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体会(论文文献综述)
李泳思[1](2020)在《公报文种的综合研究》文中提出本文以秘书学、公文学、应用文体学等相关理论作为参照或支撑,以中共中央人民政府网、外交部、统计局、新华社、人民网等官网所发布的公报为案例,运用历史研究法、理论分析法、比较研究法、案例分析法对公报进行全面的研究,不仅探索了公报文种的起源、发展与演变,而且对公报的基本属性、定义界定、分类标准与类别、语言特点和逻辑结构、写作技巧、相似文种辨析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首先,从历时的角度发现在中国古代公文诏族和榜族文种中可见公报的雏形,近当代的“示”“布告”“通告”文种的功能曾与公报相近或相似。其次,通过分析得出公报具有告知性、权威性、决议性、统计性、联合性的基本属性,将公报的定义界定为“公报适用于向社会各界传达和告知经会议决定或者调查统计的重大且权威的事项”。再则,以公报形成方式和具体内容作为分类标准,将公报分为会议公报和统计公报两大类。同时,对比分析了与公报相似的人民政府公报、公告的异同,认为应从性质、功能、发文机关级别和发文内容进行辨析。最后,根据案例分析了公报在版头、主体、版尾等部分的共性,并从公报语言特点和正文逻辑结构两方面总结了不同类型公报的个性,从而得出不同类型公报的写作技巧,并尝试拟制了相应的写作模板。
郝炜[2](2019)在《行政执法依据及其路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行政执法依据选择及其路径演进,并非全部按照立法者为行政权设定的轨道运行,行政执法实践不仅存在着“无法律则无行政”,在本土行政法语境特别是在改革开放进程中同样存在着“无法律亦须行政”的治理诉求。政策对行政主体履行行政任务具有重要影响。聚焦行政执法依据选择及其路径基本命题,采取规范分析、实证分析、田野调查等论证方式,廓清依法律执行路径与依政策执行路径及其相互之间的行政法关系,构成全文论证主旨。伴随社会法治国时代来临,自由法治国时代所形塑行政执法活动严格遵循“无法律则无行政”的形式法治底线,但却无法达成“无法律亦须行政”的实质法治目标。行政执法依据概念具有执政性(政治立场)与执法性(法律立场)的行政法理。传统行政法奉行依法律执行的唯一路径遮蔽甚至掩盖了公共行政的复杂性,试图以法律规范作为涵摄法律与政策、政府与政党等命题的进路,难以为行政法变迁提供具有阐释力和创新力的行政法理。透过行政执法违法屡禁不止、行政执法依据彼此冲突、行政执法实效不佳的表象,进而揭示行政执法依据研究囿于“法律——政府”分析框架而忽视了行政法在“政党——政府”分析框架下对民主政治的调控功能。因此,有必要重整行政执法依据的研究立场,并重置行政执法依据的理论分析框架。以行政法学基本立场为出发点,将行政执法依据置于不同立场予以考察,有益于精准认识行政执法依据概念。行政执法依据的法教义学立场注重行政法的规范内涵与逻辑涵摄,着力于将社会事实、非法律规范形态一并转化、凝练为一般化的行政法规范,并透过法律解释、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实践实现个案正义。与之相反,行政执法依据的社科法学立场则注重经验维度的事实描述,具有注重本土化行政法认知偏好与解读行政法实践的阐释力量。在研究行政执法依据时应当避免仅从行政法教义学或社科法学立场一端审视。经过对行政执法依据构成要素逐一辨析,即分别从“行政”“执法”“执行”的宪法属性、行政法属性分析,认为行政执法依据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选择主权意志、宪法、法律、政策等作为处理公共事务、履行行政任务的执法根据。然而,这种法教义学所宣称的行政执法依据,难以回应行政法治实践的短板,这分别体现在政策元素、经验元素、事实元素对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民主政治结构的现实冲击。可见,行政执法依据及其选择研究存在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的紧张关系。因此,有必要将这种冲突置于一个同时符合合法性与有效性的行政法分析框架即政府法治论命题内予以解决。其因在于,政府法治论既紧扣法教义立场的严格逻辑,又能够回应行政法学实践的经验理论从而包容社科法学立场的事实描述。立场既定,则路径趋向必然显现。针对行政执法依据的法教义学立场与社科法学立场分析,事实上已呈现出两种不同的研究趋向,即为行政执法依据命题的规范研究与经验观察预设了不同的分析路径。一个必须交代的学术立场则是,依政策执行研究必须坚定宪法立场、必须符合行政法调控的规范要求。政府法治论为论证居于行政法教义学立场的依法律执行路径设定了合法性边界。首先,确定依法律执行概念。所谓依法律执行就是行政主体在履行既定行政决定、达成行政目标过程中,应当仅以法律为依据。“依”,是行政主体代表国家权力对公共行政初次判断权的源头所指,是行政法适用的具体体现。其次,申明依法律执行的必要性。政府依法律产生原理与政府由法律控制原理是行政主体依法律执行的行政法理依据。行政执法依据注重依法律执行已成为法治中国的常识,其必要性来自宪法规范、行政法教义学和民主政治因素的驱动。同规范主义层面原因相比,特别是行政法规范中的执政党要素,对于推动形成依法律执行路径具有更为现实的驱动作用。最后,注重依法律执行的路径内省。依法律执行的路径内省旨在从反证立场审视依法律执行路径的唯一性命题。从路径内省的“合法性”质疑审视,依法律执行路径并不是行政执法依据的唯一路径,事实上呈现的则是立法系统漏洞丛生、依法行政实效不彰、行政分层结构冲突、裁判扩张政策空间等现象,从而影响了依法律执行的调控质效。以政府法治论为分析框架探究依政策执行命题,其目的是将依政策执行纳入行政法教义学以求法规范与法裁判的形塑。政策对于国家治理而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特别是涉及改革开放的政策往往成为推动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的主要动力。然而,行政法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关注的是学科体系内部的规范化整理,缺乏与执政党治理系统对话的技术规则。关于依政策执行研究的公法动因分析表明,依政策执行应当同时满足谨守行政法规范、回应行政法变迁、符合“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治理机制的要求。关于依政策执行要素的分析表明,政策为行政法提供了法政策立场、合法律转化、全覆盖治理的行政法图式,并赋予行政法调控现实政治的规范理据与实践理性,由此行政法的调控疆域实现了从公共行政向现实政治的重大跨越。在对政策行政法理探究基础上,通过评介“合法性”质疑学说,借助依法律善治原理所提供的“法律—政府”分析框架、“执政党—政府”分析框架,进而提出依政策执行的概念,即当法律对行政没有明确规定甚至根本就没有作出规定,但基于公共利益目标、行政任务时限、行政裁量考量又必须执行时,此时行政主体在宪法原则和行政法原则之下以创制型政策与执行型政策为依据来执行公共行政事务。毋庸置疑,依政策执行路径本身充满矛盾性,它内蕴“合法”与“有效”的状态分离、法律与政策的规范分离以及法律与政策治理实效重叠的张力。从行政法实践观察,依政策执行的具体调控方式主要表现为“政策主导”“正当有效”“规范替代”等类型。在依政策执行朝向法治化以法规范规整的过程中,不应忽视党的政策与日常法制、党内规范与合宪合法、理想模型与日常法治等因素。为验证上述行政执法依据路径研究的确是一个“真问题”,本文选取日常行政执法实践中常见的“打请示”,以政府法治论为分析框架,由此观察依法律执行与依政策执行两种不同路径的实践理性。研究显示,请示可作为分析论证韦伯式国家权力形式化构建的微创切口;透过请示现象能够证明依法律执行并非政府法治化进程的唯一轨道。针对“打请示”的行政法理探究发现,行政执法依据路径中存在着事实与规范的话语转换、法律与政策的规范替代、法律缺席与政策出场的权力逻辑。可见,依法律执行路径与依政策执行路径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分离与重叠为特征的交互逻辑。因此,要对行政执法依据选择所面临的挑战保持清醒认识。一方面,要实现依政策执行的理性化、民主化,同时严格控制政策在法律体系内制造例外;另一方面,依政策执行具有政治命题向法律议题转向的治理风格,而行政法律制度则是其转向的制度归宿。在宪制框架下将政治问题导向社会主体习以为常的行政法命题,需要依赖预设的并可验证的法律逻辑和法律规则,并由法律配置相应民主政治资源。“打请示”例证还显示,法律事实和法律证据有时会被有意裁剪或筛选,并且法律事实极易被经验主义所代替。因此,依法律执行路径中极难消除“法治逃逸”隐患,而行政效率价值缺失、法律规则隐藏漏洞、地方自治行为偏向、回避承担行政责任等则是其主要原因。由此,行政执法依据路径呈现依法律执行与依政策执行为主的两种类型。展望未来,法治政府是行政执法依据路径的法规范取向、法治政党是行政执法依据路径的法实效保障。具体而言,行政执法依据路径具有一种结构性力量,对改革开放以来行政法变迁具有阐释能力。行政执法依据路径命题成立的原因既包括行政执法依据所蕴含的执行主权与执行法律指向,也包括来自“共产党与行政法”互动关系所产生的路径依赖。关注法政策学并非是对超法政策、例外法治的鼓与呼,而是在坚持法治政府取向基础上对法政策功能的最大化运用。在执政党对行政法具有现实影响下,行政执法依据路径仍然会呈现依法律执行与依政策执行的实施现象。这不仅符合中国的“政府”概念一向就有“法律之下的政府”与“政党之下的政府”的界分,而且能够回应与阐释日常行政法的实践法理,同时也为行政法调控现代民主政治提供了法教义分析工具。
孙峻华[3](2019)在《基于文本质量的公文写作要素与控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公文是统治阶级展现其意志、维护其利益的工具,公文的工具作用的有效发挥,有赖于公文文本的质量,而公文文本的质量则与公文写作活动密切相关。公文写作是一项发文主体们为完成机关工作目标与任务,通过撰写公文来实现政令与意图的通达而进行的行为活动,这个活动表现为一定的行为过程,整个活动实质是大大小小的主体们围绕着社会实践而进行的思维活动,是对社会实践的认识、分析、结论,并最终在尊重实践规律的基础上实现主体对社会实践的能动改造,使整个社会达到良性、有序、和谐、高效的国家与社会的治理目标。公文写作质量的高与低决定着最后的精神产品——公文文本的质量,公文文本质量的优劣则与社会管理者的目标能否实现、社会是否良性运行都密切相关,因此对公文写作活动本身的监控与评价,对其中涉及到的诸要素的分析及通过构建相关模式来体现对要素的要求是本文写作的动机,其最终的目的都是确保公文写作活动有一个高质量的文本的产生。公文写作质量控制问题的提出,即结合公文实践中出现的诸种不如人意的问题,针对公文写作活动中涉及到的相关因素进行分析,对每一个因素从实践与理论的角度进行分析,从具体的写作角度提出解决现实问题的要求与措施,最后再予以整合,使公文文本的出世便具有高质量,以利于官方政令的下达与执行,以利于社会的和谐与发展。本文分为九章,内容简要如下:第一章为绪论,其中论及本文选题的背景、国内外公文写作研究的状况、研究的内容、方法、思路、意义及目的。第二章对文本中所涉及相关概念,公文、公文写作、公文文本质量、公文写作涉及的相关要素及相关理论基础进行了界定与论述。第三章为当前公文实践领域内的问题及与公文写作间的关系,首先对公文实践进行调查研究,从三方面入手:一是对政府公文网络式跟踪调查,从网上来了解公文的基本状况;二是走访式加问卷式调查,前后两次以机关单位中从事公文写作的文秘人员为对象进行公文相关内容的问卷调查,同时与之进行关于公文活动的交流,取得第一手数据;三是参考政府机关自己对公文的调查,如2013年国土资源部组织文秘从业人员、高校专家等对国土资源部下属单位的公文进行的评估。从正反两方面观察与分析公文在实践中的效果,在肯定其作用的同时重点分析公文在实践中的不足,归纳、总结诸如“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问题、“红头文件”问题、“朝令夕改”问题、公文过度解读问题、公文文风不良问题、“有法不依、有令不行”等写作实践及运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第四章从公文写作角度分析公文实践中诸问题产生的原因,分别从公文写作的语境角度、公文写作的系统论角度、公文写作中矛盾论的角度、公文写作主客体统一论角度、公文写作相关规律角度等来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第五章为原因分析与写作要素分析与控制的过渡章节,论及公文写作要素控制的原则及相关框架,为下文论证打好基础。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分析影响公文写作活动的诸要素,具体分析诸要素在公文写作中的作用及要求,并将诸要素与整个公文写作活动的质量高低联系起来,与公文在现实中诸种问题产生联系起来,目的即把好公文写作的关,使其活动产生的成果——文本是满足要求的成品,以避免其在实践中的问题的产生。这些要素包括了写作主体(三个主体)、收文主体、公文所揭示客体、以及文本客体(包括文种、格式、主旨、材料、结构、语言、文风),当然还包括了诸如语境这样对公文写作有重要影响的要素。重点放在分析构成公文写作诸要素的特点要求,如何协调与控制使整个公文写作高效,从而保证所产生公文文本的高质量。第九章对论文进行了总结,提出了论文的基本观点、创新点及存在的不足以及对未来公文写作问题的研究展望。
郑精莹[4](2019)在《我国地方政府行政公文规范化办理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行政公文规范化办理的根本目标是通过提高政府机关发文质量、理顺收文办理程序、规范立卷归档要求来提升公文办理效率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在行政公文规范化办理基本制度框架下,分析当前行政公文规范化办理在整体以及发文、收文、归档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是提高行政公文规范化办理水平的必由之路。由于部分地方政府对行政公文规范化办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办理水平与能力欠缺,导致发文格式与内容、收文办理质量与效率、立卷归档应用与共享等方面存在比较多的问题。本文以我国地方政府行政公文进行取样调研,对行政公文规范化办理现状进行分析,发掘我国地方政府行政公文办理过程中的问题,进一步剖析原因从而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为实现行政公文的规范化办理研究提供理论支撑,从而实现提升行政机关办公效率、使公文办理工作更加严谨。
张春梅[5](2017)在《公文文种函的偏误分析及纠偏策略研究》文中指出内地法定公文“函”的历史由来已久,但在理论阐释和实际使用中仍然存在各种偏误。论文以公文文种“函”为研究对象,在运用语言学、秘书学、文体学、写作学等研究领域理论的基础上,与传统的文献研究方法与数据统计法、图表分析法、案例引证法、对比分析法、科学分类法等相结合,以各级政府网文件库和大量着述对函的论述为基础,分析函存在偏误的原因及其解决之道。论文对函进行了尽可能系统的研究。首先,从文类、文间以及文本自身等三方面指出函的诸种偏误。文类的偏误如:对“函”与“信函”的混淆、对“函”与“便函”的混淆、误认为函不是公文。文间的偏误如:函与相关文种错用的表现、原因,函与错用文种的区别。文本的偏误如:行文关系、公文格式、语言表达三方面。其次,从国家层面、着述者层面、运作者层面、文种与载体层面等方面,指出函存在偏误的原因。针对不同原因规避方法也有不同,国家层面的规避方法:避免条例自身缺陷、进一步完善公文知识的普及和培训、进一步完善发文程序,建立健全制约和监督机制。着述者的规避方法:着述者要提高自身水平、严谨治学。运作者层面的规避方法:正确认识行文关系、严格遵守条例规范、扬长避短善用中国文化。文种与载体层面的规避方法:加强对文种的重视、顺应潮流,规避不足。最后,指出内地函与香港公函在历史沿革、适用范围、格式和语言等方面也表现出各自的不同,两地可相互借鉴。一方面,内地函可借鉴香港公函,不断优化条例细则、调整适用范围、完善处理程序;另一方面,香港公函可借鉴内地函,不断完善条例规定、优化语言文字,并统一书写格式。论文根据目前的函使用状况与现实需求,推测内地函可能会呈现电子化、新媒体化、亲民化、国际化的发展趋势。
袁晓川[6](2016)在《政治秩序与行政效能: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公文制度研究》文中提出公文制度的构建及改革活动,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受到全国政、学、商各界的普遍关注,形成了大批学术及实践成果,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这一重要的政治制度,当前学术界对此研究不多。本文在广泛收集各种原始文献的基础上,从政治秩序与行政效能互动的研究视角,对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公文制度的构建及演变过程进行较为详尽的考察。清末民初是中国社会的重大历史转型期,是传统公文制度向现代公文体制快速转型的阶段。通过移植、借鉴欧美政治制度元素,并结合中国民主共和体制的特色,中国传统公文制度在自身演进过程中产生裂变与重组,“改题为奏”体现的是效率至上的公文理念,“副署诏旨之制”则诠释了权力制衡的政治思想。南京临时政府的一系列开创性举措,为现代公文制度奠定了基石,而袁世凯“复辟”帝制公文体例则昭示着现代化转型的艰难。北京政府在公文制度化及公文处理程序化方面的努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南京国民政府公文制度的建设与发展。法定公文程式的颁布与修订,构成了南京国民政府公文制度建设的外在表征。公文程式所规定公文的文种、署名盖印、记时编号和公布制度等,综合起来构成了国家政务运行的基本规范。南京国民政府初期,国民党政权先后三次颁布《公文程式条例》,并先后制定《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公文程式》和《蒙藏公文程式》,初步建立了国家宏观层面的党政公文制度体系,通过公文符号所体现出的政治象征意义,在形式上实现了国民政府对中国各省包括蒙藏在内的行政区域的统治。抗战期间,为了适应战时行政系统的高效运作,南京国民政府对国家层面的《公文程式条例》进行了最后一次正式修订。公文程式作为民国时期法律规范,社会各界纷纷对此给予充分的关注与解读,客观上推动了公文程式的现代化进程。公文程式变迁的背后,总是与政治制度的更迭关联。省政府“合署办公”、县政府“裁局设科”、“区署”制度的施行,以及战时党、政、军行政运作机制的调整,均带来了组织机构及其职权范围的重大变化,引起了各级行政机关问行文程式频繁变动。党政、军政、平行机构间常常因为行文秩序紊乱而发生争端,人民团体特别是商会,也时常因行文程式问题与行政机关产生论争。以程式确立规范、因程式而引发论争进而触发程式调整机制,几乎成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公文程式演化的基本模式。公文用语、结构、分段标点等形式方面的转型,即创建新式公文,是南京国民政府为提升政府形象、提高行政效率在公文制度建设方面采取的重要举措。中央院部先后颁布《暂行公文革新办法》(1928年)《划一教育机关公文格式办法》(1930年)《各部、会关于处理公文改良办法案审查总报告》(1933年)等公文改革文件,国民政府推进新式公文力度日渐加大,公文套语、称谓语所隐含的尊卑等级秩序意义逐步弱化,公文结构逐步规范、简化,标点符号在公文领域逐步推广,由此,公文的平等、效率等现代工具价值开始彰显。秩序与效率在公文处理当中常常难以兼顾。南京国民政府通过从技术、制度两个层面入手加以解决。技术层面的措施包括:确定公文处理的等级次序、制定“不复文”标准、整理甄别调查统计表册、施行文书档案连锁法等。制度层面主要是推进分层负责制,强化“分层授权”,加快公文处理速度。南京国民政府通过长期的努力与实践,建立比较完备的涵盖党、政、军、人民团体等多层体系的公文程式,尤其通过倡导语体文、使用标点符号、简化公文结构等措施,使得公文在形式呈现平民化、效率化等特点,与旧式公文有了“质”的区别。因此,从制度层面看,南京国民政府基本建成了符合适应现代行政运作制度的新型公文体系。但是,从实践层面看,南京国民政府的这些努力并未从根本上消除公文运作过程中的非现代性因素,制度的科学与处理方式的守旧并存似乎是当时公文运作的普遍状态,极大地影响了行政效率的提升,也没有达成其巩固国民党统治的政治使命。这既与长期以来中国所形成的官僚政治文化传统有关,更与该时期国民党一党专制的政治体制与政治生态有着直接关系。
葸婷婷[7](2015)在《报请性党政公文的语言应用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请示与报告是报请性公文中的上行文,是党政工作中下情上传的重要载体,两者的功能承担与适用情形经历了从部分重合到泾渭分明的发展历程,这有其历史惯性,也有现实动因。文种间的界限明晰是公文规范化、标准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从语言应用角度来探讨论请示与报告的这一发展趋势有利于我们从文本深层结构和语用特征的角度来廓清二者的区别,这不仅具有完善当代公文学的理论阐释价值,而且,对提高公文运行效率和规避文种误用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第一章,简述选题缘由,明确了研究目的和意义,归纳研究现状,进行相关文献综述。第二章,概述请示与报告的含义与适用范围,厘清了它们由混用到分开的历史脉络,界定了它们和“意见”的文种界线。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请示与报告的文体演进对其语言应用的影响,明确了它们的语言要求。第三章,在拆析请示与报告的标题结构和正文结构基础上,尝试构建请示与报告文本的深层结构类型,即要素组合模式,并通过这种模式对请示和报告的正文结构进行区分。第四章,从词汇、短语、句式、修辞四个方面剖析了请示与报告的语言应用特点。举例说明了这四方面内容对公文语言的形象表达所起的重要作用及其所呈现的公文语体风格。该部分还利用柱状图对请示与报告在语言应用上的区别进行了定量分析,以期更好地区分请示与报告的文种界线。最后,简要总结了本文的主要内容和不足之处。
徐慧姣[8](2013)在《《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解读 ——基于五个新旧文本的比较》文中研究说明中共中央办公厅于2012年4月16日发布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并于2012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执行,宣告了中共中央办公厅于1996年5月3日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国务院于2000年8月24日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正式退出历史舞台。作为新《条例》的配套,同年6月29日国家质监总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发布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于7月1日正式实施,1999年修订实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即行停止实施,这宣告了我国党政机关公文处理统一的新时代正式到来。为较好的贯彻学习新文本,纠正文书工作者与新文本的规定不相适应的地方,同时也为了进一步领会新文本的进步之处,并查找出新文本仍然不合理的因素,为下一步的继续修订提出可供参考的建议,笔者选取这五个文本,从公文处理的总原则以及公文拟制、公文办理、公文管理的流程进行了比较研究。文章认为,新文本的修订有许多创新之处,如:更加注重公文处理的科学化,更好的把握了“党政合一”和“党政分开”的原则,对党政机关公文进行了界定,对文种数量进行了精简,对文种功能进行了拓展、限制和综合,进一步规范了文本语言的表述,对条例和格式的内容进行了校好的区分,对行文规则和处理流程进行了进一步的梳理,进一步加强了对公文管理的规定和要求等等。当然,通过比较研究,笔者发现了新文本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个别文种的适用范围不够科学合理;未认识到公文传递的重要性,对公文处理流程的科学划分还有待进一步明确和梳理;公文拟制环节中,对“审核”“审议”“初核”的概念规定较为模糊等等。新文本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党政机关实际公文处理工作是一次挑战和革新,要求公文处理工作者全面学习领会文本内容和要求,并通过实践进行检验,进一步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喻莉娟[9](2011)在《公文写作的发展与社会文化发展的内在关系》文中认为写作,其实是人类社会一切生活状况和行为,即社会文化的集中表现,同时,写作与社会文化是一种互为表里的促成关系,社会经济文化的变化发展,必然带来写作的相应变化和发展,另一方面,写作在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当中,又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促进作用。一个明显而有趣的现象是,从公文写作的发展轨迹当中,我们完全可以窥见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轨迹。公文写作的发展与社会文化的发展,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逻辑关系。
王茂跃[10](2005)在《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性质的探讨》文中研究指明新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由国务院发布,此前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先后两次都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但新《办法》和旧《办法》的性质是什么呢?性质是否相同呢?本文认为,新旧《办法》既不是行政法规,也不是部门规章,理解为行政规范性文件也不太确切,而应当称为行政规范。
二、学习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体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学习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体会(论文提纲范文)
(1)公报文种的综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思路 |
第四节 研究理论与研究方法 |
第五节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第一章 公报文种的发展与演变 |
第一节 公报文种的发展与演变 |
第二节 公报文种的变化特点与规律 |
第二章 公报的基本属性与定义 |
第一节 现行公报文种的使用情况 |
第二节 公报的基本属性 |
第三节 公报的定义 |
第三章 公报的功能及分类 |
第一节 公报现行分类标准及类型 |
第二节 公报再分类标准及类型 |
第四章 公报文种与人民政府公报、公告的辨析 |
第一节 公报文种与人民政府公报的辨析 |
第二节 公报文种与公告的辨析 |
第五章 公报的写作 |
第一节 公报写作的构成模块 |
第二节 各类型公报公文语言研究 |
第三节 各类型公报逻辑结构及写作模板研究 |
结语 |
附件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致谢 |
(2)行政执法依据及其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主题、方法、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行政执法依据的一般理论 |
第一节 行政执法依据的内涵变迁 |
一、从“行政”到“执法” |
二、从“执法”到“执行” |
三、行政执法依据的概念分析 |
第二节 行政执法依据的本土实践 |
一、行政执法依据与政策 |
二、行政执法依据与经验 |
三、行政执法依据与事实 |
第三节 行政执法依据的理论基础 |
一、“政府法治论”的要义勾勒 |
二、“政府法治论”的介入理据 |
第四节 行政执法依据的路径选择 |
一、路径解析 |
二、路径面向 |
第二章 行政执法依据路径的法律逻辑——依法律执行 |
第一节 依法律执行的概念界定 |
一、依法律执行的概念分析 |
二、依法律执行的理念融合 |
第二节 依法律执行的设定缘由 |
一、宪法规范约束 |
二、行政法教义学限定 |
三、民主政治驱动 |
第三节 依法律执行的路径外观 |
一、形塑法治政府的构建逻辑 |
二、营造法治政府的法律生态 |
三、确立法治政府的救济体系 |
四、构建法治政府的顶层设计 |
第四节 依法律执行的路径反思 |
一、路径反思的“合法性”质疑 |
二、路径反思的教义学评价 |
第三章 行政执法依据路径的政策逻辑——依政策执行 |
第一节 依政策执行研究的公法动因 |
一、行政法教义空间狭仄 |
二、规制派规范研究欠缺 |
三、执政党法治实践诉求 |
第二节 依政策执行概念的行政法理 |
一、政策的行政法意涵 |
二、依政策执行的法概念界定 |
三、依政策执行路径的分析框架 |
第三节 依政策执行路径的现实挑战 |
一、依政策执行路径的矛盾性 |
二、依政策执行路径的必要性 |
三、依政策执行路径的可行性 |
第四节 依政策执行内核的规范重整 |
一、党的政策与日常法制 |
二、党内法规与合宪合法 |
三、理想模型与日常法治 |
第四章 行政执法依据路径选择的互动与冲突: 基于个案的验证 |
第一节 背景说明 |
一、街道办事处的职权演变 |
二、项目开竣工时间的法律规定 |
第二节 请示及其类型化的法律之维 |
一、作为载体的请示 |
二、作为公文的请示 |
三、作为惯例的请示 |
第三节 行政执法依据路径的交互逻辑 |
一、行政法事实与行政法规范的话语转换 |
二、依法律执行与依政策执行的规范替代 |
三、法律缺席与政策出场的权力逻辑 |
第四节 行政执法依据路径的法治挑战 |
一、行政效率价值缺失 |
二、法律规则隐藏漏洞 |
三、立法规制选择偏好 |
四、地方保护主义倾向 |
五、回避承担行政责任 |
第五章 行政执法依据选择路径的未来展望 |
第一节 行政执法依据路径的法规范取向 |
一、路径选择的权利逻辑 |
二、行政执法的政治驱动 |
三、政策功用的权利指引 |
四、权利指向的行政执法 |
第二节 行政执法依据路径的法实效保障 |
一、选择依据的价值目标 |
二、党的领导权的实现方式 |
三、党的执政权的行政法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3)基于文本质量的公文写作要素与控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目的 |
1.4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4.1 国内研究述评 |
1.4.2 国外研究现状 |
1.5 研究内容 |
1.6 研究方法 |
1.7 研究思路 |
第2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公文 |
2.1.2 公文写作 |
2.1.3 公文写作要素 |
2.1.4 公文文本质量 |
2.2 理论基础 |
2.3 小结 |
第3章 公文实践中的问题与公文文本质量的关系 |
3.1 公文实践状况调查 |
3.1.1 调查方案 |
3.1.2 调查实施 |
3.1.3 调查结论 |
3.2 从公文质量角度看公文实践中的问题 |
3.2.1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
3.2.2 “朝令夕改” |
3.2.3 “有法不依、有令不行” |
3.2.4 文件过度解读 |
3.2.5 “红头文件 |
3.2.6 公文文风不良 |
3.3 小结 |
第4章 从公文写作角度看公文实践中诸多问题产生原因 |
4.1 从公文写作系统论看当代公文问题产生之原因 |
4.1.1 从文本系统角度看公文写作实践问题 |
4.1.2 从发文系统角度看公文实践中问题存在之原因 |
4.2 从公文写作主客体统一论看当代公文问题产生之原因 |
4.2.1 在公文写作语用活动中主客体的对立表现 |
4.2.2 主客体对立的解决之道即主客体的统一 |
4.3 从公文写作矛盾论看当代公文问题产生之原因 |
4.3.1 理论与实践的矛盾 |
4.3.2 主体与客体的矛盾 |
4.4 从公文写作语境论看当代公文问题产生之原因 |
4.4.1 忽视社会大环境造成的语用失误 |
4.4.2 忽视情景语境导致语用失误 |
4.4.3 忽视篇内语境导致语用失误 |
4.4.4 忽视话语范围导致语用失误 |
4.5 从公文写作规律论看公文问题产生之原因 |
4.5.1 从定向性规律看 |
4.5.2 从转化性规律看 |
4.5.3 从实践性规律看 |
4.5.4 从创新性规律看 |
4.5.5 从历时性与共时性规律看 |
4.5.6 从对立统一规律看 |
4.6 小结 |
第5章 公文写作要素控制的原则与框架 |
5.1 公文写作要素控制的原则 |
5.2 公文写作要素控制的框架 |
5.3 小结 |
第6章 公文写作的主体要素分析及控制 |
6.1 写作主体 |
6.1.1 “大主体”(发文机关) |
6.1.2 “中主体”(领导或领导群体) |
6.1.3 “小主体”(文秘写作人员) |
6.2 收文主体 |
6.2.1 收文主体的特点 |
6.2.2 收文主体的公文写作理念 |
6.2.3 收文主体在公文写作中的控制措施 |
6.3 小结 |
第7章 公文写作的客体要素分析及控制 |
7.1 揭示客体 |
7.1.1 公文所揭示的客体的作用 |
7.1.2 作为文本所揭示的客体的条件 |
7.1.3 作为文本已揭示对象的控制 |
7.2 公文文本客体 |
7.2.1 公文文种 |
7.2.2 公文格式 |
7.2.3 公文主旨 |
7.2.4 公文材料 |
7.2.5 公文结构 |
7.2.6 公文语言 |
7.2.7公文文风 |
7.3 小结 |
第8章 公文写作的语境要素分析及控制 |
8.1 语境概述 |
8.2 公文写作语境的类别 |
8.3 语境对公文写作的制约 |
8.4 公文语境失误的控制措施 |
8.4.1 篇内语境语用失误之对策 |
8.4.2 情景语境语用失误对策 |
8.4.3 话语范围导致语用失误之对策 |
8.4.4 忽视社会大环境造成的语用失误之对策 |
8.5 小结 |
第9章 研究总结与展望 |
9.1 研究贡献与创新点 |
9.1.1 主要观点 |
9.1.2 创新之处 |
9.1.3 本文的不足之处 |
9.2 研究展望 |
附录: 公文写作调查问卷 |
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清单 |
致谢 |
(4)我国地方政府行政公文规范化办理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选题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焦点 |
第一章 我国地方政府行政公文规范化办理概述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地方政府 |
二、行政公文 |
三、行政公文办理 |
四、行政公文规范化办理 |
第二节 行政公文规范化办理的基本要求 |
一、收文办理的基本要求 |
二、发文办理的基本要求 |
三、整理归档的基本要求 |
第三节 行政公文规范化办理理论基础 |
一、公文处理学理论 |
二、公文管理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地方政府行政公文规范化办理成就、问题及原因 |
第一节 行政公文规范化办理的成就 |
一、推行行政公文收、发文规范化办理成效显着 |
二、行政公文整理归档作用初现 |
三、行政公文办理人员已纳入规范化管理 |
四、电子公文的应用 |
第二节 我国地方政府行政公文办理存在的问题 |
一、收文办理方面的问题 |
(一)行政公文处理工作日渐繁重 |
(二)初审、承办作用不明显 |
(三)催办形式单一 |
二、发文办理方面的问题 |
(一)行政公文写作不规范 |
(二)校核层次有待提高 |
(三)合法性审查力度不够 |
(四)利用非保密平台处理收发文工作 |
三、整理归档方面的问题 |
(一)部分工作人员缺乏行政公文办理基本理论知识 |
(二)整理归档方法相对落后 |
(三)管理模式不科学 |
第三节 我国地方政府行政公文非规范化办理的原因分析 |
一、行政公文审核与评估制度不完善 |
二、行政公文办理规范贯彻执行不到位 |
三、人员的能力和责任意识不足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加强我国地方政府行政公文规范化办理的对策 |
第一节 加强我国地方政府行政公文办理人员的能力建设 |
一、定期组织培训学习 |
二、提高公务员行政公文办理的综合素质 |
三、强化对上级沟通反馈 |
第二节 完善地方政府行政公文办理制度 |
一、健全地方政府行政公文审核链条 |
二、推广协同办公系统 |
三、提高电子公文处理的保密意识 |
第三节 提升我国地方政府行政公文办理水平 |
一、深化行政公文办理制度的改革 |
二、加强法规教育宣传力度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5)公文文种函的偏误分析及纠偏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绪论 1.1 |
研究背景 1.2 |
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 1.3 |
研究对象的界定 1.4 |
研究现状 1.5 |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1.6 |
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 2.函的历史演变及其使用现状 2.1 |
内地函的历史演变 2.2 |
函的实际使用现状 3.函的偏误 3.1 |
文类的偏误 3.2 |
文间的偏误 3.3 |
文本的偏误 4.错用原因及规避方法 4.1 |
函存在偏误的原因 4.2 |
函偏误的规避方法 5.内地函的借鉴完善及发展新趋势 5.1 |
内地函与香港公函的不同 5.2 |
内地与香港公函的相互借鉴 5.3 |
内地函的发展趋势 6.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清单 后记 |
(6)政治秩序与行政效能: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公文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源起及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研究思路及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巨变与重构:清末民初公文制度转型 |
第一节 变革:晚清公文程式近代化的启动 |
一、“改题为奏”:清廷内部的效率化改革 |
二、新官制、“预备立宪”及其引发的公文程式之争 |
三、“旧瓶装新酒”:“副署诏旨之制”的产生及演变 |
第二节 革命:南京临时政府公文工作的初创 |
一、创机构:总统府秘书处 |
二、定规程:《内务部咨行各部及通令所属公文程式》 |
三、扫流毒:革除不符共和体制的前清官厅称呼 |
第三节 继承与发展:北京政府公文制度的精细化 |
一、复辟与回归:“共和体制”公文程式的曲折延续 |
二、规范与细化:公文处理程序的制度化探索 |
第二章 规范与论争:南京国民政府公文程式的演化(上) |
第一节 迭变:国民政府早期行政公文程式的常态 |
一、广州国民政府《公文程式令》 |
二、南京国民政府初期三部《公文程式条例》 |
第二节 博弈:“以党治国”形态下的党部公文程式 |
一、党政机关间行文规则的探索与确立 |
二、党部公文程式的基本定型 |
第三节 “亲睦之意”:《蒙藏公文程式》及其象征意义 |
第四节 国防最高委员会与战时《公文程式条例》的修正 |
第三章 规范与论争:南京国民政府公文程式的演化(下) |
第一节 分级负责制:行政机关间行文程式的调整 |
一、省政府合署办公制度对行文程式的影响 |
二、复杂多变的县级机构的公文程式 |
第二节 行政机关与人民团体的公文程式 |
第三节 商会对区署制度下公文程式的抗争 |
一、新《商会法》颁布前后国民政府与商会公文程式的确立 |
二、区署制度的施行及商会与政府公文程式的变化 |
三、商会对政府有关区署对区内农工商团体行文—律用令的抗争 |
第四节 民国时期民众对公文程式的解读 |
第四章 形象与效能:新式公文的推广 |
第一节 平等与实用:公文用语的形式革新 |
一、公文套语 |
二、称谓语 |
第二节 规范与简化:公文结构的效率化改进 |
一、公文用纸 |
二、公文语言结构 |
第三节 标点符号在公文领域的推广 |
一、政府对公文使用标点符号的制度化推广 |
二、公文使用标点符号的效果考察 |
第五章 秩序与效率:公文处理程序的优化 |
第一节 “公文旅行”:公文处理程序繁琐之弊 |
第二节 公文处理技术的效率化革新 |
一、公文处理等级次序 |
二、“不复文”标准的制定与印稿的使用 |
三、调查统计表册的“甄别整理” |
四、文书档案连锁法 |
第三节 分层负责制:公文处理的制度性改革 |
结语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7)报请性党政公文的语言应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一)有利于党政公文各文种的规范使用 |
(二)对公文写作具有指导作用 |
(三)有利于促进应用语言学的学科建设 |
三、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一)“请示”与“报告”研究综述 |
(二)公文语言研究综述 |
第二章 请示与报告概述 |
第一节 请示概述 |
一、请示的概念 |
二、请示的适用范围 |
第二节 报告概述 |
一、报告的含义 |
二、报告的适用范围 |
第三节 请示与报告的起源与发展 |
一、请示与报告的历史演变过程 |
二、“意见”对“报告”与“请示”适用内容的影响 |
第四节 请示与报告的语言要求 |
一、概述公文语言 |
二、请示与报告的文体演进对其语言应用的影响 |
三、请示与报告的语言要求 |
第三章 请示与报告的结构解析 |
第一节 请示与报告的标题结构 |
第二节 请示与报告的正文结构 |
第三节 请示与报告在正文结构上的区别 |
第四章 请示与报告的语言分析 |
第一节 请示与报告的词汇分析 |
一、关联词语 |
(一)因果关系 |
(二)转折关系 |
(三)递进关系 |
(四)条件关系 |
(五)目的关系 |
(六)并列关系 |
二、模糊词语 |
(一)表时间的模糊词语 |
(二)表范围的模糊词语 |
(三)表性状的模糊词语 |
(四)表程度的模糊词语 |
三、顺序词语 |
第二节 请示与报告的句法分析 |
一、请示与报告的短语分析 |
(一)并列短语 |
(二)动宾短语 |
(三)介宾短语 |
二、请示与报告的句式分析 |
(一)“是”字句 |
(二)“在”字句 |
(三)能愿句 |
(四)省略句 |
第三节 请示与报告的修辞分析 |
一、比喻 |
二、排比 |
三、借代 |
四、拈字 |
五、数括 |
六、同异 |
第四节 请示与报告在语言应用上的区别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的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8)《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解读 ——基于五个新旧文本的比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述评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 预期创新点 |
第2章 公文工作基本原则的解读 |
2.1 关于文本的制定目的 |
2.2 关于文本的适用范围 |
2.2.1 党政合一的普遍原则 |
2.2.2 党政分开的特殊原则 |
2.3 关于基本概念的释义 |
2.3.1 关于公文释义 |
2.3.2 关于公文处理释义 |
2.4 关于公文处理原则 |
第3章 公文拟制的解读 |
3.1 公文文种 |
3.1.1 文种数量的调整 |
3.1.2 文种功能的拓展 |
3.1.3 文种功能的限制 |
3.1.4 文种功能的综合 |
3.2 公文格式 |
3.2.1 公文格式要素构成的变化 |
3.2.2 公文格式要素布局的变化 |
3.2.3 公文用纸方面的新规定 |
第4章 公文办理的解读 |
4.1 行文规则 |
4.1.1 行文总原则 |
4.1.2 上行文规则 |
4.1.3 下行文规则 |
4.1.4 联合行文规则 |
4.1.5 双重领导机关行文规则 |
4.1.6 部门行文规则 |
4.1.7 不相隶属机关行文规则 |
4.2 处理流程 |
4.2.1 公文拟制 |
4.2.2 发文办理 |
4.2.3 公文传递 |
4.2.4 收文办理 |
第5章 公文管理的解读 |
5.1 公文管理者及职责 |
5.2 公文管理内容 |
5.2.1 整理归档 |
5.2.2 密级的确定、变更与解除 |
5.2.3 印发传达范围 |
5.2.4 公文复制、翻印与汇编 |
5.2.5 公文撤销与废止 |
5.2.6 公文移交、清退与销毁 |
5.2.7 公文暂存与借用 |
第6章 结论与启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四、学习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体会(论文参考文献)
- [1]公报文种的综合研究[D]. 李泳思. 暨南大学, 2020(04)
- [2]行政执法依据及其路径研究[D]. 郝炜. 山东大学, 2019(02)
- [3]基于文本质量的公文写作要素与控制研究[D]. 孙峻华. 南京大学, 2019(08)
- [4]我国地方政府行政公文规范化办理问题研究[D]. 郑精莹. 黑龙江大学, 2019(03)
- [5]公文文种函的偏误分析及纠偏策略研究[D]. 张春梅. 暨南大学, 2017(02)
- [6]政治秩序与行政效能: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公文制度研究[D]. 袁晓川. 山东大学, 2016(10)
- [7]报请性党政公文的语言应用研究[D]. 葸婷婷. 西北师范大学, 2015(06)
- [8]《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解读 ——基于五个新旧文本的比较[D]. 徐慧姣. 湘潭大学, 2013(04)
- [9]公文写作的发展与社会文化发展的内在关系[A]. 喻莉娟. 贵州省写作学会2011年学术年会论文集, 2011
- [10]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性质的探讨[J]. 王茂跃. 档案管理, 2005(06)
标签:法律论文;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论文;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论文; 公文文种论文; 法治政府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