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徽省部分市县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问题及对策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祝洪章[1](2021)在《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本质上是一个农村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的问题,具有鲜明效率维度的价值追求和经济属性。立足中国特殊国情、农情,耕地流转问题不单纯是经济效率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在自发演化力量和有意识构建的共同作用下,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的变迁具有自身特定的演进规律。我国现行耕地“三权分置”改革就是考虑到耕地流转的多重属性,通过权利分层方式,兼顾耕地社会属性、意识形态属性和经济属性。这是理解当下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问题的前提,是耕地经营权流转的制度环境。主流经济学推崇的简约理论模型的研究范式在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研究上存在明显的缺陷。本文结合马克思主义制度理论和西方新制度经济理论研究方法,从历史演进规律、制度逻辑的宏观视角,顺推制约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的制度环境因素;从制度目标、制度机制的应然预设与流转运行和流转制度经济影响绩效实然状态的差异,逆推权利结构设计和流转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最终,针对问题成因提出优化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的对策建议。本文分析了建国至今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变迁历程和演化规律,提出农地产权制度存在制度价值复合化取向,呈现渐进、路径依赖式演化模式,具有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相结合,服务于国家城乡关系的国家意志等发展演进规律。“三权分置”改革以农户分化发展的社会现实为背景,遵循了我国农地产权制度演进的历史规律,依托多重制度逻辑框架,将“系统观念、底线思维”作为多重逻辑兼容的指引,通过“地权细分”为多重逻辑兼容共存提供载体,通过“走廊调控”方式为多重制度逻辑兼容提供机制,通过增量改革和绩效提升为多重逻辑兼容共存提供动力。经营权流转制度是以经济绩效为主导逻辑的农地产权交易制度,相关的政策制定和立法近年取得较大发展。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目标主要是优化耕地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同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保障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实现以上预设功能,国家通过激励机制、约束机制、稳定机制三种制度机制综合推进流转改革。激励机制包括鼓励主体分流、客体强权赋权和完善流转交易市场体系等;约束机制包括设立农地集体所有的制度红线、流转用途红线、农民权利保护红线等;稳定机制包括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等。本文在系统梳理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规模、流转主体、流转方式、流转合约、流转价格、流转效力等发展状况的基础上,从宏观时空角度,运用LMDI法分析了耕地经营权流转的主要影响因素;从微观农户行为角度,基于农户流转规模决策模型,分析了影响农户流转决策行为的主要因素和农户耕地福利保障效应、农户耕地禀赋效应以及农户政策感知、预期与反馈效应等对流转决策的影响。对照流转制度功能目标定位,本文分别分析了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耕地配置绩效、生产效率绩效、粮食安全保障绩效。研究发现,虽然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耕地配置效率,但面积和地块细碎化和耕地撂荒等问题依然存在;耕地流转制度提升了农业全要素生产率,但对流转双方、全国区域间影响存在较强的异质性;现有耕地流转制度对流转“非农化”“非粮化”抑制效果不佳,经济发达地区的流转“非农化”明显,非粮食主产区流转“非粮化”明显,粮食主产区也存在流转“非粮化”趋势。依循“制度环境-制度逻辑-制度功能-制度机制-制度绩效”分析脉络,本文得出了我国城乡融合发展进程和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进程的渐进性约束了流转制度绩效发挥的结论;根据“产权结构-行为激励与约束-制度绩效”分析脉络,本文得出了耕地“三权”赋权方案不确定性、立法内容与技术缺陷影响了流转制度绩效发挥的结论;根据“制度交易成本”分析,本文得出了农户政策认知弱、流转交易平台建设滞后、交易监管薄弱、交易信息化程度低等因素增加了制度交易成本,造成流转制度绩效损失的结论。针对制度环境,本文提出耕地经营权流转应与农业非农转移、城市及乡村非农产业吸纳能力、农业技术进步水平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等相适应发展,加快协同配套进程推进。针对赋权环节,本文建议应捋顺三权关系,采取“所有权-承包权(成员权)-经营权(用益物权)”的赋权路径,完善立法以减轻经营权非经济属性功能负荷;针对流转制度运行,本文提出从规模化思路、政策指导、主体培育、市场体系建设等方面持续降低经营权流转制度交易成本,提高流转制度效能。
柴青宇[2](2021)在《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评价及其路径选择研究》文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领域先后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免除农业税等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使农产品产量迅速增长,农产品供给由长期短缺转变为总量平衡、丰年有余。但是,我国依然面对农业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农业资源环境持续恶化、农民收益与农业经济增长不同步等问题。为此,2015至2019年中央连续五年下发一号文件部署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问题,在国家层面陆续推出18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配套支持政策,从人才、资金、土地、税收等多维度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以促进农村产业融合主体和新业态的多元化,使农民从产业链中分享更多收益。进一步提升农村产业融合水平是我国解决“三农”问题、促进产业兴旺、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不可忽视的途径和手段。黑龙江省粮食产量连续10年稳居全国第一,年产量已突破750亿公斤,是名副其实的农业大省,但黑龙江省却一直未能成为农业强省。农产品加工增值率偏低、农业产业化水平不高、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等难题一直困扰着黑龙江省农村经济的发展。为此,研究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问题具有针对性和典型性。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的发展模式、路径和历程可为我国其它地区农村产业融合提供有力的借鉴,对于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着重研究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评价及路径选择问题,探析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的理论支撑、融合模式、融合水平、障碍因素、发展路径、制度供给等一系列命题。首先,通过对产业融合核心概念的界定与辨析,以及对产业融合的基础、驱动力等相关理论的综析,构建出本文研究所需的理论参照系,并在理论层面上确定产业融合路径选择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其次,本文从定性及定量两个视角对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程度进行测度与评价。根据对全省13个地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实践调查的结果,通过实际案例分析,研究黑龙江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现存模式及主要问题。定量研究方面,本文采用层次分析方法,在明确农村产业融合测量指标体系构建原则的基础上,选取了 20个反映产业融合发展水平的度量指标,构建出农村产业融合测量指标体系,对黑龙江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再次,本文结合黑龙江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现状及水平,运用障碍分析模型测量出制约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主要障碍因素,并厘清导致障碍出现的主要矛盾。然后明确黑龙江农村产业融合的发展思路、原则、目标,从理论层面锁定黑龙江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路径选择。为使路径的可操作性更强,本文结合黑龙江省农村一、二、三产业发展的实际,从实际层面对路径进行具体的现实选择。最后,本文从农村产业融合的实现主体之一——政府的角度出发,从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合作领域、优化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要素、加强农村产业融合基础设施建设和强化农村产业融合政府服务职能等宏观层面提出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路径优化的制度创新。
邢伟[3](2020)在《“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集体资产股权流转过程中权利边界模糊、交叉,影响部分权能实现;所有权缺位、虚化、弱化,行使主体不明确,造成集体资产流失;部分权能流转范围受限,流转市场不完整,有偿退出难,抵押担保难;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财产性权能流动性低,财产性权益难以充分实现,与改革目标相违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范围不明,行权主体缺位,管理机制不畅,导致合作制性质不明,股份制作用发挥不畅;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缺失,公益性功能发挥不充分,存在管理空白。以上这些问题在不同地区不同程度普遍存在,严重制约着改革进程,阻碍着产权各要素权能的充分实现,影响着农村发展效果和治理效能。本文共分八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重点阐释本文选题背景与意义、理论综述、研究框架与内容、研究方法以及创新点与不足。第二部分“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以农村集体所有制为基础,论述农村所有权、承包权(资格权)、经营权(使用权)、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公益性资源资产产权等相关概念,结合建国后各个时期农村产权制度过程进行深入剖析。第三部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依托河北省部分地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现状,结合全国各地改革情况,深入剖析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现实困境与问题。第四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探索建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分别负责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公益性资源资产和经营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人权能。第五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构建与新时代乡村治理模式相适应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第六部分“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用法经济学方法对“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进行全面剖析。第七部分“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以期实现细化各项权能、明晰产权归属、严格产权保护、顺畅产权流转目标。第八部分“结论”,回答了在导论部分提出的、本文致力于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本文在研究过程中,注重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所有资源资产进行了系统梳理,根据不同资源资产的形态、功能、使用方式以及产权构成、行权模式,将其划分为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和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四种类型。在坚持农村集体制度不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底线不变、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固定不变基础上,剥离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经营性资源资产股东权、公益性资源资产管理权中所包含的身份性权能,在分权基础上将包含身份属性的权能(成员权)统一归位于所有权,形成所有权权利组织体,即“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根据不同资源资产性质及其权能构成,分别搭建由不同成员组成的“农村承包权人集体”“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和“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分别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经营性资源资产和公益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权能和身份权权能。以此为基础,重新构建“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在农村集体所有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转换过程中,严把“目标层+准则层+决策层”三大环节,统筹宏观设计与微观运行,找寻出一条可以最大限度明晰产权界限、充分发挥产权权能、实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运行体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治理效能。
薛思宇[4](2020)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条款的规范分析》文中研究表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指所有权归属于农村村民集体的非农用途土地,村民集体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享有使用、收益和部分处分权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是农村村民集体所有权的表达,是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收益权能的实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将集体建设用地投入市场,与国有土地实现城乡土地“同地同权”,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提供收益性保障。相对完备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立法是实现土地合理利用,增强人民财产性权益的必要保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条款在我国虽然初具规模,并在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正式予以确认,但缺少配套的法律法规,缺少对“入市”予以确认后的可操作性规程指引。我国现存法律体系针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无完善的系统性立法,因此在立法层面存在诸多问题。所涉主体存在入市所涉职能部门职责界定不清,具体为政府职能主导部门内部权责以及主导部门与协同部门权责界定不明、成员权认定标准和成员权的行使以及撤销权的标准不统一、缺失独立技术第三方主体的必要规定等问题;所涉资金层面存在收益分配机制不健全、收益用途限制标准不统一、各地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价格规制制度普遍残缺不全、政府定价无统一标准、其他相关制度设定不全面等问题;所涉运作程序存在权益保障性不足,具体为程序环节设置未能充分彰显农民权益必要保障以及缺乏相关配套制度、入市过于重视政府职能和公众参与相关规定不足、一级市场构建出让方式设定不完整、二级市场构建地区差异较大等问题;以及归责机制方面仍然存在条款过于零散缺乏高位阶法规指引,具体为中央层面归责机制条款设定不明晰和地方层面规范设定差异较大、配套制度及其责任的规定较少等问题。阐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条款的规范内涵是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条款、提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条款矫正路径的重要前提。以法释义学范式及体系思维范式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条款进行阐释,通过内涵界定、条款罗列分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条款的法律关系、法律行为、法律责任以及救济机制。通过运用规范分析法,对各位阶法律法规中针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专门条款以及各位阶法律法规中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具有一定关联程度的相关条款进行归纳整合并分析,通过明晰问题以提供矫正路径。明确界定政府职能主导部门职责,具体为明确政府职能主导部门内部权责界定和明确政府职能主导部门与入市相关辅助部门权责界定、完善集体成员权资格设定具体为统一成员权资格认定标准、完善成员权行使相关规范和完善集体成员撤销权相关规定、补足第三方主体相关条款,具体为补足地价评估主体相关条款和健全价格规制主体相关条款设定。完善程序环节设置,具体为健全收益分配机制和统一收益用途限制相关规定、完整设定中央层面价格规制制度以为地区条款设定提供依据。健全入市程序设计,重点考量农民利益、弱化“政府管理”,增强“公众参与”、补全流转方式相关规定。提供归责机制规范设定高位阶法律法规指引、健全集体建设用地入市配套制度的法律保障。通过以上方式建立相对完备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条款体系。
樊韵雅[5](2020)在《五河县秋实草业公司土地流转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改革发轫于农村,农村改革启端于土地。土地作为农民最可靠的生存依托,是农村经济、农民生活不可缺少的物质载体。土地流转政策滥觞于农村土地实践中,作为农村土地制度的新举措,在发展规模化经营取得相当成效,推动了现代农业的发展。五河县秋实草业公司作为政府主导型的大规模土地流转典型,在实践中各级政府有序配合,为最大限度平衡流转户与经营方两者利益关系、保护农民利益不受损,县级政府制定合理政策与规章,基层政府积极执行相关政策,营造良好流转秩序与环境,加强在县域内农村地区土地流转政策及相关优惠政策的宣传,并出台相应流转户的生活保障政策以解决后顾之忧,实现了在朱顶镇、新集镇、头铺镇三个乡镇累计近十万亩大规模的土地流转。秋实草业公司大规模的土地流转是政府主导型流转的一次较为典型的实践探索,在拉动乡镇地区农民就业、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带动全县经济发展方面成为巨大推力。作为政府主导型土地流转的典型,本文运用相关的经济学理论和土地流转理论,以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秋实草业公司农村土地流转现状为调研对象,分析在土地流转中当地政府、流转农户、经营方三者的联系,并对秋实草业公司土地流转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通过对草业公司、农业相关部门、以流转户三方的实地调研与访谈收集土地流转的现状,并分析得出当前存在诸多制约秋实草业公司土地流转因素,包括与企业方与流转户纠纷矛盾问题、土地流转价格机制不完善、草业公司流转形式进退两难问题、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农民对土地流转政策认识不足等方面问题,阻碍了土地流转的进一步发展。并通过对上述现状问题的成因进行深入分析,在此基础上,针对秋实草业公司土地流转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包括资金帮扶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规范价格健全土地流转价格机制、政策倾斜完善流转户社会保障机制、加强宣传建设中介服务体系以及适度流转出台优惠帮扶政策等,以期推动秋实草业公司今后土地流转的发展。本文共分为六个章节:前两章节阐明了选题背景、研究内容、意义、方法、创新点和不足之处,对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进行梳理,并介绍了土地流转相关概念与理论依据;第三章是秋实草业公司基本情况、经济状况以及土地流转现状;第四章是对秋实草业公司土地流转现状中存在的问题及形成原因进行了分析,包括流转户与企业间的纠纷矛盾问题、土地流转价格机制不完善问题、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问题、农村对土地流转政策认识不充分问题等;第五章根据上述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第六章进行总结。
王双全[6](2019)在《“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影响因素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城乡二元结构导致的乡村要素流失问题仍然明显,特别是资金要素由农村单向流入城市,严重制约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使得农业农村成为我国决战全面小康的短板和薄弱环节。“三农”问题的症结主要在于资金要素短缺;而产权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必要抵押品的缺失,使得农村金融产品供给不足,资金无法有效地向农业农村流动和聚集,农村资金净流出与融资难、融资贵的矛盾突出,“金融抑制”成为制约农村金融发展的主要瓶颈。土地是农村最基本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我国农村的变革几乎都是围绕着土地进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中,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扩大了农村土地作为抵押担保物的功能,农民通过正规渠道获得贷款的能力,为实现农村土地流转奠定了制度基础,为农村土地资产化、金融化提供了可能性,从而激活了农村金融,撬动更多资金投入农村经济建设。深入研究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和需求的影响因素,不断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系,是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前提,也是我国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为解决农村金融困境,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进行了一系列从土地产权制度到金融制度的系统改革。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土地与金融融合发展的重要形式--农地抵押贷款试点加快;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探索农业融资新途径,加强对农业经营者的信贷支持,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2015年全国232个县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创新农村金融制度,进一步盘活农村存量资产;2016年国家颁布实施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提出把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并行实施,充分发挥农地的经济功能。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再次提出,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实施“三权分置”制度,分离和实现承包权的保障功能和经营权的经济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村家庭的融资渠道,打开了农村金融供求关系的死结。因此,本文聚焦农村最具经济价值、但资本化严重不足的土地要素,将农村土地要素与农村金融有机结合,探索影响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和需求的因素,以期为推进农地抵押信贷产品的改革和创新提供系统的学术和现实指导,充分发挥土地的融资功能,解决农村资金供给和需求的矛盾,满足农业生产资金的多层次需求,实现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本研究以“三权分置”改革为背景,围绕优化我国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体系这一中心任务,结合12家金融机构和543户农户的调查数据,从经济学理论及实证检验两个方面深入剖析了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和供给的影响因素,进一步分析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错位问题和影响因素,并从系统论视角出发,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在对农户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基于问卷调查数据,构建Probit模型,以土地确权颁证、农地流转和农户金融知识水平为核心变量,分析土地确权颁证、农地流转、农户金融知识水平及土地确权与后两者交互项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影响,同时利用IV-Probit对核心变量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进行检验。第二,厘清金融机构与政府在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过程中的角色定位,梳理金融机构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的供给情况,利用Probit模型,实证检验探究农户获得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的影响因素,找到影响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不足的原因。第三,在前文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和需求影响因素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阐述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与需求错位的表征及原因,构建供需错位识别机制,对样本中具备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的农户进行筛选,识别出供需错位的农户,构建Probit模型对供需错位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第四,选取典型农地抵押信贷产品进行案例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夯实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保障体系,加强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支持体系;针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错位的问题,优化供需匹配支撑体系,营造良好的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发展环境。本文得到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三权分置”改革是农村土地金融发展的必要条件。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农村土地经营权从承包权中分离,农村经营主体的有效金融需求增加,更多的金融机构参与到农村土地金融市场中来,农村的土地资源将进一步转化为资本,为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2.我国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旺盛但供给不足。据调研的543户农户数据显示,314户表示农地抵押信贷产品有需求,仅130户获得了金融机构农地抵押信贷产品的供给。随着我国相关法律与政策环境不断优化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加之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促进了农村金融市场环境的不断改善。然而,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与模式的创新还处于初期摸索试点阶段,仍受到法律、产权及市场等多重制约,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市场供给还有较大提升空间。3.从需求意愿的影响因素看,土地确权颁证、土地流转和农户金融知识水平对农户的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有显着的正向影响;在土地确权颁证的前提下,农户金融知识水平在对农户的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影响中起增强性的调节作用,但土地流转在对农户的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影响中没有起到调节作用。实证结果表明,随着土地确权颁证和土地流转的实施,农民与集体的土地承包关系明晰化,土地流转会促进农地抵押市场,金融知识水平越高的农户越倾向于以土地融资投入生产,进而催生农户的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4.从供给的影响因素看,金融机构普遍看好农村土地金融市场的发展前景,但就目前而言,农村土地财产权抵押条件尚未成熟,农村财产权抵押风险还较大,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场体系还未健全,金融机构的供给意愿较低。实证结果显示,市场发展前景及预期盈利空间能够正向影响金融机构供给农地抵押信贷产品;良好的土地政策环境、成熟的农地流转抵押市场、明晰的农村土地产权体系进一步加强了农村土地的金融抵押品特性,能够降低金融机构经营农地抵押信贷产品的政策风险,减少金融机构面对信贷违约的损失,这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5.从供需匹配的影响因素来看,从需求侧看,农户文化水平低和金融知识水平不高是造成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错位的关键因素,强化相关培训与宣传力度,提高农户金融知识水平,是放松农户信贷约束的关键之一;从供给侧看,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利率与农户预期利率不匹配导致供需错位,应进一步优化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降低农户融资成本;从外部环境因素上看,政策实施不到位是影响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错位重要因素,当前农村土地金融市场发展依然是以政策引导为主,农户借贷行为内生性不足。因此,在强化政策支持的同时还应注重提高农户土地金融借贷的自发性和内生动力。本文创新之处或边际贡献在于:1.丰富了农地抵押信贷产品设计的相关理论和内容。本文从理论上分析了农地金融合约的机制设计,从经营权确权到抵押担保权的赋权,认为通过“三权分置”改革,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从农户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使农地租佃市场的产权条件更加完备,增强了农地金融契约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从而大幅度提高农村抵押信贷市场的活跃度和效率。2.弥补了当前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和需求影响因素相关研究零碎化的缺陷。本文将供给和需求纳入同一研究框架进行系统性探讨,并基于农户、机构问卷调查的微观数据,立足农户、金融机构两大决策主体的行为动机,结合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实施背景,探究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供给的影响因素,分析供需匹配的影响因素,为推动我国农地抵押信贷产品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依据。3.检验了农地抵押信贷的影响机制,发现土地确权颁证与农户金融知识水平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影响过程中起到调节作用。本文考虑到两个影响因素之间可能存在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关系,或者一个因素发挥作用要以另一个变量为条件或基础,将土地确权颁证与金融知识水平的交互项纳入模型,进一步分析了核心变量对农户需求的影响机理。
祁向雪[7](2019)在《家庭农场发展中土地流转政策执行优化研究 ——以安徽省凤阳县为例》文中研究表明农村是我国社会和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农村的相关问题也一直是政府的关注重点,土地是农村乃至整个国家的重要生产要素,土地问题是三农问题乃至农村经济问题的重要组成。土地制度和土地政策关乎农业经济和农村发展,从微观层面来说,对于农民利益的维护是土地政策的出发点,从宏观层面来说,土地问题的解决是推进现代化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近些年,在农民自主适应土地改革和现代化农业发展的趋势中,出现了家庭农场、农业生产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式的规模化农业生产经营被证实符合现代农业发展需求且更加高效,政府方面一直在扶持家庭农场的发展;但是,由于中国农村土地普遍零散化的现实,使得其与政策导向的规模化产生了冲突;因此,土地流转是家庭农场获取一定规模土地的必要手段,国家在促进家庭农场土地流转方面的顶层设计也一直在不断完善;各级政府积极地实施相关政策,同时政策配套服务也在不断改进。虽如此,农村土地流转的状况却远不及理想目标,家庭农场的规模化经营也不尽顺利,土地流转政策相关标准的认同度不高,土地流转纠纷频发,政策执行中的相关问题依旧突出,从家庭农场土地流转政策及其执行过程中发掘其问题根源,从而进一步加以分析并完善,对于进一步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促进家庭农场发展和加快农业现代化的步伐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运用文献分析法、访谈法以及案例分析法展开研究,通过对选取的案例对象进行实地调研和访谈,获取相关资料。前两章对于相关背景进行简要介绍以及案例中的家庭农场土地流转政策执行状况进行阐述;第三章结合案例家庭农场土地流转政策及其执行的具体状况,运用马特兰德“模糊——冲突模型”对土地流转政策的三个具有代表性的子政策进行分析,主要对土地流转政策中的适度规模经营政策、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政策以及金融扶持政策进模糊性和冲突性两个维度的分析,匹配到模型中不同模糊性和冲突性维度组合下的执行模式,并分别对其执行逻辑进行探讨,在第四章中描述土地流转政策执行中的具体问题,发现土地流转政策及其执行过程中,政策执行资源匹配度不高,并且缺乏必要的监督,政策主体之间沟通不畅,相应的配套政策执行力度不够等问题较为突出;最后两章结合模型内容对土地流转政策的最佳执行逻辑及其影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并给出进一步的建议:在完善主客体沟通机制方面提高政策执行主体的主动性,完善沟通机制,进一步提高政策客体的认可度对于完善土地流转政策及其执行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模型的运用,从政策本身性质结合具体案例实际对土地流转政策执行问题进行分析,为家庭农场土地流转政策执行的优化研究提供了较为有效的路径,也为实际的土地流转问题的解决提供了较有意义的参考。
安康[8](2019)在《农村承包地确权改革现状及问题分析 ——基于皖、赣、苏三省调查》文中研究说明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是为了强化对农村耕地、林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而实施的一项对农村承包地进行物权登记的政策。目的是为了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从2013年中央1号文件第一次提出全面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始,到2018年底,全国范围内的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经基本完成。2019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关于农村承包地确权颁证要开展“回头看”,解决遗留问题,总结好农村土地三项改革试点经验,巩固改革成果的要求。重新审视农村承包地确权颁证的目标和重要性,总结各省的工作做法和经验,对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促进确权改革成果运用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结合农业农村部农村改革试验区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评估的实地调研,通过阅读大量土地确权的相关文献,在农地确权改革的背景之下,梳理我国面临的土地问题,探讨理论层面和现实层面农地确权的产生,通过对我国确权改革的现状介绍和回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政策演变,阐述我国确权改革的历史沿革和发展状况,同时,从工作保障、督导验收、领导机制、矛盾化解、发动群众五个方面总结皖、赣、苏三省确权改革的主要内容,对比凝练出三省确权改革的创新之处,总结出农地确权改革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拓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推动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五个方面的成效。重点从确权模式、农民权益保护、工作流程、矛盾化解四个方面的做法对皖、赣、苏三省进行对比分析,得到这四个方面的经验结论,通过案例梳理工作中的问题并进行成因分析,从全国和三省确权改革的现状及问题分析中得到结论,并提出各部门协作、农户宣传教育、农户权益保护、土地动态管理、遗留问题解决、确权成果应用六个方面的建议。理论意义上,通过对我国特有的确权模式的研究丰富了产权理论,确权改革产生和环境因素、主客体因素对确权的影响研究丰富了制度变迁理论,农户层面对确权改革的影响研究丰富了农民理性假说理论;现实意义上,研究改革的目标可以明确政策指向,研究确权改革的问题可以有利于扫尾工作的完成,研究三省确权改革的内容和做法可以为现在进行的宅基地确权改革及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提供经验和启示。本文的创新点主要是将确权作为一项改革进行了系统的研究,结合省级层面的案例对确权改革进行做法和问题的研究,得出了可供推广的一般经验。
李晓娜[9](2019)在《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作为解决农村地区融资难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经过全国试点获得了良好的效果,但该业务还没有形成一套完善成熟的机制和体系。土地关系到农民的生计保障,关乎农民的根本利益,关乎社会稳定问题,而土地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只拥有部分处置权能,存在其特殊性和局限性,这就给金融机构开展该项业务带来了潜在的风险。金融机构是该项业务的执行者,但金融机构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要在风险和收益之间进行权衡。而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存在高风险,如果全部风险由金融机构承担不具备其合理性。政府是该项业务的推动者,但其受财政收入和财政预算的影响,没有能力托底全部贷款风险。因此,金融机构和政府应共同承担该项业务的风险。从政府的角度来说,就需要建立风险补偿制度。各个试点也在努力探索建立健全风险补偿机制,但还未构建出一套完善有效的风险补偿机制,因此这正是本文所要研究的主要问题。本文首先分析研究的宏观背景和研究的价值意义,综述国内外相关的文献研究,明确研究的对象和主题,梳理研究内容和思路,选取研究方法。在此基础上,以土地“三权分置”理论、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外部性理论为指导,分析农村土地经营权的金融化及金融属性,研究其实现所具备的法律保障、政策支持和成功的实践探索,并剖析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特殊性及弱流动性。其次,分析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运用数理模型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评价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测算。再次,阐明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存在的各类风险,并分析风险补偿的必要性,借鉴各试点政府风险补偿的做法并从中得到启示,从政府的角度,提出建立风险补偿制度。最后,在前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对策及建议。第一,完善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相关法律。包括完善《土地承包法》、《担保法》、《物权法》;建立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完善风险补偿机制的配套制度。第二,完善土地经营权抵押相关制度和配套设施的建设。第三,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王欢[10](2019)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构建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传统的城乡二元建设用地制度已经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各地自发的和政府推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开启了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历史进程。2014年1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为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本文基于以上现实背景,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构建问题进行研究,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界定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相关概念的基础上,综合运用系统分析方法、logistic实证分析法、层次分析方法、模糊综合评价法等多种研究方法,考察了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的历史沿革与发展现状,揭示了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面临的主要制约因素;并在此基础上,研究了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基本架构、运行机制、收益分配及风险防控。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基本规定。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是指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统一交易的市场,包括以下四层涵义:一是建设用地所有者平等参与土地市场的市场准入机制,实现了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能对等;二是统一、高效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运行机制,最大程度地释放供求机制、价格机制、竞争机制的市场调节功能。三是城乡建设用地相关主体的利益共享机制,保证了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主体在收益共享权利、收益共享机会以及收益共享规则上的平等性;四是适度有效的国家宏观调控机制,最大程度地促进建设用地资源的优化配置。(2)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由割裂走向统一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但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建立过程中依然面临着诸多制约因素。首先,城乡建设用地在法律制度、产权安排等方面的不对称性是制约当前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构建的根本原因。其次,在现有制度框架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构建还面临着主体障碍和市场约束。其中,主体障碍包括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依赖”,农村建设用地入市主体认知与入市意愿低;市场约束则表现为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价格形成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不规范,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交易成本高、风险大以及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市场市场限制较多。(3)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基本架构主要由交易主体、交易客体、交易规则、交易程序、交易平台所构成。在此基本架构中,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各个组成部分以城乡建设用地“同地、同价、同权”为原则,在市场运行机制的作用下,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功能,同时在政府监督和管理下,促进建设用地市场的规范有效运行。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以城镇规划区内采取“实物交易+指标交易”和城镇规划区外采取“指标交易”为主要内容的城乡建设用地交易模式,用以解决由于土地的空间性以及位置的固定性造成的建设用地供需不匹配的问题。(4)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土地价格形成机理。以效用最大化理论为基础,引入讨价还价因子,将集体建设用地交易双方的主观偏好(风险规避系数)和客观能力(讨价还价能力)区分开来,并纳入同一模型,探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中的土地交易价格的形成机理。不难发现,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言,其风险规避系数越高,讨价还价能力越低,土地的成交价格就会越低,反之亦然。为了提高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运行效率,应该在成立专门的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机构,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讨价还价能力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城乡建设用地交易平台和交易中介在信息传播上的重要作用,并辅以政府信息供给的主要责任,降低交易双方的信息获取成本,形成较为公平合理的土地交易价格。(5)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条件下的土地收益分配。根据马克思主义地租理论,认为集体建设用地增值收益的原因主要包括土地利用增值、农地转用增值、供不应求增值、规划管制增值、外部辐射增值等。得出相应的分配原则是:(1)由农村集体对土地所有权的垄断带来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绝对地租必须全部归农民集体所有;(2)由地块经济条件、交通状况、资源分布的差异造成的级差地租I的分配顺序应该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方政府>用地单位;(3)由农村集体、政府和企业在同一块建设用地上追加投资改变该土地的生产效率而产生的地级差收益Ⅱ的收益分配顺序应该为地方政府>集体经济组织>用地企业。(6)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风险评估与防范。从指标层看,加剧地方政府债务危机的风险、农村宅基地失去社会保障的功能的风险、国家对土地管理失控的风险、利益分配不公平的风险、降低房价的风险等五个指标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风险评估指标体系中的权重较大。从准则层看,降低政府管理效益的风险、侵害农民利益的风险、消弱国家宏观调控的风险、冲击房地产市场的风险和危及国家粮食安全的风险的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为0.3437、0.3184、0.1522、0.1236、0.0621。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系统风险的评估值为0.44,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在整体上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需要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采取有效措施,使其控制在社会经济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二、安徽省部分市县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问题及对策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安徽省部分市县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问题及对策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述评 |
(一)关于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的研究述评 |
(二)关于我国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的研究述评 |
(三)关于家庭承包耕地经营权及流转的研究述评 |
(四)关于农地制度绩效的研究述评 |
四、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五、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点 |
(二)不足 |
本章小结 |
第一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耕地 |
二、耕地经营权及耕地经营权流转 |
三、制度及制度绩效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制度经济学理论 |
二、马克思主义制度理论 |
三、多重制度逻辑理论 |
四、小农经济与规模经济理论 |
五、土地用益物权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发展历程与“三权分置”改革制度逻辑 |
第一节 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发展历程与演进特征 |
一、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发展历程 |
二、我国农地产权制度演进特征 |
第二节 “三权分置”改革的多重制度逻辑 |
一、以“系统观念、底线思维”为制度逻辑兼容提供指引 |
二、通过“地权细分”为制度逻辑兼容提供载体 |
三、以“走廊调控”方式为制度逻辑兼容提供机制 |
四、以“增量改革”和“绩效提升”为制度逻辑兼容提供动力 |
五、“三条底线”与“放活经营权”的关系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功能定位与运行机制 |
第一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立法现状 |
一、《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相关规定 |
二、《民法典》物权编关于土地经营权及流转的相关规定 |
三、《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办法》关于经营权流转内容的相关规定 |
第二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功能定位 |
一、耕地配置优化功能 |
二、生产效率优化功能 |
三、粮食安全保障功能 |
第三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运行机制 |
一、流转激励机制 |
二、流转约束机制 |
三、流转稳定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现状与影响因素 |
第一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现状 |
一、流转规模方面 |
二、流转主体方面 |
三、流转方式方面 |
四、流转合约方面 |
五、流转价格方面 |
六、流转效力方面 |
第二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时空特征与影响因素 |
一、LMDI法模型设计 |
二、变量解释 |
三、数据来源 |
四、结果与分析 |
第三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的微观决策与影响因素 |
一、农户耕地流转规模决策模型 |
二、农户耕地福利保障效应 |
三、农户耕地禀赋效应 |
四、农户政策感知、预期与反馈效应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绩效评价 |
第一节 耕地配置方面的绩效评价 |
一、耕地经营权流转对“撂荒”的影响 |
二、耕地经营权流转与规模种植 |
第二节 生产效率方面的绩效评价 |
一、研究方法与模型设计 |
二、变量与数据 |
三、结果分析 |
第三节 粮食安全保障方面的绩效评价 |
一、耕地经营权流转对“非农化”的影响 |
二、耕地经营权流转对“非粮化”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制约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的根源分析 |
第一节 制度环境发展进展约束 |
一、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约束 |
二、小农户与农业现代化衔接程度约束 |
第二节 三权赋权方案解读的不确定性 |
一、“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经营权(不动产租赁权)”赋权方案 |
二、“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用益物权)-经营权(用益物权)”赋权方案 |
第三节 立法内容与立法技术缺陷 |
一、现行法律对承包权的性质、内容没有明确规定 |
二、涉及经营权性质的部分表述容易引发歧义 |
三、法条对承包权受让与经营权受让的身份未区分 |
第四节 流转制度实施环节交易费用高 |
一、农户对流转制度认知度差 |
二、耕地流转市场交易平台建设滞后 |
三、耕地流转外部监管缺失 |
四、耕地经营权流转交易规范性差 |
五、耕地经营权流转交易信息化水平低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提升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持续引导农村人口有序转移 |
一、引导务农人口的城镇化转移 |
二、引导务农人口的农村非农产业转移 |
三、推进转移人口的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
第二节 推进生产规模化与服务规模化双轮驱动协调 |
一、推进流转规模化与服务规模化的互补与转化 |
二、科学设计流转规模化与服务规模化的优序与组合 |
第三节 采用“所有权-承包权(成员权)-经营权(用益物权)”的赋权方案 |
一、“所有权-承包权(成员权)-经营权(用益物权)”赋权方案架构 |
二、所有权-承包权(成员权)-经营权(用益物权)赋权方案优势 |
三、逐步实现承包权对承包经营权的替代 |
四、明确承包权成员权性质与内容 |
第四节 加强立法平等保护耕地经营权 |
一、明确经营权“分段”式用益物权权利期限细分模式 |
二、修改完善现有经营权权属性质法条内容 |
第五节 加强耕地经营权流转政策分类指导 |
一、根据城乡融合差异重点对规模化路径进行分类指导 |
二、根据农业现代化模式差异重点对适度规模标准进行分类指导 |
三、根据粮食安全功能差异重点对流转租金、租期进行分类指导 |
第六节 加快耕地流转市场体系建设 |
一、建立完善耕地流转公开交易平台 |
二、加强流转合同管理 |
三、优化耕地经营权流转抵押担保等配套服务 |
四、加强承包地流转及流转用途的监督管理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表附录 |
图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2)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评价及其路径选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农村产业融合的起源与发展 |
1.2.2 农村产业融合的驱动机制研究 |
1.2.3 农村产业融合的类型模式研究 |
1.2.4 农村产业融合的测度方法研究 |
1.2.5 农村产业融合的发展路径研究 |
1.2.6 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1.4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4.1 研究创新 |
1.4.2 研究不足 |
2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农村产业融合相关概念辨析 |
2.1.1 农村产业融合与农业现代化 |
2.1.2 农村产业融合与农业产业化 |
2.1.3 农村产业融合与农业产业融合 |
2.2 农村产业融合的内涵与特征 |
2.2.1 农村产业融合 |
2.2.2 农村产业融合模式 |
2.2.3 农村产业融合主体 |
2.2.4 农村产业融合水平 |
2.3 农村产业融合相关理论分析 |
2.3.1 分工理论 |
2.3.2 产业集群理论 |
2.3.3 交易成本理论 |
2.3.4 创新理论 |
2.3.5 农业多功能性理论 |
2.4 本章小结 |
3 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现状分析 |
3.1 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支撑条件 |
3.1.1 自然资源条件 |
3.1.2 社会环境条件 |
3.2 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基础概况 |
3.2.1 整体发展概况 |
3.2.2 第一产业发展概况 |
3.2.3 第二产业发展概况 |
3.2.4 第三产业发展概况 |
3.3 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模式 |
3.3.1 农业产业链延伸型融合模式 |
3.3.2 农业多功能拓展型融合模式 |
3.3.3 产业集聚型融合模式 |
3.3.4 科技渗透型融合模式 |
3.3.5 产业循环型融合模式 |
3.4 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主体发展现状 |
3.5 本章小结 |
4 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测度 |
4.1 测度方法的选取与原则 |
4.1.1 测度方法的研判和选取 |
4.1.2 测度指标设置原则 |
4.2 测度指标体系的构建 |
4.2.1 测度指标的选择 |
4.2.2 测度指标的解释 |
4.2.3 测度模型的建立 |
4.3 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实证分析与评价 |
4.3.1 指标权重的确定 |
4.3.2 数据来源 |
4.3.3 测度结果及评价 |
4.4 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耦合协调度分析 |
4.4.1 耦合关系模型 |
4.4.2 耦合度及耦合协调度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5 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路径的实践障碍与战略选择 |
5.1 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路径的障碍分析 |
5.1.1 障碍分析模型 |
5.1.2 障碍度分析 |
5.1.3 障碍因子分析 |
5.1.4 障碍因素现状分析 |
5.2 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面临的矛盾 |
5.2.1 产业布局与农村产业融合之间的矛盾 |
5.2.2 土地利用模式与农村产业融合之间的矛盾 |
5.2.3 融资渠道与农村产业融合之间的矛盾 |
5.2.4 农村公共服务与农村产业融合之间的矛盾 |
5.3 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路径的战略选择 |
5.3.1 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思路、原则与目标 |
5.3.2 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宏观路径选择 |
5.3.3 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具体路径选择 |
5.4 本章小结 |
6 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实现路径 |
6.1 农林牧渔业布局调整的路径选择 |
6.1.1 特色种植业产业带调整 |
6.1.2 畜牧养殖业布局调整 |
6.1.3 渔业产业布局调整 |
6.1.4 山特产品产业布局调整 |
6.2 农产品精深加工的路径选择 |
6.2.1 玉米精深加工 |
6.2.2 水稻精深加工 |
6.2.3 大豆精深加工 |
6.2.4 乳业精深加工 |
6.2.5 蔬菜精深加工 |
6.2.6 渔业精深加工 |
6.3 农林牧渔服务业的路径选择 |
6.3.1 培育多元化主体 |
6.3.2 加强生产主体市场信息服务 |
6.3.3 完善农业生产资料流通服务体系 |
6.3.4 构建农业生产技术综合服务体系 |
6.3.5 推进农业资源化利用服务体系 |
6.3.6 拓展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体系 |
6.4 休闲农业布局调整的路径选择 |
6.4.1 打造自然生态康养观光产业带 |
6.4.2 构建冰雪特色旅游产业体系 |
6.4.3 传承关东民俗和弘扬四大精神游 |
6.4.4 发挥沿边优势开展边境风情游 |
6.5 以信息技术渗透产业融合的路径选择 |
6.5.1 完善智慧农业信息监管系统 |
6.5.2 精准管理农业全产业链 |
6.5.3 创新农业金融保险服务 |
6.5.4 保护产业质量安全和知识产权 |
6.5.5 构建完整农业产业体系 |
6.6 以国家级试验区创新驱动产业融合的路径选择 |
6.6.1 以农产品加工贸易带动产业融合 |
6.6.2 扩大农业产业负面清单外贸易 |
6.6.3 创新涉农金融国际化服务产业 |
6.6.4 发展开放试验区农业总部经济 |
6.7 本章小结 |
7 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路径优化的制度创新 |
7.1 继续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合作领域 |
7.1.1 探索设立农业自由贸易试验区 |
7.1.2 构建畅通便捷的农产品贸易通道 |
7.1.3 引导国际资本进入农产品加工贸易 |
7.2 优化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资源要素 |
7.2.1 确保农村产业融合用地保障 |
7.2.2 加强财政税收政策支持 |
7.2.3 完善金融保险政策支持 |
7.2.4 强化科技与人才政策支持 |
7.3 完善农村产业融合基础设施建设 |
7.3.1 优化改造农田基础设施 |
7.3.2 搭建公共交通和信息网络 |
7.3.3 配套产业融合基本设施 |
7.3.4 综合改造提升乡村人居环境 |
7.4 强化农村产业融合政府服务职能 |
7.4.1 完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顶层设计 |
7.4.2 推动产业融合政策有效落实 |
7.4.3 加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 |
7.4.4 建立完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体系 |
7.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东北林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确认表 |
(3)“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理论综述 |
三、研究框架与内容 |
四、研究方法与重点、难点 |
五、主要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第一节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相关理论 |
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
二、法与经济学视角下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构成 |
三、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权能分析 |
四、国外土地产权构成及权能分析 |
第二节 1949 年以来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概况 |
一、第一阶段(1949 年—1956 年):合作化运动时期 |
二、第二阶段(1956 年—1978 年):人民公社时期 |
三、第三阶段(1978 年—2012 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 |
四、第四阶段(2013 年至今):“三权分置”改革实施期 |
第三节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的博弈分析 |
一、演化博弈理论与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二、对各个阶段产权变革的演化博弈分析 |
第二章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以河北省部分地区产权制度改革实践为样本 |
第一节 河北省个别地区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情况 |
一、邢台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二、定州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第二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存在的困境与问题 |
一、农村集体资产难核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难确定、集体资产股权难设定 |
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难、抵押担保难和有偿退出难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权能规则不完善 |
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 |
五、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不清 |
六、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范围不明、改革不畅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
一、乡村治理机制不完善,影响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程 |
二、统分结合经营体制长期失衡,制约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三、法律法规不健全,影响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第三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概念界定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内涵与外延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性质与特征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作用 |
一、明晰产权结构、释放产权权能 |
二、实化农村所有权 |
三、推进乡村振兴 |
四、优化乡村治理机制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路径 |
一、提升农村各治理主体间的协调性 |
二、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科学性 |
三、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保障性 |
四、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合法性 |
第四节 农村产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转换路径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架构的静态设计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动态运行 |
第四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四大行权主体 |
一、“农村承包权人集体”——承包地所有权 |
二、“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宅基地所有权 |
三、“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四、“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行权模式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架构 |
第四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的治理问题分析 |
第五章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第一节 科斯定理及成本—效益分析 |
第二节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运行审视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决策事项与程序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科斯定理审视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前提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关键 |
三、“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成本效益SWOT分析 |
第四节 经济绩效管理视角下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一、绩效管理与“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二、“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绩效管理剖析 |
第六章 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
第一节 产权归属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化 |
一、构建流程规范、账实清晰、公开公正的清产核资大格局 |
二、构建设置科学、动静结合、权能完整的股权管理模式 |
三、构建主体明确、范围清晰、分配合理、渠道科学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体系 |
第二节 产权流转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市场化 |
一、基础——由“确权确地”向“确权确股不确地”转变 |
二、关键——由“政府干预”向“市场运作”转变 |
三、核心——由“单一形式”向“协调联动”转变 |
四、支撑——由“重流转轻保障”向“流转保障并重”转变 |
五、突破——由“权能杂糅”向“赋权明责”转变 |
第三节 产权保护与农村集体产权的法治化 |
一、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
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的相关规定 |
三、成立独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 |
第四节 智慧产权与农村集体产权的科技化 |
一、区块链技术作为关键支撑 |
二、构建“区块链+农村土地确权及流转”模型体系 |
第五节 信息披露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公开化 |
一、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原则 |
二、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内容、标准与方式 |
三、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风险 |
四、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结果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期间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条款的规范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研究对象与范围 |
(二) 研究路径 |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条款的规范内涵 |
(一)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条款的概念阐释 |
(二)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条款的范畴要素 |
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主体条款的规范分析 |
(一)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主体条款的规范设定现状 |
(二) 整全性缺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主体条款存在的问题 |
(三) 构建完善体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主体条款的完善进路 |
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资金条款的规范分析 |
(一)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资金条款的规范设定现状 |
(二) 利益表达缺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资金条款存在的问题 |
(三) 凸显利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资金条款的完善进路 |
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运作程序条款的规范分析 |
(一)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运作程序条款的规范设定现状 |
(二) 保障性缺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运作程序条款存在的问题_ |
(三)增强保障力度: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运作程序条款的完善进路 |
五、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归责机制条款的规范分析 |
(一)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归责机制条款的规范设定现状 |
(二) 可操作性不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归责机制条款存在的问题 |
(三) 细化操作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归责机制条款的完善进路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期间参与的课题和发表的论文 |
(5)五河县秋实草业公司土地流转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第四节 论文的创新点与不足 |
一、本文的创新点 |
二、本文存在的不足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依据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土地流转 |
二、土地流转的模式 |
第二节 理论来源 |
一、土地产权理论 |
二、地租理论 |
三、规模经济理论 |
第三章 五河县秋实草业公司土地流转现状 |
第一节 五河县秋实草业现代牧业公司基本情况 |
一、基本信息 |
二、经济状况 |
第二节 五河县秋实草业公司土地流转现状 |
一、流转规模 |
二、流转价格 |
三、流转模式 |
四、流转趋势 |
第四章 五河县秋实草业公司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 |
第一节 秋实草业公司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
一、流转户与企业间的矛盾 |
二、流转价格机制不完善 |
三、流转户社会保障问题 |
四、草业流转形势进退两难 |
五、农民对土地流转政策认识不充分 |
第二节 秋实草业公司土地流转中存在问题的成因 |
一、风险防范缺失经营不善,费用拖欠 |
二、缺少规范的价格机制协议合同 |
三、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尚未健全 |
四、流转面积过大,企业把控难度大 |
五、农民文化素质不高,咨询体系缺失 |
第五章 五河县秋实草业公司土地流转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资金帮扶,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 |
一、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 |
二、健全土地纠纷调解服务体系 |
第二节 规范价格,健全土地流转价格机制 |
第三节 政策倾斜,完善流转户社会保障机制 |
第四节 加强宣传,建设中介服务体系 |
一、加强宣传力度,普及土地流转政策 |
二、强化交流互通,建设中介服务体系 |
第五节 适度流转,妥善帮扶出台优惠政策 |
一、加大土地流转奖补 |
二、提高信贷扶持力度 |
三、强化科学技术扶持 |
四、适度流转,完善退地补偿政策 |
第六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五河县秋实草业公司土地流转现状调研访谈录音 |
五河县秋实草业公司历年成本与收益 |
朱顶镇秋实草业公司土地流转情况统计表 |
新集镇秋实草业公司土地流转情况统计表 |
头铺镇秋实草业公司土地流转情况统计表 |
五河县秋实草业公司2011-2017 奖补情况统计表 |
五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
致谢 |
(6)“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主要内容 |
1.2.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3.1 研究的创新 |
1.3.2 研究的不足 |
2 概念界定、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土地金融 |
2.1.2 金融产品 |
2.1.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 |
2.2 文献综述 |
2.2.1 “三权分置”改革与土地金融的关系研究 |
2.2.2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及影响因素研究 |
2.2.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及影响因素研究 |
2.2.4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匹配及影响因素研究 |
2.2.5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优化研究 |
2.2.6 国内外研究评述 |
2.3 理论基础 |
2.3.1 农村金融发展理论 |
2.3.2 产权理论 |
2.3.3 供求理论 |
2.3.4 理论框架 |
3 “三权分置”改革下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现状分析 |
3.1 农地“三权分置”改革 |
3.1.1 农地“三权分置”的历史演进 |
3.1.2 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的现实意义 |
3.1.3 “三权分置”改革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发展的意义 |
3.2 国内外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发展实践 |
3.2.1 国内外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与模式 |
3.2.2 国内外农村土地金融制度比较分析 |
3.2.3 国内外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创新实践评价 |
3.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分析 |
3.3.1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的发展趋势 |
3.3.2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现状 |
3.3.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存在的问题 |
3.4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分析 |
3.4.1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的发展趋势 |
3.4.2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现状 |
3.4.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存在的问题 |
3.5 本章小结 |
4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意愿影响因素分析 |
4.1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的动力机制 |
4.1.1 内生动力:规模化生产需要 |
4.1.2 外在拉力:“三权分置”改革的牵引 |
4.1.3 市场合力:激活农村资产的需要 |
4.2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意愿的描述性分析 |
4.2.1 数据来源 |
4.2.2 农户资金借贷需求与来源渠道 |
4.2.3 农户农地抵押信贷需求意愿、类型和额度 |
4.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4.3.1 研究假设、变量选择与模型构建 |
4.3.2 实证结果及分析 |
4.3.3 内生性问题的处理 |
4.4 本章小结 |
5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影响因素分析 |
5.1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的主体与功能 |
5.1.1 供给主体—金融机构 |
5.1.2 监管主体—政府 |
5.2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的描述性分析 |
5.2.1 四川省总体供给状况 |
5.2.2 金融机构供给意愿 |
5.2.3 农户供给获得情况 |
5.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5.3.1 研究假设 |
5.3.2 模型设定与变量选择 |
5.3.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3.4 稳健性检验 |
5.3.5 内生性检验 |
5.4 章节小结 |
6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匹配影响因素分析 |
6.1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错位的表征及原因 |
6.1.1 供需错位的表征 |
6.1.2 供需错位的原因 |
6.2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错位的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6.2.1 供需错位的识别 |
6.2.2 描述性统计 |
6.2.3 研究方法 |
6.2.4 变量选取 |
6.2.5 实证结果分析 |
6.3 章节小结 |
7 我国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典型案例分析 |
7.1 温江区“花木捆绑”抵押贷款 |
7.1.1 背景介绍 |
7.1.2 具体做法 |
7.1.3 实施成效 |
7.1.4 案例启示 |
7.2 郫都区花牌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担保贷款 |
7.2.1 背景介绍 |
7.2.2 具体做法 |
7.2.3 实施效果 |
7.2.4 案例启示 |
7.3 崇州市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助推“农业共营制” |
7.3.1 背景介绍 |
7.3.2 具体做法 |
7.3.3 实施效果 |
7.3.4 案例启示 |
7.4 章节小结 |
8 基本结论与对策建议 |
8.1 基本结论 |
8.2 对策建议 |
8.2.1 夯实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保障体系 |
8.2.2 加强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支持体系 |
8.2.3 优化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匹配支撑体系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历 |
(7)家庭农场发展中土地流转政策执行优化研究 ——以安徽省凤阳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第三节 核心概念与理论框架 |
一、核心概念界定 |
二、理论框架 |
三、理论框架在本文中的应用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第二章 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演变与家庭农场的兴起 |
第一节 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演变 |
一、土地流转的全面禁止 |
二、土地流转政策试点与推广 |
三、土地流转政策的适时调适 |
第二节 家庭农场的兴起 |
一、国营农场内部的职工家庭农场 |
二、私营家庭农场 |
第三章 凤阳县家庭农场土地流转政策执行状况 |
第一节 政策安排与执行机制 |
一、政策安排 |
二、执行机制 |
第二节 政策执行状况阐述 |
一、适度规模经营政策的执行 |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政策的执行 |
三、金融扶持政策的执行 |
第四章 凤阳县家庭农场土地流转政策执行现状分析——基于模糊--冲突模型 |
第一节 象征性执行:高模糊、高冲突的适度规模经营政策 |
一、政策的高模糊性 |
二、政策的高冲突性 |
三、执行逻辑:核心行动者与政策联盟 |
第二节 政治性执行:低模糊、高冲突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政策 |
一、政策的低模糊性 |
二、政策的高冲突性 |
三、执行逻辑:权力赋予 |
第三节 行政性执行:低模糊、低冲突的金融扶持政策 |
一、政策的低模糊性 |
二、政策的低冲突性 |
三、执行逻辑:资源与主体间合作 |
第五章 凤阳县家庭农场土地流转政策执行的制约因素 |
第一节 政策执行资源供需不匹配 |
第二节 政策执行监督滞后 |
第三节 政策主体沟通机制阻塞 |
第四节 土地流转配套政策执行力度不足 |
第六章 家庭农场土地流转政策执行优化的思考 |
第一节 政策执行主体积极性的调动 |
第二节 政策执行客体政策认同的提高 |
第三节 政策执行主客体之间协商机制的建构 |
第四节 政策执行资源配套的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一、着作及译着类 |
二、杂志类 |
三、学位论文类 |
四、中文网站类 |
五、外文论文类 |
六、外文着作类 |
附录 《访谈大纲》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8)农村承包地确权改革现状及问题分析 ——基于皖、赣、苏三省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及框架 |
1.4 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图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图 |
1.5 可能的创新点和不足 |
1.5.1 可能的创新点 |
1.5.2 存在的不足 |
第二章 研究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文献综述 |
2.1.1 关于国外土地确权的相关研究 |
2.1.2 关于国内土地确权的相关研究 |
2.1.3 文献述评 |
2.2 相关概念 |
2.2.1 土地 |
2.2.2 土地产权 |
2.2.3 土地承包经营权 |
2.3 理论基础 |
2.3.1 产权理论与农村承包地确权 |
2.3.2 制度变迁理论与确权改革的产生 |
2.3.3 农民理性假说理论与农户层面确权 |
第三章 皖、赣、苏三省农地确权改革现状 |
3.1 确权改革的现状 |
3.1.1 确权改革的产生 |
3.1.2 确权改革的目标 |
3.1.3 确权改革历史沿革及发展 |
3.2 皖、赣、苏三省确权改革的基本情况 |
3.3 皖、赣、苏三省农地确权的主要内容 |
3.3.1 工作保障方面 |
3.3.2 督导验收方面 |
3.3.3 领导机制方面 |
3.3.4 矛盾化解方面 |
3.3.5 发动群众方面 |
3.4 皖、赣、苏三省农地确权改革的创新之处 |
3.5 皖、赣、苏三省农地确权改革的成效 |
3.5.1 稳定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
3.5.2 维护了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
3.5.3 拓展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 |
3.5.4 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
3.5.5 推动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
第四章 皖、赣、苏三省确权改革内容的对比分析 |
4.1 确权模式对比 |
4.1.1 两种确权模式的概念 |
4.1.2 两种确权模式的规定 |
4.1.3 两种确权模式的对比 |
4.1.4 小结 |
4.2 农民权益保护对比 |
4.2.1 增加土地的分配对比 |
4.2.2 补贴权益对比 |
4.3 工作流程对比 |
4.4 矛盾化解对比 |
第五章 皖、赣、苏三省农地确权改革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
5.1 环境因素 |
5.1.1 地理环境因素 |
5.1.2 经济环境因素 |
5.1.3 法律环境因素 |
5.1.4 历史环境因素 |
5.1.5 现实环境因素 |
5.2 主客体因素 |
5.2.1 政府因素 |
5.2.2 农户因素 |
5.2.3 第三方因素 |
第六章 结论与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1.1 确权改革现状分析的结论 |
6.1.2 确权改革对比分析的结论 |
6.1.3 确权改革问题成因分析的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6.2.1 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 |
6.2.2 提高农户对确权的政策理解度 |
6.2.3 建立农户权益的保护机制 |
6.2.4 解决土地确权的遗留问题 |
6.2.5 优化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动态管理 |
6.2.6 确保土地确权成果的应用 |
6.3 不足与展望 |
6.3.1 不足 |
6.3.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国外相关文献综述 |
二、国内相关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论文的创新及不足之处 |
第二章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理论基础及相关问题 |
第一节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理论基础 |
一、土地“三权分置”理论 |
二、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 |
三、外部性理论 |
第二节 农村土地经营权的金融化及金融属性 |
一、用益物权的金融属性 |
二、作为用益物权的土地经营权的金融化 |
三、土地经营权的抵押担保权能 |
四、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物的特殊性及弱流动性 |
第三节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实现条件 |
一、政策的支持 |
二、法律的保障 |
三、实践的成功探索 |
第四节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
一、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的基本情况 |
二、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中存在的问题 |
第三章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满意度影响因素分析 |
第一节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满意度分析 |
一、云南沿边三县及其金融服务基本情况 |
二、样本数据特征 |
三、模型的构建 |
四、变量的设定 |
五、实证分析 |
第二节 小结 |
第四章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问题 |
第一节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分析 |
一、法律和制度风险 |
二、操作风险 |
三、信用风险 |
四、抵押物评估和处置风险 |
第二节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银政”共担 |
一、银行:不应承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全部风险 |
二、政府:不应承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全部风险 |
三、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银政”共担 |
第三节 政府建立风险补偿制度 |
一、各地政府风险补偿做法及启示 |
二、政府风险补偿制度的建立 |
三、风险补偿基金运作应注意的问题 |
第五章 总结及对策建议 |
第一节 总结 |
一、充分肯定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制度创新的价值与作用 |
二、为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制度的实施“保驾护航” |
第二节 对策建议 |
一、完善风险补偿机制的配套制度 |
二、完善土地经营权抵押相关制度和配套设施的建设 |
三、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本人在读期间完成的研究成果 |
(10)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对相关研究的总结与评价 |
1.3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本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5.1 主要的创新点 |
1.5.2 主要的不足之处 |
2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城市建设用地与城市建设用地市场 |
2.1.2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 |
2.1.3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制度变迁理论 |
2.2.2 土地产权理论 |
2.2.3 土地市场理论 |
2.2.4 地租地价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的历史考察与现状分析 |
3.1 城市建设用地市场的建立与发展 |
3.2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的探索与试验 |
3.2.1 从法律的禁锢到政策的松动 |
3.2.2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实态:由改革试验区例证 |
3.3 我国现行城乡建设用地市场存在的问题 |
3.3.1 市场运行机制被扭曲 |
3.3.2 农民利益被损害 |
3.3.3 助长土地财政与土地寻租 |
3.4 本章小结 |
4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构建的制约因素 |
4.1 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法律困境 |
4.1.1 集体建设用地法律性质定位不清 |
4.1.2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规划方面法律缺失 |
4.2 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制度缺陷 |
4.2.1 集体建设用地产权主体不明确 |
4.2.2 集体建设用地产权期限不明确 |
4.2.3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配套制度不健全 |
4.3 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主体障碍 |
4.3.1 地方政府“土地财政”依赖 |
4.3.2 农民对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认知不足 |
4.4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构建的市场约束 |
4.4.1 集体建设用地价格形成机制不规范 |
4.4.2 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不规范 |
4.4.3 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市场限制较多 |
4.5 本章小结 |
5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基本架构与主要模式 |
5.1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构建的目标与原则 |
5.1.1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构建的基本目标 |
5.1.2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构建的指导原则 |
5.2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基本架构 |
5.2.1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基本架构解析 |
5.2.2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构建的主要内容 |
5.3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主要模式 |
5.3.1 城镇规划区内采取“实物交易+指标交易”模式 |
5.3.2 城镇规划区外采取“指标交易”模式 |
5.4 本章小结 |
6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运行机制 |
6.1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供求机制 |
6.1.1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供求主体决策 |
6.1.3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供求均衡调节 |
6.1.4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供求机制的构建 |
6.2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价格机制 |
6.2.1 土地价格的本质及其影响因素 |
6.2.2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价格机制的运行 |
6.2.3 基于效用最大化理论的建设用地价格形成机理 |
6.2.4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价格机制的构建 |
6.3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竞争机制 |
6.3.1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市场结构 |
6.3.2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竞争机制的表现形式 |
6.3.3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竞争机制的构建 |
6.4 本章小结 |
7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条件下的土地收益分配 |
7.1 集体建设用地增值收益的形成 |
7.2 集体建设用地增值收益分配原理 |
7.2.1 集体建设用地增值收益分配主体 |
7.2.2 集体建设用地增值收益分配原理 |
7.3 典型试点地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分配实践 |
7.3.1 政府参与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分配的比较 |
7.3.2 集体经济组织参与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分配的比较 |
7.3.3 需求主体参与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分配的比较 |
7.3.4 集体建设用地收益用途规定的比较 |
7.4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土地收益分配机制的构建 |
7.4.1 政府与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收益分配 |
7.4.2 集体经济组织与成员之间的收益分配 |
7.5 本章小结 |
8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风险防范机制 |
8.1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风险因素识别 |
8.1.1 危及国家粮食安全的风险 |
8.1.2 削弱国家宏观调控的风险 |
8.1.3 冲击房地产市场的风险 |
8.1.4 侵害农民权益的风险 |
8.1.5 降低政府管理效益的风险 |
8.2 基于层次分析法的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风险指标评估 |
8.2.1 指标体系的构建 |
8.2.2 判断矩阵的构造 |
8.2.3 层次单排序与一致性检验 |
8.2.4 指标层风险因素对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风险的综合权重 |
8.3 基于模糊综合评价的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风险等级评估 |
8.3.1 模糊综合评价模型 |
8.3.2 确定风险等级 |
8.3.3 对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风险的评估 |
8.4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风险防范机制的构建 |
8.4.1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事前风险防范机制 |
8.4.2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事中风险防范机制 |
8.4.3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事后风险防范机制 |
8.5 本章小结 |
9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建立与发展的保障措施 |
9.1 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法律规则体系 |
9.1.1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分类标准 |
9.1.2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登记制度 |
9.1.3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规划体系 |
9.2 建立完善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价格体系 |
9.2.1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地价评估体系 |
9.2.2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度 |
9.2.3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最低限价制度 |
9.2.4 建立城乡统一的地价公示和地价申报制度 |
9.3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收益分配机制 |
9.3.1 制定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分配的指导性规定 |
9.3.2 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交易税费体系 |
9.3.3 探索集体建设用地多样化收益分配方式 |
9.3.4 规范相关主体的土地增值收益的使用方向 |
9.3.5 弱化地方政府“土地财政”依赖 |
9.4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交易服务体系 |
9.4.1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交易平台 |
9.4.2 构建多元化的城乡建设用地金融服务体系 |
9.5 本章小结 |
10 结论与研究展望 |
10.1 研究结论 |
10.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四、安徽省部分市县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问题及对策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研究[D]. 祝洪章. 黑龙江大学, 2021(09)
- [2]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评价及其路径选择研究[D]. 柴青宇. 东北林业大学, 2021(09)
- [3]“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D]. 邢伟.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条款的规范分析[D]. 薛思宇. 西南大学, 2020(01)
- [5]五河县秋实草业公司土地流转问题及对策研究[D]. 樊韵雅. 安徽财经大学, 2020(11)
- [6]“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影响因素研究[D]. 王双全. 四川农业大学, 2019(06)
- [7]家庭农场发展中土地流转政策执行优化研究 ——以安徽省凤阳县为例[D]. 祁向雪.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3)
- [8]农村承包地确权改革现状及问题分析 ——基于皖、赣、苏三省调查[D]. 安康. 南京农业大学, 2019(08)
- [9]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研究[D]. 李晓娜. 云南财经大学, 2019(01)
- [10]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构建研究[D]. 王欢. 山东农业大学, 20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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