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司法行政管理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行政管理,司法行政,行政,司法局,司法,法院,上下级。
司法行政管理论文文献综述
卢琳山[1](2019)在《晋中中院全面推进工作“争一流”》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通讯员卢琳山)2019年是晋中法院“争一流”的攻坚之年。结合“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晋中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史红波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带领“一班人”绘制了“以行政管理正规化为突破,全面推进法院工作争一流”的蓝图。这一思路得到了两级法院(本文来源于《山西法制报》期刊2019-04-01)
孙威蔚,马韵洁,张金良[2](2019)在《基于大数据的司法行政管理服务平台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提出基于大数据的司法行政管理服务平台设计思路,旨在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对司法行政相关视频资源和业务数据资源进行统一整合,为管理者提供深层次的数据服务和智能化应用,旨在优化司法行政管理手段,科学辅助决策,促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健康发展。(本文来源于《数字通信世界》期刊2019年03期)
张林[3](2018)在《论刑法中行政管理职权组织的司法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根据法益保护对象的不同,刑法分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有公司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明确二者在犯罪主体、犯罪客体上的区别。但实践中一些国有公司仍然承担着国家行政管理职权,对于该类公司人员涉嫌渎职行为时如何定罪,理论和实践尚存争议。对于上述问题,2012年出台的渎职罪司法解释(一)第七条明确提出依法或受委托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工作人员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应当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论处。该文件的出台,统一了理论和实践对该问题的认识,具有较强的理论和实践的指导意义。但因该条款没有明确依法或受委托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组织的界定基准,使得司法实践适用该条款时仍然存有诸多分歧。以具体案例为引,反映出司法机关办理国有公司人员渎职案件过程中,在适用渎职犯罪司法解释(一)第七条上出现的以下争议:一是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组织的认定上,存在“财产性质说”和“财产性质加管理说”两种不同的观点;二是对规范性文件授权、二次委托两种行政管理职权来源的有效性存在不同认识。对于争议一,在批驳现有学说后,通过分析相关立法解释及司法解释,提出以从事公务与否作为从事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组织的认定基准,进而将公务分为政府公务和社会公务,明确政府公务是纯粹的国家机关行使的与机关职能相关联的政务,社会公务是国家通过强制手段对社会活动参与者进行监督管理所形成的公务。同时将社会公务分为外部公务和内部公务,明确二者不同之处在于,外部公务的行使主体和社会活动参与者之间并不平等,而内部公务的行使主体与社会活动参与者是平等关系,非平等性只体现于行使主体内部。此外,将与公务相对的社会事务分为外部事务和内部事务,明确社会公务中的内部公务和社会事务中的内部事务区别在于,行使主体是否合法具有行政管理职权的资格。对于争议二,通过论证行政管理职权的可处分性,指出国有公司可以通过规范性文件的授权取得行政管理职权,进而提出规范性文件授权有效前提在于满足实体要件和程序要件两个方面,实体要件包括授权主体应享有所授职权、授权主体不得为个人,授权内容只能是对原有职权的细化且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授权对象应具有行使所授职权的能力和资格;程序要件包括授权应当经法定程序通过,违反法定程序的授权无效,法定程序包括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必经程序和上级机关、本机关制定的内部程序。此外,在肯定二次委托合理存在后,提出二次委托获得初始委托主体同意,包括个人在内的委托主体享有所委托职权,委托内容未超出职权范围及受托主体具有行使能力是二次委托有效的成立要件。(本文来源于《安徽财经大学》期刊2018-10-01)
邓志伟,徐远太,陆银清[4](2017)在《高级人民法院职能的调整与优化——基于司法行政管理的功能定位》一文中研究指出高级法院履行人财物管理的司法行政职能,在历史变迁过程中出现了分与合的多重轮回,功能也在不断扩充。然而,高级法院的司法行政管理功能在实际运行中,却出现了对党政机关的过于依赖,与下级法院形成了利益同盟,省院统管后可能出现叁级法院的利益分化、更加"行政化",破坏审级独立,同时还需面临高级法院人员冗杂与行政机构的暴增问题。域外叁种司法管理模式的经验表明,司法自治型法院管理"混合"模式在省级统管后能较好地保障审判独立。在坚持党管干部、尊重司法规律等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各省所在辖区的不同情况,在省级人大下设立多个司法区行政管理委员会,负责各区的人财物讨论与决定,同时保障人员构成来源的多样性和公开性,将司法行政管理职能交由不同部门执行等,才能实现司法行政保障审判独立运行的功能。(本文来源于《中国应用法学》期刊2017年06期)
张蕴[5](2017)在《《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范》政策解读》一文中研究指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叁五”市场监管规划》工作要求,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今年2月,省工商局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进一步规范我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涉嫌(本文来源于《青海日报》期刊2017-06-06)
赵煜[6](2016)在《单纯收受行政管理对象财物的司法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单纯收受下级、行政管理对象的财物行为中,国家工作人员并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对方谋取利益,也不存在具体请托事项。司法解释规定此类行为一定条件下可构成受贿,但在具体执行中尚有不少疑难问题。事实上,将单纯收受下级、行政管理对象的财物认定为受贿,不完全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应考虑另行设定单纯受贿罪或收受礼金罪加以规制。(本文来源于《中国检察官》期刊2016年14期)
周斌[7](2015)在《二十余万起鉴定采信率超九成半》一文中研究指出截至目前,北京市共有司法鉴定机构108家,司法鉴定人1712名,鉴定业务涉及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知识产权等10余个类别。近5年来,北京接受京内外单位或个人委托办理司法鉴定案件20余万件,其中外省市委托的绝大多数是案情复杂且有一定影响的案件,出具的鉴定意(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5-10-31)
何晓慧[8](2015)在《福建高院启动行政案件管辖机制改革》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记者 何晓慧)记者近日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自2015年9月21日起,福建高院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行政案件管辖机制改革,对部分行政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域管辖。 据了解,此次改革将在福建除龙岩以外的8个设区市,(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5-09-12)
马巍[9](2015)在《论法院内部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的定位与改革路径》一文中研究指出引言法院的设立,就不可避免地会带来法院行政管理事务。~①司法行政事务与司法审判事务不同,前者按照科层制管理,下级服从上级命令,以效率为主导目标,后者是平权关系,法官之间相互独立,以公正为主导目标。~②美国大法官沃伦·伯格在上世纪70年代推动美国法院行政管理确立时曾经指出:"法院需要行政管理,这种管理是承担日益繁重审判事务的法官无法提供的。我们需要由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的管理组织去处(本文来源于《全国法院第二十六届学术讨论会论文集:司法体制改革与民商事法律适用问题研究》期刊2015-04-08)
卢林峰,王巾豪[10](2015)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司法行政管理水平》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南宁讯(记者卢林峰通讯员王巾豪)2月10日,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暨反腐倡廉建设会议在南宁召开。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赵波在会上强调,全区司法行政部门要主动适应法治建设新形势,汇聚发展前行正能量,进一步提升服务全区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赵(本文来源于《广西法治日报》期刊2015-02-12)
司法行政管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提出基于大数据的司法行政管理服务平台设计思路,旨在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对司法行政相关视频资源和业务数据资源进行统一整合,为管理者提供深层次的数据服务和智能化应用,旨在优化司法行政管理手段,科学辅助决策,促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健康发展。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司法行政管理论文参考文献
[1].卢琳山.晋中中院全面推进工作“争一流”[N].山西法制报.2019
[2].孙威蔚,马韵洁,张金良.基于大数据的司法行政管理服务平台研究[J].数字通信世界.2019
[3].张林.论刑法中行政管理职权组织的司法认定[D].安徽财经大学.2018
[4].邓志伟,徐远太,陆银清.高级人民法院职能的调整与优化——基于司法行政管理的功能定位[J].中国应用法学.2017
[5].张蕴.《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范》政策解读[N].青海日报.2017
[6].赵煜.单纯收受行政管理对象财物的司法认定[J].中国检察官.2016
[7].周斌.二十余万起鉴定采信率超九成半[N].法制日报.2015
[8].何晓慧.福建高院启动行政案件管辖机制改革[N].人民法院报.2015
[9].马巍.论法院内部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的定位与改革路径[C].全国法院第二十六届学术讨论会论文集:司法体制改革与民商事法律适用问题研究.2015
[10].卢林峰,王巾豪.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司法行政管理水平[N].广西法治日报.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