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环境的负外部性和环境自身的公共性导致了企业趋利避害,违法向异地倾倒垃圾,这种案例不论在城市还是农村都屡见不鲜,可见有关部门监管的滞后性无法有效控制固体废物的处理,然而各地区对固体废物异地倾倒的案件处理单一,没有形成联动机制,导致问题无法得到根本解决。因而杜绝固体废物异地倾倒案件的发生,需从法律制度上入手,从产生、运输、倾倒、监管各方面做到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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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朱莹莹
关键词: 异地排污,污染治理,法律责任
来源: 河北农机 2019年09期
年度: 2019
分类: 农业科技,工程科技Ⅰ辑,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环境科学与资源利用,行政法及地方法制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分类号: D922.68
DOI: 10.15989/j.cnki.hbnjzzs.2019.09.073
页码: 118-119+121
总页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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