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邪教组织邪教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实行行为
邪教组织邪教论文文献综述
李凌旭,童伟华[1](2019)在《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实行行为之教义学反思与建构》一文中研究指出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实行行为是本罪犯罪构成中的重要要素,主要围绕"破坏""组织""利用"而引发争议。在传统的刑法注释学背景下,关于本罪之实行行为的认定有以目的犯理论为基底的单行为犯说、行为和结果混同说、手段行为+目的行为说、司法解释分类说等诸多立场,都存在各自的缺陷。在教义学视域下着眼于"破坏"之属性判断,应将"破坏"作为结果看待,"组织""利用"才是本罪的实行行为。(本文来源于《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5期)
叶森[2](2019)在《营造“崇尚科学、反对邪教”良好氛围》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全媒体叶森报道 6月12日上午,开封市宣传揭批“全能神”等邪教组织专项活动宣传月启动仪式在市科普主题广场举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荣启宣布活动启动,省科协副巡视员陈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宏地、市政协副主席赵洁等出席启动仪式。本次(本文来源于《开封日报》期刊2019-06-13)
高军,安素洁[3](2019)在《为“全能神”邪教组织“囤粮”行为定性问题评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2018年9月至11月期间,"全能神"邪教组织人员"某甲"和"某乙"以"大灾难"即将来临为口号,以秘密集会的形式,在重庆某县召集当地村民张叁、李四、王五加入全能神组织,并为叁人提供资金,安排叁人为全能神组织收购、囤积稻谷。其中张叁是"带领",其余二人无职务。张叁、李四、王五用该邪教组织提供的资金,以市场价先后多次在当地收购、囤运稻谷二百余吨。第一种意见认为,适用司法解释规定的兜底条款认定本案中叁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0条第1款的规定,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该观点认为虽然本案中叁人是以(本文来源于《中国检察官》期刊2019年10期)
陶旭蕾,王浩然[4](2019)在《高校反邪教组织活动对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邪教组织不断向高校渗透,利用网络传播歪理邪说,秘密发展邪教成员,大量骗取学生钱财,严重危害学生身心健康。高校应加强反邪教宣传,净化校园网络环境,开设反邪教类课程,及时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06期)
崔维[5](2019)在《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法律思考——以司法现状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刑法》规定了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但《刑法》及现行司法解释中,无明文规定"法轮功"等即为邪教,且破坏法律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后果较为抽象,由此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宗教信仰与邪教界限不明,导致传播"法轮功"的人员和行为屡禁不绝、屡禁不止。本文试图谈几点个人的见解和看法。(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02期)
李红梅,王顺安[6](2018)在《论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及其适用的困境》一文中研究指出现代社会的邪教,由于各种原因,滋生蔓延与壮大趋势明显。所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恶劣,影响重大,给社会治安和秩序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在打击与预防邪教的多层次治理对策和方法中,刑事法律规范的打击与预防是最后一道严厉防线。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两个与邪教犯罪有关的刑法条文之一。本罪作为扰乱公共秩序罪中一项罪名,因法律条文比较笼统,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较为复杂和困难,因此应当更加细化,降低入罪门槛,进一步更改罪名,使该罪名能够更有效的打击邪教犯罪。同时预防与打击并重,在罪前和罪后采取相应措施,更好的维护社会治安与秩序。(本文来源于《新疆社科论坛》期刊2018年06期)
张洋[7](2018)在《揭开“全能神”邪教组织的骗局:精神瘟疫,社会毒瘤》一文中研究指出"‘全能神’太坑人了!太坑人了!"日前,48岁的张华(化名)走出法庭,捶胸顿足,热泪盈眶。她的这一声哭诉,是对过往12年"信徒"岁月的悲叹,是对广大执迷不悟者的呼唤。"全能神"邪教组织,1993年由赵维山创立,长期打着基督教的旗号,散布歪理邪说、骗财害命,部分"全能神"人员还集体围攻党政机(本文来源于《中华传奇》期刊2018年29期)
苏龙[8](2018)在《“全能神”邪教组织内幕:有专人负责“洗脑”》一文中研究指出截至目前,据各地警方通报的消息,全国包括青海、贵州、陕西、浙江、江苏、内蒙等地公安机关已抓捕、查处近千名邪教组织人员。目前,各地公安机关正在开展案件审理及相关处置工作。央视网为全面了解邪教的组织架构以及违法活动的事实,揭露邪教组织的真实面目,进行了深度调查。(本文来源于《中华传奇》期刊2018年29期)
何古珍,覃文治[9](2018)在《以案说法——浅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文中研究指出2017年7月份,"法轮功"组织成员李某连向陈某嫦、谢某莲提议,叁人一起到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桂城街道派发"法轮功"宣传资料,该叁人从李某连家中取出宣传资料后按计划进行派发,随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实,此前李某连、陈某嫦曾因进行邪教活动被行政处罚。2018年2月份,李某连、陈某嫦、谢某莲因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叁年、八个月、八个月,各处罚金1000元。一、什么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法》第叁百条第一款规定:(本文来源于《人民法治》期刊2018年19期)
[10](2018)在《歪理邪说危害社会,揭开“全能神”邪教组织骗局》一文中研究指出"‘全能神’太坑人了!太坑人了!"日前,48岁的张华(化名)走出法庭,捶胸顿足,热泪盈眶。她的这一声哭诉,是对过往12年"信徒"岁月的悲叹,是对广大执迷不悟者的呼唤。"全能神"邪教组织,1993年由赵维山创立,长期打着基督教的旗号,散布歪理邪说、骗财害命,部分"全能神"人员还集体围攻党政机关,暴力抗拒执法,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危害社会稳定。2017年以来,黑龙江(本文来源于《人生与伴侣(下半月版)》期刊2018年09期)
邪教组织邪教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报讯 全媒体叶森报道 6月12日上午,开封市宣传揭批“全能神”等邪教组织专项活动宣传月启动仪式在市科普主题广场举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荣启宣布活动启动,省科协副巡视员陈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宏地、市政协副主席赵洁等出席启动仪式。本次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邪教组织邪教论文参考文献
[1].李凌旭,童伟华.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实行行为之教义学反思与建构[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
[2].叶森.营造“崇尚科学、反对邪教”良好氛围[N].开封日报.2019
[3].高军,安素洁.为“全能神”邪教组织“囤粮”行为定性问题评析[J].中国检察官.2019
[4].陶旭蕾,王浩然.高校反邪教组织活动对策研究[J].法制博览.2019
[5].崔维.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法律思考——以司法现状为视角[J].法制与社会.2019
[6].李红梅,王顺安.论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及其适用的困境[J].新疆社科论坛.2018
[7].张洋.揭开“全能神”邪教组织的骗局:精神瘟疫,社会毒瘤[J].中华传奇.2018
[8].苏龙.“全能神”邪教组织内幕:有专人负责“洗脑”[J].中华传奇.2018
[9].何古珍,覃文治.以案说法——浅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J].人民法治.2018
[10]..歪理邪说危害社会,揭开“全能神”邪教组织骗局[J].人生与伴侣(下半月版).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