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目的落空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目的,合同,法系,德意志,被告方,上诉人,大陆法系。
目的落空论文文献综述
杨静,傅泰达[1](2019)在《反讽失效与主题表达落空——《一步之遥》相互矛盾的目的与效果》一文中研究指出对《一步之遥》过度阐释的褒扬与不知所云的批评并存的根源在于:电影试图通过后现代主义的叙事策略来实现对历史与现实社会的深刻批判,却没能为深刻的反思和批判找到平面化的叙述表达,实现雅俗共赏的叙事效果。反而让情节线上旁逸出来的事件割裂了叙事的完整性,人物在事件中的行为失却了性格决定的心理动机支撑,影像的原意与反讽喻义交织共生导致反讽失效。即在解构之后,《一步之遥》没能建构起其预期的批判性意义体系,主题表达落空。同时解构与重构之间难以剥离、区分和确定的繁复意义及其体验瓦解了电影观众的观影快感。(本文来源于《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3期)
陈毅坚[2](2018)在《被害人目的落空与诈骗罪基于客观归责理论的教义学展开》一文中研究指出被害人所追寻的目的因被欺骗而落空的特殊诈骗案件,典型表现为捐赠诈骗、乞讨诈骗等,实践中主要存在约定的使用目的落空和其他目的落空两种类型。被害人目的落空案件应否被纳入诈骗罪的可罚性范围内,教义学上存在较大分歧。学说主要对诈骗罪客观构造中的欺诈行为、财产处分、财产损失等要件进行规范化理解,但这导致了诈骗罪客观构造的复杂化和犯罪认定的模糊化。应当承认捐赠诈骗等案件符合诈骗罪的客观构成要件,并进一步讨论损失结果的客观归责问题。捐赠诈骗的欺诈行为制造并实现了法上不被允许的风险;这种风险制造的行为,导致被害人出现的错误缺乏法益关联性,其同意有效;在利他情形下,被害人有意识的自我损害应由被害人自我答责,排除损失的客观可归责性,从而排除诈骗罪的可罚性。(本文来源于《中外法学》期刊2018年02期)
孟朋卓[3](2011)在《英美合同目的落空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合同目的落空是英美合同解除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对于契约严守原则的一种例外与突破。本文采用案例分析与历史分析的方法,首先从理论层面分析了合同目的落空制度的含义、历史演进,揭示了该制度的制度功能及其所体现的契约正义观的演变。在此基础上引申出合同目的的概念,对合同目的的基础问题进行一番梳理与归纳,进而提出了对合同目的探明程度的分寸把握和探明的具体方法。其次,在实践层面进一步介绍了合同目的落空制度的构成要件、适用限制、法律后果及其不足之争,对合同目的落空的具体制度问题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和辩证的分析。最后,笔者分析了合同目的落空与大陆法系情事变更制度的区别,提出了对我国合同法立法的一些建议和主张以及我国合同法中关于合同目的与目的落空制度合理性的吸收和借鉴,以期今后深入的研究该制度,以完善我国合同法的建构。(本文来源于《黑龙江大学》期刊2011-04-30)
余小惠,唐加耘[4](2009)在《赠与钱款目的落空 不当得利应予返还》一文中研究指出2004年,陆某之子自己建房居住。建房过程中, 陆某分两次给了儿媳黄某15万元,没有打欠条。房屋的建造由黄某的母亲曹某一手操办,曹某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了土地,房屋建成以后,曹某又以自己的名义办理了房产证,共有人为曹某的丈夫。2006年,陆某之子与黄某经法院(本文来源于《江苏经济报》期刊2009-08-05)
郑辉[5](2009)在《试析根本违约之合同目的落空》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2007年9月8日,原告庆阳市昌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庆公司)与被告陕西正大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大公司)签订了购车合同,约定昌庆公司从正大公司购买解放骏威4×2随车吊运输车一辆,单价为177500元,定金70000元,并约定合同从9月10日起生效,履行期限从生效之日起计算,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车期限为15个工作日,即9月28日交车,合同中还约定了10天的宽限(本文来源于《人民司法》期刊2009年04期)
蓝蔚生[6](2002)在《委托合同目的落空双方均无责任》一文中研究指出原告:游洲米厂 被告:李永刚,男,个体司机 案由:委托合同纠纷 2000年12月27日,原告与被告口头协商,约定:由被告李永刚将原告的12吨大米运至广东省新丰县何文生处,每吨运(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02-02-23)
张照东,郭小东[7](2000)在《错位的“合同目的落空”——《合同法》第94条第1项评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合同法》1999年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合同目的落空原本是英美法系中的一个概念,是合同挫折的情形之一。在大陆法系中,与英美法系合同挫折主义相对应的概念是情事变更制度。因此,要深入分析《合同法》的该项规定,首先在追溯合同目的落空的来源和含义,其次要摆正合同挫折主(本文来源于《中国律师2000年大会论文精选(上卷)》期刊2000-11-01)
陈虹[8](2000)在《论合同目的落空》一文中研究指出合同目的落空是英美法中的术语。作为一种救济手段 ,它对于维护法律的本意、保证合同实质公平起到了重要作用。中国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制定了最新的合同法 ,该法对合同目的的落空原则也有所体现。其目的是为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衡平合同双方当事人利益 ,保证合同正义与交易安全。但是 ,在实际应用中应注意控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本文来源于《沈阳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00年03期)
目的落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被害人所追寻的目的因被欺骗而落空的特殊诈骗案件,典型表现为捐赠诈骗、乞讨诈骗等,实践中主要存在约定的使用目的落空和其他目的落空两种类型。被害人目的落空案件应否被纳入诈骗罪的可罚性范围内,教义学上存在较大分歧。学说主要对诈骗罪客观构造中的欺诈行为、财产处分、财产损失等要件进行规范化理解,但这导致了诈骗罪客观构造的复杂化和犯罪认定的模糊化。应当承认捐赠诈骗等案件符合诈骗罪的客观构成要件,并进一步讨论损失结果的客观归责问题。捐赠诈骗的欺诈行为制造并实现了法上不被允许的风险;这种风险制造的行为,导致被害人出现的错误缺乏法益关联性,其同意有效;在利他情形下,被害人有意识的自我损害应由被害人自我答责,排除损失的客观可归责性,从而排除诈骗罪的可罚性。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目的落空论文参考文献
[1].杨静,傅泰达.反讽失效与主题表达落空——《一步之遥》相互矛盾的目的与效果[J].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2].陈毅坚.被害人目的落空与诈骗罪基于客观归责理论的教义学展开[J].中外法学.2018
[3].孟朋卓.英美合同目的落空制度研究[D].黑龙江大学.2011
[4].余小惠,唐加耘.赠与钱款目的落空不当得利应予返还[N].江苏经济报.2009
[5].郑辉.试析根本违约之合同目的落空[J].人民司法.2009
[6].蓝蔚生.委托合同目的落空双方均无责任[N].人民法院报.2002
[7].张照东,郭小东.错位的“合同目的落空”——《合同法》第94条第1项评析[C].中国律师2000年大会论文精选(上卷).2000
[8].陈虹.论合同目的落空[J].沈阳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