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诉讼突袭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裁判,民事诉讼,程序,当事人,举证责任,比较法,主体性。
诉讼突袭论文文献综述
孙书建[1](2019)在《民事诉讼突袭性裁判的成因与对策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现阶段,部分法院注重提高诉讼效率,但是在此过程中,容易侵害当事人的主体权,最终的结果与当事人的想法相背离,因此产生民事突袭性裁判,影响法院的工作效率。基于此,本文提出了改革诉讼模式、提升法官队伍素质、完善争点整理程序、强化法院阐明义务、增强文书说理要求五个方面措施,从而有效的纠正不合理的案件评价制度,切实解决民事诉讼突袭性裁判。(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28期)
洪发胜[2](2019)在《行政诉讼中的“证据突袭”及应对》一文中研究指出“证据突袭”源出于民事诉讼,一般发生在一审审判程序进入庭审后、法庭辩论终结前,是指一方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或提出新的答辩主张并突击提交证据材料,导致案件不得不休庭、延期,甚至影响裁判结果。这一技巧进入行政诉讼领域,不仅有了时间轴上的延伸,还在形式和效果上发(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01-24)
刘圆圆[3](2018)在《民事诉讼突袭性裁判的成因与防止》一文中研究指出突袭性裁判被称为司法之癌,预防突袭性裁判的理论与实践意义不容忽视。诉讼模式的弊端、巨大的裁判压力、不合理的庭审方式以及缺乏有效的救济途径和必要的惩戒制度,是导致突袭性裁判的主要原因。对此,应当从以下方面着手予以防止:坚持当事人主义,辅之以释明权制度;借法官员额制改革之契机,提升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审判效率以缓解审判压力;改革庭审方式;同时,建立有效的救济途径和必要的惩戒制度。(本文来源于《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8年04期)
杨严炎[4](2016)在《论民事诉讼突袭性裁判的防止:以现代庭审理论的应用为中心》一文中研究指出德日等大陆法系国家从民事诉讼法诞生之际就对突袭性裁判防止作出了规定,并在近一百多年来不断的强化。即便如此,突袭性裁判在德国仍被认为是司法之癌,可见其防范的难度和危害的严重性。对我国突袭性裁判的分析可以看出,其涉及范围和危害程度远超德日等国家。我国突袭性裁判的产生除与国外有大致相同的原因外,还有许多自己的特点,其中落后的庭审方式与不合理的考评制度是我国产生突袭性裁判的两大主因。争点不明的法庭调查使突袭性裁判大幅上升,不合理的案件评价制度又使许多错案难以得到纠正。突袭性裁判防止的路径,一是引入现代庭审理论,二是强化正当程序,使裁判产生正当化的效果。(本文来源于《中国法学》期刊2016年04期)
郭碧娥[5](2015)在《裁判突袭之实务乱象与法律规制——基于民事诉讼基本结构的另类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引言公正与效率是民事司法裁判的正当性依据。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法院权力的强化有助于司法效率的提高,但权力因其天然的侵犯性而极有可能侵蚀作为诉讼主体的当事人的权利,一旦权力边界未能明晰时,裁判突袭便会大行其道。裁判突袭犹如"司法之癌",~①不当剥夺当事人的程序基本权利,影响客观真实的发现和实质正义的实现,动(本文来源于《全国法院第二十六届学术讨论会论文集:司法体制改革与民商事法律适用问题研究》期刊2015-04-08)
吴家明[6](2015)在《“股市秃鹫”突袭 中概股频陷集体诉讼》一文中研究指出中概股企业风波不断,市场表现也不尽如人意。自去年11月中旬以来,i美股中概30指数从1400点跌至目前的1190点左右,累计跌幅达到15%。 最近,集体诉讼成为中概股面临的又一道坎。 从去年11月以来,在美上市的中概股行情就不如前期火(本文来源于《证券时报》期刊2015-02-05)
杨艺红[7](2014)在《诉讼突袭:一个问题的成因解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在诉讼模式向对抗制转化背景下,诉讼突袭的存在是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这一现象不仅凸显出现行诉讼制度结构和规则设置的缺陷,也折射出大众诉讼观念、诉讼心理、诉讼文化在社会转型中的演变。对这一问题的解析,有利于在司法层面对其实施有效地预判和控制,并成为制度变迁视角下民事诉讼进行自我完善的重要路径。(本文来源于《西部法学评论》期刊2014年06期)
檀畅[8](2014)在《民事诉讼突袭的分析与防治》一文中研究指出民事诉讼法上的公正与效率之争,在我国法律发展的历史上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公平与公正是司法最基本的要求,而效率则是时代发展对司法的要求。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在诉讼程序中尤为重要。明确认识到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的程序主体地位,尽一切可能避免当事人诉讼主体权益的缺失,使其绝不蒙受不必要的权益损失。民事诉讼突袭这一概念,就是针对于法律中公正与效率问题而提出的。(本文来源于《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4年03期)
杨东亮[9](2012)在《简论刑事诉讼中的突袭性审判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突袭性审判,是法院基于审判权对诉讼进程的主导性,为单纯追求程序的快速推进或者纠纷于程序意义上的解决,而忽视当事人诉讼主体地位,未使当事人充分有效利用正当诉讼程序所提供的攻击和防御权利,而推进的审判程序和作出的裁判结论,是以心证不公开和庭审形式化为主要表现的被告人客体化的诉讼过程。突袭性审判直接关涉刑事诉讼当事人尤其是被告人诉讼权利行使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关涉司法权行使的正当性与合法性,有碍纠纷的实质解决及社会和谐的恢复。因此,迫切需要在深入考察我国社会背景及国际法治趋势的基础上探索构建规制突袭性审判问题的体制和制度。(本文来源于《公民与法(法学版)》期刊2012年09期)
杨艺红[10](2012)在《诉讼突袭:比较法视野中的解读》一文中研究指出诉讼突袭作为滥用诉权的典型表现形式,不仅影响民事诉讼程序的整体运作,其带来的负面效果也直接导致诉讼制度原有之立法目的难以得到切实体现。而在比较法视野下的审视和解读将有助于对其本质和特性更为精准的理解和把握,对进一步完善我国民事诉讼规则和制度体系有着积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来源于《河北法学》期刊2012年09期)
诉讼突袭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证据突袭”源出于民事诉讼,一般发生在一审审判程序进入庭审后、法庭辩论终结前,是指一方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或提出新的答辩主张并突击提交证据材料,导致案件不得不休庭、延期,甚至影响裁判结果。这一技巧进入行政诉讼领域,不仅有了时间轴上的延伸,还在形式和效果上发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诉讼突袭论文参考文献
[1].孙书建.民事诉讼突袭性裁判的成因与对策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9
[2].洪发胜.行政诉讼中的“证据突袭”及应对[N].人民法院报.2019
[3].刘圆圆.民事诉讼突袭性裁判的成因与防止[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
[4].杨严炎.论民事诉讼突袭性裁判的防止:以现代庭审理论的应用为中心[J].中国法学.2016
[5].郭碧娥.裁判突袭之实务乱象与法律规制——基于民事诉讼基本结构的另类分析[C].全国法院第二十六届学术讨论会论文集:司法体制改革与民商事法律适用问题研究.2015
[6].吴家明.“股市秃鹫”突袭中概股频陷集体诉讼[N].证券时报.2015
[7].杨艺红.诉讼突袭:一个问题的成因解析[J].西部法学评论.2014
[8].檀畅.民事诉讼突袭的分析与防治[J].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
[9].杨东亮.简论刑事诉讼中的突袭性审判问题[J].公民与法(法学版).2012
[10].杨艺红.诉讼突袭:比较法视野中的解读[J].河北法学.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