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富人纳税 为何不兴(论文文献综述)
刘畅[1](2021)在《《扬州画舫录》画舫风物探考》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扬州画舫录》是清代人李斗撰写的着名笔记文集,在明清两代种类繁多的稗史笔记中,它作为重要的地方文献和珍贵的历史资料,占据着不容忽视的地位。全书共十八卷,注重“以类相从”,在“仿《水经注》之例,分其地而载之”的总的体例安排下,每卷的结构上遵循“以地为经,以人物记事为纬”的组织形式,内中交织着小说、散文、诗歌、戏曲等诸种因素,广涉而有系统地缕叙了清代康乾时期,尤为乾隆全盛时期扬州大量社会现实生活之记载,既是扬州地方的,又是当时主流文化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可以作为清代中国社会的总体观照,是考据清代社会市井生活设计的重要文献。“画舫”指形制多样、装饰精美,集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水上交通工具和生活游乐场所。清代扬州“画舫”是中国古代民间游船发展的极盛点,并处在自身内涵集中凸显并被赋予新意义的转折点。“画舫”作为贯穿全书的交通工具和引子,出现在《扬州画舫录》的书名和记载风物的方方面面,载着作者李斗、帝王、官商、市民,引导他们游览于扬州的各地名胜,体会城市的风土人情,投射出人们对城市景观、生活方式、社会风俗的态度,体现了清代扬州社会风气的呈现与演进。本文以史学探究为指针,以《扬州画舫录》作为研究的文献原典进行解读,形成三条路径:首先,《扬州画舫录》文献记载本身的描述线,细读和剖析文献中对于清代扬州画舫和相关市井风物的记载;其次,通过文献寻求更多的佐证线,特别是佐证画舫的前缘,说明文献中记载内容的依据所在;最后,通过文献延伸关于文献阐述的意义和价值,包括对清代扬州市井生活、画舫的形式结构、画舫游的兴起对当时生活产生的影响。如是串联起对文献的诠释,以设计学视阈解读画舫背后呈现的清代扬州风物中的社会生活轨迹、思想观念转变、造物设计形态与功能的流变与演进,从而梳理出古代风物设计史线索。以此,观照“画舫”在古代中国设计史进程中,作为解读清代扬州市井风物的角色和意义,以至于《扬州画舫录》成为了明清时期,尤其是乾清时期的扬州风物志。
沈慧[2](2021)在《我国当代慈善伦理问题研究》文中提出慈善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是社会成员之间互帮互助仁爱理念的表达,是由“小爱”走向“大爱”的新征程。正所谓“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但自“郭美美事件”到“卢美美事件”再到“宋河基金会”等,我国慈善事业以滑铁卢般的速度,从巅峰跌入低谷,尽管到目前为止其无序与混乱的状况有所改善,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慈善活动作为自愿自觉,不求回报的道德行为,其本质是伦理的。但慈善事业之所以发展缓慢,究其根本是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与传统慈善伦理的发展速度不相适应。我们要大胆吸取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慈善伦理的优秀研究成果,使传统慈善伦理升华为与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匹配的现代慈善伦理。本文从慈善与慈善伦理的概念入手,分析了慈善中所包含的道德关系以及慈善伦理的发展层次、相关关系,基本原则与价值取向,进一步论证了慈善伦理的进步对我国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慈善作为第三次分配,本是维护社会正义,促进人的幸福与全面发展,但由于慈善活动中受主体道德觉悟低、法制保障不够健全、传统血缘关系思想禁锢等原因,造成了诚信的缺失、公平的短缺以及慈善主体行为道德动机不纯等问题,进而导致一些僭越道德底线事件的发生。为了建立规范的慈善伦理道德,促进我国慈善事业稳定健康持续的发展,首先,要弘扬我国当代慈善理念。从传统“同心圆”式慈善升华为“陌生人伦理”基础上的慈善,具有“大爱无疆”的慈善理念;以诚实守信的初心,以公平公正的恒心对待所有慈善参与者,具有“尊重规则”的慈善理念;秉承为社会尽“绵薄之力”的决心,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具有“敢担责任”的慈善理念。其次,要构建慈善行为主体内在伦理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慈善不在为富人专属,激发普通群众的慈善热情;建立人格平等相互尊重的伦理观,施助者不以“高姿态”去看待受助者,受助者自身也应自立自强、心怀感恩;坚持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在慈善活动中所有慈善参与者都应坦诚相待,以此提高慈善事业的公信力与影响力。最后,实现多方途径共同监督治理。加强慈善伦理教育机制,树立从家庭到社会不间断的教育理念;依托新闻媒体宣传机制,对慈善榜样与慈善优秀事迹进行宣传;建全法律法规保障机制,以《慈善法》为根本,明确政府监督职能,设立慈善组织准入机制,建立免税或低税的税收激励制度等;完善慈善机构运行机制,将慈善事业置于阳光之下,慈善活动中所有资金的调用过程实时公开,行业内部亦进行相互监督;同时构建适应我国社会的慈善失信惩戒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与网络公示同步进行。
马志强[3](2019)在《变迁中的民间权威与乡土秩序 ——以吴村回族寺坊为个案》文中提出中国社会有其固有的乡土本色,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各民族社会又有其个性化的特点。民族地区乡村社会具有多元复杂的民族文化特征和地方社会秩序,“寺坊”这一民族民间生活组织形式在西北乡村社会的回族历史发展中扮演着较为重要的角色。本研究通过对西北乡村社会一个回汉共居的民族村落的田野调查,以回族寺坊场域内的民间权威人物为主要研究对象,在地方社会历史变迁的宏观背景下,从微观上洞察寺坊内各类权威人物的行为实践和行动策略是如何影响寺坊的运行秩序及村落的发展。从而描绘自吴村回族寺坊建立以来,尤其在近些年“村转居”的进程中寺坊进行整合与重构的过程特征,并挖掘这一变迁轨迹背后的权威结构、乡土秩序及整合机制。笔者主要运用民族学田野调查方法,对吴村寺坊权威与秩序的变迁进行了民族志书写,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述。第一,对吴村及其寺坊的时空坐落进行素描。了解吴村及其寺坊的基本历史与地理、居住格局与生计方式等内容;对吴村的村庄权力与文化的演变进行梳理;扼要介绍寺坊的历史与现状。第二,通过对寺坊坊民的口述史访谈,总结和梳理寺坊在第一阶段(1929—1959)中的传统权威结构与寺坊秩序。第三,继续通过口述史的访谈和实地调研,描述寺坊在第二阶段(1980—2010)的恢复重建及其在发展中的变革特点。围绕寺坊中的权威人物,寺坊在教育等方面进行了变革,寺坊秩序发生了变化,寺坊传统权威发生了转换。第四,在第三阶段(2010—2015),城市化和“村转居”的到来,为村落和寺坊均带来了重大的机遇和挑战。坊民出现了“分家”与“离坊”现象,而寺坊权威则在清真寺的拆迁重建过程中发生了权力博弈,“寺管会”发生了重组。第五,在寺坊发展的第四阶段(2015—2018),主要通过参与观察和访谈,描述了坊民在“上楼”以后,寺坊从短暂“聚合”到坊民“离散”的过程。在社会快速变迁的背景下,人们的“个体化倾向”正在逐渐加强,寺坊权威的权威性逐渐弱化。在“国家在场”的作用力下,人们更多地参与到了社区的社会生活之中,社区认同意识和国家认同仪式逐渐增强。笔者认为,通过对寺坊历史发展过程中民间权威的实践与秩序变迁的总结与讨论,社会变迁中地方社会与社区的发展,首先是以国家力量作为主导和制度支撑的,同时民间力量在乡土秩序的发展演变中也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随着传统乡村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传统的民间权威呈现出了逐渐衰落的趋势,民间权威在地方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正逐渐减弱,地方社会秩序的稳定存续越来越依赖正式的制度权威,这种正式的官方力量,体现在“国家在场”或“国家隐形在场”之中。对多民族村落社区中的回族寺坊进行微观阐释,考察其历史变迁过程中民间权威的行为实践与基本样貌,有助于我们全面深入地了解回族乡村社会的关系网络、权力结构及运行秩序,从而为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及社会和谐、稳定有序的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现实材料,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曹瑞冬[4](2019)在《近代苏州花捐改革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花捐是近代中国对娼妓和乐户营业收入课捐的总称,出现于清末地方的财政改革中。作为一种地方财政的临时挹注,各地以妓捐、乐户捐和执照费为主,亦有地区征收营业捐、娱乐捐或花筵捐。同时,政府基于“寓禁于徵”名目抽收花捐,实行“化私为公,寓禁于管”的治娼政策。故花捐的财政改革总体上寓于地域经济之中,但也会因娼妓禁政等因素而发生变轨。本文以近代花捐改革为线索,着重探讨苏州社会经济的结构过程。1896年《马关条约》订立后,苏州开始自筹巡警、马路等开埠经费,又逢日本要求设立专管租界以专利源,官府为此挪用西方制度,设商务局征收妓捐,并积极筹划城外娼区,发展商业,以便地方分割日人专利。而后在清末新政中,该项捐款移解苏州警厅,并通过“征娼”筹款,藉由“巡警”改制,开启了地方社会权力结构的重组过程,但官权难以在地方权势中下向扩张,而妓捐私收现象也一直存在。迄至1920年,妓捐捐务改归地方人士自办,苏州工巡捐局成立,其改组每每遭遇官权掣肘,又因妓捐系属商埠特捐,城内外市民公社在统一市政收支上发生分歧,导致捐务停顿,路政废弛。1928年苏州实施娼禁,妓捐停征,同时马路商民倡建民生社,歌女纳捐领照,以此拓宽娼业的合法空间,可由于官方界定的缺失,娼业内部纠纷大量产生,遂使苏州政府于1935年恢复公娼。而这时,南京国民政府遂已成为统治全中国的中央政府,并开始对地方财政进行整理。1927年局票实贴印花即是一例,而在1934年苛细杂捐的废除中,妓业的相关捐税被改制以抵补地方财政。“旧税未除,新税难征”,中央的税务行政仍旧难及于地方,且重叠式的税负亦使政商关系恶性发展。废苛尚在进行,始于1932年的苏州献金运动,国民政府将救国捐税向娱乐业摊派,其中妓业演剧筹款,踊跃捐输,民间团体则在推进捐募的法制改革以期减附免税。在1940年代的苏州,筵席及娱乐税停征附加,提高税率,专向顾客饮食及娱乐消费行为课税,并由经营单位代扣代缴,但以军警及公务人员主体的权贵却抗捐寻租,借机牟利,使税负大都转嫁,可从其税率来见这一时期的妓业税负。此外,在经历杂捐整理和公娼恢复后,花捐由属于县政府的捐款征收处统一征收,吴县政府又通过县金库制度建立起对花捐的预算,例如娼妓禁政中的违警罚金是花捐专款专用于警政的证据,后几经改良,从警察机关自收自支到县政府统收统支,实质上形成了警察权与财政权的分野。但改良并不彻底,苏州于1935年开办公娼,并通过检妓等手段创建娼妓群体的统计资料,费用和人数则是检治失效的重要原因,而娼妓检验长期寓于警政之中,即使20世纪40年代以来,卫政与警政分离,形成独立预算,娼妓健康检验费仍由警察收支。
张海艳[5](2018)在《晚清福建社会问题及地方治理 ——以陈盛韶《问俗录》为中心》文中研究表明19世纪上半叶,清王朝统治危机日益加深,经世致用之学盛行。学者型官员深入社会了解风俗民情,纷纷着书立说,因地制宜地提出并践行其理政思想。陈盛韶所着《问俗录》一书即是一例。陈氏素有经世济民之志,被时人视为“笃实”之士。他辗转于建阳、古田、仙游、诏安、邵军和鹿港(属台湾府)等县、厅担任地方长官,这为其践行经世思想奠定了基础。《问俗录》所载福建地方社会问题错综复杂,在宗族管理、士人学风、社会风俗等方面存在着多种恶习。宗族组织中呈现出婚葬奢靡、嗣产乱宗、乡族械斗等痼疾;地方学风不振,失意士人多以讼师为业,以唆讼来谋利;米价昂贵、盗窃频发、聚赌淫戏、吸食鸦片等问题繁多,社会风气萎靡。福建省域内诸种社会问题混合交织,形成恶性循环,而各地区内部又因独特的自然、社会环境形成封闭的循环系统。针对上述社会问题,陈盛韶在地方治理过程中合理任用族正,兴建书院教化百姓,因地制宜鼓励发展农业,更化社会风俗,并将其所面临的社会问题与治理措施结集于《问俗录》一书。陈盛韶所任官职多处于政府与乡族社会的交汇点上,在其施政过程中必然面临儒家思想与地方风俗、官府控制与乡族自治的双重矛盾。为此,陈盛韶采用衙署直接管理与以民治民的施政方略,意图使朝廷的影响力向乡族社会渗透。然而其治理措施虽在调和国家政策与地方现实的冲突中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作用有限,这与其无法触及问题的根源有关。《问俗录》不仅勾勒出清朝中期福建地区百弊丛生的社会风貌,而且反映了清代知县在治理地方的实践与困境。
林中明[6](2018)在《《诗经》里的“王道精神”和当代价值》文中指出"王道"二字,在21世纪华人圈里,重新受到重视。它不仅成为中华文化制高点的标杆,也普遍用于社会做事"合情合理"不浪费资源的代名词。"王道"二字,历来认为是《孟子》所创。但是作者发现,孟子所提出的"王道"二字,其精神和内涵,典出《诗经》,而且《孟子》引用了高达38篇《诗经》中有关的文字,内容都和"王道"精神及实践有关。而其中又有"大国的王道",和"小国的王道"的不同。更重要的是,现代学者研究古代经典,应该从"旧经典"中见出有"当代价值"的"活智能"。眼下中国推动"一带一路"的大战略,己立立人,己达达人,在思想和作为上,和西方霸权主义全然不同。这也就是为何研究《诗经》要探讨"王道"来源的意义所在。
刘晓峰[7](2017)在《Manual of Political Economy汉译本《富国策》翻译研究》文中提出1880年京师同文馆出版的汉译本《富国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介绍西方政治经济学的译着,译者为汪凤藻和丁韪良。目前对《富国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经济思想史和翻译史的宏观层面,且在翻译模式、翻译赞助、译本影响等方面的观点有分歧,在翻译文本研究上仍是空白。本选题基于文本进行研究,有翻译史学价值。本文以《富国策》文本为主要研究对象,以社会翻译学为视角,提出四个研究问题:《富国策》的翻译场域有什么样的特点?《富国策》文本形式和译介的经济学内容特征有哪些?译者采取哪些翻译策略?促使译者选择这些翻译策略的原因是什么?研究结合文章学、篇章语言学、翻译策略、翻译规范等理论,运用平行语料库和史料梳理印证等方法加以展开。研究发现,《富国策》的翻译场域中,赞助层次复杂,官方、机构和个人交叉,发起人兼做翻译策略制定者和译者,翻译形式是师生合译,两位译者皆谙熟并推崇晚清文章规范;在文本形式和其承载的经济学内容上都有大量改写,底本有42章,译文26章,宏观经济学内容翻译较为简略,微观经济学内容翻译较为详细;策略上,译文采用文言体,结合儒家思想概念体系,遵循晚清文章学规范,主要翻译策略为合儒、格义、连类、深度翻译、异体并置、会通和换例等,总的翻译策略目标是“理明词达”;促使译者选择这些策略的翻译规范主要有“经世致用”、“赞助人意图”、“预设读者期待”、“文章学衡文标准”、“文本性”、“专业规范”等,这些翻译规范之间有矛盾和冲突,受译者惯习的调节,并最终为《富国策》的文本所表征。在译者惯习的策略选择机制中,最重要的是民族文化意志中洋务派的“一体多用”观,且译者惯习内化的“一体多用观”是调解各种规范之间的矛盾、进行翻译策略选择的根本动因。本研究在《富国策》的衍生文本《重译富国策》、经济学术语、译本美化殖民统治和基督教传教行为等方面也有一些重要的发现。
蔡迎春[8](2017)在《《衆喜寳卷》研究》文中认为清代道光年间,陈衆喜所撰《衆喜宝卷》,不仅完整地记录了长生教创立者汪长生的宗教生涯以及长生教的渊源、宗旨和教羲,而且还在文本上栏部分汇集了衆多与长生教相关的儒、释、道以及其他民间宗教的资料,可谓一部研究长生教和其他民间宗教的重要经卷。从卷册篇幅、文本内容结构和刊行流播等角度而言,《衆喜宝卷》所具的学术价值是笔者所搜集的长生教其他经卷,甚至是其它民间宝卷所不能比拟的。本文封《衆喜宝卷》现存版本异同考论的基础上,通过封文本内容进行梳理归纳,并与新发现的其他长生教新材料进行封比,进而封宗教劝化宣教的宗教功能进行深入分析,不仅深化了封长生教基本教羲、教派历史、教派属性、仪式活动等方面的认识,而且还以一叶而观全貌,封目前於宝卷研究本身存在着的诸多观点和问题进行辨析,以期推动宝卷学领域的研究进程。正文分"研究篇"和"校录篇"两大部分,其中"研究篇"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第一章为"《衆喜宝卷》版本考论"。成书於清道光廿九年(1849)的《衆喜宝卷》自问世以後便在下层社会广爲流傅,故不断重版刊印,版本衆多,且各有优劣。通过封《衆喜宝卷》所有版本进行全面汇集,不仅从版本形式和内容上辨其异同,为俊来研究者的版本选择提供可靠依据,而且还核封了目前所收录《衆喜宝卷》的目录成果,并封其收入情况与实际馆藏情况进行封比,发现目前目录成果中封於宝卷文献的着录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以引起学界的关注。第二章为"《衆喜宝卷》文本形式与内容"。《衆喜宝卷》的上栏文本主要分三种形式:介绍性文本、经文性文本或其它形式文本,内容庞杂,结构松散,看似杂乱无章,但实际上作者如此编排是有内在罗辑和规律可循的;下栏文本主要分为故事文本和劝化文本两种类型,其中故事文本主要以两个故事为一主一暗两条线索展开,实际上是代表两种修行方式,一种是以衆喜和其父母为代表的修行方式,即长生教的修行方式,一种则是以赵桂瑛为代表的修行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当时的长生教与其他民间宗教的斗争,最终是长生教获胜;上下两栏在文本结构上相封独立,但文本内容又互有关联。《衆喜宝卷》的文本形态,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念卷活动的神圣性,增强了念卷内容的广泛性,使念卷活动的功能从斋供仪式转变为劝化。第三章为"《衆喜宝卷》的功能——基於新出现《两卷本》的封比分析"。通过封《衆喜宝卷》的五卷本,以及新发现的两卷本,从文本结构及文本内容方面的封比,发现两卷本的《衆喜宝卷》仅是五卷本的《衆喜宝卷》精缩刊本,两卷本保留了五卷本的下栏分品部分,并封下栏文本从分品和内容方面进行了删减,而宝卷的宗教属性则没有改燮,同时,在文本中未能找到任何民间秘密宗教的内容,完全是用来进行斋供仪式的文本。因此,为宝卷可以放在文献考据和齐供仪式的视角进行研究提供坚实可信的文献基础。第四章为"从《科仪》看《衆喜宝卷》的宗教属性——兼论长生教"。通过封《衆喜宝卷》文本内容的分析,并与长生教另一经典《科仪》进行比较,系统梳理长生教从源起、教羲到仪式活动,从而勾勒明万历年间到清道光年间的发展历程。弥补了先前封《衆喜宝卷》研究的不足,如介绍陈衆喜其人其书、长生教的宗旨、信仰、教规、戒律,以及作者所知的其他民间宗教,大体还是从宗教组成要素以及宗教发展简史的角度出发,研究不太深入。本文力图通过封该宝卷文本内容进行专题分析,为封该文献的研究提供新的研究视角,从而丰富长生教研究的内容,并且进一步为从斋供仪式角度进行研究宝卷提供依据。第五章为"宣教与劝化:《衆喜宝卷》之宗教功能"。与善书相比,宝卷的内容多以神在人间的生活为主,神仙角色在宝卷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且多新奇的故事情节,另外唱词封推动情节发展也起着重要作用。《衆喜宝卷》中以衆喜的宣教劝化故事和三次受灾经历、赵桂瑛的故事、衆喜宣教劝化二个阶段、两个方面以代表四方的共同作用下,宣教劝化内容从行为准则的劝世观到道德昇华的修道观不断昇华。"校录篇"涵盖《衆喜宝卷》题解及录文、《科仪》的题解及录文两个部分。
梁长来[9](2017)在《合纵连横:1920年北洋政府开征所得税中的官商博弈》文中认为税制改革是上层建筑变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质上属于利益再分配的过程,必将触动到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招致多方利益集团围绕税制改革进行博弈。作为理性的博弈参与人,各方利益集团会遵守既定的博弈战略,根据对方的行动策略来调整己方的行动,最终实现均衡的博弈结果。博弈论作为研究具有竞争关系的主体之间互动行为的研究方法,在微观历史事件研究中能够清晰刻画博弈主体的理性决策和行动。所得税起源于英国,因其针对纳税人纯所得征收、征收公平、符合“量能负税”原则而被举世称赞。所得税被我国人民认识、了解和推崇,始于晚清时期,政府议筹所得税的时间应该不晚于1906年,正式筹办时间不晚于1910年。中华民国北洋政府于1915年、1918年和1920年三次筹办所得税,虽然曾短暂成功开征官吏薪俸所得税,但终因各方激烈反对而筹办失败。中华民国南京政府经过多年筹办,最终于1937年1月1日成功开征所得税。中国所得税漫长而曲折的筹办过程,受社会生产力水平、统治阶级性质、民众思想基础以及特定社会背景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从这曲折的筹办过程中,撷取1920年筹办中的一个微观历史事件,运用博弈论方法对其开展深入研究,能够有效寻找到曲折性的微观基础——理性参与人的行为决策。而这个微观基础,是以往中国所得税史研究中常常被忽略的。这是本文研究的主要目的所在。对中国所得税史现有研究文献进行梳理,发现有两个研究领域被疏漏了:一个是对微观历史事件的研究;另一个是对微观主体的研究。本文在对1920年北洋政府筹办所得税中的官商博弈事件进行归纳梳理的基础上,借助于信息递增的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对北洋政府和商会两个理性博弈参与人的互动行为进行深入研究,重点挖掘双方博弈过程中的策略和行动,寻找出实现博弈均衡的动态路径及其可行策略。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通过对筹办所得税过程中的这个微观历史事件进行深入分析,找到决定筹办过程曲折性的微观基础,见微显着,以小博大,发现税制改革博弈中的普遍规律和特殊规律,为我国当前税制改革提供经验借鉴,是本文的主要研究思路。1920年9月15日,北洋政府颁布大总统令,宣布筹办所得税,拟于1921年1月1日起征。随后,北洋政府财政部以部令形式颁布《所得税征收范围》、《所得税征收先后税目》、《所得税条例施行细则》、《所得税征收规则》、《所得税储拨章程》等一系列征收规定。然而,这次筹办却遭到了各地商会的群起反对,最终演化成一场声势浩大的反对所得税的运动。在北洋政府和商会的这次博弈中,商会主要基于以下理由反对政府开征所得税。(1)北洋政府未经国会授权而开征所得税,违反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属于非法征税,商民有权反对这种非法行为。(2)军费支出约占国家每年财政支出的80%,是造成财政困难的根本原因。政府不裁兵节流,而意图开征新税搜刮民脂供军阀穷兵黩武,商民有权反对开征所得税。(3)军阀割据,内战不止,百姓深受荼毒,商业凋敝;厘金、常关等恶税不裁,商民税收负担沉重。政府不思保护商民权利,商民有权不纳新税。(4)国家尚未推行新式记账法、精确调查法,征收规则不够完善,容易造成富人隐匿或瞒报财产,不能公平征税。开征所得税的时机尚未成熟,技术条件尚不具备。(5)政府血腥镇压爱国学生,军阀解散学校将教育经费充作军费,现反以筹措教育经费之名而开征所得税,商民有权质疑其征税的真正目的。政府公信力低下,民国三年发行的内债早已到还本日期,但至今未还,政府各项承诺不可信。商会的博弈策略包括:(1)合纵策略。各地商会与各省议会等建立起广泛的反对北洋政府开征所得税的联盟,极大地削弱了北洋政府的民意基础。(2)釜底抽薪策略。以北洋政府违反“约法”为由,从根本上否定政府开征所得税的合法性。(3)孤立策略。公布庞大军费支出是财政困窘的“元凶”,而庞大军费换来的是军阀割据、内战不止,鱼肉商民、商业凋敝,残害爱国学生、挪用教育经费,以此唤起民众情感共鸣与支持,尽最大可能地孤立北洋政府。(4)捆绑策略。将裁撤厘金、常关税等恶税与承认所得税捆绑在一起,以政府裁厘作为换取商民承认所得税的前提条件,置北洋政府于两难选择。(5)不合作策略。公开号召商民不与政府合作,拒绝配合各地财政厅的所得调查工作与查账工作。(6)威胁策略。吉林省议会、总商会以停止向中央政府解款为威胁,要挟北洋政府取消开征所得税决定;江西总商会则以举行全省商民大游行为威胁,要求江西省政府和督军反对中央政府开征所得税。北洋政府的博弈策略包括:(1)连横策略。北洋政府与各省军民长官、财政厅、京师教育界等建立起支持征税联盟。(2)激励策略。北洋政府在征税通令中承诺对能筹得大宗税款的省份进行奖励,激励各省及其财政厅尽心筹办所得税。(3)怀柔策略。试图借助宣传、解释、游说等手段,说服各地商会主动撤销反对征税的主张。(4)信号传递策略。通过不断制订与完善征税文件,向反对方传递政府坚决开征所得税的决心。(5)承诺策略。通过制订《所得税保管支用监督办法》及《金库经理所得税章程》等文件,北洋政府向商民承诺所得税款专用于教育经费和实业经费,绝不挪作他用。(6)让步策略。北洋政府在强烈反对的压力之下,宣布推迟三个月开征所得税,试图通过让步和延缓时间来减少反对的阻力。(7)榜样策略。北洋政府先从政府官吏薪俸入手开征所得税,意在树立政府公平征税的良好形象,消除征税易让官吏中饱私囊的质疑。“合纵连横”是本次博弈事件的重要特征。各地商会之间、商会与省议会之间、商会与北洋政府之间、各省议会与北洋政府之间均存在着博弈。在此次博弈事件中,各方能够形成反对所得税的合纵联盟和支持所得税的连横联盟,实质上也是不同利益团体进行博弈的结果。北洋政府践踏约法、穷兵黩武、屡卖国权、鱼肉商民、毫无信用的种种恶行,以及商会与各省议会步步切中政府要害的反击,使得本次筹办所得税最终失败。战略是博弈参与人的行动规则,它决定了参与人在什么时候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行动。北洋政府统治时期的社会背景及政治现实构成了本次博弈事件的重要博弈规则。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民智开化。自晚清开始的向西方学习及西学东渐运动,让越来越多开明士绅更加重视民主、立宪和民权意识,西方财税思想的传播让民族资产阶级有了一定的税权意识。(2)军阀割据和无休止的内战严重削弱中央政府权威,造成“弱干强枝”局面。北洋政府与地方军阀的矛盾,为商会和各省议会建立反中央政府开征所得税联盟提供了机遇和空间。(3)北洋政府践踏约法,屡次解散国会,致使立法权缺位,无法让政府征税文件取得法律地位,最终自酿苦果,被商会冠以“非法征税”标签,遭受致命一击。(4)帝国主义列强纷纷在各地扶持利益代言人,划分势力范围,是军阀割据的一个重要原因,客观上为商会反对北洋政府开征所得税提供了一定的空间。(5)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性质,决定了代表地主阶级和封建买办阶层利益的北洋政府,始终成为新兴资产阶级斗争的对象。商会反对北洋政府开征所得税,实质上也是民族资产阶级争取政治权利的一种斗争形式。博弈论中经典的不完全信息博弈模型,强调的是博弈参与人没有充分掌握对手的信息,或者双方掌握的信息不对称。本次官商博弈事件属于不完全信息下的动态博弈,但又有自己的特点。北洋政府和商会在有限次的重复博弈中,不断获得对手的信息情况,直至接近完全信息状态。前期重复博弈下的信息递增,最终促使不完全信息博弈在最后一阶段转化成了完全信息博弈,尽管如此,前期的重复博弈仍旧是不可逆的。这是信息递增下的不完全信息博弈模型的核心精髓。除了博弈双方参与人外,该模型中还存在着一个虚拟参与人“自然”,“自然”可以被理解为参与主体之外的一切外生要素的组合。“自然”是近乎万能的裁判,它通过倾听双方参与人的陈述理由,比较双方参与人的博弈策略,来近乎完美地决定每一位参与人在本阶段获得成功的几率。正在做行动决策的参与人能感知“自然”在本阶段赋予自己的成功几率,也能观察其他参与人在本阶段之前的行动,但不能感知其他参与人在本阶段及其以后的成功几率。博弈双方是借助于“自然”把自己的博弈策略介入到模型中的。一方参与人若想获得“自然”的青睐,让“自然”赋予自己一个较高的成功概率,他不仅必须为自己本阶段的行动决策找到客观可靠的理由,还必须能够有效反击对手的博弈策略。由于存在不完全信息的假设,前几阶段中正在做决策的参与人,是无法准确预测到下阶段对手的反对理由和策略的。理解博弈双方的策略是如何在模型中发生作用的,是理解本模型的关键所在。在博弈的每一阶段,做决策的参与人都要考虑自己的选择所能带来的期望效用水平,选择对较高的期望效用水平是参与人的理性所在。经过前三个阶段的博弈,北洋政府与商会都掌握了比较充足的博弈信息,使得最后一阶段博弈成为完全信息博弈。最后一阶段博弈中,北洋政府对征税和不征税两项可供选择方案所带来的期望效用水平十分清楚:(1)若选择坚持征税,期望效用水平为-1;(2)所选择不征税,期望效用水平为0。理性的政府自然选择放弃开征所得税,博弈结束,北洋政府筹办所得税宣告失败。商会反对北洋政府开征所得税,并为此与政府展开博弈,这是北洋政府本次筹办所得税失败的表象与直接原因。北洋政府筹办所得税失败的深层次原因包括:(1)开征所得税的思想基础与民意基础不成熟;(2)开征所得税的时机不成熟;(3)开征所得税的技术条件还不具备;(4)开征所得税的政治条件还不具备。这些根本原因借助于商会的反对理由及其行动展现在本次博弈活动中,同时它们也决定了商会的博弈策略与博弈行为。北洋政府与商会的博弈,给我国当前税制改革提供了以下几方面的启示:(1)税制改革不能忽视经济社会发展现实。北洋政府未能成功开征所得税,由其所在时代的经济发展状况及其他社会现实所决定。而我国当前的税制改革也是因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而产生的,是为了适应经济基础发展而进行的上层建筑变革。(2)凝聚改革共识能够有效减少改革阻力。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和快速发展,使得1994年的“分税制”已经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需要。多数人已经形成了关于税制改革目标和必要性的共识,但对改革的路径和步骤还有分歧。(3)维护中央政府权威是改革成功的政治保障,高权威的中央政府可以通过惩戒暗示方式威慑拒不执行改革的集团和地方政府,保证改革被顺利推进。(4)依法推进税制改革非常必要。税收法律法规的变革是税收制度变革的前提和基础。依法推进税制改革可以有效保障改革进程中大多数人利益不受损失。(5)推进税制改革必须讲究方法和策略。合理的方法和策略,不仅可以消除改革中的大多数阻力,还可以缩短改革进程,让大多数人尽早分享到改革红利。(6)建立畅通的利益诉求机制,让各方利益集团在国家许可的机制下进行有序博弈,可以减少税制改革博弈带来的风险。本文研究的不足之处包括:(1)史料收集仍不够丰富。1906年清政府筹办所得税和各地商会关于本次博弈事件的更多史料,还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2)史料观点辨认难度较大。文中采用的一些史料是当时学者、官吏及史学家的日记、文章及论着,难免会带有主人公的主观价值判断,对辨析史料的客观性带来一定的难度,需要进一步判断这些史料的客观性。(3)模型构建过于简化。尤其是对虚拟参与人“自然”如何通过比较双方博弈策略,赋予当事人成功几率的机制研究不够清晰透彻。希望后续研究中能够将博弈论与量化分析有机融合,更好地从微观基础上揭示出所得税筹办过程的曲折性。
常文相[10](2017)在《地位、观念、角色 ——社会变迁中的明代商人》文中研究指明考察明代中国历史演进变迁,可以看到当时社会商品经济日渐活跃,商业关系逐步扩展,商人的地位角色也愈显突出。明代君臣能够将商人视为社会组成的必要人群加以平等看待,肯定正当商业活动对于增益国计、促进民生的积极功用,且顾念商人的利益诉求与辛劳疾苦,确立相关制度法规,改善各种征榷管理,保障商业活动有序进行。同时他们站在重视农业生产及维护社会稳定的立场,惩治游食,杜防通番,所行路引、海禁等一些措施虽起到约束商人、限制商业的实际效果,但并不以“抑商”为根本目的。因此明代国家的商业政策总体趋向承认许可而非阻碍排斥,明中后期对商人压榨掠夺的加剧实则出自皇权滥用,且遭到朝野一致批评抵制。关于商税征收,明代士大夫虽多有缓解农困、补给农赋的考虑,然他们大都重申设关置市以稽奸除暴、控遏垄断的古意,在满足国用情况下,榷商不被当作政务必需。这些士大夫指出商业切关民生,商民又和国家一体同系,主张常怀恩惠之心,宽商恤民。他们由此反对病商苛政,建议强化监管,以收官商互济共利之效。有些士大夫还鉴于国家财政对商税需求增加的社会现实,一并把传统“讥而不征”的榷税观点转化为“通商裕国”等因应时需的解释,阐发了诸如“厚农资商”、“农商交重”、“工商皆本”等透射时代特色的理念。尽管明代商税始终未在全国岁入中占据重心位置,当时官员要接受市场经济之商品货币化榷税模式亦须作出更大调整,不过从他们有关国家、商人、农民三方关系的思考中,已能说明商业在帝制框架下尚有充分的发展潜力。在明代涉商案件的诉讼审判中,商人和其他庶民群体一样,拥有同等的法权地位。地方官员体念商民生计艰难,严厉惩办劫诈盘剥商贾、铺行的盗徒胥吏,并加强缉查走私匿税等不法行径。这些官员于坚持司法公正的同时,亦能参酌商业契约惯例,注意妥善处置当事各方利益关系,终使判决结果兼顾法理人情。这样,彼时商人经由法律途径,得以表达诉求,伸张权利,并未因身份职业而遭致区别对待。此外,明代商人同样能够获取与其他民众均等的机会参加科考,也可上书言事,捐赀进学。且明中后期朝廷还在两淮、两浙盐运司专设“商籍”,以解决商人子弟因户籍所限不能异地入学应考的困难,显露出对盐商的一些优待。明代国家出自对商人财力的需求和商品市场的依赖,在经济利益配置上与商人结成了一种互利合作关系。明代盐法开中由政府管控主导,采用招募方式实施,商人不仅可从中赚取盐利实惠,且发挥了固边足国的有益作用。为保证官商合作顺利推进,明政府打击势豪侵占,规范盐政秩序,并因势利导变通策略。明中叶后的盐法改革意在运用经济规则和手段协调盐商内部及官商之间的利益关系,当时士大夫也多方建言,力求赈恤商灶,广施招徕,以继续深化合作。明代的官商合作还体现在茶法运行及国家为备边、佐军、赈饥、营造而采取的召商买办方面,此间专制政权的操纵苛敛虽无法避免,但考量开中各法的制定和变革本意,其实仍是建立在双方相需互存之上。明代士大夫不仅能够认可商业治生养家、会通资用的价值功能,且还有人阐明异业同道、义利协和之理,赋予商人事业以更为合理的存在意义。他们大体倾向从社会“公义”维度出发,益加正视兼具财富与德行优势的商人于公共层面扮演的重要角色,尤为看重其度支理财的专长。明中叶以降,士商双向交流频繁,融合趋势明显,儒贾相得家族亦较多涌现。这既反映了当时社会开放性和自由度的逐渐增强,又向商人提出了以儒家学说为本、按儒家义理行事的更高要求。士商两阶层因而在价值取向上可接近共通一致,彼此互动关系得以持续深入。同时一些士大夫对社会商业化风潮的不良后果保有清醒认识和警惕心态,显示出期待以传统文化信条规范商人行为的努力。士商融合的社会情势为商业开展营造了相对宽松的客观环境,明人往往根据个人条件及家庭需要妥当作出职业取舍,并就中体会到儒贾兼济方式对维系与扶助家族生存发展的积极意涵。明代很多商人不光在贸迁货居间展布才能,亦于商业活动内外对以孝悌、诚信、仁德、礼义为核心的儒家伦理观和义利观表现出遵奉认同,甚且通融看待儒贾关系转化,提出以儒饰贾或贾不负儒。当时还有商人能够会通儒术贾道,着意整合利用传统文化资源,又通过赈灾济困、董理营建、顾问建白、居间任使等形式主动参与地方和国家事务,展现出较强的责任意识与现实关怀。他们进而与士绅阶层一道在民间社会扩大影响,肩负起更多公共职能,越来越成为国家仰赖依需的一种群体力量,由此也预示了明代中国社会权力在保持帝制框架下渐次向“绅商”共同支配体系演进的可能前景。基于以上论析,可以认为明代商人、商业作为帝制体系的内在组成要素,被国家社会既有体制所广泛吸纳包容,两者具有相当程度的契合性。当时商人、商业的发展没有消解国家权力,瓦解社会结构,而是在更大范围继续支撑着帝制国家的经济社会基础。明代商品经济繁荣与帝制体系强固并行,双方磨合为一基本洽和局面,达成一种互适共生的历史演进态势。
二、富人纳税 为何不兴(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富人纳税 为何不兴(论文提纲范文)
(1)《扬州画舫录》画舫风物探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缘起 |
二、研究范畴、对象与相关概念界定 |
三、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四、研究方法与论述思路 |
第一章 《扬州画舫录》文献诠释 |
第一节 画舫录记 |
一、李斗生平 |
二、行旅历程 |
三、文心会友 |
第二节 历史背景 |
一、城池水系 |
二、盐商富庶 |
三、文化繁荣 |
四、天子南巡 |
五、社会风尚 |
六、方志编修 |
第三节 文献述考 |
一、版本辑要 |
二、版本考订 |
三、辑录实例 |
四、佐证考辩 |
第二章 画舫前缘——画舫陈迹演变探寻 |
第一节 “舫”的解字 |
一、“水”与“舟”的哲学 |
二、“方”“舟”解字 |
三、“舫”的象形会意 |
第二节 “舫”的由变 |
一、从“并木”到“并舟” |
二、“双体画舫”的产生 |
三、“舫”的内涵转变 |
第三节 画舫遗存 |
一、实物遗存 |
二、图像遗存 |
第四节 外籍载录 |
一、外籍友人访华游记 |
二、中外游船比较 |
第三章 扬州画舫——“画舫”的百态生活 |
第一节 扬州“舫”源 |
一、驳船改造 |
二、当地制造 |
三、域外引进 |
第二节 名号牌匾 |
一、画舫雅称 |
二、画舫舫扁 |
第三节 功能种类 |
一、座船与水上交通 |
二、御舟与天子南巡 |
三、酒船与湖上盛宴 |
四、灯船与湖上夜游 |
五、花船与扬州花市 |
六、歌船与笙歌戏曲 |
七、堂客船与清代女性 |
八、妓舸与小秦淮风月 |
九、龙船与龙船市 |
十、买卖船与湖上商业 |
十一、书画船 |
第四节 画舫形制 |
一、画舫之“形” |
二、画舫之“饰” |
三、画舫之“具” |
第五节 画舫游路 |
一、城门水关 |
二、画舫码头 |
三、景点聚集 |
第四章 画舫游事——与游人雅趣的互相映照 |
第一节 李斗游记 |
一、江园七夕夜游 |
二、秋思山房水行避暑 |
第二节 游事雅趣 |
一、画舫礼仪 |
二、画舫娱乐 |
三、游事服务 |
第三节 画舫交游 |
一、诗会雅集 |
二、湖上交游 |
三、湖上叫化 |
第四节 画舫泛游 |
一、西湖舟游 |
二、秦淮画舫 |
三、苏州画舫 |
第五章 画舫游“兴”——风物风貌的流变兴衰 |
第一节 画舫“市” |
一、“市”“会”习俗 |
二、花市、庙会与朝山进香游 |
三、百业竞驰 |
第二节 陆上画舫 |
一、造园中的“画舫”记载 |
二、从舫居到舫屋 |
三、别致陆地游 |
第三节 奢靡之游 |
一、清扬之“奢” |
二、上行下效与炫耀性消费 |
三、游宴奢靡 |
第四节 画舫禁游 |
第五节 画舫游衰 |
结语 |
附件一: 李斗行旅年谱 |
附件二: 《扬州画舫录》版本对照表 |
附录三: 《扬州画舫录》记载画舫相关内容一览表 |
附件四: 佐证文献一览表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致谢 |
(2)我国当代慈善伦理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主要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 |
2 我国慈善伦理概述 |
2.1 慈善的概念 |
2.1.1 我国主要慈善概念述评 |
2.1.2 当代我国语境下慈善的概念 |
2.2 慈善伦理的概念及其发展层次 |
2.2.1 慈善伦理的内涵 |
2.2.2 慈善中的道德关系 |
2.2.3 慈善伦理的发展层次 |
2.3 慈善伦理相关关系辨析 |
2.3.1 慈善伦理与社会伦理 |
2.3.2 慈善伦理与财富伦理 |
2.3.3 慈善与正义 |
2.3.4 慈善与公益 |
3 慈善伦理的原则及价值取向 |
3.1 慈善伦理的原则 |
3.1.1 自愿原则 |
3.1.2 无偿原则 |
3.1.3 利他原则 |
3.1.4 诚信原则 |
3.1.5 平等原则 |
3.2 慈善伦理的价值取向 |
3.2.1 有利于促进人的幸福和发展 |
3.2.2 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
3.2.3 有利于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
4 我国当代慈善伦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我国当代慈善伦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
4.1.1 慈善活动中诚信的缺失 |
4.1.2 慈善过程中公平的短缺 |
4.1.3 慈善主体行为道德动机的复杂 |
4.2 我国当代慈善伦理问题产生的原因 |
4.2.1 慈善主体道德觉悟低 |
4.2.2 法制保障不够健全 |
4.2.3 人情伦理淹没了慈善伦理 |
4.2.4 “富才行善”误导了慈善伦理的发展 |
5 我国当代慈善伦理规范建设的对策 |
5.1 弘扬我国当代慈善理念 |
5.1.1 “大爱无疆”的理念 |
5.1.2 “尊重规则”的理念 |
5.1.3 “敢担责任”的理念 |
5.2 培养慈善行为主体的内在伦理观 |
5.2.1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财富观 |
5.2.2 建立人格平等相互尊重的伦理观 |
5.2.3 坚持诚实守信的道德观 |
5.3 建立和完善外部保障机制 |
5.3.1 加强我国慈善伦理教育机制 |
5.3.2 建立新闻媒体宣传机制 |
5.3.3 健全法律法规保障机制 |
5.3.4 完善慈善机构运行机制 |
5.3.5 构建适应我国社会的慈善失信惩戒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致谢 |
(3)变迁中的民间权威与乡土秩序 ——以吴村回族寺坊为个案(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与问题提出 |
二、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三、研究回顾及概念界定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五、研究内容、创新点及难点 |
第一章 吴村及寺坊概况 |
第一节 吴村的时空坐落 |
一、历史与地理 |
二、居住与生计 |
第二节 村庄权力与文化的演变 |
一、家族与村政 |
二、从生产大队到村委会 |
三、祠堂、村庙、清真寺 |
第三节 村落中的寺坊:历史与现状 |
一、清真寺简史 |
二、寺坊现状及其与村落社区的关系 |
第二章 传统民间权威与寺坊秩序(1929—1959) |
第一节 家族:权威的成长空间 |
一、“五大家族” |
二、家族权威与家族关系 |
第二节 清真寺:寺坊权威的生成场域 |
一、“选址盖寺” |
二、“搬请阿訇” |
三、学董乡老会 |
四、“夏爷”办学 |
第三节 寺坊结构与秩序的形成 |
一、实体性结构 |
二、文化—观念结构 |
三、寺坊秩序 |
第四节 小结与讨论 |
第三章 寺坊重建与民间权威的再生产(1980—2010) |
第一节 寺坊重建:传统权威与秩序的延续 |
一、重建清真寺:寺坊权威的复出 |
二、“老学董”聘请“老阿訇” |
三、“没有前途的经堂” |
四、“老学董”培养“接班人” |
第二节 传统秩序的变革:寺坊权威的转换 |
一、“富学董”上任 |
二、看脸色行事的“年轻阿訇” |
三、从“经堂”到“学校” |
四、“阿訇校长”与坊民的疏离 |
第三节 小结与讨论 |
第四章 “村转居”进程中的寺坊权威与秩序(2010—2015) |
第一节 坊民的遭遇:“征地拆迁风波” |
一、“土地丈量不公”引发的抗议 |
二、“村支书下台” |
第二节 家庭权威的终结:“分家”与“离坊” |
一、“分家” |
二、“离坊” |
第三节 寺坊权威的更迭 |
一、“学董”之争 |
二、“听话”的寺管会成员 |
第四节 小结与讨论 |
第五章 “国家在场”下的寺坊重构(2015—2018) |
第一节 坊民“上楼”:“新”的社区生活 |
一、邻里关系的重组 |
二、新的生计 |
第二节 “扩大的寺坊”:寺坊权威的衰落 |
一、“三村一坊的大寺” |
二、两位学董的“夸富宴” |
三、“新”“老”之争 |
第三节 坊民的“离散”:寺坊权威与秩序的分化 |
一、起因:“不听学董的话” |
二、事件发展:跟着“老实人”离开 |
第四节 “国家在场”:寺坊秩序的整合 |
一、“四进”清真寺 |
二、寺坊秩序的内外整合 |
第五节 小结与讨论 |
结语与讨论 |
一、变迁中的民间权威与秩序:吴村寺坊的经验 |
二、民间权威与乡土秩序的关系:回顾与思考 |
三、当代社区与社会秩序构建中“国家在场”与“民间力量”的意义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4)近代苏州花捐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科学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内容 |
(四)研究方法及重点解决问题 |
一、娼妓与花捐 |
(一)近代花捐考释 |
1.地方财政之挹注 |
2.寓禁于徵之话语 |
(二)近代苏州娼妓业概述 |
1.社会变迁与娼业兴衰 |
2.娼业结构及其影响 |
二、苏州花捐改革与清末民初的政权构建 |
(一)事权之于利源:晚清苏州开埠与妓捐移植 |
1.中日交涉与界址勘定 |
2.妓捐移植与巡警共治 |
3.马路变迁与娼区变动 |
(二)娼捐开征与清末民初地方权势变迁——兼论苏州的妓业陋规 |
1.妓业陋规举例 |
2.娼捐开征实态 |
3.地方权势变迁 |
(三)民初苏州妓捐存废与工巡捐局的改组动态 |
1.地方自治与妓捐沿革 |
2.局董纠葛与议员分配 |
3.妓捐存废与工巡改组 |
三、苏州花捐改革与南京政府时期的税制整理 |
(一)苏州民生歌社的嬗变与娼权的抗辩(1929-1936) |
1.废娼运动中的民生社及其经营 |
2.合法化危机:歌女卖淫与说书拼档 |
3.复娼视野中的歌女与娼妓 |
(二)从旧税新征来看南京政府时期苏州的妓业捐税 |
1.局票实贴印花 |
2.苏省废苛与苏市营业税之开征 |
3.茶馆书场捐之兴废 |
(三)花界捐赈与娱乐减附——以苏州献金捐募为中心(1932-1945) |
1.献金救国与战时娱乐附加 |
2.娱乐募捐与花界救国 |
3.减附:献金的“捐募化”改制 |
四、苏州花捐改革与民国后期的财政危局 |
(一)妓业税负与20 世纪40 年代苏州的筵席及娱乐税 |
1.增税与节约 |
2.税负与税率 |
3.价格与贫富 |
(二)民国中后期苏州娼妓禁政中的违警罚金 |
1.娼妓违警概况 |
2.警娼关系的症结 |
3.公安与财政的分野 |
(三)苏州检娼制度的实证分析(1935-1949) |
1.公娼视野下的检娼制度 |
2.娼妓避检的经济因素分析 |
3.卫政与警政的经费纠葛 |
结语 |
(一)兴利与除害 |
(二)地方财政的形成与改革 |
(三)苏州社会的因应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5)晚清福建社会问题及地方治理 ——以陈盛韶《问俗录》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文献综述 |
(一)史料来源 |
(二)研究现状 |
三、论文基本内容 |
第一章 陈盛韶与《问俗录》 |
第一节 陈盛韶的仕宦经历 |
第二节 《问俗录》的撰述背景及用意 |
第三节 《问俗录》内容与体例 |
一、撰写内容 |
二、撰写体例 |
三、文献价值 |
第二章 《问俗录》所见福建社会问题及原因 |
第一节 《问俗录》所见福建宗族管理 |
一、族田的社会功用 |
二、家族嗣产 |
三、丧葬重风水 |
四、乡族械斗 |
五、族正与总理的作用 |
第二节 《问俗录》所见福建的士风与唆讼 |
一、福建各地的士风差异 |
二、讼师唆讼网利 |
第三节 《问俗录》所见福建其他社会流弊及其内在关联 |
一、19世纪前期福建地区的米价问题 |
二、道光年间福建地区有组织的盗窃成风 |
三、聚赌淫戏、吸食鸦片 |
第四节 福建地方社会问题中的共性与个性 |
第三章 陈盛韶任职期间的施政措施 |
第一节 陈盛韶对乡族社会的引导和控制 |
一、改善婚丧奢靡恶习 |
二、对族长、总理的干预与控制 |
第二节 陈盛韶复兴文教与改变士风的努力 |
一、兴养立教 |
二、决讼断辟 |
第三节 陈盛韶对其他社会流弊的治理 |
一、钱谷税收 |
二、劝农赈贫 |
三、讨猾除奸 |
第四节 陈盛韶地方治理措施的特点 |
第四章 地方治理成效与反思 |
第一节 社会风俗与儒家理想的碰撞 |
第二节 地方现实与官府控制的冲突 |
第三节 地方治理的呼应与共鸣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 |
(7)Manual of Political Economy汉译本《富国策》翻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缘起 |
1.2 研究对象、目的和研究问题 |
1.3 研究方法和理论基础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理论基础:社会翻译学 |
1.4 研究价值 |
1.5 文章结构 |
第2章 《富国策》翻译研究现状 |
2.1 经济学思想(史)为主题的研究 |
2.2 翻译(学/史)视角的研究 |
第3章 《富国策》的翻译场域 |
3.1 《富国策》翻译场域权力关系及主要行动者 |
3.1.1 赞助人 |
3.1.2 发起人和出版者 |
3.1.3 译者 |
3.1.4 预设读者 |
3.2 晚清诗学规范 |
3.2.1 桐城派文章学 |
3.2.2 八股文 |
第4章 《富国策》译文的形式特点 |
4.1 中译本《富国策》和其底本MPE的整体对比 |
4.1.1 MPE和《富国策》的副文本对比 |
4.1.2 《富国策》各章节段落存留度变化情况 |
4.2 文本微观语言特点以及“道、理”概念和儒家文化负载语 |
4.2.1 单音节词使用 |
4.2.2 文言虚词的使用 |
4.2.3 “理”和“道”概念的使用 |
4.2.4 儒家文化负载词 |
4.3 句法特征 |
4.3.1 文言程式句 |
4.3.2 四字格、排比对句的使用以及句子的词组化 |
4.3.3 《富国策》的句长 |
4.4 MPE与《富国策》的文本性对比 |
4.4.1 篇章文本性标准 |
4.4.2 MPE与《富国策》的宏观文本性对比 |
4.4.3 衔接和连贯微观描述 |
第5章 《富国策》经济思想的译介和接受 |
5.1 经济学术语译介考察 |
5.1.1 卷一“论生财”经济学术语的个案考察 |
5.1.2 “日原”经济学术语质疑 |
5.2 《富国策》对MPE经济学思想的译介和删节 |
5.3 经济思想的传播和影响 |
5.3.1 出版及用途 |
5.3.2 衍生文本 |
5.3.3 评论和影响 |
第6章 《富国策》翻译策略、翻译规范和译者惯习 |
6.1 基于功能的翻译策略再范畴化 |
6.2 《富国策》的翻译策略 |
6.3 《富国策》翻译规范、翻译策略和其译者惯习的关系 |
6.4 译者选择翻译策略的思想根源 |
6.4.1 晚清政治思想中的“体用”观 |
6.4.2 《富国策》译者惯习选择翻译策略的机制模型 |
第7章 结论 |
7.1 研究发现 |
7.2 研究创新 |
7.3 研究局限与展望 |
参引文献 |
附录1: 《富国策》的序、凡例和年表 |
附录2: 儒家文化和汉文化负载词例举 |
附录3: 《富国策》第一卷“论生财”经济学术语 |
附录4: 《富国策》卷一第一章平行文本及相关情况 |
(8)《衆喜寳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选题依据 |
二、研究动态 |
(一) 关於宝卷 |
(二) 关於《衆喜宝卷》 |
三、研究创新 |
四、研究方法 |
五、主要内容 |
研究篇 |
第一章 《衆喜宝卷》版本考论 |
一、《衆喜宝卷》版本调查 |
(一) 着录情况 |
(二) 出版情况 |
(三) 收藏情况 |
二、版本调查後发现的问题 |
(一) 目录收录 |
(二) 版本汇总 |
三、《衆喜宝卷》五卷本之间的异同 |
(一) 封面 |
(二) 书名页 |
(三) 卷首页 |
(四) 目录页 |
(五) 卷尾页 |
(六) 卷五附志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衆喜宝卷》文本形式与内容 |
一、从《安乐铭》看《衆喜宝卷》的文本形式 |
(一) 《安乐铭》的文本形式 |
(二) 《衆喜宝卷》文本形式 |
(三) 两者之间的在文本形式方面的异同 |
二、《衆喜宝卷》的文本内容 |
(一) 下栏文本内容分析 |
(二) 上栏文本内容分析 |
(三) 上下栏文本之间的关联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衆喜宝卷》的功能——基於新出现《两卷本》的封比分析 |
一、五卷本与两卷本分品异同 |
二、五卷本与两卷本内容异同 |
三、齐供仪式文本?——《衆喜宝卷》的功能思考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从《科仪》看《衆喜宝卷》的宗教属性——兼论长生教 |
一、关於《科仪》 |
二、关於长生教 |
(一) 源起 |
(二) 教义 |
(三) 仪式活动 |
三、《衆喜宝卷》的宗教属性 |
(一) 《科仪》中齐供仪式的相关内容 |
(二) 《衆喜宝卷》与《科仪》之间的比较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劝化与宣教:《衆喜宝卷》之宗教功能 |
一、《衆喜宝卷》的故事劝化 |
(一) 衆喜在劝化经历中的三次受灾 |
(二) 桂瑛修行经历的种种磨难 |
三、傅教劝化 |
(一) 劝化过程中经历的二个阶段 |
(二) 劝世与劝道:《衆喜宝卷》劝化的两种策略 |
本章小结 |
校录篇 |
《衆喜粗言宝卷》 |
题解 |
录文 |
《科仪》 |
题解 |
录文 |
参考文献 |
後记 |
(9)合纵连横:1920年北洋政府开征所得税中的官商博弈(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目的及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与本文框架 |
1.4 研究难点、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晚清民国所得税创办进程 |
2.1 清末筹备所得税的进程 |
2.2 北洋政府筹办所得税进程 |
2.3 南京国民政府筹办所得税的进程 |
2.4 重庆国民政府优化所得税的历史 |
第3章 1920年北洋政府筹办所得税的博弈事态发展 |
3.1 博弈初期事态发展 |
3.2 博弈中期事态发展 |
3.3 博弈后期事态发展 |
第4章 博弈规则辨析 |
4.1 民智开化:西方所得税理论与自治思想的传播 |
4.2 政治现实:军阀割据与共和运动 |
4.3 国会之争:合法与非法的博弈边界 |
4.4 殖民政治:外国列强在华利益分割 |
第5章 博弈主体的深度分析 |
5.1 商会与商会之间的博弈 |
5.2 商会与各省议会的博弈 |
5.3 商会与北洋政府之间的博弈 |
5.4 各省议会与北洋政府之间的博弈 |
5.5 各方主体“合纵连横”的本质分析 |
第6章 北洋政府与商会博弈的模型分析 |
6.1 本次博弈的性质判定 |
6.2 信息递增的动态博弈模型构建与分析 |
6.3 北洋政府与商会博弈过程的理论分析 |
6.4 博弈结果的进一步辨析 |
第7章 本次博弈对我国当前税制改革的启示与借鉴 |
7.1 启示与借鉴一:税制改革不能脱离经济社会发展现实 |
7.2 启示与借鉴二:税制改革前凝聚共识能有效减少改革阻力 |
7.3 启示与借鉴三:维护中央政府权威是税制改革的政治保障 |
7.4 启示与借鉴四:依法推进税制改革 |
7.5 启示与借鉴五:推进税制改革必须讲究方法和策略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地位、观念、角色 ——社会变迁中的明代商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问题提出 |
二 相关研究 |
三 研究意义与论文框架 |
第一章 明代的商业政策 |
一 明太祖的商业政策及对商人的态度 |
(一)基于“重农”视角的“禁末”心态 |
(二)建立商业贸易制度法规 |
(三)实施“禁海”的本意 |
二 永乐到万历中期的商业管理和商税征收 |
(一)永乐至宣德时期 |
(二)正统至正德时期 |
(三)嘉靖至万历中期 |
三 明中后期皇权滥用对商人的侵剥及朝臣的恤商建言 |
(一)广派税使 |
(二)强佥商役 |
(三)苛征官木 |
小结 |
第二章 明代士大夫对商税征收的认识 |
一 对关市征商的基本看法 |
(一)阐释关市缘起及其社会职能 |
(二)提倡商民一体同视 |
(三)批评病商弊政 |
二 加强榷政监管及施惠商民的言行 |
(一)强化监管 |
(二)惠恤商民 |
三 对商税价值功用、征缴方式及农商关系的新思考 |
小结 |
第三章 明代商人的法权地位 |
一 法律规范下的商人权利地位 |
(一)服饰规定与路引制度中的“抑商”含义 |
(二)法律典章对商业行为的规范及商人权益的保护 |
(三)科举应试中“商籍”的确立 |
二 商事诉讼中商人的法权地位 |
(一)以苏州工商业碑刻为例 |
(二)以《盟水斋存牍》为例 |
小结 |
第四章 明代国家同商人的合作 |
一 盐法运行中的官商合作 |
(一)开中法确立的官商合作架构 |
(二)“叶淇变法”对官商合作方式的适应性调整 |
(三)盐法改革对商人内部及官商利益关系的平衡 |
(四)士大夫对盐政运行中官商合作的认识 |
二 茶法运行中的官商合作 |
(一)茶法运行概况 |
(二)朝臣对茶法运行中官商合作的建议 |
三 其他方面的官商合作 |
小结 |
第五章 明代的士商关系 |
一 士大夫对经商治生的价值肯定 |
(一)认可商人职业的社会功用 |
(二)承认士人治生之需 |
二 基于义利之辨士大夫对士商关系的评价 |
(一)阐发义利相通理念 |
(二)“公义”维度下的商人道德事功评判 |
(三)对商人理财经世才能的赞许 |
三 士商融合的表现及内涵 |
(一)士商阶层的双向互动 |
(二)士大夫家族的从商经历 |
(三)士商融合的内涵 |
小结 |
第六章 明代商人的价值取向与社会角色 |
一 儒贾择业中的现实考量 |
(一)着眼于生活境遇和个人资质的儒贾取舍 |
(二)儒贾相济的积极意涵 |
二 对儒贾关系的理解 |
(一)期以儒显 |
(二)认同儒家价值理念 |
(三)勉为儒贾、廉贾 |
三 经营处世的品行才具 |
(一)孝悌行义 |
(二)笃实诚信 |
(三)德才兼备 |
(四)对儒术、贾道的会通与实践 |
四 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参与 |
(一)赈济捐施 |
(二)御患抗倭与议策盐政 |
(三)参与地方及国家庶务 |
小结 |
结论 |
一 明代商人、商业与帝制体系基本关系 |
二 明代士大夫对商人、商业的评议及士商关系面貌 |
三 明代商人的价值认同与社会角色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四、富人纳税 为何不兴(论文参考文献)
- [1]《扬州画舫录》画舫风物探考[D]. 刘畅. 南京艺术学院, 2021(11)
- [2]我国当代慈善伦理问题研究[D]. 沈慧. 河北经贸大学, 2021(12)
- [3]变迁中的民间权威与乡土秩序 ——以吴村回族寺坊为个案[D]. 马志强. 兰州大学, 2019(02)
- [4]近代苏州花捐改革研究[D]. 曹瑞冬. 温州大学, 2019(01)
- [5]晚清福建社会问题及地方治理 ——以陈盛韶《问俗录》为中心[D]. 张海艳. 华中科技大学, 2018(06)
- [6]《诗经》里的“王道精神”和当代价值[J]. 林中明. 中国韵文学刊, 2018(02)
- [7]Manual of Political Economy汉译本《富国策》翻译研究[D]. 刘晓峰. 北京外国语大学, 2017(02)
- [8]《衆喜寳卷》研究[D]. 蔡迎春. 上海师范大学, 2017(09)
- [9]合纵连横:1920年北洋政府开征所得税中的官商博弈[D]. 梁长来. 中央财经大学, 2017(08)
- [10]地位、观念、角色 ——社会变迁中的明代商人[D]. 常文相. 东北师范大学, 20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