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我国社会治安的影响和对策

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我国社会治安的影响和对策

武胜伟[1]2004年在《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我国社会治安的影响和对策》文中提出回顾我国应对SARS这一突发事件的过程,可以看到,受突发公共卫牛事件的突发性、公众性、复合性、阶段性等特点的影响,社会治安呈现了许多鲜明的不同于常态的特点。我国政府及公安机关采取大量有效措施,成功应对了首次SARS带来的社会治安问题,并在领导体制、群防群治、专门机关作用发挥等方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但认真审视我国现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状态下的社会治安应对机制,可以发现在领导体制、应急法制建设、工作措施等方面仍有许多弊端。在充分分析现状的基础上,笔者提出一些初浅的建议。在应急体制方面,建议设立有卫生、防疫、检疫、公安、安全部门参加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长设机构;规范各应急处置参与主体的法律地位;完善公安机关内部的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反应预案。在应急法制建设方面,建议完善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会治安应急法制,明确应急法制建设的目标、原则和重点。在治安问题处置水平方面,建议把握应急处理措施与常规行政的区别,充分保障人权;对可能引发的突发性事件,做好充分的思想及预案准备,在有效处置个案的同时,主动实施危机干预,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在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时,建议掌握原则,分类妥善处置;把握行政协助与行政强制的界限,防止滥用行政应急强制措施,避免激化矛盾。

赵颖[2]2006年在《突发事件应对法治研究》文中指出突发事件应对法治是突发事件及其应对的特殊性和法治内在品质的结合,突发事件应对法治的根基仍然在于国家(政府)与社会(公民)的二元关系中并集中表现为各主体间权利(力)义务在紧急事态下的重新组合与特殊调整,突发事件应对法治要消除的是两种危害或威胁:一是突发事件本身造成的危害,二是紧急权力滥用可能造成的危害,突发事件应对法治与常态法治并存且互动。围绕此中心思想,本文主要从宪法、行政法角度在宏观上对突发事件应对法治的基本原理和主要制度进行研究,全文共分五章:第一章,突发事件应对与法治关系及其变迁。突发事件的特殊性决定了突发事件应对的特殊性,而突发事件及其应对的特殊性意味着适用于常态下的平常法治不能适用于突发事件的应对,或者说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应具有特殊性,而在突发事件与日常事务、紧急行政与常规行政常常并存与交叉的社会现实中,防止二者的混淆错位、强调突发事件应对法治的特殊性显得十分必要。理想的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应该是既适应突发事件应对的特殊性和客观需要又不失法治的内在品质和追求,通往这一理想的历程在突发事件应对和法治的双重变迁中曲折前进。应急与法治曾长期处于紧张甚至对立关系,随着社会发展和时代变化,二者的紧张关系逐渐缓解并趋于吻合。一方面,突发事件及其应对的客观实践不断发展变化,主要是突发事件本身态势和范围的扩大导致了突发事件应对的范畴、机制、方式等发生变化,法制逐渐成为处置突发事件更为有效和有序的手段,而现实中紧急权力的滥用和人权意识的提高使得紧急权力纳入法治框架成为必需;另一方面,法治模式和理念不断变迁,古典自然法、形式法治都有合理因素并对突发事件应对产生一定积极影响,但二者内在的局限性使得应急与法治的紧张关系仍不能真正缓解,而在二者基础上演进发展的实质

姬琰玲[3]2015年在《我国中小学突发事件成因与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是国家的希望。当前国际社会动荡不安,国内社会处在快速的转型阶段,使得不稳定因素增多。而中小学生年龄小、自我防御能力低、辨别是非能力差,成为了我们应给予更多关注和保护的群体,学校是他们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学校安全是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基础,同时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方面。论文是通过对近两年中小学突发事件的梳理、分析总结出其发生机理,运用文献研究法和就近实地调查法对我国中小学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预案、应急管理体制、应急管理机制和应急管理法制进行阐述。文章的主体内容主要包括了:通过论文的选题背景和选题意义,提出了研究具有的实际价值,结合国内外研究现状,归纳了中小学突发事件的内涵,其中包括突发事件的概念、中小学突发事件的定义、中小学突发事件的特征和分类;在此基础上,对中小学突发事件的现状进行了描述,分析了中小学突发事件的原因,对内涵做了深化和补充;结合应急管理的“一案叁制”,提出了中小学应急预案、中小学应急体制、机制和法制四个方面;通过作者的实证调查,分析了中小学突发事件应对的现状,同时分别从预案、应急体制、机制和法制四个角度分析了中小学是如何应对突发事件的;通过上述研究作者对中小学应对突发事件提出了六项对策,分别是管理主体的意识重塑、加强重视预案环节、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构建和完善中小学突发事件应对法、深化多部门的协同工作、构建和谐的社会气氛,为有效的提高中小学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后,鉴于作者自身知识的有限性提出了不足和对今后学习、研究的展望。总之,论文的逻辑脉络是比较清晰的,阐释突发事件及中小学突发事件的概念、特点和分类,对当下中小学突发事件的现状和原因进行叙述,从应急预案、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的视角把中小学应对突发事件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了论述,提出相应的对策,为以后再次发生类似事件提供理论依据。

吴頔[4]2013年在《思想政治教育视角下高校突发性群体事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频发于高校的突发性群体事件,给大学校园的稳定及和谐社会建构带来了较大冲击。高校稳定对维护国家稳定、实现社会和谐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高校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因此,研究高校突发性群体事件的成因,探索应对高校突发性群体事件的路径、方法与策略,为构建和谐校园提供政策建议,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高校突发性事件是指高校受国际形势、国内局势或高校自身等的因素影响,涉及到在校师生的切身利益,各种突如其来的、意外发生的、紧急的,并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突发性群体行为事件。高校突发性群体事件具有社会群体性事件的一般特征,又具有高校自身的行为逻辑和表征。通过典型案例的分析研究可以看出近年来高校群体事件在事件数量、规模、程度、社会影响等维度呈现出新的变化和特征。这种变化和特征是由社会转型、高校管理方式变化以及大学生自身等内在因素、外在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思想政治教育在高校与大学生全面发展过程中占据重要地位。在高校突发性群体事件中,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介入是使事件得以有效治理的重要环节,发挥着“生命线”的作用。在介入的过程中,要做好相关理念的强化,如确立“以学生为本”观念、积极引导、不过分强化主客体意识等。高校突发性群体事件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发展契机的同时,如改进工作方式、革新工作方法论、提供新素材新内容等,也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效性、工作者权威、工作机制带来了一定的挑战。为此,必须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和作用,同时,借助国内外社会治理理论。分别从前端治理——建立科学的预警系统,中端治理——构建安全阀,后端治理——事后整合等方面对高校突发性群体事件进行综合治理与应对。而作为治理主要责任方的高校,应坚持人文性、求实性、效率性、综合协调等原则,在事件前期做好预警,建立科学的信息采集、信息评估、分析决策系统,提高预防能力,通过校园危机教育、安全稳定教育、建构信息反应及内容阻断机制,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事前预警作用;事件中期,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导向作用,注重对学生的人文关怀,心理引导,及时缓解冲突,建立科学校园应急机制,使思想政治教育成为高校突发性群体事件处理中的一道“安全阀”;事件后期,高校应当及时整合,完善相关后续工作,防止冲突的再度反复。

罗成琳[5]2009年在《突发群体事件演化及其应对预案构建研究》文中指出突发群体事件(Mass Emergency)是当前社会转型阶段影响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其应对效力是考验政府执政能力的关键指标。正确认识和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对于确保社会平稳运行、减少社会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现有的突发群体事件应对预案体系在处置突发群体事件中发挥了一定积极作用,但是也暴露出在预案措施针对性、操作性方面的欠缺,需要结合突发群体事件演化特点对应对预案进行体系构建。本文把突发群体事件看作一个复杂自组织系统,运用自组织理论和演化博弈理论来对突发群体事件演化过程的实质进行动态研究。在突发群体事件演化分析地基础上运用案例推理理论和情景分析方法提出突发群体事件应对预案构建体系。考虑到突发群体事件具有事先难以预测、甚至无法预测,但又需要紧急处理的特点;考虑到突发群体事件关系错综复杂,需要剖析其演化实质的需求;考虑到突发群体事件应对预案对突发群体事件应急管理具有提前准备和支持作用,本文基于管理学、社会学、计算机科学、复杂系统科学等领域的基础理论,对突发群体事件演化和应对预案体系构建进行了详细的探讨。论文内容主要包括:(1)支撑突发群体事件演化和应对预案构建研究的基础理论分析。对突发群体事件进行了系统分析,分析了自组织理论和演化博弈方法用于支撑突发群体事件演化规律及模型的基础理论,提出了突发群体事件演化博弈的基准模型。分析了情景分析方法和案例推理方法用于支撑应对预案构建研究的基础理论及两种方法的结合模式。(2)突发群体事件演化模型研究。在突发群体事件典型案例剖析的基础上,分析了突发群体事件演化的自组织静态结构和演化博弈动态流程,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突发群体事件综合演化模型;分析了影响突发群体事件演化的主要指标,提出了突发群体事件演化的影响指标体系。此部分研究为突发群体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对预案构建研究提供了基础支撑。(3)突发群体事件应对的“案例-情景-预案”构建体系结构。在突发群体事件系统演化模型基础上,提出了突发群体事件应急管理的规律和指导思想,提出了一种突发群体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框架,并阐明了应对预案在其中的关系和地位;提出了基于案例推理的应对的“案例-情景-预案”构建体系框架:构建了突发群体事件应对预案内容模型和基于案例推理的应对预案系统实现模型,并研究和分析了构成模型的应对预案情景特征提取模块等五个子模块的功能和相互关系。(4)突发群体事件应对的“案例-情景-预案”构建途径。在应对的“案例-情景-预案”构建体系结构基础上,运用情景分析方法、案例推理方法及相关计算机系统索引、检索、匹配方法,研究了突发群体事件应对预案体系中五个子模块的实现思路和途径,其中提出了应对预案系统案例描述结构框架及各子结构描述方法,设计了应对预案系统索引模块、案例检索模块、用户接口模块的实现方法,并基于情景分析法,给出应对预案系统案例生成流程框架。(5)突发群体事件应对方案实时生成和验证。详细阐述了突发群体事件应对方案生成过程,并以瓮安事件及S市新发生突发群体事件为案例,对本文提出的突发群体事件应对预案系统的实施进行验证。运用自组织理论和演化博弈理论对突发群体事件进行演化分析,在此基础上运用案例推理理论和情景分析方法提出突发群体事件应对预案构建体系,对于剖析突发群体事件演化实质,构建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应对预案体系,对地方政府有效应对突发群体事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使事件的演化过程能得以控制,保证社会的稳定和公共的安全。

杨宇[6]2010年在《中小城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研究》文中指出突发事件的处理是对政府组织的管理能力和效力的全面考察和综合鉴定,是衡量和反映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方面。它不仅是政府的一项战略任务,同时也是日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应急管理在于以完善的应急准备和快速的响应能力为基点,尽量避免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将不可避免但又不知准确发生时间的突发事件负面影响最小化。中小城市由于城市化水平相对较低,更加需要正确认识应对城市突发事件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从预警、救灾、疏导、重建等环节做出应对,在公共财政和资源配置上做出安排,从制度体系上解决城市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管理问题。本文通过对突发事件的基本范畴、中小城市应急管理的分类分级、灾害表征及诱因的深入研究。从静态的角度对中小城市应急管理机制构建的基础进行分析,我们认为面对各种突发事件,最重要的选择在于通过建设常设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部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完善预案体系来增强政府对突发事件的管理能力。提出中小城市应急管理机制主要包括预防准备、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决策指挥、危机沟通、社会动员、恢复重建、调查评估、应急保障等内容。最后对河南永城市应急管理现状进行实证研究,以永城暴风雨灾害为个案,从四个方面提出完善永城应急管理的对策建议。

黎超[7]2015年在《西南民族地区突发事件应急法制建设研究》文中认为我国的西南民族地区是突发事件频发地区。依照法律法规及时有效的应对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的稳定,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当地政府面临的艰巨任务。目前,本地区的突发事件应急法制正在加紧构建中。我们仍应看到,本地区的应急法制还是存在一些问题。面对近年来各类突发事件爆发频率高、威胁范围广危害程度深的趋势,科学地构建一套完整、系统化应急法律体系,已成为本地区各级政府管理的当务之急。虽然从南方冰灾、汶川大地震等多次近些年突发事件中的具体应急处置工作表现来看,西南民族地区的应急法制建设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部分方面应急法制以及应急机制不健全也是不争的实事。本文主体部分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典型案件描述西南民族地区在应对公共突发事件中出现的问题。这个部分以事实说话并为下面章节的分析奠定基础。第二部分:简要介绍了突发事件的一般性的理论,重点研究西南民族地区突发事件的类型、特点以产生的原因并结合西南民族地区发生的事件进行分析。第叁部分:介绍了突发事件应急法制一般性的理论与我国突发事件应急法制建设的现状。并阐述了本地区应急法制建设的现状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第四部分:论述了西南民族地区突发事件应急法制建设的必要性、目标、重点、原则以及从应急法律体系建设、应急预案体系、预警监测、突发事件应对机构设立、对当地群众进行法制文化宣传等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政策指引下,把西南民族地区突发事件应急法制体系建设纳入法治化的轨道,是维护本地区和谐发展的关键点,也是保障各项事业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法制地方法规,建立起科学系统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是当前本地区应急法制建设的当务之急。

任堃[8]2010年在《危机管理视角下的当代中国政府形象构建》文中研究表明政府形象不仅是政府综合能力的反映,更是政府顺应社会发展以及社会公众需求而构建起来的与社会公众间的和谐互动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形象所体现的是政府的有效性和合法性问题。政府形象的提升不仅意味着政府自身的完善与发展,更意味着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政治发展能力的增强和社会发展进程的有力推动。社会的危机环境,一方面加大了政府有效性实现和合法性基础巩固的难度,另一方面也基于危机的灾难性提升了社会公众对于政府能力的期望与要求,这对政府形象的构建就形成了极大的挑战。政府如果不能冲破这种非常态环境所给予的困难和阻力,有效地实现以其为核心主体的全面整合的危机管理,将面临因为自身执政有效性和合法性的丧失而导致的形象危机,并使得整个社会陷入危机的灾难与困境之中而无从发展。但是对于政府形象而言,危机不是只有单方面的负面效应的。危机状态使得政府形象问题备受关注,政府通过危机管理中形象构建问题的审视和反思,才能为自身的变革和发展找到合理的方向与归宿。而以此为契机所构建起来的良好政府形象,又可以成为政府危机管理的有效基础资源,有助于政府危机管理效能的提高,二者之间可以实现良性的循环。这也正是危机作为风险与机遇并存的共同体中所谓的机遇的价值所在。因而,博弈与互动作为危机管理与政府形象构建之间微妙关系的最好概括,构成了危机管理视角下政府形象构建问题研究的可行性前提。自从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以来,人类社会始终面临着不同形态的多重危机的冲击,人类文明的发展过程是同时负载了对于各种危机挑战回应的过程,人类危机应对的经验在积累,在丰富,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人类已经掌握了规避所有危机及风险的能力,危机逐渐淡出人们的生活。透视中国当前社会的危机形态、特点及爆发根源,不难发现,危机没有离人们远去,相反,在现代社会,多元利益的分化、多重竞争主体的存在以及民众自我意识的觉醒和参与欲望的上升均扩大了社会正常运转的裂隙空间,为本难以避免的公共危机提供了滋生的土壤,也就使得其发生的频率上升,以多样化的形式严肃拷问着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和影响。危机是对社会生活中存在的尖锐矛盾和冲突的有力揭示,政府如果不能在强大的压力之下迅速有效地回应危机,一方面会使得危机肆虐给社会造成极大的破坏与损失,另一方面会暴露政府执政不力的状况,而许多危机或是冲突问题的产生,恰恰与政府执政本身存在着密切的关联,这对处于危机环境中的社会公众而言,就难以给予政府以强烈的认同、支持及良好形象的确认。因而,相对于常态环境,危机管理视角下的政府形象构建,所面对的更多的是压力与困境:危机造成的社会失序对政府的社会秩序供给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危机不可避免的社会威胁性使得危机面前社会公众的脆弱性凸显,从而对于政府危机管理效能的渴望和依赖就相应增强;危机对于价值的异化性影响使得政府的社会价值责任在此背景下更加突出和必要;危机造成的利益敏感性使得社会整体逐利性行为增加,社会公众自身的权益维护意识增强,从而给予了政府更多的话语及问责压力;全球化的背景极易造成危机更大范围的波及,从而对于整个国家和民族造成不利的影响,政府需要进一步强化自身的国家形象责任。在这种压力之下,有效的危机管理便成为政府形象构建的必然诉求。多种危机的不期而遇,使我国政府充分认识到了风险社会中抵抗风险、化解危机的能力对政府本身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意义,结合危机的形态特点以及现有的危机管理机制架构,在有力汲取其他国家的相关经验和先进技术手段的基础上,力图实现旧有体制下成长的传统危机管理模式的创新和发展,建立起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需求的整合型的危机管理体制,努力营造起危机状态下有责、有勇、有谋的公众形象。但这并不意味着危机管理过程中政府在自身形象的塑造问题上已近乎完美,一些制约因素的存在,给危机管理视角下政府形象的理想预期平添了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需要政府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体现为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缺位与执行的滞后造成的政府危机管理行为的法制约束能力弱化、危机财政投入及救助的不足导致的公众利益维护及保障的缺失、危机决策与危机管理效应的非理想化与滞后性造成的管理效能的低下、政府及公务员诚信品格的缺失而导致的自身形象的匮乏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都成为政府危机管理能力提升的羁绊和困扰,形成危机管理视角下当代中国政府形象构建的不力状况。而对于这些制约因素存在根源的探析,在兼顾危机客观环境本身的特殊性的同时,更需要深入挖掘政府主观方面努力的薄弱,涉及到政府及公务员的危机意识淡薄、行政道德示范作用式微、有效公关欠缺、危机管理机制改革和创新动力不足等方面。危机的特性以及当前中国所处特定时代背景下危机管理所要面对的复杂形势,给危机管理过程中良好政府形象的构建造成了极大的阻力与困难,而与此同时,其本身又是社会对于政府形象诉求提升的一个必然前提和环境设定。因而,政府在危机状态下的形象构建必然是要冲破重重的阻碍和压力,突破宏观上的理论决策的探讨和研究、微观上的职能与制度的安排、意识层面上的价值取向、行为层面的具体运作等各个方面所固有的狭隘,来实现对于预期目标的有效追逐,即在有效实现社会沟通基础上的政府对于社会危机的有效应对和控制,并以一系列合理、合宪、合公共利益取向的政府实在体现来适应和满足社会组织及公众的需求,实现政府与社会公众间的有效互动,以提升政府的有效性和巩固统治的合法性,推动社会的良性有序发展。政府形象是政府、社会公众及其互动关系叁个要素共同构成的有机体,而危机管理更是包括危机管理的价值理念、具体运作以及危机沟通在内的系统综合过程,危机管理视角下政府形象的构建,就是在结合二者特性的基础上适应危机特殊情境中社会公众及社会发展需要而进行的逐渐的调试和完善,包括价值、事实、对话叁个维度。价值路径用以调控组织与利益相关者的价值关系,引导危机表象背后无形的“操纵之手”,事实路径用以明确危机的起因、过程和变化,缓解、遏制事态发展,传播路径用以协调危机之中的人能够达成相互理解、分享彼此的价值,共同回归常态秩序与规则。在此过程中,构建起强调民本、责任和绩效的政府危机管理的良性价值体系,建立危机意识强化、保障机制健全、体制建设完善、协同机制良好的现代危机管理体系,在提升危机管理效能的基础上开展必要的政府危机公关、推进政府形象传播,就成为危机管理视角下政府形象得以弥合、修复以及实现更高形象目标的必然的路径选择。

郭燕[9]2007年在《论应急性警察行政权》文中研究表明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种新的社会矛盾不断出现,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安全事故层出不穷。社会形势的多变性和法律的滞后性不可避免地使应急性警察行政权力应运而生。为了维持和恢复社会正常秩序,警察权需要预先介入和处置。社会紧急状态为警察权扩张提供了正当理由,这对法治有巨大的补充作用,但同时也对行政法治构成了潜在威胁。本文认为,应急性警察行政权是国家行政应急权的一种,在紧急状况下,警察机关所防止的危害具有急迫而不可延迟性,警察在应急状态下拥有的裁量权和强制权是任何其他行政机关不能企及的,因而对人民权益影响更为显着,必须对其进行严格控制。而另一方面,过于谨慎的警察应急权却因其机械化、低效率化而无法全面克服社会危机,维护正常的行政秩序。因而如何构建紧急情况下警察行政权的运行机制,以及如何配置和保障警察应急权,进而在民权保障和权力行使之间寻到一个兼顾各方的平衡点是本文的主要内容。

杜婷婷[10]2011年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研究》文中指出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资源和环境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加之一些地方盲目发展,环境安全隐患逐渐凸显,和世界许多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相似,我国目前也已经进入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高发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具有突发性、高危性、可控性等特点,通过加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增强社会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应急人员的预警及应急响应水平来减轻其造成的危害具有重要意义。我国自2002年就开始进行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设工作,但近年来频频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暴露出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在组织机构建设、应急工作程序设计、应急资源储备管理等方面存在很多问题,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滞后于突发事件的应急需求。因此,本文重点针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组织机构、应急机制、公众参与、以及应急预案的编制等方面开展研究工作。首先,本文采用对比分析法,借鉴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构建方法,根据应急管理工作需求,提出了包括应急决策机构、应急指挥中心、事故处置机构和应急咨询机构在内的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对各机构的组成部门和具体工作内容进行了探讨。其次,本文建立了以接警、事故级别判定、警报信息发布、启动预案实施应急响应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应急响应流程,对接警信息内容、事故级别的判断指标、警报信息发布时的注意事项及应急响应行动的详细内容进行了阐述。对应急响应过程中各组织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内容进行了讨论。第叁,对突发事件发生前,即常态下的应急管理工作内容进行了研究。对风险源调查的内容、风险源影响评价程序、风险源信息通报方式进行了研究;对宣传教育的主要方式,培训内容了讨论;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中常用的应急资源进行了分类,明确了管理内容。第四,公众参与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管理中可以发挥重要作用。论文根据参与者在应急管理中的不同作用,将公众划分为个体公众、社会团体、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四个类型;从应急管理的叁个阶段(预防与准备、应急响应、事故恢复)出发,对各阶段具体工作中所需要的公众参与者类型、参与内容及形式进行了探讨。最后,总结了我国现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而提出了应急预案的编制原则,提出了以成立预案编制机构、资料收集、应急资源及能力评估、编制预案文本、评审与发布为主要内容的应急预案编制过程,并对预案演习的叁种方式进行了阐述。本论文的研究为我国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设提供了一些新的思路,其中,应急管理组织机构的构建方法、应急响应流程的设置、常态下的应急管理工作内容等都可以运用到应急预案的编制中,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有效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 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我国社会治安的影响和对策[D]. 武胜伟. 郑州大学. 2004

[2]. 突发事件应对法治研究[D]. 赵颖. 中国政法大学. 2006

[3]. 我国中小学突发事件成因与对策研究[D]. 姬琰玲. 河南理工大学. 2015

[4]. 思想政治教育视角下高校突发性群体事件研究[D]. 吴頔. 南京理工大学. 2013

[5]. 突发群体事件演化及其应对预案构建研究[D]. 罗成琳.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09

[6]. 中小城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研究[D]. 杨宇.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0

[7]. 西南民族地区突发事件应急法制建设研究[D]. 黎超. 广西师范大学. 2015

[8]. 危机管理视角下的当代中国政府形象构建[D]. 任堃. 山东大学. 2010

[9]. 论应急性警察行政权[D]. 郭燕. 吉林大学. 2007

[10].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研究[D]. 杜婷婷. 南京大学.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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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我国社会治安的影响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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