环境和行政管理组织结构。当前,国企内部结构仍然是计划经济时期行政行政管理组织体制,在国企的红头文件里,指导思想总是放在前面,这种做法带有计划经济时代行政命令色彩,这也是国企的特色,这种思维在国企决策的各个环节中体现得淋漓尽致。,更多意义上仅为政治任务,具有明显的行政干预色彩,由于受资源和人手所限,决策层一般将决策的下发指导意见并要求基层管理者直接依照指导意见制定相对应的地方决策,并由其进行直接执行和自我监督,执行权力交由基层管理者代为行使。权力下放也导致了决策层对决策执行缺乏有效控制。由于缺乏决策层的有效指导,基层管理者执行决策时无法“因地制宜”,往往一刀切地按照决策层制定的决策标准生搬硬套、过度约束,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企业决策的执行效果。
2、基层管理者完全把控决策执行过程
基层管理者扮演多重角色,它既是国企决策层实施战略决策的执行者,又追求基层管理者自身的利益。基层管理者的权力扩大化导致基层管理者完全把控决策执行过程。基层管理者代表着局部利益或短期利益,决策层代表着全局利益或长期利益。基层管理者的权力扩大化和立场原因导致基层管理者不一定会完全执行决策层的决策,基层管理者的立场和积极性直接决定了企业决策的有效性。由于当前国企行政管理体制是以经济指标作为主要考核标准,而一旦决策层决策与基层管理者利益发生冲突,基层管理者就会消极执行决策层决策。
3、党建政工部门职能弱化
企业决策的有效执行,必须有一个主体作为政策执行的主导者,需要党建政工部门作为主导者,引领企业内部其他主体围绕决策目标开展分工合作,其他主体发挥分类或辅助管理功能,最终达成企业决策目标的落地。但是现有的国企管理体系过于突出行政力量,过度强调经营班子的管控作用,各级党建政工部门在国企行政体系权力的模糊地位,导致在决策执行过程中党建政工部门经常受到其他主体的约束干预,无法有效履行引导者和监督者责任。
四、对策及建议
1、推进国企行政管理体系改革
国企决策具有一定的“公共产品”特征,理论上应由企业内部各主体相互协作共同参与完成公共事务管理。当前国企决策执行主要由基层管理者直接把控,权力过大并不受监督,基层管理者从其自身利益出发,对决策执行倾向于采取不合作的态度,或将责任转嫁给其他基层管理者,导致企业决策得不到有效执行。因此,为了加快推进国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进一步优化国企行政组织结构,理顺职责分工,理顺企业内部各主体的相互关系,消除行政命令式色彩,充分发挥党建政工在国企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确保基层管理者、决策层与党中央的立场保持高度一致,有效推动国有企业决策目标的有效落地,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
2、完善决策执行主体责任和考核机制
一是要建立完善主体责任制,落实党建政工在企业决策执行的监督者责任和基层管理者的执行主体责任两个责任;二是建立健全科学的决策分解机制,按照企业发展战略的任务和要求,细化分解决策,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二是要强化决策执行考核,调整企业政绩考核机制,根据企业内部主体的职责分工,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对基层管理者在决策执行过程中的功过做出评价和奖惩,将考核结果作为基层管理者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探索独具国企特色的“一核多元”企业决策执行新模式
国企的改革与发展,离不开企业决策的有效执行,也需要企业内部各主体共同参与。我们必须进一步强化国企决策层的宏观调控职能,进一步转变党建政工部门职能,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党建政工在国企决策执行过程中的引领和纠偏作用,建立企业内部各主体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探索以党建政工部门为核心、各主体共同参与的具有国企特色的企业决策执行新模式。
五、结束语
在不同的发展时期,我们国有企业都在努力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合国企实际的现代化管理体系,目前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必须清醒看到,同经济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相比,我们国企现代化管理体系建设还相对不够完善,经济增长方式粗放、内部管理水平不高、企业决策执行难以有效执行等问题,仍然严重阻碍着国企的高质量发展。下一步我们国有企业应该进一步加强党建政工工作,继续强化党建的引领作用,充分调动国企内部各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党建政工在国企管理中的引导和纠偏作用,建立逐步向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多主体共同参与的企业决策制度,打造具有国企特色的现代化企业管理体系,真正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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