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合理使用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着作,制度,版权,数字,作品,网络,德国。
合理使用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陈怡欣[1](2019)在《论信息网络传播时代我国合理使用制度的重构》一文中研究指出着作权法发展的历史是一部专有权与社会公益博弈的历史。信息网络传播时代,着作权法与新技术碰撞,权利人的绝对权利与社会公共利益再起冲突,需要立法者通过调整合理使用制度平衡多种价值目标。目前世界上主要有两种合理使用制度的立法模式,我国大体属于封闭式立法。文章认为综合考虑我国立法传统和实践中出现的问题,重构我国合理使用制度确有必要,博采两大立法模式之长处,糅合"叁步检验法""多要素检验法",应分为两个阶段进行。(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期刊2019年09期)
陈智慧[2](2019)在《档案数字化中的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初探》一文中研究指出文章在介绍档案数字化和合理使用制度的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分别从国内和国外角度分析了档案数字化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立法现状,进一步分析得出档案数字化实践中着作权合理使用遭遇的挑战,档案数字化实践与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冲突及当前档案数字化作品所受到的约束。从利益平衡理论的角度提出了完善档案数字化合理使用制度立法的建议:档案数字化合理使用制度表述具体化、范围扩大化,并要注意协调《档案法》与《着作权法》的矛盾、在档案馆着作权领域引入法定许可制度、发挥着作权集体管理的组织功能、档案馆纳入规避技术保护措施的例外中等。(本文来源于《档案学通讯》期刊2019年05期)
赵加兵[3](2019)在《版权合理使用保险建构的必要性及其制度安排》一文中研究指出版权合理使用保险作为一项缓解因版权合理使用规则适用结果不确定性所引发的作品利用危机的制度安排,有助于为作品利用者提供更为稳定的心理预期和更为有效的救济途径。版权合理使用保险设置的正当性可以从提升作品利用效率、促进新作品产出及推动保险制度发展创新等角度得到合理解释。合理使用的可保险性及保险制度发展实践为版权合理使用保险的设置提供了理论和实践基础。版权合理使用保险的建构必须在综合考虑版权合理使用保险标的、保险类型、理赔范围及担保机制的基础上科学规范地展开。(本文来源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19年05期)
马奕宁[4](2019)在《网络环境下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网络和数字技术在生活中普及的越来越广泛,已经渗透到人们生活各个方面。在网络发展的同时,网络环境、网络安全、法律规制等方面出现了新的问题,不断的挑战着传统法律制度。如何合理使用制度,使其能够适应不同的通信技术,并可以使利益平衡化,成为当前研究的重要课题。因此,网络环境下着作权的合理使用,在科技日新月异的发展面前,更要不断进步、创新和发展。(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24期)
杨蓉淘巾之[5](2019)在《论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之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着作权是权利人依法享有的排他、垄断性权利。即依托作品所衍生出的财产性、人身性(不可转让)权利,以上权利,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可实施。它并非像其他民事权利强调自用价值,更是强调排除他人以何种形式未经许可且未支付费用不得实施。而合理使用的目的是,平衡着作权人与公众利益,对其垄断权稍作限制。作者孜孜不倦创作的作品是智力劳动的结晶,固然值得尊重与保护,但保护应同时有利于社会发展之必要,保护之伞完全倾向于作者,有造成文化、科学、艺术领域作品创造空间紧缩之危险。因此,在符合特定的情形,不损害着作权人正当利益,不妨碍正常使用情况下,使用者可以不付费且不需经许可。然而,我国合理使用制度一方面因适用穷尽式列举立法模式,灵活性较弱,另一方面因多年未修改,目前仍主要沿袭适用的内容为2001《着作权法》有关合理使用制度规定,故与社会发展略显不协调。基于此,笔者在着眼于我国同时,也将对德国、美国合理使用制度进行分析,从而得到启示,以期为合理使用制度的完善提出有效建议。(本文来源于《长江丛刊》期刊2019年20期)
卢炳宏[6](2019)在《表达型人工智能版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人工智能高效的机器学习技术正在大量消费人类作品,未经版权人许可使用作品数据来培训人工智能的行为,可能会面临版权侵权的风险。尤其是表达型人工智能的使用,不敷适用合理使用制度的条件。若将其定性为合理使用,将会违背合理使用制度的衡平之义;反之,则会阻碍先进技术产业的发展。面对这一困境,需要在人工智能语境下对传统的合理使用制度规范价值作重新审视和创新调适,以期对失衡扭曲的版权利益关系实现公平的再分配。(本文来源于《现代出版》期刊2019年04期)
陈兵,陈雨薇,郭培越[7](2019)在《我国地名商标合理使用制度之构建与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地名可以作为商标获得注册。法律并不禁止商标专用权权利人之外的其他人对注册商标进行商标性使用之外的其他合理使用。然而,地名商标因含有"地名"这一公共领域的词汇,在实践使用中,常常出现诸多问题。文章结合我国理论界与司法实践,分析构建地名商标合理使用制度的必要性,探讨其面临困境,并对构建地名商标合理使用制度提出思考路径。(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18期)
范春雪[8](2019)在《数字图书馆版权合理使用制度的立法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数字技术迅速发展的语境下,数字图书馆已成为我国图书馆发展运营的重要方向,传统的版权合理使用制度逐步显现出其规制失范问题,具体体现在数字图书馆的复制权适用受到限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网络传播对象与传播范围被严格限定、技术措施未对合理使用与非法使用进行区分等方面。因此,从数字图书馆版权合理使用制度的立法完善来看,应坚持以版权作品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原则为基础,进而采取综合主义的立法体例,并通过构建版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实现机制发挥数字图书馆版权合理使用制度的立法价值。(本文来源于《河北法学》期刊2019年07期)
白俊勇[9](2019)在《图书馆合理使用制度国际立法新进展及其对我国启示——基于对WIPO SCCR《非正式表格》的解读》一文中研究指出为图书馆使用作品设定合理使用制度是国际通例,但图书馆合理使用制度正面临日益增多的争议。单纯从侵权责任构成角度分析,合理使用行为本质是一种侵权行为,只是法律拟制将该行为合法化,所以图书馆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适用条件较为严苛。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及相关权常设委员会第叁十四届会议制定的《关于图书馆和档案馆限制与例外的非正式表格》具有较强借鉴意义,我国图书馆合理使用条款较为粗陋,应借鉴该非正式表格予以完善。(本文来源于《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期刊2019年06期)
王焱琪[10](2019)在《论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在司法裁判中的扩张》一文中研究指出着作权合理使用作为着作权法中重要的制度工具,能够很好地平衡利益冲突,协调着作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和谐关系。社会生活动态发展,版权产业日新月异,价值观念和经济因素深入地影响着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实践与发展。我国现有的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已经不能很好地满足现实需求,并且在司法裁判中形成较多扩张适用的案例。基于对扩张适用合理使用制度进行判定的典型案件的深入研究,结合司法实践需求、司法适用变化,以及立法规定修改,进一步反思我国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仍存在的法律问题,对此提出规范司法裁判中扩张现象的建议,以及合理使用制度完善的切实可行建议。本文主要从以下五个部分展开研究:第一部分是对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在司法裁判中扩张的现状进行研究。综合梳理相关扩张适用的案件,得到扩张所产生的不同类型和典型合理使用情形,扩张的表现体现在使用客体、使用目的和使用方式叁个方面,并且有着倾向于用原则解决案件、考虑非法定因素和借鉴转换性使用规则的特点。第二部分是司法裁判中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扩张造成的影响研究。其积极影响是:丰富了合理使用的判断方式、完善了合理使用的制度体系并且提供了新领域作品合理使用的解决思路。其消极影响是:公益与私益冲突更加突出,且对该制度的适用出现模糊性和不统一性。第叁部分是对允许扩张适用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正当性研究。综合分析相关案件的裁判说理与审判结果,现有的合理使用制度立法存在缺陷以及无法满足现实需求成为其必要性;权力有限、利益平衡和社会实效的理念为其提供合理性;法律解释方法的运用、扩张适用的材料依据使其具有可行性。第四部分是规范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扩张适用的建议。在宏观上,叁步检验法的运用能够为其提供指导思想;在微观上,可从使用客体特殊化,使用目的明确化和使用方式类型化叁个方面着手,综合运用合理使用的判断因素为其提供具体判定方法。第五部分是对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立法修订评析并基于整体研究提出完善建议。结合分析着作权法目前的修订状况:对扩张裁判经验的体现,显示出的进步与不足,并基于以上四部分研究内容提出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在未来的修订中应更新合理使用情形,明确使用目的,增加因素判断标准和转换性使用规则的建议。(本文来源于《贵州大学》期刊2019-06-01)
合理使用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文章在介绍档案数字化和合理使用制度的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分别从国内和国外角度分析了档案数字化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立法现状,进一步分析得出档案数字化实践中着作权合理使用遭遇的挑战,档案数字化实践与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冲突及当前档案数字化作品所受到的约束。从利益平衡理论的角度提出了完善档案数字化合理使用制度立法的建议:档案数字化合理使用制度表述具体化、范围扩大化,并要注意协调《档案法》与《着作权法》的矛盾、在档案馆着作权领域引入法定许可制度、发挥着作权集体管理的组织功能、档案馆纳入规避技术保护措施的例外中等。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合理使用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陈怡欣.论信息网络传播时代我国合理使用制度的重构[J].法制与经济.2019
[2].陈智慧.档案数字化中的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初探[J].档案学通讯.2019
[3].赵加兵.版权合理使用保险建构的必要性及其制度安排[J].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9
[4].马奕宁.网络环境下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9
[5].杨蓉淘巾之.论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之完善[J].长江丛刊.2019
[6].卢炳宏.表达型人工智能版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J].现代出版.2019
[7].陈兵,陈雨薇,郭培越.我国地名商标合理使用制度之构建与思考[J].法制博览.2019
[8].范春雪.数字图书馆版权合理使用制度的立法完善[J].河北法学.2019
[9].白俊勇.图书馆合理使用制度国际立法新进展及其对我国启示——基于对WIPOSCCR《非正式表格》的解读[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9
[10].王焱琪.论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在司法裁判中的扩张[D].贵州大学.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