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营改增”工程造价对策研究与影响分析吴兴超

建筑业“营改增”工程造价对策研究与影响分析吴兴超

莱钢集团矿山建设有限公司山东济南271100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渐趋向于新常态化发展,为建筑行业经营管理模式提供重要改革依据的同时,也对工程造价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文就基于此,对建筑业“营改增”工程造价的实施对策与影响进行深入分析,旨在切实优化建筑企业内部税收管理机制,帮助企业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发展目标,以期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帮助。

关键词:建筑业“营改增”;工程造价;对策研究;影响分析

引言

目前,施工单位在营业税这种纳税制度下,很少有施工单位将税金作为成本来把控,而“营改增”后,税率制度中应缴纳税款是随着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所获得的可抵扣税额来发生改变的,这跟造价成本息息相关。在这种大环境下,如果施工企业固步不前,对施工企业的盈利会造成影响,也会阻碍施工单位的未来发展。这将逼迫施工企业加强工程造价成本的管理策略,以及增值税额的控制问题。“增值税”制度下,对施工单位造价成本控制而言,既是一个大的挑战,也是一个大的机遇。

1“营改增”对建筑工程造价的影响

1.1“营改增”对建筑工程造价计价的影响

“营改增”税费改革后,就所应该缴纳的税额计算基数而言建筑工程造价方面的变化较大,已经缴纳的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不再增值税计算基数中的各项费用当中。税收制度还没有进项改革的时候,总营业额的百分之三就是所应当缴纳的纳税额。在所应该支付的建筑工程安装费当中主要有应当缴纳的税金、直接费、相关的利润以及间接费,其中所谓的直接费用主要指的是工程费用以及其他工程费,而所谓的间接费则主要指的是企业管理费以及规费,在以上所提到的几种费用当中企业管理费、材料费、利润、机械使用费以及其他工程费当中已经缴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都是包含在当中的。而所应当缴纳的税金主要指的是利润、直接费以及间接费的综合然后在和综合税率相乘,综合税率=3%/(1-3%)。而在进行了“营改增”以后计算的时候则需要根据增值税来进行,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不含税)×增值税税率(11%),而已经完成缴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能够抵扣,不进行二次计税。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没有交税之前主要有利润、直接费以及间接费三者组成了整个工作的造价,其中所有的费用都不包括已缴纳过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1.2对工程造价管理风险的影响

在实行了“营改增”之后,产生了相关的税负计算规则以及依据,同时相对来讲,成本预算编制情况以及新增进项税抵扣项相对较为复杂,在一定程度上涉税风险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增加且所损失掉的税务抵扣的时候不能进行,据相关报道研究显示,理论上可取得进项税发票部分在总收入占比应达70%,然而在具体进行的时候却不超过百分之三十五,从而造成无法抵扣进项税的支出占总收入比重>65%。如人工费为劳务抵扣凭证取得较难;外购商品砼增值税可抵扣率较低(一般为6%),但此项支出占比大,由此大大增加造价。此外,由于业主结算时间延后等问题的影响,也会大大增加了企业税收策划、财务核算的难度,给工程造价带来不确定性风险。

2建筑企业针对“营改增”工程造价影响的对策

2.1注重价税分离的实施

在建筑企业实际发展过程中,需进一步推动价税分离体系,确保工程造价将会以当前报价作为发展的基本前提。在建筑业“营改增”实施期间,会扣掉工程造价计取税费的3.42%,然后再将原有报价中税费减掉,以实现最终裸价目的。同时,价税分离实施的过程中,还会涉及到各类材料及其价格等参数数据,应进一步细化价税分离管理流程,对实际取费价格进行明确规定。此种价税分离模式会大大增加建筑工程投标阶段工作量,而且不再对原有工程结算的相关营业税进行收取,税金的基本内容将会显示为不含相关税市场价或增值税及其他附加税的总和。

2.2择优选择供应商及劳务人员

在建筑业“营改增”背景下择优供应商及劳务人员时,建筑工程管理人员应从以下几个部分入手:第一,针对一般纳税人资格选取和供应商,在工程合理质量及签署过程中,需标注清楚增值税发票等与之相关的内容;第二,在供应方是小规模纳税人的情况下,企业及供应商双方应就交易价格进行深入研究,要求供应商能够提供当地税务机构所出具的增值税发票。在建筑企业实际经营发展过程中,劳务成本在施工总成本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因此在选择劳务人员期间,就应要求劳务企业出具增值税发票等系列文件,以便更好的对劳务人员进行监督管理,降低因劳务人员专业技术不清造成施工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通常情况下,建筑工程施工期间所应用的施工设备供应商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因此需企业能够有效获得增值税发票,将其成为进项税的抵扣依据。

2.3加强相关人员培训,提升企业的自身造价管理水平

建筑企业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直接关系着工程造价的管理水平,但是,目前建筑企业中的许多财务人员缺乏工作经验,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也不高,因此,建筑企业应该充分重视财务人员的专项培训工作,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营改增”方面的相关知识,了解“营改增”实施对企业的影响,以提高其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建筑企业财务人员专业水平提高后,才能最大限度的降低“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建筑企业除了要重视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外,还需要对管理人员进行“营改增”方面的培训,让更多的人了解“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进而将影响降至最低。

2.4调整工程造价管理模式

1)科学控制采购成本。物资采购时尽可能的选择与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进行合作,对于那些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需要对其材料的优惠价格及增值税抵扣费进行综合比对,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3]。2)科学控制人工成本。建筑企业在选择工程队伍的时候,要坚持“成本最低”的原则,确定最佳的劳务分包形式,同时,优化施工技术和采用先进的施工机械设备,尽可能的降低用工量,以降低人工成本。3)科学控制管理费开支。建筑企业应该不断加强日常管理,对日常管理中涉及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搜集,比如会务费、住宿费等,以降低日常管理开支。

结语

“营改增”政策影响下,“增值税”是属于“价外税”,施工工程中的控制水平对应缴纳的增值税的影响非常大。施工过程中取得的进项税额,来抵扣销项税额。而实际情况是施工企业不能像理论测算的那样,最大限度的取得进项税额。根据施工过程中的控制,加强管理,尽可能获得税额的抵扣,以降低施工成本,提高施工企业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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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马艳萍.营改增下建筑业造价管理方式的应变对策[J].中外企业家,2016(20):85.

[4]谭琴.浅析我国建筑业营改增对建筑工程造价中税金计税方法的影响[J].酒城教育,2016(04):47-49+61.

[5]侯红青,陈建稳,樊祜壮.建筑业“营改增”对建设方投资及施工方收入的影响[J].工程管理学报,2017,31(02):33-37.

[6]胡榉丹,李海凌,钟亚雯.建筑业营改增模式下施工方税负的探讨[J].西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7,36(04):10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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