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基因歧视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基因,法律,平等,规制,领域,互联网,民法典。
基因歧视论文文献综述
王康[1](2019)在《基因正义论——以民法典编纂与基因歧视司法个案为背景》一文中研究指出人类基因技术引发了诸多伦理及社会风险,其中包括发生在教育、保险、就业等领域的基因歧视。基因正义是应对基因歧视的法律理念,可以从福利、自由和德性叁个维度的衡平中获得辩护。我国已经出现就业基因歧视个案,但对这一歧视的直接规定呈现为法律空白,现实司法也陷入困顿而未能提供有效救济。在未来法律秩序构建时,可以采取一般禁止与特别例外相结合的政策。应在民法典人格权编中构建基因平等权条款,规定"任何人都不因其基因特征而受歧视",作为应对基因歧视的私法请求权基础。如民法典未能提供这样的规范基础,则可以在解释论上,将基因、基因信息纳入民法总则规定的"隐私"或"个人信息"、"数据"的意义范畴,将基因歧视列为侵害"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的情形之一。在未来《反歧视法》《基因技术法》等法律中提供配套的公法机制,明确基因歧视行为判断标准、特别例外、主管机构和基因检测程序等具体规则。(本文来源于《法学评论》期刊2019年06期)
宋凌巧,Yann,Joly[2](2018)在《重新审视“基因歧视”:关于伦理、法律、社会问题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自2003年起,"人类基因组计划"顺利破解人类遗传密码后,与基因相关的伦理、法律、社会问题的探讨也层出不穷。在这些问题中,尤为引人关注的就是"基因歧视"问题。"基因歧视"是指根据实际存在或者可能显现的遗传特征,对于个人或者其家人进行不公平对待或者对其身份进行基因分析的行为。学术界对"基因歧视"几十年的研究绝大多数都集中在就业和保险领域。面对基因技术的急速发展,消费者直接购买的基因检测产品的出现,国家将精准医疗列入"十叁五"发展规划,表现在遗传学的发展等方面,都对"基因歧视"这一现象有着深远的影响,值得我们重新审视这个问题。本文结合基因科技发展的新方向及世界主要国家针对"基因歧视"的政策主张,对该问题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重新思考:对"基因歧视"在保险和就业领域进行分析、结合当前全球基因技术发展的新情况,介绍各国反基因歧视的立法现状、对中国当前应对"基因歧视"的政策规定进行分析及介绍随着基因科技的迅猛发展,对新型"基因歧视"问题进行分析。(本文来源于《科技与法律》期刊2018年04期)
邹湾[3](2018)在《我国就业领域反基因歧视立法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就业领域,继乙肝歧视之后,我国开始出现了基因歧视这种新类型的就业歧视。2010年广东佛山公务员招考基因歧视案是第一个引起全国关注的基因歧视案件。之后随着我国基因检测技术的快速发展,就业领域基因歧视现象将会愈发频仍。当宣传教育遏制该现象存在困难时,社会各界纷纷呼吁对就业领域基因歧视现象予以立法规制。我国目前制定相关立法已具备可行性。基因信息相较于传统的就业歧视而言,具有内隐性、隐私性和专业性等特点,因此有必要对基因隐私权予以特别保护。在就业领域反基因歧视立法中除了传统的禁止歧视模式外,还要结合基因隐私权保护模式达到事前预防和事后救济的效果。而要实现这一全面规制的效果,我国目前有关就业领域基因歧视的立法仍然存在严重的缺位。首先,缺乏禁止就业领域基因歧视的基本规定。如缺乏对立法目的、基本概念的定义和立法原则的规定;其次,缺乏禁止就业领域基因歧视的预防性规定。如缺乏对基因隐私权的立法保护,以及对用人单位获取劳动者的基因信息的立法规范;再次,缺乏禁止就业领域基因歧视的救济机制。在行政救济方面,现有的职能部门规制不力。在司法救济方面,缺乏对用人单位基因歧视行为的认定的规定;最后,缺乏禁止就业领域基因歧视的法律责任。目前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仍然存在着过于原则化,形式较为单一和惩罚力度不够等问题。因这四个方面存在着的重大不足,就业领域反基因歧视立法要实现从无到有仍然存在诸多困境。而国外就业领域反基因歧视的法律制度已经相当完善,并产生了非常良好的社会效果。因此本文在借鉴国外立法和相关诉讼案件的基础上,并结合我国的具体实践来对我国就业领域反基因歧视立法进行了初步构建。首先,立法的目的在于通过保护公民不受就业领域基因歧视的影响,鼓励公民利用基因检测的优势而无惧歧视,从而促进基因科技在预防和治疗疾病以及在就业领域的重大医学价值,保障公民的平等就业权和基因隐私权。同时,界定“就业领域基因歧视”、“基因信息”、“基因检测”、“家族病史”和“基因监测”等基本概念的含义,以使公众明晰其日常的行为规范,也有利于执法部门和司法机构的认定。确认保护劳动者基因隐权私原则、一般禁止和特殊例外相结合原则和预防与救济相结合原则等立法原则;其次,在具体规制上,主要是对用人单位的基因歧视行为进行规制。用人单位的基因歧视行为既包括非法获取劳动者的基因信息的行为,也包括基于基因信息实施不正当区别对待的行为。一般情况下禁止用人单位获取劳动者的基因信息,但是在为了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对有毒有害物质造成的基因变化进行基因监测、为保护公共安全进行的基因检测以及用人单位无意中得知劳动者的家族病史等四种情况下,若满足法定程序时则允许用人单位获取劳动者的基因信息;最后,因为雇佣关系天然的不对等性,为防止用人单位利用其优势地位实施基因歧视,规定了救济机制和法律责任来对用人单位进行约束,实现法律的指引和强制作用。在救济机制方面,设立平等就业委员会负责处理有关就业领域基因歧视方面的投诉,进行调解或作出裁决。设立基因歧视研究委员会对就业领域基因歧视现象进行研究。通过规范用人单位的基因歧视行为的认定和举证责任的分配来进行司法救济。在法律责任方面,对法律责任形式进行明确且全面的规定,并根据就业领域基因歧视的两种类型分别设置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过明确法律责任,加大惩罚力度确保用人单位真正遵守法律。最终使法律不仅通过具体规制用人单位获取劳动者的基因信息的行为,保护基因隐私权进行事先预防,也通过禁止基于基因信息的歧视,明确救济机制和法律责任进行事后救济,从而较为全面地对我国就业领域基因歧视进行立法规制。(本文来源于《安徽大学》期刊2018-01-01)
冯申奇[4](2017)在《就业当中基因歧视的法律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人类基因组研究的飞速发展,基因隐私以及由此而引发的歧视等一系列社会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在劳动力市场中,基于基因检测技术的广泛运用而造成特定身份的劳动者就业机会不平等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我国关于基因歧视的反就业歧视法律制度有待完善。(本文来源于《考试周刊》期刊2017年74期)
宋凌巧[5](2017)在《“基因歧视”离我们还有多远》一文中研究指出本世纪初“人类基因组计划”成功破译第一张人类基因测序图,为探索人类的基因组成、治愈遗传疾病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中国作为主要参与方,成功完成了人类基因组序列1%的测序任务。如今,随着第二代和第叁代基因组测序技术的出现,基因测序不论在时间、费用上都发生了质的(本文来源于《中国社会科学报》期刊2017-08-16)
贾伟东[6](2017)在《论我国反就业基因歧视法律制度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人类基因组计划实施的初期,一个研究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的子计划同步产生,有识之士们担心随着人体更多遗传密码的破解,会给人类带来伦理道德和法律方面的挑战。目前在就业和保险领域出现的基因歧视有力的证明了当初人们的担忧并非杞人忧天。就业基因歧视是用人单位基于劳动者身体中含有某种缺陷基因而对其实施的不合理不公正排斥性的区别对待。它侵犯了劳动者平等就业、参与公平竞争的权利和自由。基因信息具有隐私的法律属性,基因信息在职场的流通侵犯了劳动者的隐私权。用法律手段规制就业基因歧视是保护公民就业平等权和隐私权,保护人性尊严和人格平等,保护基因科技良性健康发展的需要。目前在我国职场已经接连发生基因歧视事件,并且有蔓延的趋势,人为造成了社会的不公,此时进行法律规制有其现实必要性。我国目前要面对的就是反就业基因歧视法律制度的建设。国际上许多国家都进行了相关立法实践,如美国、瑞士、奥地利、挪威、澳大利亚等制定了专门法律,保护基因隐私,禁止雇佣领域的基因歧视。英国虽没有专门法律,但在其他法律文件中禁止雇主基于基因信息的差异解雇劳动者。美国和澳大利亚的反就业基因歧视法律相对比较完善,美国的《反基因歧视法》规定了限制雇主获得雇员的基因信息,雇主对基因信息的保密和披露,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法律责任,设立专门研究机构等。澳大利亚的《基因信息非歧视法案》详细规定了基因信息隐私的保护制度。我国有必要在借鉴国外的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本土元素设计反就业基因歧视法律制度。在立法模式上完善《就业促进法》,设专章“基因歧视”,将基因隐私纳入隐私权范畴,考虑到我国地区差异性,可以灵活的出台地方法规和规章。法律规制原则坚持基因隐私权优于用人单位知情权原则和预防与惩罚相结合原则。在具体内容上,限制用人单位获得基因信息,完善司法救济中举证责任,规定就业基因歧视的认定,成立反就业基因歧视专门法律,以及加强政府的作用等。(本文来源于《广东财经大学》期刊2017-05-21)
张艳,韩冰[7](2017)在《就业领域基因歧视之本质探究与法律救济》一文中研究指出就业领域基因歧视是现代基因技术发展的衍生品,也是就业歧视在生物基因技术背景下的新表现形式。基因歧视是对携带缺陷基因的个人或群体进行的不合理差别对待,它违背了人的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价值取向。要反对就业领域中的基因歧视行为,就必须明确基因歧视的认定标准。文章探讨了就业领域基因歧视之本质探究与法律救济。(本文来源于《中国高新技术企业》期刊2017年04期)
周莳文,李晨曦[8](2015)在《基因歧视的社会伦理与法律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基因权利具有基本人权的属性,应确认其基本法律地位,以作为解决基因歧视问题的法律依据。针对基因歧视在保险和就业领域中引起的伦理和法律问题,提出以下解决措施:保险领域中在遵循最大诚信原则的同时防止基因信息的不科学使用;就业领域中一般禁止原则与有限例外原则相结合。(本文来源于《中国医学伦理学》期刊2015年05期)
陈姝[9](2015)在《基因有缺陷,就业有隐忧?》一文中研究指出美国明星安吉丽娜·茱莉今年3月自曝,因自己遗传有缺陷的BRCA 1基因,成为乳癌高风险族群,她接受了切除双侧乳腺手术,以及卵巢、输卵管切除手术。茱莉行为引发娱乐圈和医学界的争论,也让普通人将眼光投向精准医疗领域。 事实上,今年以来,中美(本文来源于《深圳商报》期刊2015-09-24)
陈思玲[10](2015)在《反就业歧视法律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基因研究进入了更深入的阶段,基因科技的迅猛发展牵引出众多疾病与基因之间的关系,而这衍生出了一种新型的歧视——基因歧视。所谓基因歧视即是指在工作、学习、生活等领域,因某个体身体携带“缺陷基因”或“不良基因”而对其进行的不公平对待。本文所要阐述的是在工作就业领域中的基因歧视。目前,我国尚未制定有关基因歧视的法律,但是,随着基因检测技术的发展,人们可以更方便快捷地得到别人的基因信息,我国也将出现越来越多的基因歧视现象以及随之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在09年我国就出现了基因歧视第一案,这使得理论界和司法实践界不得不开始重视就业中的基因歧视。而在国际上,美国、澳大利亚、挪威等国都纷纷通过了有关基因歧视的法律,以此来规制基因歧视、基因信息利用等。本文首先对基因的概念以及特征进行阐述,随后通过对美国以及澳大利亚在就业领域的基因歧视立法情况进行详细比较分析,总结国外立法现状对于我国的启示以及对我国基因歧视第一案的困境分析,深入探讨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从而对我国制定反基因歧视法提出可行性建议。(本文来源于《内蒙古大学》期刊2015-06-01)
基因歧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自2003年起,"人类基因组计划"顺利破解人类遗传密码后,与基因相关的伦理、法律、社会问题的探讨也层出不穷。在这些问题中,尤为引人关注的就是"基因歧视"问题。"基因歧视"是指根据实际存在或者可能显现的遗传特征,对于个人或者其家人进行不公平对待或者对其身份进行基因分析的行为。学术界对"基因歧视"几十年的研究绝大多数都集中在就业和保险领域。面对基因技术的急速发展,消费者直接购买的基因检测产品的出现,国家将精准医疗列入"十叁五"发展规划,表现在遗传学的发展等方面,都对"基因歧视"这一现象有着深远的影响,值得我们重新审视这个问题。本文结合基因科技发展的新方向及世界主要国家针对"基因歧视"的政策主张,对该问题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重新思考:对"基因歧视"在保险和就业领域进行分析、结合当前全球基因技术发展的新情况,介绍各国反基因歧视的立法现状、对中国当前应对"基因歧视"的政策规定进行分析及介绍随着基因科技的迅猛发展,对新型"基因歧视"问题进行分析。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基因歧视论文参考文献
[1].王康.基因正义论——以民法典编纂与基因歧视司法个案为背景[J].法学评论.2019
[2].宋凌巧,Yann,Joly.重新审视“基因歧视”:关于伦理、法律、社会问题的思考[J].科技与法律.2018
[3].邹湾.我国就业领域反基因歧视立法研究[D].安徽大学.2018
[4].冯申奇.就业当中基因歧视的法律问题研究[J].考试周刊.2017
[5].宋凌巧.“基因歧视”离我们还有多远[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
[6].贾伟东.论我国反就业基因歧视法律制度的完善[D].广东财经大学.2017
[7].张艳,韩冰.就业领域基因歧视之本质探究与法律救济[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7
[8].周莳文,李晨曦.基因歧视的社会伦理与法律分析[J].中国医学伦理学.2015
[9].陈姝.基因有缺陷,就业有隐忧?[N].深圳商报.2015
[10].陈思玲.反就业歧视法律研究[D].内蒙古大学.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