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背书伪造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票据背书伪造,票据背书伪造行为效力,风险承担,缺陷
背书伪造论文文献综述
沈艺,吕斌[1](2017)在《票据背书伪造法律规制的问题及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票据作为货币结算工具日益凸显出重要的流通价值。然而不法分子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进行票据背书伪造,打破了票据从出票到付款之间正常的流通环节,这无疑影响了票据的正常效力,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我国《票据法》起步较晚,针对票据当事人尤其是善意持票人的权利保护存在漏洞。因此必须正视相关法律规定的缺陷,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完善立法,建立健全涵盖票据基本当事人和非基本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保护机制,有力打击票据背书伪造行为,以促进票据的规范使用和经贸的正常流通。(本文来源于《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期刊2017年01期)
方佳妮[2](2015)在《论票据背书伪造》一文中研究指出自近代西方经济催生了票据及其相关的法律制度以来,其以“高流通性”和“安全性”在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市场效率,保护交易安全方面发挥了无可估量的作用。票据制度的灵魂便是票据背书制度,而票据背书伪造则是伪造人利用票据所进行的金融诈骗。商业所产生的第一个后果就是互不信任,以及为这种互不信任辩护,采取不道德的手段达到不道德的目的。1背书伪造后的票据进入到市场流通领域中必然会扰乱金融市场正常的交易秩序。当伪造人将背书伪造的票据转让给后手后,其发生逃匿,或者是无财产承担责任,那么后手应当如何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付款人未完全履行严格审查义务是否要承担责任?当受让人取得伪造票据后又该如何解决其与原票据权利人之间的利益纠纷?这是票据法立法者应当要考虑到的问题。然而我国《票据法》在制定过程中未能很好的与我国国情相结合,其实用性不强,在司法实践中的做法也不一,导致法院在处理相关票据背书伪造案件时时常出现矛盾。鉴于此,笔者拟通过案例研究方法、实证研究方法、比较研究方法和文献研究方法,试图寻找在票据背书伪造情形下最大程度保护票据相关当事人利益的对策。本文第一部分通过案例研究引出想要探讨的票据背书伪造问题。通过定义票据背书伪造的概念和分析其所需的构成要件将其与类似票据背书伪造行为相区别,并以此研究票据背书伪造发生的模式,使其概念更加清晰。本文第二部分主要梳理了票据背书伪造责任承担问题,详细阐述了票据背书伪造行为的效力以及伪造行为下的善意取得,并对付款人的付款责任进行了讨论。本文第叁部分则是通过研究kildor-hicks理论、责任分层理论及损失分配理论来探究票据背书伪造责任承担的理论渊源理论并以此为基础,对我国《票据法》中关于票据背书伪造的相关法律条文进行进一步的认识。本文第四部分通过对我国《票据法》中关于票据背书伪造的相关法律条文的分析,检讨我国《票据法》在该领域中存在的不足,并通过比较英美票据法和日内瓦统一票据法的规定,对我国的立法实践提出建议和改善的措施。(本文来源于《宁波大学》期刊2015-06-18)
梁程,冯晨[3](2014)在《论持票人明知票据伪造而使用的刑事责任——以非直接前手的背书伪造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根据《票据法》规定,故意使用伪造票据的持票人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张明知非直接前手背书伪造而使用不承担刑事责任的观点并不成立。从《票据法》基本理论和国内外立法来看,只有善意持票人受法律保护。无论直接前手背书伪造,还是非直接前手背书伪造,持票人明知票据存有伪造事实而使用的都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本文来源于《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期刊2014年03期)
张颂雅[4](2014)在《票据背书伪造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票据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它具有流通性强、安全性高的特点,得到了人们的青睐。但相伴而来的,是票据伪造现象的大量滋生,在票据流通过程中,票据背书是一个尤为关键的环节,它成就了票据的高效流通,基于此,票据背书伪造也是破坏票据流通的重要因素,这样也会导致人们对票据的信赖度降低,不愿在市场交易中使用票据。关于票据背书伪造,我国学界对其的研究仍不够深入,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对于一些新出现的问题,现有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所以对于票据背书伪造问题的研究是有一定价值的。本文共六部分,重点是后四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对文章的选题背景进行了简要的阐述,并对票据背书伪造问题的学界相关观点进行了综述;第二部分是票据背书伪造问题的提出,由案例入手,通过对一个案例的争议焦点和判决的分析,引出了本文所要讨论的问题;第叁部分是票据背书伪造的基本理论,从票据背书伪造的定义到与其相近概念的区分,从与其相关制度的关系辨析到票据背书伪造的认定,以求为全文的讨论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第四部分是分析票据背书伪造行为对相关票据当事人的法律效力;第五部分是票据票据背书伪造的风险承担,有对相关理论的介绍,如损失分配理论,有对域外法规的介绍,如大陆法体系和英美法体系的相关规定,通过比较研究,得出我国票据背书伪造风险承担体系的瑕疵与不足,以期能够不断完善;第六部分是票据背书伪造规制的完善,通过前文的分析和讨论,提出了对于善意持票人、被伪造人和善意付款人保护的建议。(本文来源于《山东大学》期刊2014-03-10)
刘剑军[5](2013)在《论票据背书伪造的风险负担》一文中研究指出票据是流通证券,票据众多经济职能的实现都依赖于票据的流通。票据背书是实现其流通的基本方式。票据流通中背书的伪造,在损害各票据当事人的利益的同时,也成为实践中引发票据纠纷的重要原因。尤其是在背书伪造人逃匿或无力清偿相关当事人的财产损失时,由此引起的风险负担问题就变得较为复杂。对此,国际上现有的两大票据法系规定不一。本文在对二者的相关规则进行比较的基础上,分析我国票据立法中现有制度的不足,并提出自己的建议。(本文来源于《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期刊2013年03期)
黄翔[6](2011)在《票据背书伪造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代西方商品经济的发展催生了票据及相关制度的产生,自票据产生以来,在提高市场交易效率、促进交易规模、保障交易安全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其最突出的特点便是“高流通性”和“安全性”。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票据在支付、信用、融资等方面发挥了巨大功效。我国在改革开放以后,确立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战略目标,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使得市场主体日趋多元化,对票据这一重要金融流通工具及相关制度的需求也开始体现出来。但由于票据在我国的使用还不够普遍,票据业务也不够发达,加之这部法律在制定的过程中未能很好的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如市场主体信用观念淡薄、票据行为方式混乱、利用票据犯罪行为猖獗等,使得这部法律在实施的过程中出现了较多的问题。票据背书制度是票据制度的灵魂,背书制度的完善和进步对于规范票据行为、提升商业信用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背书伪造行为严重扰乱了票据的正常流通,危害到交易安全和人们对票据的信心。本文重点讨论了票据背书伪造行为对各相关主体票据责任以及非票据责任的影响,进而讨论票据背书伪造的风险责任承担问题,最后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对完善相关立法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本文来源于《中南大学》期刊2011-05-01)
何苗[7](2009)在《论票据法上背书伪造的法律效力》一文中研究指出背书伪造是指在票据上伪造他人签名的背书行为。背书伪造对其他真实签名效力的影响,各国票据法的规定基本相同。关于背书伪造对背书连续性的影响,两大票据法体系存在相当严重的分歧。(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09年01期)
曾波毅[8](2008)在《票据背书伪造的法律效力及背书连续性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票据背书伪造是指以行使票据权利为目的,假冒他人或者虚构人名义,在票据上为背书行为的违法行为。票据背书伪造属于票据伪造中的一种,通常情况下票据伪造包括出票伪造和其他票据行为(如背书、承兑、保证等)的伪造,由于在票据伪造的实际场合中,承兑、保证伪造的情形比较少见,所以有关票据伪造的法律规制和学说论述都主要集中于出票伪造和背书伪造。本文从案例着手,结合案情,论述了票据背书伪造法律效力的相关问题及背书连续性问题。除前言和结语外,正文主要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案情简介及争议的焦点。主要是关于本文所分析案例的基本情况,以及争议的两个焦点,一个是伪造的背书签章的法律效力;另一个是汇票背书连续性的认定。第二部分,票据背书伪造的基本理论。首先分析的是票据背书及背书伪造的概念,总结出票据背书伪造的叁个特征;其次对与背书伪造相近的概念进行了分析,如票据背书伪造与票据变造、票据背书无权代理、票据背书无权代行的区别。第叁部分,背书伪造与善意持票人利益的保护。主要分析了英美票据法和日内瓦票据体系对背书伪造的不同规定,结合我国《票据法》的规定,提出受到《票据法》保护的有伪造背书的票据持票人,只限于善意持票人,对恶意持票人不应当予以保护。本案中,提示付款人是恶意持有票据,不应当得到《票据法》的保护。第四部分,票据背书连续性的认定。该部分先从票据法的规定着手,分析了票据背书的功能和行使方式,总结出背书连续性的四个要件。针对认定该票据背书连续的不同观点,结合案情,对涉案票据的背书进行了分析。在本案中,第二被背书人栏内没有签章,并不能否定前面签章之间的连续性,因此伪造人在第二背书人栏内签了“A”公司的印章,证明“A”公司已经成为该票据的背书人,不能再在“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上“A”公司的印章,提示票据并获得票据款项的支付,银行没有尽到审查票据背书的责任,其对票据背书人付款,是错误的付款,应当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结论部分,对该案的判决笔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以及理由。(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08-04-10)
陈斌彬,李章辉[9](2007)在《票据背书伪造法律规制的比较及借鉴》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从国内法和国际法两个层面比较了两大票据法系及国际公约对票据背书伪造问题的具体规定,并从利于票据信用与流通功能实现的视角建议我国今后在票据背书伪造的立法规制上应借鉴大陆法系的合理内核,建立起以保护善意持票人票据权利为主,兼顾其他票据当事人利益的责任机制。(本文来源于《上海金融》期刊2007年09期)
李章辉,陈斌彬[10](2007)在《票据背书伪造的法律规制》一文中研究指出票据背书伪造损害了票据的流通和信用功能,本文从国内法和国际法层面比较了两大法系、日内瓦公约及联合国国际公约对票据背书伪造的不同规定,探讨它们之间的差别及原因,并从票据流通及信用功能实现的视角建议我国今后在票据背书伪造的立法规制上应吸收大陆法系善意持票人的合理内核,建立起以保护善意持票人票据权利为主,兼顾其他票据当事人利益的责任承担机制。(本文来源于《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07年02期)
背书伪造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自近代西方经济催生了票据及其相关的法律制度以来,其以“高流通性”和“安全性”在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市场效率,保护交易安全方面发挥了无可估量的作用。票据制度的灵魂便是票据背书制度,而票据背书伪造则是伪造人利用票据所进行的金融诈骗。商业所产生的第一个后果就是互不信任,以及为这种互不信任辩护,采取不道德的手段达到不道德的目的。1背书伪造后的票据进入到市场流通领域中必然会扰乱金融市场正常的交易秩序。当伪造人将背书伪造的票据转让给后手后,其发生逃匿,或者是无财产承担责任,那么后手应当如何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付款人未完全履行严格审查义务是否要承担责任?当受让人取得伪造票据后又该如何解决其与原票据权利人之间的利益纠纷?这是票据法立法者应当要考虑到的问题。然而我国《票据法》在制定过程中未能很好的与我国国情相结合,其实用性不强,在司法实践中的做法也不一,导致法院在处理相关票据背书伪造案件时时常出现矛盾。鉴于此,笔者拟通过案例研究方法、实证研究方法、比较研究方法和文献研究方法,试图寻找在票据背书伪造情形下最大程度保护票据相关当事人利益的对策。本文第一部分通过案例研究引出想要探讨的票据背书伪造问题。通过定义票据背书伪造的概念和分析其所需的构成要件将其与类似票据背书伪造行为相区别,并以此研究票据背书伪造发生的模式,使其概念更加清晰。本文第二部分主要梳理了票据背书伪造责任承担问题,详细阐述了票据背书伪造行为的效力以及伪造行为下的善意取得,并对付款人的付款责任进行了讨论。本文第叁部分则是通过研究kildor-hicks理论、责任分层理论及损失分配理论来探究票据背书伪造责任承担的理论渊源理论并以此为基础,对我国《票据法》中关于票据背书伪造的相关法律条文进行进一步的认识。本文第四部分通过对我国《票据法》中关于票据背书伪造的相关法律条文的分析,检讨我国《票据法》在该领域中存在的不足,并通过比较英美票据法和日内瓦统一票据法的规定,对我国的立法实践提出建议和改善的措施。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背书伪造论文参考文献
[1].沈艺,吕斌.票据背书伪造法律规制的问题及完善[J].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7
[2].方佳妮.论票据背书伪造[D].宁波大学.2015
[3].梁程,冯晨.论持票人明知票据伪造而使用的刑事责任——以非直接前手的背书伪造为视角[J].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
[4].张颂雅.票据背书伪造问题研究[D].山东大学.2014
[5].刘剑军.论票据背书伪造的风险负担[J].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
[6].黄翔.票据背书伪造问题研究[D].中南大学.2011
[7].何苗.论票据法上背书伪造的法律效力[J].法制与社会.2009
[8].曾波毅.票据背书伪造的法律效力及背书连续性分析[D].西南政法大学.2008
[9].陈斌彬,李章辉.票据背书伪造法律规制的比较及借鉴[J].上海金融.2007
[10].李章辉,陈斌彬.票据背书伪造的法律规制[J].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
标签:票据背书伪造; 票据背书伪造行为效力; 风险承担; 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