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强制履行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合同,强制执行,损失,行政,通辽市,当事人,违约责任。
强制履行论文文献综述
刘东杰,仝永涛[1](2019)在《多措并举惩治注销公司逃避行政处罚》一文中研究指出司法实践中,有的企业在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前,部分股东通过注销公司逃避行政处罚,导致生效行政法律文书执行难。检察机关如果在履职中发现此类情况,应当立足法律监督定位,主动担当作为,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机关依法履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9-08-30)
[2](2019)在《单位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 劳动者如何申请强制执行?》一文中研究指出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经过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审理后取得生效的法律文书,但用人单位不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的,劳动者此时应该怎么办呢?1.向哪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本文来源于《工会博览》期刊2019年22期)
刘玉凤,常鑫[3](2019)在《预约合同的强制履行问题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预约合同在日常交易中普遍存在,但我国的《合同法》中对此未置明文。虽然2012年3月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以下简称《买卖合同解释》)第二条规定:“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本文来源于《江苏法制报》期刊2019-07-26)
吴逢刚[4](2019)在《竞业限制义务的强制履行问题刍议》一文中研究指出关于竞业限制人员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劳动合同法》只规定了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两种,从法律上排除了强制履行的适用。从法理上来说,强制履行也违背了劳动者人身不可强制的法律原则。但是在公开的竞业限制纠纷案的判决中,强制履行的判决俯拾皆是。文章认为,实践中应检讨当事人缔约的真实意思,综合判断违约金是否具有惩罚功能,对强制履行的救济方式进行限缩适用,填补损失与强制履行的救济方式不可并用,支付违约金与强制履行的救济方式谨慎并用,从而解决理论上的混乱和执行工作可能面临的僵局。(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期刊2019年06期)
高宁[5](2019)在《海事强制清污代履行实践操作及问题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从强制清污实施程序的适用条件入手,分析切合海事操作实际的程序及要点。澄清实践中可能遇到的几个问题,包括履行主体问题、适用程序问题、当事人认定问题。阐述注意事项,以期为执法人员提供可行性参考,为海事机构依法、全面、高效履行防治污染海洋环境监管职责提供支撑。(本文来源于《世界海运》期刊2019年04期)
徐莺歌[6](2018)在《教育培训合同不适宜强制履行》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回顾张某(乙方)与培训公司(甲方)签订了《课程培训协议》,双方约定由培训公司提供培训服务,并约定注册30天以后,乙方如申请退学,不再办理退费手续;在未办理手续的情况下自动退学的,甲方不退还培训费用。随后,张某办理了入学注册,并实缴费用2.3(本文来源于《北京日报》期刊2018-12-05)
刘杰勇[7](2018)在《行政强制代履行费用征收及当事人救济制度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51条第2款规定:"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此条规定笼统,不利于实践操作,应从叁个方面进行完善代履行费用征收及当事人救济制度:一、行政机关自行代履行,需要建立内部代履行规范机制,委托第叁人代履行应规范第叁人资质及定价机制;二、应确立代履行费用事后缴纳机制,当事人不履行代履行费用时应参照金钱给付义务执行方式执行;叁、代履行费用征收行为可进一步区分为基础决定和执行行为,当事人与行政机关因代履行费用发生纠纷,当事人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救济,行政机关就第叁人代履行还应承担担保责任。(本文来源于《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6期)
辛秋君[8](2018)在《“决战决胜叁大歼灭战——通辽在执行”行动启动》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记者 辛秋君) 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打通司法为民、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11月17日,通辽市两级法院以全区法院开展叁大歼灭战行动为契机,整合执行力量,强化协同执行,开展了“决战决胜叁大歼灭战——通辽在执行”行动,重拳执行房屋拆除、民间借(本文来源于《通辽日报》期刊2018-11-21)
高岩岩[9](2018)在《租赁房屋被强制执行 租赁合同仍须继续履行》一文中研究指出2014年6月9日,张某租赁了徐某的临街商铺,用于经营餐饮,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5年,截止日期2019年6月9日,租金为每年2万元,每年6月9日缴纳下一年的房租,承租人不得对房屋进行转租。合同签订后,张某缴纳了1年的房租及押金,花费6万(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8-11-10)
郭婧滢[10](2018)在《行政强制代履行制度中履行主体的选定》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强制法》中对于代履行制度进行了规定,该制度明确了行政机关针对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环境资源领域中的可替代义务可以代替义务人履行或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叁人履行,但是作为普遍设定,该规定中并没有明确什么情况下应当行政机关自己履行,什么情况下应当选定第叁人履行,并且关于第叁人选定的方式、程序也没有说明,这造成在实践中代履行执行的混乱,容易对当事人造成侵害。结合各国立法例、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执法实践可以发现,代履行第叁人与行政机关是行政合同的委托关系,代履行主体的选择,宜优先选择行政机关以外的第叁人,并遵循相关的程序。在第叁人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应当提起行政诉讼而非民事诉讼。(本文来源于《科学经济社会》期刊2018年03期)
强制履行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经过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审理后取得生效的法律文书,但用人单位不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的,劳动者此时应该怎么办呢?1.向哪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强制履行论文参考文献
[1].刘东杰,仝永涛.多措并举惩治注销公司逃避行政处罚[N].检察日报.2019
[2]..单位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劳动者如何申请强制执行?[J].工会博览.2019
[3].刘玉凤,常鑫.预约合同的强制履行问题探析[N].江苏法制报.2019
[4].吴逢刚.竞业限制义务的强制履行问题刍议[J].法制与经济.2019
[5].高宁.海事强制清污代履行实践操作及问题分析[J].世界海运.2019
[6].徐莺歌.教育培训合同不适宜强制履行[N].北京日报.2018
[7].刘杰勇.行政强制代履行费用征收及当事人救济制度完善[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8
[8].辛秋君.“决战决胜叁大歼灭战——通辽在执行”行动启动[N].通辽日报.2018
[9].高岩岩.租赁房屋被强制执行租赁合同仍须继续履行[N].检察日报.2018
[10].郭婧滢.行政强制代履行制度中履行主体的选定[J].科学经济社会.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