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受托理财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金融机构,资产,信托投资公司,账户,中国人民银行,资金,基金。
受托理财论文文献综述
李树超[1](2018)在《证券时报社长兼总编辑何伟:优秀资管人出色完成了受托理财重任》一文中研究指出“优秀资管人在投资研究岗位上长期耕耘,努力钻研,秉持持有人利益高于一切的职业精神,出色完成了持有人赋予的受托理财、专家理财的重任,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优质的理财服务。”5月24日,在“第五届中国基金业英华奖、中国基金业二十年最佳基金经理评选颁奖典(本文来源于《中国基金报》期刊2018-05-28)
苗燕[2](2014)在《王岩岫:理财业务应回归受托理财本质》一文中研究指出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21日在出席上海证券报主办的“中国财富管理2014高峰论坛”上透露,截至2014年2月末,银行理财产品规模达到12.22万亿元,2013年全年银行理财产品共为客户实现投资收益4500亿元以上,切实增加了居民财产性收入。他表示,银(本文来源于《上海证券报》期刊2014-03-24)
陈燕华,李家胜[3](2013)在《银行控制其受托理财产品的判断要点》一文中研究指出IFRS10这一新合并会计准则对于控制做了新的诠释,在此仅将银行理财产品看作银行受托管理的市场常见理财产品,其中不包括银行仅代销、仅托管,或只是提供投资建议(如私人银行业务)的非银行创设的理财产品。因而基于IFRS10的规定,分析银行是否对受托管理的理财(本文来源于《中国会计报》期刊2013-07-12)
朱雪利[4](2011)在《受托理财客户回报率全球领先》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记者 朱雪利)最近,杭州工商信托的一款集合信托产品进行期中分配,为投资者带来了44%的年化收益率。在今年全球投资市场普遍不景气的环境下,杭州工商信托的投资收益让投资者感到满意。 坚持稳健的投资,一直是这家信托公司的独特风格。记者了解到,(本文来源于《杭州日报》期刊2011-12-07)
杨克元[5](2010)在《受托理财承诺固定收益频发纠纷》一文中研究指出2005年至今,上海市闵行区法院共受理委托理财合同案件34件。此类案件呈现以下主要特点。一、多以自然人间的委托理财纠纷为主,受托人为专业金融机构的较少。双方均为自然人的有23件,占全部收案数的67.7%。二、投资人作原告的占大多数。在34件案件中,仅有一(本文来源于《民主与法制时报》期刊2010-07-26)
徐云[6](2010)在《受托理财不能变质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文中研究指出委托炒股收不回来本金 唐某因与李某的儿子是同学而与李某熟识。李某得知唐某投资股票收益颇丰后,主动要求唐某代其炒股,并与之签订了委托理财协议书。协议中约定,由李某向唐某提供资金,唐某将钱款用于股票投资。到期后,唐某须返还全部本金,并按照银行(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0-01-23)
许巍[7](2009)在《投资公司被判赔近百万元》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记者许 巍)认为投资公司对自己委托的投资事项未进行足够的善意管理导致亏损,两投资者将东方明仕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告上法院。法院经审理最终判决该投资公司返还两人本金并支付违约金共计963286元。因判决后东方明仕投资公司未履行义务,江(本文来源于《中国质量报》期刊2009-05-27)
于江艳,金炜[8](2007)在《新疆证券受托理财案全面调查》一文中研究指出引言从8月14日到20日,审理了5天的新疆证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仍未完结。截至20日,该案已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完毕。审理时间之长已超过当年德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主案。在前4天的庭审现场,控辩双方辩论激烈,且争论焦点众多。(本文来源于《中华工商时报》期刊2007-08-24)
刘保军[9](2007)在《金融机构受托理财监管法律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运用法律不完备性理论,以监管为视角,采用比较分析、实证分析、历史分析的研究方法,针对目前市场上各金融机构推出的各种理财业务进行定性分析,并对此提出若干监管意见。本文除导言和结语外共分五章,具体结构为:导言简要介绍委托理财及其监管的由来、意义,撰写本文的原因和本文所要达到的研究目的等。第一章“金融机构受托理财概述”。完善监管制度首先得对监管对象有准确的认识。本章首先通过委托理财概念的界定,指出当前我国资本市场上典型的委托理财,应归于狭义委托理财的范畴,并就对本文所描述的金融机构受托理财作出界定。通过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以及保险公司受托理财的定义,抽象出其共同特征。最后对金融机构受托理财进行分类。第二章“我国金融机构受托理财监管现状”。通过对各金融机构受托理财现状及其现行监管法律制度分析,得出这些金融机构受托理财具有共同性,但是法律关系不明确、监管不统一,并进而分析由此导致的对我国现行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挑战。现行分业监管制度导致对金融机构受托理财监管重迭或缺位,监管标准不统一,也导致金融机构竞争的不公平。金融机构受托理财不同于一般委托理财之处在于其可能加大金融体系风险,因此亟须对这种金融创新进行有效监管。第叁章“金融机构受托理财的法律性质”。目前各金融机构受托理财产品法律关系不明确,法律关系决定了金融理财业务的本质。只有对金融机构受托理财法律性质进行界定,才能对其进行统一监管。通过对委托理财法律关系性质的辨析,指出金融机构委托理财应纳入信托法律关系,并按信托原理对金融机构受托理财进行统一规制。第四章“金融机构受托理财监管法律制度的架构”。本章论述了金融机构受托理财监管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并针对理财的混业经营趋势,提出应建立统一的功能性监管体制。最后建议监管机构制定《金融机构受托理财业务管理试行办法》,把金融机构受托理财纳入统一的法律规范,并加强监管执法。第五章“金融机构受托理财法律制度完善建议”。本章主要针对受托理财中重要的具体法律制度进行完善。针对其市场准入、保底条款、信息披露、风险控制、退出机制上提出了具体建议。最后指出监管的目的并不是为了遏制金融创新,而是为了实现金融创新和监管的统一,从而更好的促进我国委托理财市场的发展。(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大学》期刊2007-04-20)
吴清桦[10](2007)在《信托公司大步回归受托理财主业》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数据统计显示,2006年,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发行规模594.05亿元,同比增长13.61%。自2002年至2006年,信托理财产品发行规模呈现稳步上升趋势。业内人士分析,信托业回归“受托理财”主业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从2002年第(本文来源于《证券时报》期刊2007-02-06)
受托理财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21日在出席上海证券报主办的“中国财富管理2014高峰论坛”上透露,截至2014年2月末,银行理财产品规模达到12.22万亿元,2013年全年银行理财产品共为客户实现投资收益4500亿元以上,切实增加了居民财产性收入。他表示,银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受托理财论文参考文献
[1].李树超.证券时报社长兼总编辑何伟:优秀资管人出色完成了受托理财重任[N].中国基金报.2018
[2].苗燕.王岩岫:理财业务应回归受托理财本质[N].上海证券报.2014
[3].陈燕华,李家胜.银行控制其受托理财产品的判断要点[N].中国会计报.2013
[4].朱雪利.受托理财客户回报率全球领先[N].杭州日报.2011
[5].杨克元.受托理财承诺固定收益频发纠纷[N].民主与法制时报.2010
[6].徐云.受托理财不能变质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N].检察日报.2010
[7].许巍.投资公司被判赔近百万元[N].中国质量报.2009
[8].于江艳,金炜.新疆证券受托理财案全面调查[N].中华工商时报.2007
[9].刘保军.金融机构受托理财监管法律制度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07
[10].吴清桦.信托公司大步回归受托理财主业[N].证券时报.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