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个案监督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个案,司法,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庭长,监督员,胜景。
个案监督论文文献综述
杨永浩[1](2019)在《加强对典型个案的深层次监督》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记者杨永浩)北京市检察院日前召开民事诉讼监督工作座谈会,14名北京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人民监督员受邀参加会议。2019年全国检察长会议提出,要做强民事检察工作,既要全面履行民事监督职责,更要在“深”字上做文章。本次会议紧紧围绕深层(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9-04-15)
邱珍[2](2019)在《大数据驱动下精准扶贫监督的实践路径分析——以湖北省为个案》一文中研究指出运用大数据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保障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以湖北省为个案的大数据督查工作已日趋形成"科技反腐+精准监督"的高效模式,即包括动员部署与锁定重点、采集数据与整合共享、比对核查与分类处置、整改问责与督促落实、建章立制与总结提升五个环节。运用大数据开展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有利于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推进科技监督探索积累了经验,有效推动基层从严治党的实现。整体来看,为提升大数据督查的实效性,应进一步优化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推动大数据"孤岛"联结成"大陆",促进线上监督和线下跟进共同发力,从而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本文来源于《湖北文理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1期)
王飞[3](2018)在《从压制到主导:司法责任制改革目标下的院庭长个案监督机制检讨与完善——一个司法裁量的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司法责任制改革废除了案件审批制度,将院庭长对普通法官审判权力施加影响纳入司法裁量轨道。一个真实案例暴露出院庭长个案监督机制的运行效果值得检讨,对8家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效果的考察显示:由于程序制约不到位,拥有管理权的院庭长在司法裁量过程中仍处于支配性地位,改革有"换汤不换药"的危险。完善院庭长个案监督机制,首先应当正确理解院庭长参与司法裁量活动的意义:在当前司法活动中,院庭长的参与是衔接法律本文与社情民意的关键,是保障司法张力的重要因素,使司法裁量结论更加正义。其次,也要正视院庭长群体的素质特征对司法裁量活动的影响。基于对12家中基层法院345名院庭长的分析,发现院庭长群体理论基础相对薄弱、偏好结果主义裁量模式。最后,在参与叁种不同类型疑难案件的司法裁量活动中,院庭长群体所起作用也会不同。因此,院庭长个案监督权的完善,应是以程序制约权力,实现从压制到主导的转变,使院庭长参与司法裁量活动成为实现公平正义的补充与衡平。具体建议包括:由法官一方登记到法官、院庭长两方同步登记,增强博弈效果;化主动性权力为被动性权力,防止权力的恣意;改支配性命令为关键性意见,充分发挥院庭长所长;从以后果问责到对行为追责,不以一时一地的"民意"对司法裁判追责。(本文来源于《法治论坛》期刊2018年01期)
英红[4](2017)在《浅析财经类媒体舆论监督的报道特点——以“胜景山河”上市报道为分析个案》一文中研究指出2010年,由于财经类媒体的报道,已经在IPO过会的胜景山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景山河)被阻拦在了资本市场之外,这可以说是财经类媒体成功开展舆论监督的经典案例。本文以胜景山河事件报道为例,对财经类媒体舆论监督的报道特点进行了分析,并对它们在舆论监督中的影响因素、功能及成功原因进行了分析。(本文来源于《传媒》期刊2017年23期)
曹众[5](2017)在《行动小组亮出治污“杀手锏”》一文中研究指出“龙江环保世纪行”是一场持久的监督活动。始于1998年,由黑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发起、省委政府相关部门配合、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全民动员广泛参与。19年来,活动主题始终是“依法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跟进叁年,治污(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7-08-07)
赵家新,曹钰华[6](2017)在《南通建设案管机构推动受立案改革》一文中研究指出2016年以来,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受立案投诉、检察机关立(撤)案监督、刑事立案复议复核案件与上年同比分别下降60.5%、40%和45.6%。南通市公安局副局长陆玲玲告诉记者,这是该局以案件管理中心(室)建设为抓手全面深化受立案改革取得的喜人成果(本文来源于《人民公安报》期刊2017-06-26)
李振[7](2017)在《人大个案监督制度的实证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人大个案监督作为人大司法监督的必要形式,对防治司法腐败、保证司法公正、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自个案监督产生以来,有关个案监督的讨论从未停止,在我国司法体制改革这一新的历史背景下,我们应当再度审视个案监督问题。目前学术界对人大个案监督主要有叁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个案监督作为其充分行使监督权的必要方式,是完全符合宪法、法律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强完善人大的个案监督制度是大势所趋;第二种观点坚持认为,个案监督是对司法独立原则的践踏破坏,必须予以彻底废除;第叁种观点则认为人大个案监督是当前司法环境的产物,应该立足于当下,通过完善个案监督制度,让其更好的为建设法治社会服务。本文赞成第叁种观点,论文先对个案监督的基本情况做出阐述,又对其存在合法性、合理性做了相关论证。在论述完我国个案监督制度的运行现状后,探寻个案监督发展中所表现出来的主要问题,分析其成因并针对这些问题,对个案监督的发展与完善提出设想。本文除序言和结语以外,共由叁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梳理并简要分析了个案监督基本概念、产生背景以及学术争议,第二部分着重考察了我国人大个案监督制度的现实状况,从实证分析的角度阐述个案监督存在的问题及问题成因。第叁部分则针对第二部分提出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人大个案监督制度的建议。(本文来源于《内蒙古大学》期刊2017-06-08)
刘子阳[8](2017)在《法学专家:个案监督明确兜底款项适用条件》一文中研究指出今天,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王力军非法经营案公开宣判,依法撤销原审判决,改判王力军无罪。“最高人民法院吸收了舆论中的正确观点,依法指令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纠正已生效的错误判决。王力军案再审改判无罪,起(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7-02-18)
谢帆,王积龙[9](2016)在《我国环保非政府组织监督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困境——对IPE的个案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环保非政府组织监督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困境,主要体现在监督地方政府信息公开,企业信息公开,推进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的不足,以及区域监督效果的不平衡四个方面。研究还发现,来自多个利益方的阻力影响环境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成为推动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关键障碍,需要尽快建设PRTR制度以实现有效的环境管理。以上观点是对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为个案的环保非政府组织研究得出的结论。(本文来源于《新闻界》期刊2016年14期)
莫湘益[10](2016)在《检察建议用于刑事个案监督论要》一文中研究指出民事行政诉讼领域的二元监督方式,可为检察建议用于刑事个案监督提供参照。检察建议在刑事个案监督实践中已占有一定比重,主要用于存在显而易见错误的生效裁判,其纠错效果并不逊于抗诉。检察建议具有运行路径短、矛盾化解在基层、法院易于接受的优势,也存在法律依据不足、瑕疵纠错范围不详及法律效力虚化的劣势。在刑诉法中增设检察建议方式的基本构想为:确定检察建议的提出机关为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同级检察院,发挥检察建议的效率优势;合理确定审判瑕疵的表现种类及纠正方式,增强一般检察建议的可操作性;灵活配置再审检察建议与抗诉的适用范围,使之集中于存在显而易见错误的案件,保证检察建议监督的精准性;明确法院的受理义务和答复义务,增强检察建议的监督刚性。(本文来源于《学术月刊》期刊2016年03期)
个案监督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运用大数据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保障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以湖北省为个案的大数据督查工作已日趋形成"科技反腐+精准监督"的高效模式,即包括动员部署与锁定重点、采集数据与整合共享、比对核查与分类处置、整改问责与督促落实、建章立制与总结提升五个环节。运用大数据开展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有利于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推进科技监督探索积累了经验,有效推动基层从严治党的实现。整体来看,为提升大数据督查的实效性,应进一步优化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推动大数据"孤岛"联结成"大陆",促进线上监督和线下跟进共同发力,从而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个案监督论文参考文献
[1].杨永浩.加强对典型个案的深层次监督[N].检察日报.2019
[2].邱珍.大数据驱动下精准扶贫监督的实践路径分析——以湖北省为个案[J].湖北文理学院学报.2019
[3].王飞.从压制到主导:司法责任制改革目标下的院庭长个案监督机制检讨与完善——一个司法裁量的视角[J].法治论坛.2018
[4].英红.浅析财经类媒体舆论监督的报道特点——以“胜景山河”上市报道为分析个案[J].传媒.2017
[5].曹众.行动小组亮出治污“杀手锏”[N].检察日报.2017
[6].赵家新,曹钰华.南通建设案管机构推动受立案改革[N].人民公安报.2017
[7].李振.人大个案监督制度的实证研究[D].内蒙古大学.2017
[8].刘子阳.法学专家:个案监督明确兜底款项适用条件[N].法制日报.2017
[9].谢帆,王积龙.我国环保非政府组织监督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困境——对IPE的个案研究[J].新闻界.2016
[10].莫湘益.检察建议用于刑事个案监督论要[J].学术月刊.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