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正义程序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正义,程序,行政,选贤任能,行政法,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正义程序论文文献综述
本报记者,王心禾[1](2019)在《以正当程序保障行政实质正义》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日,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比较行政法研究所(下称比较行政法研究所)举办“比较行政法视野中的正当程序”学术研讨会。会议围绕行政程序的正当性及其构成要素、价值追求、判断基准、程序瑕疵治愈等问题展开研讨,来自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多个研究机(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9-12-30)
赵青航,方正[2](2019)在《民事诉讼程序应摒弃“粗疏”的公告送达》一文中研究指出送达的功能重在“告知”,收到告知的当事人才有机会为维护自身的实体和程序权利作出反应。“送而不达”是送达程序的痛点,公告送达这一方式更是“送而不达”问题的重灾区。如果缺失对当事人有效的告知、合法的送达,民事诉讼追求的诸多实体性、程序性法律效果都将难以发生。(本文来源于《中国商报》期刊2019-11-21)
冯海燕[3](2019)在《公共区域圈地收费需程序正义》一文中研究指出最近,越城区龙洲农贸市场在入口处安装了道闸系统,其中龙洲花园小区一处空地也被圈入停车场范围。这下子,居民有意见了:如果想把车停放在空地上,出来时必须支付停车费,但以前居民在这块空地上停车是免费的。吃惯了“免费奶酪”,突然得知免费或将成为历史,小区(本文来源于《绍兴日报》期刊2019-11-15)
魏文彪[4](2019)在《县政府强拆败诉是一堂程序正义课》一文中研究指出报载,11月1日,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县葛店乡农民卢克银拿到法院判决书,他迅速地翻到了最后一页。当他看到判决书上“被告淮阳县人民政府强制拆除东方小学宿舍楼的行为违法”时,这位67岁的河南老人欣慰不已,终于告赢了县政府。卢克银在家乡创办了一所民办小学,(本文来源于《经济参考报》期刊2019-11-06)
王露[5](2019)在《程序正义视角下环评公众参与对公共利益影响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为统筹城乡发展、利用公共权力对土地进行调控的有力手段,具有公共政策属性。作为公共政策,维护和增加公共利益是城乡规划的根本宗旨,而程序正义正是城乡规划合法公正的本质要求。因此,笔者认为完善法规、实现程序正义,是保护公共利益的根本。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以下简称"环评公众参与")是城市发展中防止环境污染、维护公共利益的一道程序,是建设方、环评方、群众的多方交流平台。新版《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的执行,引导社会各界重视和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环节的完善和进步。然而现实情况环评公众参与面临执行难、环节被抵制、结果造假等问题。因此,本文就石狮市城北片区垃圾中转站为例,基于程序正义的视角,探讨环评公众参与环节对公共利益的影响,并提出针对性建议,更希望环评公众参与环节从"事后环评"向"事先环评"转变,让环评公众参与真正发挥作用。(本文来源于《活力城乡 美好人居——2019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14规划实施与管理)》期刊2019-10-19)
伍洲奇[6](2019)在《诉讼法:程序正义守护者》一文中研究指出如果不是因为"疑罪从无"规定,刘晓龙将遭遇牢狱之灾。刘晓龙曾是重庆江津的风云人物,因让濒临破产的面粉厂起死回生,他获得过江津市两届"十杰青年"称号,并于1998年4月获得提拔。1999年7月,正当刘晓龙"平步青云"之际,江津市检察院以刘晓龙涉嫌贪污向江津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院指控刘晓龙的证据材料相互关联,形成证(本文来源于《法人》期刊2019年10期)
陈平凡[7](2019)在《程序正义 具有独立价值》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立法专家和法律学者从中国基本国情出发,根据诉讼行为的客观规律,与社会发展的科学规律对等,建立起一整套完整的社会主义特色诉讼法律,无疑是伟大的创举。诉讼法是程序法,追求程序正义,应是立法主旨之一。什么叫程序正义?简明的说,程序正义即"看得见的正义",这源于一句法律人人尽皆知的英语格言:(本文来源于《法人》期刊2019年10期)
邹益民[8](2019)在《程序正义抑或具体正义:弗兰克的看得见的正义观辨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弗兰克通过规则怀疑论和事实怀疑论对法律形式主义进行批判,追求当事人在具体案件中应当享有的权利和利益这种实质上的正义,亦即"看得见的正义"。这是弗兰克看似零散的现实主义法律思想背后的连贯的根本诉求。这一诉求把个案中实体正义归结于法官的意志和决断,但并不一定能够实现看得见的正义。如果引入施米特的法学思维模式论,扩展对法概念和法律运作过程的理解,那么对于弗兰克的主张,可做进一步转化和深入的理解,即转换为具体正义;从而也有助于推进我们对与法有关的正义的理解。(本文来源于《前沿》期刊2019年05期)
仇赟[9](2019)在《中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正义问题的内在逻辑阐释》一文中研究指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一直是执政党建设的核心议题,必须依靠公开公平公正、合理有效自洽的制度和程序。程序正义本质上是一种过程正义,强调程序在制定和适用过程中的正当性。采用什么样的程序、形式、规则对党政领导干部职位职务进行分配,直接决定到干部选拔任用结果的正义性,程序正义理论无疑为观察和审视中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正义性提供了有益的理论视角。追寻完善的程序正义是人类的政治理想,通过发展程序的独立标准、建立完善必经程序、及时矫正非正义行为、不断修正调适必经程序,中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完善,必将进入"设计程序—实践检验—行为纠偏—程序调适"的螺旋上升轨道,最终使实质正义得到切实保障。(本文来源于《湖北社会科学》期刊2019年10期)
仇赟[10](2019)在《干部考察制度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冲突与化解》一文中研究指出干部考察程序为政治结构中决定什么样的人选适合承担什么样的岗位角色提供参考依据,是管理人员制度更迭、政治体系成熟稳定的重要保障。中国共产党干部考察程序的建立服从和服务于中国共产党"选贤任能"的政治模式,具有精英塑造、民主参与、正义实现、组织凝聚、责任传递等五方面政治功能以及包容性、回应性、导向性、调适性等制度属性,但也面临着责任、权力、道德、技术、监督、信任、制度、激励等多重困境。从理想与现实的双重角度,对比分析干部考察制度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冲突现象,能为理解及改进中国共产党干部考察制度提供借鉴。(本文来源于《河南社会科学》期刊2019年10期)
正义程序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送达的功能重在“告知”,收到告知的当事人才有机会为维护自身的实体和程序权利作出反应。“送而不达”是送达程序的痛点,公告送达这一方式更是“送而不达”问题的重灾区。如果缺失对当事人有效的告知、合法的送达,民事诉讼追求的诸多实体性、程序性法律效果都将难以发生。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正义程序论文参考文献
[1].本报记者,王心禾.以正当程序保障行政实质正义[N].检察日报.2019
[2].赵青航,方正.民事诉讼程序应摒弃“粗疏”的公告送达[N].中国商报.2019
[3].冯海燕.公共区域圈地收费需程序正义[N].绍兴日报.2019
[4].魏文彪.县政府强拆败诉是一堂程序正义课[N].经济参考报.2019
[5].王露.程序正义视角下环评公众参与对公共利益影响的思考[C].活力城乡美好人居——2019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14规划实施与管理).2019
[6].伍洲奇.诉讼法:程序正义守护者[J].法人.2019
[7].陈平凡.程序正义具有独立价值[J].法人.2019
[8].邹益民.程序正义抑或具体正义:弗兰克的看得见的正义观辨析[J].前沿.2019
[9].仇赟.中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正义问题的内在逻辑阐释[J].湖北社会科学.2019
[10].仇赟.干部考察制度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冲突与化解[J].河南社会科学.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