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投资基金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基金,制度,私募,证券投资,投资基金,股权,法律制度。
投资基金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黄斌[1](2019)在《不要把养老目标基金当做基金 预设投资制度比税收优惠更重要》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去年跟国内基金业的朋友讨论新的养老基金,特别是TDF的销售情况,每个人都抱怨卖不掉。这个东西是我在1996年做出来的,即使在北美富达最大的公司,前叁年半也还是这个问题——‘卖不掉’。”近日,在富达国际、蚂蚁金服联合举办的《2019年中国养老前景调查报(本文来源于《21世纪经济报道》期刊2019-09-24)
杨洋,孙守纪[2](2019)在《菲律宾主权养老基金:制度建设与投资之道》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发达国家纷纷进入社会福利黄金时期的同时,菲律宾也建立了覆盖私人部门雇员的社会保障制度,成为亚洲最早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几十年来,菲律宾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基金规模不断增长。其发展历程以及当前所面临的问题与我国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如人口老龄化对基金可持续能力的挑战、非正规就业人员的参保问题等。尤其是基金可持续问题,可谓是全球性难题。为此,菲律宾在2013年实施了新的改革措施,并且在基金投资运营方面不断优化配置,政府债券和股票成为其投资组合中的重头戏,数十年来实现了较为稳定和可观的投资回报。本文对菲律宾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发展及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运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纵向历史剖析,以为我国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本文来源于《经济研究参考》期刊2019年16期)
张盼,李冬[3](2019)在《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制度构建的法律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产品在我国的发展,因现行证券法律体系构建之缺漏而力有未逮,市场实践多为具有功能相近属性的"类REITs"。明晰REITs的法律性质,应当从"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法律关系入手,通过对"证券"概念范围作客观目的解释扩张,并厘清REITs产品在信托财产独立性与特殊目的载体主体地位认定上的法律障碍,为目前我国REITs构建的"公募基金+资产支持证券(ABS)"模式提供制度铺垫,实现资金端与资产端的有序衔接。通过对REITs在证券法律体系构建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路径进行证成,识别其在金融创新与立法实践中的具体诉求,并为制度构建与产品发展提供思路借鉴。(本文来源于《金融理论与实践》期刊2019年07期)
朱丹璇[4](2019)在《我国证券投资补偿基金制度的构建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投资证券行业的不断发展,证券交易活动数量与规模日益增加,同时也存在一定的证券投资违法行为,针对这种违法行为,不仅需要对相关违法行为人进行惩处,还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证券投资补偿基金制度,对违法行为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加以补偿。(本文来源于《纳税》期刊2019年17期)
梁国珠[5](2019)在《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IPO退出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已经成为重要的融资途径,在帮助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增强资本市场活力、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我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起步虽晚,但其发展速度和成长势头都相当可观。募集、投资、管理和退出是整个投资过程中的四个重要环节,私募股权投资最根本的投资宗旨就是“以退为进,为卖而买”。在合适的时机通过恰当的退出方式来实现基金的退出,能够最大程度保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回报率。在各种退出方式中,IPO因其较高的收益回报率及随之而来的社会评价和声誉好评度的提高,成为最受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青睐的退出方式。本文围绕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IPO退出制度为研究中心进行研究,分析我国私募股权基金退出困难的原因,学习借鉴域外成熟的先进经验,并尝试提出一些完善措施。为此,本文主要从以下五个部分进行阐述:第一部分是绪论,分析论述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IPO退出制度研究的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提出研究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IPO退出制度的完善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通过对国内外学者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研究成果进行归纳总结,分析其研究见解和完善建议。最后简单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第二部分系统地提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基本概念,并引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方式,即首次公开上市(IPO)、并购、股权转让、新叁板挂牌、借壳、回购以及清算这七种方式,旨在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制度从宏观上予以阐述,尔后对IPO退出制度进行初步分析,为论文后续内容的展开打好基础。第叁部分则对美国、香港的境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IPO退出制度进行介绍,并对这些制度进行分析与研究,总结其中有益的可借鉴先进经验。第四部分通过对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IPO退出制度所面临的困境进行分析,以IPO退出为核心,深入研究目前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IPO退出制度所面临的问题和困境,为后文提出完善建议作好铺垫。第五部分在前文的基础上,将立足于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市场IPO退出制度的发展现状,结合外国的可借鉴的先进经验,提出解决目前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IPO退出制度存在问题的建议,以期实现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本文来源于《华南理工大学》期刊2019-06-14)
叶枚[6](2019)在《制度、人才、技术叁维赋能 天弘基金股票投资异军突起》一文中研究指出凭借出色的管理能力和优异的权益投资业绩,天弘基金今年连续两次获得海通证券股票投资能力五星基金公司评价,全行业获得该评级的基金公司仅有18家。提起天弘基金,大家最先想到的大概会是天弘余额宝,这也难怪,恰是天弘余额宝的成功,让这家原本默默无闻的小公(本文来源于《中国经营报》期刊2019-06-03)
石宝锋[7](2019)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管法律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达到了数万亿的规模,已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投融资方式。为我国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成长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不仅在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提升企业价值,助力企业发展上有不可磨灭的功劳,同时也为投资人提供了一个高收益的投资渠道。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迅速发展,离不开基金管理人的运作。管理人需要有专业的投资能力和水平,能筛选出合适的投资对象,选择最佳的退出时机,获取最大的投资回报。所以在整个运营过程都有管理人做决定,从项目选择,投资管理运作、到投资项目的退出,管理人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主导,因此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管理人是起核心作用的。管理人一旦出现道德风险就极大可能危害整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安全,危及投资人的利益,但是目前我国仍然缺乏相应完善的监管制度对这些进行规范。正是由于管理人的核心地位和所起的重要作用,营造优良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行环境,就需要对管理人进行必要的监管,建立一套完善合理的监管法律制度势在必行。本文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管理人、管理人监管的相关概念进行了梳理。论述管理人监管的理论依据,以及其在我国制度中的具体展开。对目前我国管理人的发展现状和对其监管的现状进行分析,剖析目前我国在管理人监管上存在的不足,论证我国对管理人进行监管的现实意义和建立监管法律制度的必要性。通过考察国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管的实践经验,借鉴国外合理的监管理念和监管路径,最后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构建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管的法律制度。明确管理人监管的主体;设置合理的管理人主体资格获取机制也就是准入制度;建立完善的法律监管体制;加强管理人内部组织建设,提升管理人能力。构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管的法律制度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增添保障投资人利益的力量;有助于培养优秀的管理人进入基金市场,能极大地降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行中的非市场风险;有助于减少基金运行中的监管维护成本;有助于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健康发展;同时也是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保障金融市场安全的重要举措。(本文来源于《郑州大学》期刊2019-05-01)
郭卉[8](2019)在《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格投资者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合格投资者制度借鉴了美国证券法从经济实力、投资经验和与发行人特殊关系等方面进行考量,并将合格投资者视为具有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基本逻辑。同时,又结合实务做出补充性设计,以弥补美国证券法《D条例》下"合格投资者"的假设缺陷以及合格投资者制度的客观化认证标准所造成的制度弹性缺乏等不足,并通过《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制度安排进行系统性构建,为我国资产管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法制基础。(本文来源于《大众理财顾问》期刊2019年04期)
盛宇涵[9](2019)在《我国私募股权基金海外投资的法律制度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私募股权基金参与海外投资是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相互融合的体现,也是我国海外投资领域的新兴趋势。目前在私募股权基金海外投资方面,我国仅以部门意见的形式提出了宏观政策指引,法律制度较为分散。文章认为,为规范完善我国私募股权基金海外投资法律制度,我国应制定对外投资基金的专门性法律规范,统一海外投资法律监管体系并积极平衡投资真实性审查和投资便利化需求。(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期刊2019年03期)
范锐[10](2019)在《关于证券投资基金制度的经济学渗透》一文中研究指出证券投资基金制度是西方国家形成的经济制度,但是被引进与应用在我国证券市场之后,可以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的稳定,为社会经济发展以及金融体系建立一个稳定、安全的环境。基于此,本文立足于经济学角度,对证券投资基金制度进行了简要分析,希望以下内容论述,可以促进我国证券投资市场进一步发展。(本文来源于《财富生活》期刊2019年04期)
投资基金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发达国家纷纷进入社会福利黄金时期的同时,菲律宾也建立了覆盖私人部门雇员的社会保障制度,成为亚洲最早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几十年来,菲律宾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基金规模不断增长。其发展历程以及当前所面临的问题与我国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如人口老龄化对基金可持续能力的挑战、非正规就业人员的参保问题等。尤其是基金可持续问题,可谓是全球性难题。为此,菲律宾在2013年实施了新的改革措施,并且在基金投资运营方面不断优化配置,政府债券和股票成为其投资组合中的重头戏,数十年来实现了较为稳定和可观的投资回报。本文对菲律宾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发展及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运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纵向历史剖析,以为我国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投资基金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黄斌.不要把养老目标基金当做基金预设投资制度比税收优惠更重要[N].21世纪经济报道.2019
[2].杨洋,孙守纪.菲律宾主权养老基金:制度建设与投资之道[J].经济研究参考.2019
[3].张盼,李冬.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制度构建的法律问题研究[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9
[4].朱丹璇.我国证券投资补偿基金制度的构建研究[J].纳税.2019
[5].梁国珠.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IPO退出制度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9
[6].叶枚.制度、人才、技术叁维赋能天弘基金股票投资异军突起[N].中国经营报.2019
[7].石宝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管法律制度研究[D].郑州大学.2019
[8].郭卉.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格投资者制度研究[J].大众理财顾问.2019
[9].盛宇涵.我国私募股权基金海外投资的法律制度探析[J].法制与经济.2019
[10].范锐.关于证券投资基金制度的经济学渗透[J].财富生活.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