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论文_范敏玲

导读:本文包含了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伊斯兰,伊朗,共和国,宪法,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本法,领袖。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论文文献综述

范敏玲[1](2019)在《伊朗伊斯兰共和国通讯社报道对中国国家形象的建构研究(2017.8-2018.8)》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中国和伊朗的友好关系平稳发展,两国在政治、经济、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文交流等领域的合作取得多项进展。伊朗媒体关于中国的报道也更加密集,报道中呈现的中国形象也展现出一定的阶段性特征。本研究选取伊朗官方通讯社——伊朗伊斯兰共和国通讯社的涉华报道作为研究对象,研究其对中国国家形象的建构,讨论背后的影响因素。本研究选取了波斯历1396年6月1日至1397年5月31日(公历2017年8月23日至2018年8月22日)期间伊朗伊斯兰共和国通讯社新闻网站上的1110篇波斯语涉华报道,对报道进行内容分析,得出了伊通社涉华报道的新闻框架总体有如下特点:报道体裁以消息为主,评论性报道较少。报道倾向为中立偏正面,负面报道很少。报道主要关注国际政治和国际经济贸易议题,涉及中美、中伊、中印关系的报道占比最多。伊通社大量使用冲突和合作这两种框架来呈现新闻信息、解读国际事件,例如绝大部分中美报道采取冲突新闻框架,绝大部分关于中伊报道采取合作新闻框架。伊通社通过特定的新闻框架建构了一个较为正面的中国形象。在政治、经济、科技、军事方面,中国是和平崛起的大国,实力不断增强,在国际上区域影响力逐渐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更加紧密,但同时也面临来自美国等西方国家的诸多威胁和挑战。在文化、社会、环境、宗教方面,中国拥有灿烂的文明,社会发展稳步向前。伊通社对中国各个领域取得的发展持积极、肯定的态度。最后本研究提出,影响伊通社涉华报道对中国国家形象建构的因素从微观到宏观大致表现为如下逻辑:记者编辑的新闻把关受媒介组织的影响和约束——媒介组织受政治、经济制度影响——传播最终服务于意识形态和国家利益。意识形态和国家利益是根本影响因素。大国心态和受害者心理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伊通社对中国国家形象的建构。中国和伊朗在经贸及国际问题上的共同利益点也使中国国家形象在伊通社报道中有较为正面的呈现。(本文来源于《北京外国语大学》期刊2019-05-16)

卢长银[2](2019)在《西方偏见带来对伊朗误解》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伊朗,《环球时报》记者的一个强烈感受是,这个国家与我们想象的不太一样。与西方媒体笔下特别保守的伊朗不同,记者感受到的是一个颇为开放的伊斯兰国家。无论是透过人们的举止打扮,还是和当地人谈话、聊天,都让人觉得伊朗其实是一个世俗、开放的社会。外界对伊朗有哪些(本文来源于《环球时报》期刊2019-03-11)

贺去非[3](2016)在《宗教与宪法的渊源——以《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宪法》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以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作为宗教与宪法渊源的典型国家加以研究,并着重对其宪法条文的"伊斯兰化"进行详细分析。从而说明宪法条文中不仅可以简单的规定宗教信仰自由,而且可以宗教教义写入宪法,作为国家的治国方略。(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6年16期)

贺去非[4](2016)在《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最高领袖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坚持以历史为依据、以理论为指导、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对伊朗伊斯兰革命以后的最高领袖制度进行研究。文章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伊朗最高领袖制度的理论基础。伊朗人民在教法学家的领导下,行使制宪权,制定宪法,确立了最高领袖制度。它源自伊斯兰教什叶派十二伊玛目教派的基本教义,即在该派所崇拜的第十二位伊玛目穆罕默德-马赫迪隐遁期间,其在人间的代言人什叶派最负盛名的教法学家将成为什叶派穆斯林真正的领袖。精神领袖霍梅尼在前人的基础之上,明确指出,从“建立教法学家领导权的必要性、教法学家领导的具体形式以及怎样建立教法学家领导权”叁个方面具体阐明教法学家治国理论,为最高领袖制度的建立铺平道路。第二部分重点分析伊朗最高领袖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在伊斯兰共和国建立之后,霍梅尼将自己的理论付诸实践,通过《宪法》直接规定了最高领袖制度,赋予了最高领袖绝对的地位和权力。同时通过自己的威望建立了诸如伊斯兰革命委员会、伊斯兰共和党、伊斯兰革命法庭等超《宪法》部门,完善了最高领袖制度。其后,因为继任领袖哈梅内伊通过修改宪法的方式设立了诸如确定国家利益委员会、司法总监等部门和职位确立自己的最高领袖地位。并在实践中,通过政治手腕打压异己势力,获得最高领导权。文章的第叁部分主要分析伊朗最高领袖制度的潜在危机。宪法的朝令夕改造成领袖权威的丧失,与西方宪政理论的分歧导致大国制裁,背离立国之本丧失群众基础。文章的第四部分基于上述铺垫,得出伊朗的最高领袖制度或是保持不变,继续突出政治;或是回归教法学家治国传统,建立名副其实的“效仿源泉”治下的最高领袖制度的结论。(本文来源于《西北政法大学》期刊2016-04-13)

[5](201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关于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一文中研究指出应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总统哈桑·鲁哈尼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于2016年1月22日至23日对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进行了国事访问。两国元首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就双边各领域合作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双方一致认为,中国和(本文来源于《人民日报》期刊2016-01-24)

[6](2016)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的决定》一文中研究指出(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批准2012年9月10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在德黑兰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本文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期刊2016年01期)

[7](2015)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的决定》一文中研究指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批准2012年9月10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在德黑兰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本文来源于《人民日报》期刊2015-12-28)

贺婷[8](2015)在《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与欧盟经贸关系发展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伊朗是中东地区什叶派穆斯林的大本营,在中东乃至世界穆斯林中有着强大的号召力,欧盟是众多老牌资本主义强国组成的极具世界影响力的区域一体化组织,双方的经贸联系历来十分广泛,随着1979年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成立,虽然经贸联系受到双方意识形态矛盾的影响而减弱,但同时经贸关系也是影响双方关系的发展的重要因素。(本文来源于《生产力研究》期刊2015年11期)

范鸿达[9](2015)在《从波斯帝国到伊斯兰共和国——地区变局下的伊朗政治体制透视》一文中研究指出经过长达12年的马拉松式谈判,7月14日,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加德国与伊朗终于就全面解决伊核问题达成协议,消息传出后伊朗国内一片欢腾。随着悬挂在伊朗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被移除,这个中东大国也有望走出叁十余年来的发展困境,迎来其历史进程中的新篇章。(本文来源于《当代世界》期刊2015年08期)

[10](2015)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一文中研究指出(2014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批准2012年9月10日由时任外交部副部长张志军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德黑兰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引渡条约》。(本文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期刊2015年01期)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伊朗,《环球时报》记者的一个强烈感受是,这个国家与我们想象的不太一样。与西方媒体笔下特别保守的伊朗不同,记者感受到的是一个颇为开放的伊斯兰国家。无论是透过人们的举止打扮,还是和当地人谈话、聊天,都让人觉得伊朗其实是一个世俗、开放的社会。外界对伊朗有哪些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论文参考文献

[1].范敏玲.伊朗伊斯兰共和国通讯社报道对中国国家形象的建构研究(2017.8-2018.8)[D].北京外国语大学.2019

[2].卢长银.西方偏见带来对伊朗误解[N].环球时报.2019

[3].贺去非.宗教与宪法的渊源——以《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宪法》为例[J].法制博览.2016

[4].贺去非.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最高领袖制度研究[D].西北政法大学.2016

[5]..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关于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N].人民日报.2016

[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的决定[J].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6

[7]..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5

[8].贺婷.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与欧盟经贸关系发展分析[J].生产力研究.2015

[9].范鸿达.从波斯帝国到伊斯兰共和国——地区变局下的伊朗政治体制透视[J].当代世界.2015

[1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J].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5

论文知识图

年一...结构图02320世纪70年代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图1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图2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图3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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