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政府会计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实施。新制度相比以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其要求平行记账增加了会计核算的难度,而其中比较典型的是每月发生的工资业务,由于各人理解不同,因此在执行中会计业务处理也不相同。对于预算会计的业务处理上,新制度中预算会计是以收付实现制为记账基础,在工资业务处理时,确认预算支出的时点分为工资实际发放、单位实际交纳社保费、单位实际交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等。本文针对政府会计制度下工资业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合理化的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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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赵玉棠
关键词: 政府会计制度,工资业务处理
来源: 纳税 2019年36期
年度: 2019
分类: 经济与管理科学
专业: 财政与税收,会计
单位: 新疆奎屯市教育局核算中心
分类号: F810.6
页码: 77-78+81
总页数: 3
文件大小: 175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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