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红燕(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妇产科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20)
【中图分类号】R54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2)38-0141-02
妊娠高血压是孕妇、胎儿及新生儿发病与致残的主要原因。妊娠期高血压妇女具有发生严重并发症如胎盘早脱、脑血管异外、器官功能衰竭及弥漫血管内凝血(DIC)的高危险性。一般生理情况下,在妊娠期第二个三个月时孕妇血压会有所下降,可较孕前下降约15mmHg,而到第三个三个月时血压又会恢复到孕前水平。这种血压的波动可见于正常血压或慢性高血压孕妇。妊娠期高血压的定义尚未完全统一,它可以按照血压绝对值或平均血压值来定义,也可按照第二个三个月中的血压较第一个三个月或孕前水平升高来定义。
什么是妊娠期高血压
收缩血压(SBP)≥140mmHg或舒张压(DBP)≥90mmHg;与孕前或妊娠期第一个三个月血压水平比较,其SBP升高超过25mmHg或DBP升高超过15mmHg。
血压测量:血压测量对高血压的诊断至关重要,2次偶测血压超出正常值范围即可诊断。建议记录下血压测量过程中第4期与第5期KoroFKoFF音,并以第4期KoroFkoFF音作为最初的诊断与治疗监测的标准血压读数。
1妊娠高血压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1孕前高血压1~5%的妊娠可以合并有高血压。其诊断标准为BP>140/90mmHg。这里,高血压可以先于妊娠或在妊娠的第20周以前发生,多半会持续到产后42天以后,可以有蛋白尿。
1.2妊娠高血压(妊高症)高血压由妊娠诱发,可伴或不伴有蛋白尿。高血压发生在妊娠第20周以后,且多半在产后42天以内恢复正常血压。这类高血压的特点是血压高但组织灌注差。
2临床表现
2.1高血压至少出现两次以上血压升高;≥140/90mmHg,间隔时间≥6h才能确诊。
2.2蛋白尿为避免阴道分泌物污染尿液,应取中段尿进行检查。准确性检验应留取24h做定量检查。尿蛋白异常说明肾功能受损,应给予重视。
2.3水肿一般为凹陷性水肿,自踝部开始,逐渐向上延伸,经休息后不缓解。水肿局限于膝以下为(+),延及大腿为(++),延及外阴及腹腔为(+++),全身水肿或伴有腹水为(++++)。同时应注意体重异常增加,若孕妇体重每周突然增加0.5kg以上,或每月增加2.7kg以上,表明有隐性水肿。
2.4自觉症状应随时注意有无头痛、头晕、眼花、胸闷、恶心及呕吐等自觉症状,这些症状的出现表示病情的发展已进入子痫前期阶段。
2.5抽搐与昏迷(子痫)子痫典型发作过程为先表现眼球固定,瞳孔扩大,头扭向一侧,牙关紧闭,继而口角及面部肌肉颤动,数秒后发展为全身及四肢肌肉强直,双手紧握,双臂屈曲,迅速发生强烈抽动。抽搐时呼吸暂停,面色青紫。持续1min左右抽搐强度减弱,全身肌肉松弛,随即深长吸气,发出鼾声而恢复呼吸。在抽搐过程中易发生种种创伤,如舌咬伤、摔伤甚至骨折,昏迷中呕吐可造成窒息或吸入性肺炎。
3检查化验
3.1血液检查
3.1.1正常妊娠期血细胞比容(HCT)<0.35先兆子痫,时可>0.35提示血液浓缩。
3.1.2血小板计数<100×109/L而且随病情加重而呈进行性下降。
3.1.3重度先兆子痫:若尿中大量蛋白丢失致血浆蛋白低、白蛋白/球蛋白比例倒置。
3.1.4血中尿酸肌酐和尿素氮升高提示肾功能受损,谷丙转氨酶(ALT)升高和纤维蛋白原下降提示肝功能受损,心肌酶谱异常表示心脏受累。
3.1.5重度先兆子痫可出现溶血表现为红细胞形态改变、血胆红素>20.5umol/L,而LDH的升高出现最早,若出现DIC则有相应改变。
3.1.6对子痫患者应查血电解质和血气分析,可了解有无电解质代谢紊乱和酸碱平衡失调。
3.2尿液检查
根据尿蛋白异常程度来确定病情严重程度。尿比重若>1.020提示有血液浓缩,若固定在1.010左右表明有肾功能不全。先兆子痫患者尿镜检多为正常,若有多数红细胞和管型应考虑为急性肾衰竭或肾脏本身有严重疾患。
3.3眼底检查
视网膜小动脉可以反映全身脏器小动脉的情况。视网膜动静脉管径比正常为2∶3,妊高征时为1∶2甚至1∶4,严重者伴视网膜水肿渗出和出血甚至视网膜剥脱。
3.4心脑监测
对重度先兆子痫患者做心电图和脑电图检查可及时发现心脑异常,对可疑有颅内出血或脑栓塞应作CT(或MRI)检查有助于早期诊断。
3.5B型超声检查
定期B型超声检查观察胎儿生长发育可及时发现FGR并可了解羊水量和胎盘成熟度。羊水量减少,如羊水指数(AFI)≤5cm胎儿发育小于孕周,子宫动脉脐动脉血流高阻均提示胎儿缺氧,应积极处理。
3.6胎心监护
自孕32周后应每周行胎心监护了解胎儿情况,若无激惹试验(non-stresstestNST)或缩宫素激惹试验(OxytocinchallengetestOCT)结果可疑者应于3天内重复试验。
临产患者若宫缩应激试验(contractionstresstestCST)异常提示胎儿缺氧对产程中宫缩不耐受,应及时作剖宫产终止妊娠。
3.7胎肺成熟度
胎肺成熟是胎儿出生后能否存活的基本条件。胎肺是否成熟对先兆子痫的处理影响较大,了解胎肺成熟度适时终止妊娠有利于减少孕产妇并发症和减少因早产所造成的围生儿死亡。目前常作羊膜腔穿刺,取羊水作羊水振荡试验(FST)和羊水卵磷脂/鞘磷脂比值(L/S)测定等,如胎肺成熟可终止妊娠。
根据病史及临床体征基本可作出先兆子痫的诊断,但须通过上述各项检查才能确定全身脏器受损情况、有无并发症以确定临床类别及制定正确处理方案。
4治疗方法
4.1西药治疗
4.1.1一般处理
4.1.1.1休息:对于轻度的妊娠高血压可住院也可在家治疗,但子痫前期患者建议住院治疗。保证充分的睡眠,取左侧卧位,每天休息不少于10h。左侧卧位可减轻子宫对腹主动脉、下腔静脉的压迫,使回心血量增加,改善子宫胎盘的血供。
4.1.1.2密切监护母儿状态:应询问孕妇是否出现头痛、视力改变、上腹不适等症状。每天测体重及血压,每天或隔天复查尿蛋白。定期监测血压、胎儿发育情况和胎盘功能。
4.1.1.3间断吸氧:可增加血氧含量,改善全身主要脏器和胎盘的氧供。
4.1.1.4饮食:包括充足的蛋白质、热量。
4.1.2镇静:(1)地西泮(安宁)。(2)冬眠药物。
4.1.3解痉:硫酸镁静脉给药。
4.1.4降压:对于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10≥mmHg,或平均动脉压[(收缩压+2×舒张压)/3]≥140mmHg者,以及原发性高血压妊娠前已用降压药者,需应用降压药物。
4.1.5扩容、利尿。
4.1.6终止妊娠。
4.1.7子痫的处理。
4.2中药治疗
养血息风方:羚羊角、钩藤、生地黄、白芍各30g,白僵蚕、地龙各20g,当归12g,川芎9g。每天1剂,水煎2次,合汁分2次口服。中度以上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同时口服解痉散(羚羊角粉0.3g,全蝎1.5g,琥珀粉4.5g);每天3次,若为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可酌量加用硫酸镁,剂量小于西医的治疗量,以防子痫的发生。功效:养血柔肝,息风止痉,活血行气。
5预防保健
5.1建立健全各级妇幼保健网,认真做好孕前保健,妊早期检查需测血压,以后定期检查,每次必须测血压、体重与尿常规。及时发现异常,及时治疗,可明显降低子痫的发生率。
5.2注意加强孕妇营养与休息;孕期多摄入蛋白质、维生素及各种营养素。
5.3加强高危人群监护,妊娠中期平均动脑压>85mmHg和翻身试验(rollovertest)阳性者,孕晚期易先兆子痫。原发高血压或肾脏病患者妊娠期易合并先兆子痫。有先兆子痫病史者下次妊娠易再发生先兆子痫。对上述人群应加强孕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