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铁岭市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重要意义

浅谈铁岭市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重要意义

铁岭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辽宁112000

【摘要】在铁岭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下,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人口的迅速增长,相应而生的城市生活垃圾量也不断增加,产生与消纳之间的矛盾日趋突出。生活垃圾单纯的填埋处理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需要,因此建设铁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是非常必要及可行的。

【关键词】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建设背景;必要性;政策支持;经济效益

一、铁岭市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铁岭市有3个市辖区:银州区、清河区、铁岭新城区(非省级正式行政区);2个县级市:调兵山市、开原市;3个县:铁岭县、西丰县、昌图县;2个经济开发区: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岭高新产业开发区。区(市)县下设街道办事处13个,镇51个,乡38个。原市政府设在银州区,现行政机关设在铁岭市新城区。截至2012年底,铁岭总人口约328万。

铁岭市目前6座垃圾填埋场总规模为1450t/d,目前实际处理垃圾为970t/d。使每个市、县、区都有垃圾处理处置场所。其中铁岭市中心城区大部分生活垃圾均被运到铁岭市平顶堡大南沟柴河生活垃圾处理场填埋处置。

二、建设背景:

按照《铁岭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中规划目标要将铁岭建设成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新铁岭、大铁岭,建设成为适宜人居、适宜创业、适宜休闲度假的中国北方水城。

铁岭市环境保护总体目标为:遵循可持续发展战略思想,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切实保障资源和能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使全市各类污染源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基本的遏止,城乡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把城区建设成为经济发展迅速,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环境区。其中城市污染废弃物排放治理目标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10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力达95%,城市垃圾无害处理率达90%。

为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实现区域统筹和城乡一体化,铁岭市政府拟建设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负责处理铁岭市城区、铁岭县、调兵山市、开原市、清河区、西丰县及昌图县的生活垃圾,以提高铁岭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

铁岭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建设将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要求,为实现铁岭市规划目标,打造宜居城市作出贡献。做到厂区水资源循环利用,焚烧热能的综合利用,电力资源的经济利用,公用设施的统一调度,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污染物排放最小化的要求。

三、建设的必要性:

2020年铁岭市域人口要达到330万人,城镇人口215万人,城镇化水平为65%。据对填埋场垃圾填埋量的统计,目前铁岭市垃圾填埋场已消纳垃圾100多万吨,并接近使用年限,承受的压力明显增大。照此下去,填埋场的使用年限将大大缩短。届时垃圾的消纳和处理将会成为政府的一大难题。考虑到垃圾无害化处理,保护生态环境和身体健康,必须加强垃圾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能力,实现垃圾处理的减量化和资源化,提高设施处理水平。鉴于铁岭市城市快速发展的基本情况,从长远看,仅依靠填埋的处理方式,占用大量的土地,不是根本解决铁岭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与处置问题的唯一办法,并越来越影响城市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而通过焚烧处理,可实现垃圾重量减量80%左右,容积减量90%以上,因此本垃圾焚烧项目的建设是实现铁岭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实现区域统筹,延长填埋场使用寿命的有效途径之一。总之,该项目是以实现保护生态环境,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循环型城市,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根本目的。

四、国家政策支持:

近年来,我国各部委及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为垃圾焚烧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也推动了垃圾焚烧技术的广泛应用。铁岭市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

1)1999年1月,国家计委和科技部发出的计基础[1999]44号文件《国家计委、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1.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资本金应占项目总投资的35%及以上。2.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由银行优先安排基本建设贷款并给予2%的财政贴息;地方项目由地方财政贴息,国家项目由财政部贴息。

2)2006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文)。

3)2010年7月1日,国家发改委等6部委联合发布《中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大纲》,其中生活废弃物再生利用技术包括:“推广城市生活垃圾发电技术”,“研发城市生活垃圾、污泥高效焚烧和烟气处理技术”等。

4)2011年4月1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其中明确提出“土地资源紧缺、人口密度高的城市要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

五、符合规划要求:

根据《铁岭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中对市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的要求,市域生态环境采取以下保护措施:(1)优化产业结构,重点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农业与清洁工业,(2)发展循环经济,创建“零排放”企业,建设生态工业园区,(3)工业应主要向市区与中心镇集中,通过工业小区开发统一治理污染。一般镇应通过设置工业小区工业点适度发展,中心村及基层村严格控制工业发展,(4)城镇工业用地应以发展一、二类工业用地为主,三类工业用地原则上不应在镇域内布置。

其中城市污染废弃物排放治理目标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10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力达95%,城市垃圾无害处理率达90%。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辽宁省相关的政策规定和铁岭市的总体规划要求。

六、具备条件:

铁岭市具有较强的综合经济实力,近年来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发展。按照铁岭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到2020年铁岭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300亿元,年均增长8.5%,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000美元。

近年来随着铁岭市城市发展和经济水平的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生活垃圾热值逐渐升高。原生垃圾热值已接近5000kJ/kg,具备焚烧处理的条件。采用焚烧处理生活垃圾是可行的,并且具有相应的经济效益,辽宁省已经运行的焚烧厂也为本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建设运营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七、建设效益:

铁岭市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具有重要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一定经济效益:

1、社会效益

铁岭市区域位置优越,地处辽宁中部城市群,是吉林、黑龙江两省通往其它省市和出海港口的重要通道。自改革开放以来,铁岭经济建设日新月异,已成为闻名全国的粮食主产区、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新兴的煤电能源之城。建设铁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既可延长垃圾填埋场的使用寿命,减少用于堆放垃圾而占用的土地,又是解决城市生活垃圾出路、实现区域统筹及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选择,具有较明显的社会效益。

2、环境效益

垃圾填埋场在实际运行中对周围环境造成负面影响,主要是恶臭传播范围较广,很容易引起附近居民的强烈反应,严重影响社会和谐。且垃圾填埋场占地面积较大,在经济快速发展、土地资源日益紧缺的情况下,填埋场面临着库容有限、选址困难等问题。而现代垃圾焚烧厂正常运行中通过有效地控制二次污染,对厂区周围环境影响极小。总之通过垃圾焚烧可以使生活垃圾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

3、经济效益

建设垃圾焚烧厂不仅可使铁岭市垃圾填埋量大大减少,使得铁岭市为数不多的填埋场的使用寿命大大提高,间接降低了工程投资,而且利用焚烧产生的热能发电,除自用外还可以向电网输出,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同时可以有效促进并有利于铁岭市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循环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为将铁岭建设成为适宜人居、适宜创业、适宜休闲度假的中国北方水城,走可持续科学发展道路。

总之,铁岭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建设会更加积极的促进铁岭市的全面发展、改善铁岭市的环境卫生状况、建设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社会环境,实现铁岭市社会及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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