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电子资金划拨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资金,电子,小额,风险,法律问题,商业银行,联合国。
电子资金划拨法论文文献综述
马小燕[1](2017)在《商业性电子资金划拨风险转移法律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支付"作为给付行为的重要形式,是保证交易顺利完成的标志性事实。以计算机信息技术为特征的技术创新使得现代支付体系产生了革命性的变化,电子支付服务正深深地影响着国际商务和个人跨境消费。电子技术本身的特殊性、支付主体和接收主体的多样性及不同国家电子支付监管规则的差异性造成跨境电子支付服务中存在多重风险,这需要完善相关国际法规则、协调主权国家之间进行电子支付法律规范及加强法律技术合作等。我国电子支付服务监管立法应当以传统监管体制为基础,以跨境电子支付风险特征为核心,构建以中央银行监管为主体的多层次监管结构,以此促进安全、高效的跨境电子支付服务。(本文来源于《中国国际财经(中英文)》期刊2017年16期)
张萍萍[2](2014)在《美国未经授权电子资金划拨责任划分规则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电子资金划拨(Electronic Fund Transfer)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和使用,其所带来的风险也日益引人关注。未经授权的电子资金划拨是其中最具代表性与复杂性的一种风险,当发生这一风险时,人们最关心的就是损失承担问题。按照传统的过错责任理论,未经授权电子资金划拨人造成的损失理应由其本人承担。在现实生活中,很难找到未经授权电子资金划拨人,或者即使找到了也常常出现未经授权电子资金划拨人因将违法所得挥霍一空而无力承担责任的情形。因此,本文研究的主要是银行和客户之间关于未经授权电子资金划拨的责任划分规则问题。然而,由于中国尚未建立起系统的未经授权电子资金划拨责任划分规则,本文希望通过研究美国未经授权电子资金划拨责任划分规则,以期对建立健全符合中国国情的未经授权电子资金划拨责任划分规则提供借鉴。本文除引言与结语外,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对电子资金划拨和未经授权电子资金划拨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介绍了未经授权电子资金划拨责任划分中涉及到的当事人,并对银行与客户之间的法律关系、客户与未经授权电子资金划拨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银行与未经授权电子资金划拨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进行了分析,同时简述了未经授权电子资金划拨中的责任划分原则。第二部分——主要研究了美国未经授权小额电子资金划拨责任划分规则。本部分主要对美国1974年《诚实信贷法》(Truth in Lending Act)和美联储《Z条例》中关于未经授权信用卡电子资金划拨客户承担责任的条件进行了分析,研究了美国未经授权信用卡电子资金划拨的限额责任规则;同时,本部分还对美国1978年《电子资金划拨法》(Electronic Funds Transfer Act)和美联储《E条例》中关于未经授权借记卡电子资金划拨客户承担责任的条件进行了分析,研究了美国未经授权借记卡电子资金划拨的限额责任规则。第叁部分——主要研究了美国未经授权大额电子资金划拨责任划分规则。本部分通过对美国《统一商法典》(Uniform Commercial Code,简称UCC)中关于银行免于承担责任的关键因素、银行未使用安全程序而由客户承担责任的情形及非客户原因导致安全程序泄露的责任划分进行分析,并结合相关案例研究了美国未经授权大额电子资金划拨责任划分规则。第四部分——主要研究了美国联邦金融机构审查委员会(The Federal FinancialInstitutions Examination Council,简称FFIEC)指导中的未经授权电子资金划拨加重银行责任规则。本部分主要对2005年FFIEC指导及其补充指导中关于银行应实施多因素安全程序和分层次的安全框架的规定进行了分析,认为这事实上是在本文第二部分和第叁部分规则的基础上加重了银行的责任。第五部分——通过对中国未经授权电子资金划拨责任划分规则立法现状的考察,同时与美国未经授权电子资金划拨责任划分规则相比较,分析中国未经授权电子资金划拨责任划分规则的不足,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提出对中国未经授权电子资金划拨责任划分规则进行完善的建议。(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14-03-18)
袁梁亮[3](2013)在《网银电子资金划拨相关法律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计算机科学和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交易的效率得以不断提高,网络交易的资金规模也频频刷新历史记录,创造出前所未有的巨大商机。金融机构纷纷选择开设网络银行来降低资金交易背后的成本支出,以便获得更多的利润,而在通过网络银行完成的每一笔交易中,都必然涉及到网银电子资金划拨这个核心环节,其重要性也日渐凸显。虽然人们已经开始重视网银电子资金划拨所产生的法律问题,但由于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这些问题仍然无法得到妥善的解决。为了能够更好地处理网银电子资金划拨的法律问题,使法律责任在当事各方间得到合理地分担,本文将在界定网银电子资金划拨行为的基础上,探讨网银电子资金划拨中存在的各种法律关系,同时结合美国法展开比较分析,重点研究相关实务问题的法律解决途径以及法律责任的分担方式,并根据我国国情,提出一些针对性的立法完善建议。论文包括引言和四大章节,主要内容分别为:引言介绍了网银电子资金划拨法律问题的产生背景与研究意义,指出网银电子资金划拨问题是由于迅速增长的网络交易与我国相对滞后的法律法规所产生的。之后,引言指出研究网银电子资金划拨法律问题具有的几点重要现实意义,并结合相关文献资料,确定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进行后续探讨。第一章从对网银电子资金划拨行为的界定开始,分析研究网银电子资金划拨行为的法律特征,并根据便于确认当事各方权利义务的原则,将网银电子资金划拨分为封闭回路划拨与开放回路划拨两大类。第二章主要在对网银电子资金划拨进行分类的基础上,分别探讨封闭回路划拨与开放回路划拨中存在的各种法律关系,并进一步明确当事各方应承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第叁章主要针对网银电子资金划拨中存在的未授权划拨、发生差错时法律适用及责任分担、网银电子资金划拨行为开始与结束的时间认定、信息披露与隐私保护等实务法律问题进行逐一讨论,分析美国法与我国法律对这些问题的处理方式,从中发现我国法律中存在的争议点,并结合美国法对相关问题处理方法的探讨,提出解决这些争议的一些方法。第四章通过对国内网银电子资金划拨立法现状的研究,总结归纳出国内网银电子资金划拨立法中主要存在的不足之处,并对今后我国网银电子资金划拨法律法规的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以期能在最大限度上平衡各方利益,降低网银电子资金划拨的交易风险,减少法律纠纷的产生,从而使网银电子资金划拨行为得以进一步规范。当然,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日新月异,新的网银电子资金划拨法律问题也会不断出现。而法律规范往往存在一定的滞后性,盲目跟随技术革新而频繁立法明显是不可行的。这就要求我们在制订相关法律法规时预留足够的空间,待条件成熟及时完善立法。本文的写作目的不仅在于分析运用我国现有法律法规解决网银电子资金划拨的法律问题,更在于为设立当事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提供基本框架并预留部分法律空间,以供我国今后及时调整立法,解决新出现的法律问题。(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大学》期刊2013-10-01)
叶玮[4](2013)在《大额电子资金划拨风险防范的法律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大额电子资金划拨作为电子支付的一种方式,在一国的商业领域乃至国际市场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电子支付的高效与快捷不可避免的影响大额电子资金划拨的风险与安全问题,如何预见风险与承担责任是大额电子资金划拨当事人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主要分四个章节对大额电子资金划拨的风险防范法律问题进行论述。第1章是大额电子资金划拨的界定。研究大额电子资金划拨及其风险的防范首先应对大额电子资金划拨的概念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作为世界上率先对大额电子资金划拨进行立法的美国《统一商法典》第4A编规定,“资金划拨是指始于发端人的支付命令,以向该命令的受益人进行支付为目的的一系列交易”。而大额电子资金划拨的无因性、责任承担的相对性以及国际性的特点则对这一交易的形成与过程产生了不同的影响。在概念和特征的基础之上,参照美国《统一商法典》第4A编中对当事人的划分,以及“支付命令”与“安全程序”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与责任承担的规定,并结合《国际贷记划拨示范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进行较为深入的分析。第2章是大额电子资金划拨的风险来源及其划分。在以往的文献资料中,对大额电子资金划拨风险来源的划分多从信用风险、法律风险、技术风险等的角度来论述。笔者以各方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对风险的划分亦是以各方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具体分为银行行为导致的风险、客户行为导致的风险、第叁人导致的风险以及技术问题导致的风险。第3章是关于大额电子资金划拨中风险的责任承担问题。在研究各当事方的风险与责任之前,首先要明确归责原则。本章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主,公平责任原则为辅,进而论述了银行、客户以及第叁方在大额电子资金划拨中的风险与责任,达到明晰风险,落实责任的目的。第4章是关于我国大额电子资金划拨风险防范法律制度的分析。在合理阐述我国在大额电子资金划拨方面的立法现状的情况下,提出风险防范的总体思路。在风险防范方面,不仅要大力解决安全支付的问题,还要注重加强国际间的合作,更重要且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在法律层面上予以规范的界定。论文的最后,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有针对性的在制度层面上提出立法形式、立法原则以及具体制度的叁点设想,希望能对未来我国的大额电子资金划拨法的制定有所帮助。(本文来源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期刊2013-04-30)
欧凌霄[5](2012)在《电子资金划拨中商业银行风险防控法律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现代社会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化的触角已延伸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金融业也加入了这场电子化的热潮中。各大银行纷纷推出网络银行业务,而电子资金划拨就是网络银行业务操作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这一新颖的金融变革将传统的资金流动变成客户存取工具上的数据流动,将人们的金融交易结算“无纸化”,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是这种新的金融变革在扩张性地发展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引发了新的法律问题和法律风险。因此专家学者们对如何保障信息的安全以防被别人盗用,如何处理银行方面在操作上产生的错误所导致的损失,金融机构如何防范不法分子利用此途径进行洗钱等等问题开始日益关注与探索。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应当对电子资金划拨的法律概念进行了解,再对其中所涉及的当事人的基础关系以及可能引发的风险予以梳理。通过对我国现在的有关电子资金划拨的法律规范进行搜查整理,将我国电子资金划拨中存在的几个重点问题进行归纳,具体包括:在未经授权划拨情况下中多数时候都由客户承担损失责任,金融机构对划拨错误的处理期限赔偿责任不明,金融机构对通过电子资金划拨途径反洗钱措施的监管法规不明等。在这些方面,美国、英国和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具有先进的立法经验,其法律规范在世界范围内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因此,在对国外的立法规范和司法实践进行深入分析后,立足于我国的实践与发展情况,需要从法律的角度重新审视我国的电子资金划拨立法状况,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完善建议。(本文来源于《湖南大学》期刊2012-04-01)
邹强[6](2009)在《小额电子资金划拨中欺诈造成损失的法律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电子通信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网上银行已成为金融服务的主要手段,其中小额电子资金划拨(Consumer Electronic Funds Transfers)业务是近几年金融业务发展和普及最快的业务之一。这个新兴的金融服务业务的出现不仅改变了传统的资金划拨方式,也对世界各国的金融立法产生了冲击。尤其当小额电子资金划拨中出现因欺诈而造成的损失时,其损失额如何在客户与银行之间分担,更是一个棘手的法律问题。本文将结合我国和国外的相关法律法规对这类问题进行探讨。(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09年22期)
胡德胜,张瀚心[7](2009)在《试论国际大额电子资金划拨的法律适用与管辖》一文中研究指出美国《统一商法典》第4A编和《联合国国际贷记划拨示范法》在国际贷记电子资金划拨的法律适用上,均采用了一般国际私法理论和规则的解决办法,即,对于合同关系,当事人意思自治优先;无意思自治时,采用最密切联系地原则;在确立最密切联系地的时候,采用特征履行理论。我国《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适用于跨国电子资金划拨关系是不适当的,需要出台与国际接轨的、减少不必要法律冲突的电子资金划拨法,从而促进我国金融市场参与国际化的进程,增加我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本文来源于《公民与法(法学版)》期刊2009年07期)
谢琴[8](2009)在《论网上银行电子资金划拨中客户权益的法律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网上银行的出现是现代社会信息技术、网络技术不断发展的结果。它的产生给现代经济的发展增添了活力,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着现代人追求便捷、高效的银行服务的需要。网上银行电子资金划拨就是网银业务开展过程当中所涉及的一个重要的环节。它是指客户(包括银行本身)运用电子货币(包括银行卡、数字货币、网络货币、电子支票等)向银行提供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发出支付命令,所进行的资金划拨。网上银行电子资金划拨具有不同于传统的面对面的柜台交易所具有的现实性,而呈现出虚拟化、数字化和全球化的特征。这在给银行带来新的效益增长点,给客户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触发了新的法律问题和法律风险。这主要集中表现在了网银客户较之于传统的银行客户所面临的由于网络环境的特殊性而带来的新的风险上。具体表现为:未经授权的资金划拨,错误的支付指令,隐私权的被侵犯。而一旦产生这些风险,又往往由于网银客户和银行之间势力的不均衡而形成网银客户维权举步维艰的尴尬境况。但是现有的法律法规却并未对此做出相应的平衡。所以网银客户的权益维护问题便成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在这方面,美国具有非常先进的立法经验,并对其它国家的立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比国外的立法经验及实践,我国网银客户权益保护主要存在以下不足:1、相关立法效力层次较低;2、存在立法空白;3、立法价值取向有失偏颇;4、法律之间缺乏逻辑性;5、法律与实践之间脱节;6、一些具体制度的设计存在较大不足。因此,在立法模式的选择上应联系我国国情,在立法价值取向上应侧重于保护网银客户的权益,不断完善我国的网银客户权益保护法律制度。(本文来源于《湖南大学》期刊2009-04-20)
马琼,杨恬[9](2008)在《金融法上的小额电子资金划拨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可以说电子计算机是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它的诞生改变了人类的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传统的金融交易。现代银行都纷纷改进自己的交易程序,用更便利、更高效率、更安全的交易体系来吸引更广大的客户,但是与此同时,更多的隐患也随之而来,许多新的法律问题也渐渐浮出水面,怎样使金融的电子化更安全、更便利也成为全世界学者关注的问题,本文主要对现在流行的小额电子资金划拨里所包含的潜在的问题进行探讨。(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08年36期)
刘颖,李莉莎[10](2008)在《利益视角下的大额电子资金划拨法》一文中研究指出利益因素是研究大额电子资金划拨法的一个切入点。金融效率与金融安全是大额电子资金划拨所影响的宏观利益,它们最终落实在大额电子资金划拨各微观利益群体的利益上,即资金划拨的高速性、低成本性和确定性。美国《统一商法典》第4A编和《国际贷记划拨示范法》通过各种规则设计,在不同程度上贯彻了上述利益因素。我国大额电子资金划拨法也应以高速性、低成本性和确定性为指导,借鉴美国《统一商法典》第4A编和《国际贷记划拨示范法》,以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大额电子资金划拨法。(本文来源于《河北法学》期刊2008年06期)
电子资金划拨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随着电子资金划拨(Electronic Fund Transfer)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和使用,其所带来的风险也日益引人关注。未经授权的电子资金划拨是其中最具代表性与复杂性的一种风险,当发生这一风险时,人们最关心的就是损失承担问题。按照传统的过错责任理论,未经授权电子资金划拨人造成的损失理应由其本人承担。在现实生活中,很难找到未经授权电子资金划拨人,或者即使找到了也常常出现未经授权电子资金划拨人因将违法所得挥霍一空而无力承担责任的情形。因此,本文研究的主要是银行和客户之间关于未经授权电子资金划拨的责任划分规则问题。然而,由于中国尚未建立起系统的未经授权电子资金划拨责任划分规则,本文希望通过研究美国未经授权电子资金划拨责任划分规则,以期对建立健全符合中国国情的未经授权电子资金划拨责任划分规则提供借鉴。本文除引言与结语外,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对电子资金划拨和未经授权电子资金划拨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介绍了未经授权电子资金划拨责任划分中涉及到的当事人,并对银行与客户之间的法律关系、客户与未经授权电子资金划拨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银行与未经授权电子资金划拨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进行了分析,同时简述了未经授权电子资金划拨中的责任划分原则。第二部分——主要研究了美国未经授权小额电子资金划拨责任划分规则。本部分主要对美国1974年《诚实信贷法》(Truth in Lending Act)和美联储《Z条例》中关于未经授权信用卡电子资金划拨客户承担责任的条件进行了分析,研究了美国未经授权信用卡电子资金划拨的限额责任规则;同时,本部分还对美国1978年《电子资金划拨法》(Electronic Funds Transfer Act)和美联储《E条例》中关于未经授权借记卡电子资金划拨客户承担责任的条件进行了分析,研究了美国未经授权借记卡电子资金划拨的限额责任规则。第叁部分——主要研究了美国未经授权大额电子资金划拨责任划分规则。本部分通过对美国《统一商法典》(Uniform Commercial Code,简称UCC)中关于银行免于承担责任的关键因素、银行未使用安全程序而由客户承担责任的情形及非客户原因导致安全程序泄露的责任划分进行分析,并结合相关案例研究了美国未经授权大额电子资金划拨责任划分规则。第四部分——主要研究了美国联邦金融机构审查委员会(The Federal FinancialInstitutions Examination Council,简称FFIEC)指导中的未经授权电子资金划拨加重银行责任规则。本部分主要对2005年FFIEC指导及其补充指导中关于银行应实施多因素安全程序和分层次的安全框架的规定进行了分析,认为这事实上是在本文第二部分和第叁部分规则的基础上加重了银行的责任。第五部分——通过对中国未经授权电子资金划拨责任划分规则立法现状的考察,同时与美国未经授权电子资金划拨责任划分规则相比较,分析中国未经授权电子资金划拨责任划分规则的不足,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提出对中国未经授权电子资金划拨责任划分规则进行完善的建议。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电子资金划拨法论文参考文献
[1].马小燕.商业性电子资金划拨风险转移法律问题研究[J].中国国际财经(中英文).2017
[2].张萍萍.美国未经授权电子资金划拨责任划分规则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4
[3].袁梁亮.网银电子资金划拨相关法律问题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3
[4].叶玮.大额电子资金划拨风险防范的法律问题研究[D].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3
[5].欧凌霄.电子资金划拨中商业银行风险防控法律问题研究[D].湖南大学.2012
[6].邹强.小额电子资金划拨中欺诈造成损失的法律探讨[J].法制与社会.2009
[7].胡德胜,张瀚心.试论国际大额电子资金划拨的法律适用与管辖[J].公民与法(法学版).2009
[8].谢琴.论网上银行电子资金划拨中客户权益的法律保护[D].湖南大学.2009
[9].马琼,杨恬.金融法上的小额电子资金划拨问题研究[J].法制与社会.2008
[10].刘颖,李莉莎.利益视角下的大额电子资金划拨法[J].河北法学.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