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企业破产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优先权,债权人,程序,案件,贷款,企业破产,权人。
企业破产论文文献综述
记者,黄乔,实习生,饶桐语[1](2020)在《重庆破产法庭揭牌成立》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记者 黄乔 实习生 饶桐语)2019年12月31日,重庆破产法庭揭牌成立。据了解,破产法庭成立后,将依法负责全市公司(企业)的强制清算和破产等案件的审理及其他相关工作。市高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批复文件,重庆在市五中法院设立重庆破产法(本文来源于《重庆日报》期刊2020-01-02)
本报记者,曾昌文,赵诗柯[2](2019)在《发挥破产审判职能 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一文中研究指出今年,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精准把握市委、市政府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大局,立足破产审判司法职能,融合破产审判工作实际,对标世界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评价标准,亮出多种“绝技”,较好地发挥了破产审判在规范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方面的职能作用,助推地(本文来源于《四川法治报》期刊2019-12-26)
王本霞[3](2019)在《企业破产重整过程中的财务管理应用——以S集团公司破产重整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破产重整制度为弥补破产清算与破产和解不足而诞生,该制度对完善我国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产生了重要影响。破产重整是处置"僵尸企业"的有效途径之一,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具有重大意义。本文试从破产管理人的角度,以S集团公司破产重整为案例,从财产管理与监督、资金管理、财产清查、资源整合和重整计划草案制作五个方面探讨财务管理在破产重整企业的运用,为破产重整企业财务管理提供一定的借鉴。(本文来源于《纳税》期刊2019年34期)
陈芊[4](2019)在《浅议破产程序中的优先权——以房地产企业破产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企业破产行为作为市场经济中重要的一环,旨在厘清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审视企业现存价值、缓解社会矛盾。在企业破产程序中,如何公平公正的对待债权人、分配破产企业资产并清偿债务问题在破产程序中备受关注。本文拟通过探讨破产程序中的有担保债权优先权、职工债权优先权、税收债权优先权的限制以及人身侵害债权优先权的创设这四个方面,以期完善现有的破产程序中的优先权体系。(本文来源于《中国商论》期刊2019年22期)
傅忠彬,朱涛[5](2019)在《浅析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中的消费性购房款优先权》一文中研究指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性深化推行,让房地产行业也逐步接受通过进入破产程序化解产能过剩的现状。因管理混乱,资金链断裂而导致企业发生经营困难,房地产企业的破产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并在整体的破产案件中占有重要比重。在该类破产案件中,同普通债权类似,不同类型的优先权人之间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利益冲突,各类优先权的审核标准和分配制度往往在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存在着重大争议。本文主要围绕消费性购房款优先权,结合笔者的破产实务经验来分析该类债权在不同背景下的优先权问题。(本文来源于《产业创新研究》期刊2019年11期)
吴子君[6](2019)在《邯郸知名企业被破产重整背后的法律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骗取贷款罪相较于贷款诈骗罪,看似入罪门槛低,但是在司法实务中,并非贷款手续的瑕疵行为或者使用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的行为一定构成犯罪。认定骗取贷款罪的关键点有两个,一是对欺骗手段的认定,二是对“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认定。(本文来源于《中国商报》期刊2019-11-28)
秦中峰,麻彦彬[7](2019)在《浅谈建筑业企业破产重整之困境》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形势下建筑业企业因受经济不利因素等影响,导致多数在建工程停工烂尾甚至直接破产,不仅影响建筑行业发展,还严重危害社会的稳定性。如何在法律和国家政策的引导下挽救建筑业企业,是当前各界共同所盼。正确、合理利用法律赋予的破产重整制度,无疑是一剂"治病良药"但在"治病"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疑难杂症",如何最优化的解决这些是重中之重。本文围绕建筑业企业破产重整涉及的挂靠在建工程等疑难问题展开分析,从破产实务操作、理解上提出解决思路,以予司法实践之借鉴。(本文来源于《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期刊2019-11-19)
秦中峰,石睿明[8](2019)在《建筑企业破产时挂靠工程款的处理方式》一文中研究指出挂靠运作的工程项目中,工程款请求权权利人为实际施工人。破产程序中,发包人支付至承包人账户中的挂靠工程款属于债务人财产,但实际施工人享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如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产生于破产申请受理前,实际施工人可作为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行使权利,如不当得利形返还请求权产生于破产申请受理后,此不当得利属于共益债务,应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本文来源于《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期刊2019-11-19)
赵春峰[9](2019)在《抵押权人与抵押物的买受人之间权利保护的范围及界限探讨——以房地产破产企业中抵押权与未经抵押权同意的受让人债权确认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那么如果发生了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而与受让人签订了转让协议,在该协议有效的情况下,该受让人为涤除抵押权而清偿债务的范围如何确定,因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叁条的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抵押合同中一般会详尽的列明担保的范围,且担保范围会极力扩大,但是在不动产登记簿中,一般会按照借款本金或货款金额记载债权数额,该数额明显小于担保合同中列明的范围所计算的金额。那么,不动产登记簿中记载的债权数额的意义何在,是否公示了抵押权的受偿金额,此关系到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的范围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合同抵押合同列明的范围,还是抵押人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合同时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中记载的债权数额,这一区分对抵押权人或受让人的权利有实质影响,本文以存在上述受让人的情况下,房地产企业破产程序中抵押权人及买受人债权的范围为研究视角进行探讨,以期对房地产企业破产程序中所涉债权范围的确定有所裨益。(本文来源于《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期刊2019-11-19)
程祥焱[10](2019)在《民营企业破产重整法律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国家供给侧结构改革力度的加大,部分民营企业因盲目扩张和经营不善而导致资金链断裂,依法进入破产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程序,并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式重整再生或者退出市场。由于民营企业在公司治理结构、科学决策机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等方面的先天不足,存在家族式管理、少数控制人绝对控制、关联企业丧失法人独立性、债务结构复杂、出资不到位、账目不健全等多种问题。而在破产重整阶段衍生出合并重整、债权人利益诉求多样化等共性问题。而重整制度被世界各国公认是防范破产、挽救企业最为有效的法律制度,能够避免破产给社会带来的不稳定因素,对债权人、债务人、出资人、职工乃至所在社区、整个社会都具有积极意义。笔者根据自身实践经验,对民营企业在破产重整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进行了初步分析、总结和探讨。(本文来源于《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期刊2019-11-19)
企业破产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今年,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精准把握市委、市政府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大局,立足破产审判司法职能,融合破产审判工作实际,对标世界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评价标准,亮出多种“绝技”,较好地发挥了破产审判在规范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方面的职能作用,助推地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企业破产论文参考文献
[1].记者,黄乔,实习生,饶桐语.重庆破产法庭揭牌成立[N].重庆日报.2020
[2].本报记者,曾昌文,赵诗柯.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优化企业发展环境[N].四川法治报.2019
[3].王本霞.企业破产重整过程中的财务管理应用——以S集团公司破产重整为例[J].纳税.2019
[4].陈芊.浅议破产程序中的优先权——以房地产企业破产为视角[J].中国商论.2019
[5].傅忠彬,朱涛.浅析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中的消费性购房款优先权[J].产业创新研究.2019
[6].吴子君.邯郸知名企业被破产重整背后的法律问题[N].中国商报.2019
[7].秦中峰,麻彦彬.浅谈建筑业企业破产重整之困境[C].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2019
[8].秦中峰,石睿明.建筑企业破产时挂靠工程款的处理方式[C].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2019
[9].赵春峰.抵押权人与抵押物的买受人之间权利保护的范围及界限探讨——以房地产破产企业中抵押权与未经抵押权同意的受让人债权确认为视角[C].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2019
[10].程祥焱.民营企业破产重整法律问题研究[C].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