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穷竭论文_王芳

版权穷竭论文_王芳

导读:本文包含了版权穷竭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版权,权利,权能,精神,建议,作品,利益。

版权穷竭论文文献综述

王芳[1](2011)在《版权穷竭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I版权穷竭制度是平衡创作者和社会公众之间利益的重要制度,在着作权法的各项制度与规则中,它是不可或缺的,对它的研究是当今世界知识产权界一个极为引人注目的课题。由于版权穷竭制度的重要性,大多数国家对此制度都有规定,虽然具体规定并不相同。然而,就目前来说,我国还没有对版权穷竭制度作出完善的法律规定。本文试图从版权穷竭的基本概念、特征及性质、版权穷竭的价值、版权穷竭的适用情况、版权穷竭与平行进口、我国版权穷竭制度的完善等几个方面进行探讨,从而提出完善我国版权穷竭制度的立法建议。第一部分介绍版权穷竭的基本概念、特征及性质。首先以版权穷竭的概念为切入点,阐述它的最狭义、狭义及广义叁种观点,在分析之后得出本文赞同狭义的版权穷竭论的结论;其次分析版权穷竭适用的前提性、穷竭权项的特定性、穷竭对象的特定性和穷竭范围的特定性等四个特征;最后通过探讨关于版权穷竭性质的默示许可说、所有权转移说、法律规定说和权利限制说等四种学说,从而揭示版权穷竭的性质是一种权利限制。第二部分阐述版权穷竭的价值。版权穷竭体现叁个方面的价值。首先,版权穷竭的效益价值,它消除了商品自由流通的障碍,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共赢;其次,版权穷竭的个人——社会双向本位价值,它既体现了着作权法对着作权人利益的保护,也体现了着作权法对社会公共利益的追求;最后,版权穷竭的利益平衡价值,它通过穷竭着作权人的部分权利,在着作权人、传播者以及使用者之间达到了一种利益的平衡。第叁部分考察版权穷竭的适用问题。首先,分析版权穷竭的权项范围,分别介绍发行权、展览权适用版权穷竭,出租权、网络作品发行权和艺术作品追续权不适用版权穷竭;其次,分析版权穷竭的空间效力范围,版权穷竭是否具有地域性,主要有国内穷竭说和区域穷竭说以及国际穷竭说叁种不同的主张。第四部分专门论述版权穷竭与平行进口。首先,解释平行进口的基本含义;其次,介绍版权穷竭与平行进口,平行进口与一国对外贸易及经济发展利益密切相连,承认版权穷竭的国际穷竭就等于承认了平行进口的合法性;最后,介绍美国、欧盟、日本及新加坡在平行进口问题上的法律规定。第五部分论述我国版权穷竭制度的完善问题。本文拟从我国版权穷竭立法的现状分析着手,再分析比较国际上以及两大法系主要国家对版权穷竭制度的不同立法情况,借鉴先进的立法经验,完善我国的立法。所以,本文建议将版权穷竭的规定纳入我国现行《着作权法》中“权利的限制”一节,适用权项范围规定为发行权穷竭、出租权、放映权和展览权有条件的穷竭,空间适用范围短期内遵循有条件的国际穷竭说,短期内原则上承认在平行进口的合法性。(本文来源于《中南民族大学》期刊2011-05-27)

王骏[2](2010)在《版权穷竭原则适用范围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版权穷竭原则在适用范围上仍存在诸多争议,急需加以厘清。如果作品是计算机程序、电影作品和录音制品,其出租权不适用版权穷竭。版权的精神权能与数字传输也不应适用版权穷竭原则。(本文来源于《中国出版》期刊2010年20期)

李昱晓[3](2010)在《网络环境下版权穷竭原则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版权穷竭原则在传统作品流通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随着网络的发展,数字作品销售的增长,人们对网络环境下能否适用版权穷竭原则却存在着很大分歧,美国和欧盟对此也持不同态度。我国的经济、技术和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使得我国目前在网络环境下不适合采取版权穷竭原则,但随着各方面条件的发展和变化,将来也有可能采纳这一原则。(本文来源于《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0年04期)

周天娇[4](2009)在《版权穷竭之“权利”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版权权利穷竭制度是为了协调版权人的权利与作品以及作品复制件所有人的物权的平衡而设立的,该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中的核心问题是划定所穷竭的权利范围。版权权能可以划分为两大类:经济权能和精神权能。在经济权能中,发行权(销售权)毫无疑义地应该受到权利穷竭原则的限制,但对于出租权是否应同样适用版权穷竭原则则有不同的看法。鉴于出租权适用权利穷竭原则对版权权利人明显不公平,出租权应作为适用这一原则的例外;同时,在版权交易中,应当贯彻"精神权利不适用穷竭"的原则,因为精神权能具有强烈的人格属性,并且权利人继续保留精神权能不会对作品作为物的流通产生不利影响。(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下旬刊)》期刊2009年12期)

陈嘉[5](2009)在《论建筑作品之版权穷竭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建筑作品作为版权作品中较新的概念,由于其具有融实用性、艺术性于一体,且实用性占优的特点,不仅使得建筑作品较之一般版权作品具有更多的特殊性,也使得建筑物之上的物权与版权之间产生权利冲突的可能性大为增加,尽管近年来我国的版权立法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对于建筑作品版权保护,则仍显不足。本文从基本版权理论入手,针对广义的建筑作品(包括实体建筑物、建筑设计图纸和建筑模型)的特点,参考借鉴西方国家及国际公约相关立法、规定和司法实践,提出通过改进传统版权穷竭理论,建立针对性的建筑作品版权穷竭制度,廓清同时存在于建筑物之上的物权与版权权利分野,并对如何判定建筑作品版权侵权、如何规范建筑作品版权侵权的处理方式提出见解,希冀对完善我国建筑作品版权保护有所裨益。本文第一章作为概念铺垫,简要讨论了传统版权穷竭理论的产生背景、发展历史与基本学说,从经济学上之合理性、法理学上之正当性与民法学上之协调性这叁个方面,来考量这一制度的创设目的与存在价值,最后总结出传统版权穷竭制度的两大特征:即“仅及于版权商品的穷竭”与“仅及于部分权利的穷竭”。本文第二章首先简要介绍了的建筑作品的概念与定义范围,作为版权作品范畴中较为特殊的一类作品,文章主要通过分析建筑作品在利用方式、受保护条件上与传统版权作品的区别,来揭示传统版权制度对其保护的局限。本文第叁章主要是针对上述建筑作品的特殊之处,有针对性地分析海外各国对建筑作品版权保护问题的立法与司法实践,通过比较分析两大法系在处理这一问题上各自的特点与优势,来作为我国相关立法的借鉴;同时通过考量国际公约主要是《保护文学作品伯尔尼公约》关于建筑作品版权保护之规定,论证我国作为《伯尔尼公约》缔约国,在公约框架下制定符合自身国情的建筑作品版权穷竭制度的可能性。本文第四章首先分析我国建筑作品版权立法与实践现状,指出我国版权立法在建筑作品方面的不足与改良的必要性。着重论述了建立建筑作品版权穷竭制度需要解决的若干理论问题,最终得出建筑作品版权穷竭的作用与实质,同时指出引入该制度对我国建筑行业发展可能带来的的影响。本文第五章总结上文,对完善我国版权穷竭制度提出四点立法建议,包括:完善建筑作品发行权、销售权权利穷竭制度;建立建筑作品修改权的穷竭制度;引入法院对涉讼建筑物进行“艺术价值”判断,对修改行为进行“功用分析”的机制;规范对版权穷竭之外的建筑作品版权侵权的处理方式。(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大学》期刊2009-04-28)

程艳[6](2007)在《关于版权穷竭制度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版权穷竭制度是为了协调版权人的权利与作品以及作品复制件所有人的物权的平衡,该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中仍存在诸多尚未解决的难题。时版权穷竭制度的空间效力应受到地域性原则的限制,同时对于影视作品、计算机软件作品的出租权和出借权以及网络作品,均不适用权利穷竭。在版权贸易中,可承认精神权利的部分穷竭。(本文来源于《新世纪图书馆》期刊2007年04期)

余智晟[7](2007)在《版权穷竭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版权穷竭制度是平衡创作者和社会公众之间利益的重要制度。如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认可了这一制度并对其有明确规定,虽然各国对这一制度的具体规定并不统一,但版权穷竭原则在着作权制度中的重要性是无法回避的。我国还没有对版权穷竭制度做出完善规定,随着经济一体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加快,重视这一制度的作用并对其进行研究是当前完善我国版权制度的一个重大课题。本文分为四章。第一章介绍了版权穷竭制度的基本理论。从版权穷竭的涵义入手,阐述了其含义和特征。然后揭示了版权穷竭制度的相关理论,从而探寻版权穷竭制度的合理性。第二章探讨了版权穷竭制度的适用问题。首先对版权穷竭制度适用的权能和适用的特殊问题进行分析。其次,版权穷竭的空间效力范围即地理市场范围一直是版权穷竭制度最具争议的问题,由此进一步探讨构建我国版权穷竭制度之必要性。而在版权穷竭的空间效力问题中,平行进口则是各国和国际知识产权立法的重要方面,并且关系到我国对外贸易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利益,故对平行进口问题进行了专门论述。第叁章对版权穷竭制度在各国和国际上的不同立法例进行阐述,通过对不同立法例的比较分析,使我国对相关问题得以借鉴,完善我国版权穷竭制度的立法。第四章论述了我国版权穷竭的立法完善问题。虽然我国着作权业已走出了无法可依的时代,但对于版权穷竭制度却并没有完善的规定。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综合国力的提高,在我国着作权法律制度中确立版权穷竭原则已为历史的必然。同时,笔者建议在我国现行《着作权法》中将版权权利穷竭原则的规定纳入“权利的限制”一节,对象范围规定为发行权穷竭和出租权穷竭,空间适用范围采用国内穷竭原则,以完善我国的版权穷竭制度。(本文来源于《厦门大学》期刊2007-04-01)

邵琳[8](2006)在《版权穷竭的空间效力范围与平行进口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版权穷竭制度是版权法律制度上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这一制度在全世界范围内已经得到了普遍的认可,但是关于版权穷竭的空间效力范围问题,各国学者却始终没有达成一致,目前在学界对于这一问题主要有两种观点,即国内穷竭说与国际穷竭说,并且大部分学者又以国际穷竭或国内穷竭来佐证或反对平行进口。实际上,各国在制定法规时,并非单纯地依据知识产权法原理,而是更多地考虑了本国贸易利益的需要。贸易层面的利益冲突才是造成平行进口问题分歧的根源所在。(本文来源于《辽东学院学报》期刊2006年03期)

温晓红[9](2005)在《对数字化条件下版权穷竭制度的再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版权穷竭是在利益平衡的框架下,对发行权予以一定限制,从而保障商品自由流通的一项制度设计。版权穷竭制度是着作权法平衡精神的体现和弘扬。科技的迅猛发展使原有的版权穷竭制度再度失衡,需要法律重新作出调整,产生了版权穷竭的限制与例外。我国应在WTO体制以及相关国际公约的框架下规范这一制度。(本文来源于《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05年06期)

陈妙英[10](2004)在《论版权穷竭原则》一文中研究指出版权商品一旦经版权人或经其同意之人进行首次销售之后,则权利人就无权禁止该版权商品在相关市场上的继续流通,这就是版权穷竭,也称为版权穷竭原则(Exhaustion of Copyright)。版权穷竭原则的设立是基于现代版权制度所要实现的作者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衡平的目标,其实质是在版权所有人的垄断权和社会公众对版权商品的事实占有权这两种权利发生冲突时通过限制版权所有人的垄断权以在双方之间达成一种均衡的权利义务状态,它所控制的是版权商品的流通与其所承载的版权之间的关系,是对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一种法律调整。 与版权穷竭原则密切相关的平行进口(Parallel Import)问题,是随着版权商品贸易的发展而产生的在版权领域乃至在整个知识产权领域中引起较大争议的问题。版权商品的平行进口,是指在国际贸易中,未经相关知识产权权利人授权的进口商,将由权利人自己或经其同意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投放市场的产品,向知识产权人或独占被许可人所在国或地区的进口。平行进口与知识产权所产生的冲突不仅仅是法律范畴内的问题,而是事关科技、经济、贸易、投资等多领域的热点问题,到目前为止,除了一些区域性组织为了共同的利益达成了一定共识之外,平行进口问题仍然是各国意见分歧最大的与国际贸易有关的法律问题之一。 各国对于版权穷竭原则抱着不同的态度,规定不一,多数发达国家赞成在立法中确认这一原则。基于版权穷竭原则的复杂性,大多数国际有关版权公约不作任何规定,而作为目前保护知识产权最重要的国际条约TRIPS协议也是采取了回避态度,表明该问题复杂,由各国自行规定。 我国着作权法没有版权穷竭的有关规定,版权穷竭问题也还未引起各方面的足够重视。但有关版权穷竭问题已在我国发生,随着经济一体化和贸易自由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化的加快,版权穷竭中最复杂的平行进口问题将不可避免地发生。当前对版权穷竭及其复杂的平行进口问题的研究中,大多局限于对其基本知识的介绍,或着力对其负面的挖掘和论证。本文尝试从经济学、法学(包括法理学、民法学、版权法学和比较法学)等领域对版权穷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多维度的综合研究。 全文分为四章。第一章着重分析版权穷竭的基本理论。首先,阐述版权和版权穷竭及其法律特征。版权穷竭与版权的法律特征密切相关,所以对版权的法律特征的充分认识成为研究版权穷竭问题的必要。其次,探讨版权穷竭的理论基础,利益平衡和商品自由流通是版权穷竭原则赖以成立的两个理论支柱,而且权利不得滥用原则是民法的基本精神,版权穷竭原则是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在版权法中的重要体现。再者,介绍版权穷竭的演进史。版权穷竭是随着版权法的发展、完善以及社会价值观的变化而产生的,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版权穷竭的历史呈现出适用范围由宽而窄(越来越不穷竭)的发展轨迹。 第二章着重分析版权穷竭的效力范围。包括权利效力范围和空间效力范围两个方面。首先,从版权穷竭的权利效力范围看,版权穷竭并非意味着所有版权的穷竭,而主要是着作财产权中发行权的穷竭。发行权穷竭在平衡各方利益、合理地限制版权、促进公共利益等方面起着十分积极的作用。出租权只适用于计算机程序、电影作品和录音制品,这些特定版权商品的版权人被赋予了出租权,并且出租权不适用版权穷竭原则。为了加强对版权人利益的保护,在网络环境下,发行权不适用版权穷竭原则。其次,从版权穷竭的空间效力范围看,有关权利穷竭的空间效力范围,包括国内、区域及国际叁种情形,前两种己经获得内国或区域的立法和司法的承认,具有了确定性,国际穷竭由于涉及复杂的政治经济关系,至今尚未达成共识。 第叁章提出了完善我国版权穷竭原则立法的建议。我国对版权穷竭原则没有明文规定,文章在对主要国家的立法例和主要世界公约进行对比研究的基础上,建议在我国着作权法律制度中确立这一原则。 第四章着重研究版权领域的平行进口问题。平行进口涉及到保护知识产权 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与促进自由贸易的关系,与各国的利益取舍和政策导向紧密相关,因而争议较大。各国的立法实践以及理论界以权利穷竭原则为理论基础,对平行进口采取的态度大相径庭,一是支持平行进口,其立论依据是权利国际穷竭原则:二是反对平行进口,其立论依据是权利国内穷竭原则。文章从经济学的角度对版权商品的平行进口的正负两方面的影响作了科学全面的分析,形成了对版权商品平行进口及法律调控问题的客观认识。在对比研究各国平行进口立法与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调控版权商品平行进口的两大原则,以及立法和实践的两大对策。(本文来源于《武汉大学》期刊2004-05-01)

版权穷竭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版权穷竭原则在适用范围上仍存在诸多争议,急需加以厘清。如果作品是计算机程序、电影作品和录音制品,其出租权不适用版权穷竭。版权的精神权能与数字传输也不应适用版权穷竭原则。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版权穷竭论文参考文献

[1].王芳.版权穷竭研究[D].中南民族大学.2011

[2].王骏.版权穷竭原则适用范围探析[J].中国出版.2010

[3].李昱晓.网络环境下版权穷竭原则探究[J].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

[4].周天娇.版权穷竭之“权利”分析[J].法制与经济(下旬刊).2009

[5].陈嘉.论建筑作品之版权穷竭制度[D].华东政法大学.2009

[6].程艳.关于版权穷竭制度的思考[J].新世纪图书馆.2007

[7].余智晟.版权穷竭制度研究[D].厦门大学.2007

[8].邵琳.版权穷竭的空间效力范围与平行进口问题研究[J].辽东学院学报.2006

[9].温晓红.对数字化条件下版权穷竭制度的再探讨[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

[10].陈妙英.论版权穷竭原则[D].武汉大学.2004

论文知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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