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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要实现城市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必须要实现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协调发展,而不能把两者割裂起来。在城市规划过程中必须要遵循土地利用规划的原则,同样,在进行土地利用规划的过程中也要保证其合理科学性,适当考虑到城市规划,二者相辅相成,协调发展,真正做到有效衔接。只有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衔接起来,才能保障土地资源的长远利用,真正使我国成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我国城市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提供强而有力的保证。
关键词:城市规划;土地规划;统筹发展
一、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基本任务及关系分析
1、两者基本任务的分析
1.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任务
从我国全局的角度和对土地的长远持续利用的目的出发,在更好保护耕地面积的前提下,通过协调城市发展中对各种用地的需求,全面统筹安排各种用地的规模面积和布局划分,只有科学规范地划分用地范围才能更好地促进我国城市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从而保证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2城市规划的基本任务
对我国城市的各项建设和未来发展方向进行整体规划和具体安排,通过规划各种用地的面积大小和建设地点,既满足用地需求又能协调建设上的流线管理问题,从而促进城市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2、通过基本任务分析二者关系
从两项规划各自的基本任务来看,在对我国土地资源的利用上,二者是整体和局部的关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对我国整体土地进行的全面规划,而城市只是其中的一个小的部分。规划部门先对整个区域内的土地资源进行土地利用规划,再对城市进行城市规划。实际上,城市规划更注重的是城市未来的发展规划,通过对各项不同用地范围的划分,划分人们的居住区、商业区、教育区等用地范围,从而实现对城市整体发展的控制,是对土地利用规划的补充和具体执行,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二者之间的确存在很多矛盾。
二、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之间的矛盾
1、两种规划的侧重点不同
我国城市规划相对来说起步比较早,新中国成立后,国内经济萧条,百废待兴,为了恢复经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了城市规划这个概念。所以,城市规划是对城市可利用资源进行合理规划,最大程度上满足社会各个部门的发展需求。而土地利用规划大约在20年代60-70年代起步,它以土地作为着重点,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城市规划的侧重点是为城市的各项建设和管理提供一个依据,做出一个统筹行安排,而土地利用规划的指导目标是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环境、资源的协调。但是两者都把有限土地上实现最大经济效益作为一个目标,所以两者之间有联系又有区别,这两个部门是否应该在国土规划基础上进行协商,不同学者持有不同意见,并没有统一起来。
2、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研究的角度不一样
土地利用规划相对来说所涉及范围较广,它具有全局指导性的地位,可以对整个区域的农业用地、工业用地等等做出各方面的布局安排。而城市规划所涉及的范围相对比较小,它主要关注的是非农业用地,对城市中的各个部门做出合理安排,在有限土地上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实现城市的各项功能。从理论上来看,城市规划只是土地利用规划的一部分,两者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所以城市规划必须在土地利用规划的框架内进行,不能超越土地利用规划的范围,违法规划。但是在实际中,我国关于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不健全,很多城市规划缺乏全局意识,只从当前利益出发,发生了很多侵占、扩张土地的情况。
三、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统筹发展对策
1、重视整体协调性
真正实现土地规划工作和城市规划工作的协调发展,需要坚持四个基本原则:①协调性原则,即实际工作时要保证土地规划以及城市规划具有科学合理性,绝对不能够刻意重视某一方面的进行,不可以因为某项工作对于该地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而只重视该项工作。只有从长远的角度出发来协调两项工作的进行,才可以切实促进我国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②多元性原则,多元指的就是保证两项工作齐头并进,协调发展的同时来保证社会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等各方面社会效益的实现;即在开展这两项工作前必须首先明确工作进行的最终目标,从而可以促进各方面的和谐发展;③经济性,旨在保证工作规划的经济效益,社会发展离不开经济的进步,而一项工作的进行同样需要经济实力的支持,所以,经济性是土地规划工作和城市规划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④弹性原则,无论是土地规划还是城市规划均具有高度的复杂性,两项工作都不是相对独立的存在,因此为了保证社会发展和经济进步能很好的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从而必须要保证规划工作拥有充足的空间和时间,从而提升弹性能力,保证城镇化建设能够顺利进行。
2、重视规划工作系统的建立和完善
在实际的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工作过程中,必须以当地的社会发展现状和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当前实行的规划方案为基础,进行一个科学合理的土地资源的优化分配和组合,需要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目标和整体的城市体系规划、规模、土地资源基本状况、各项功能用地的基本分配等,在此基础上进行相应的分析调查,从而制定合理的规划举措。
3、保证编制措施和相关要求一致
对于实际工作效能的好坏来说,土地规划工作和城市规划工作之间的对接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所以在实际编制工作过程中必须与相关的数据进行校对,最大程度的避免因为工作衔接不到位而造成的各类问题。不仅如此,相关工作人员还需要以国家相关的分类土地的利用标准对土地进行分配利用,从而促进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工作的协调。
4、推进生态环境建设进行
但进社会,生态问题愈演愈烈,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就是拥有优良的自然生态环境。我国现阶段城市的生态环境建设并不乐观且极大的影响了人居生活和社会效益,所以对于城市生态的重视已经刻不容缓,相关的立法部门必须及时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体系,执法部门必须保证法律监督落实有效。因此,相关部门在进行土地规划工作时必须要结合该规划方案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从而尽可能的降低土地规划工作对自然生态环境带来的危害。
5、增强有关部门的监管力度
要想切实的保证土地规划工作及城市规划工作高效率进行,且实现相互协调,就必须要以及时的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同时相关部门重视监督和检查工作的进行,增加人力物力的投入,从而保证监察管理部门可以充分的发挥其效应。不仅如此,为了有力保证给监管部门的日常工作高效开展,需要提升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
结束语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城市规划建设中还存在着定位不合适、建设规模盲目扩大、空间布局不科学、整体城市缺乏自身特色等各种各样的问题。出现这些问题,一方面是因为城市规划上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不够;另一方面是土地利用规划理论方法不够成熟完善,使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未能实现很好的衔接。因此两者要协调起来,在进行土地利用规划时,适当考虑城市发展的要求,遵循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协调中使城市规划能服从于土地利用规划,只有这样,我国土地利用规划才能与城市规划有机地衔接起来,共同为保障土地资源的长远利用,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实现我国城市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提供强而有力的保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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