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资源与水环境现状及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研究

河北省水资源与水环境现状及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研究

葛丽颖[1]2004年在《河北省水资源与水环境现状及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研究》文中认为水作为一种特殊的生态资源,是支撑整个地球生命系统的基础,水生态系统不仅是人类生产和生活的基础,还具有维持自然生态系统结构、生态过程的功能。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是指水生态系统与水生态过程所形成及其所维持的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的条件与效用。对水生态系统的各项服务功能的定性定量评价有助于全面地认识水资源的价值,科学合理地利用水资源,达到水资源利用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最优化。 本项研究结合河北省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时空分布特点、开发利用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分析河北省水资源胁迫敏感性、水环境污染敏感性、水源涵养和洪水调蓄功能重要性等,进行河北省水生态服务功能评价,为有序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水资源和水环境提供科学依据。 1、采用多种研究手段,对水资源环境进行评价 本文运用生态学、环境学、水文学、可持续发展和系统论等理论,依据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断面分析与过程分析等原则,以社会经济各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研究报告等文字、数据资料为基础,采用地理学方法、数理统计方法及GIS技术,从区域、系统的高度,深入分析了河北省水资源与水环境的时空分布规律和开发利用现状。并应用水资源评价的数学模型和单因子指数对河北省水资源与水环境进行了定量和定性的评价,总结了河北省水资源和水环境问题。在此基础上,建立了水生态敏感性和生态服务功能评价的指标体系,利用Arcgis软件对河北省水资源胁迫敏感性、水污染敏感性、水资源保护重要性、水源涵养重要性以及洪水调蓄重要性等生态服务功能进行了空间分析,并提出解决河北省水资源危机,改善水环境的针对性建议。 2、水资源量时空分布及其水环境状况分析 河北省年降水量的空间分布主要受气候、地形等因素的影响,总趋势是由太行山、燕山迎风坡多雨区分别向西北和东南两侧减少。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量按流域分区统计以海河南系和滦河及冀东沿海最多。 河北省受污染的河段主要分布在大中城市附近及各河道下游,并且丧失利用功能的河长还存在逐年增大趋势,河流水质仍无好转迹象。河北省湖泊咸化趋势明显,水库普遍存在富营养化的威胁。地下水质量受中东部及滨海平原咸水区域及城市排污影响较深,矿化度、总硬度、氯化物、氟化物超标较为普遍。 3、水资源环境胁迫分析 河北省水资源总量和人均占有量较少,亩均和人均水资源量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并且水资源分布不均、相差悬殊。水资源年内分布集中,全年径流量的70一80%集中在汛期,非汛期降水少,水量缺乏。地表水资源经人为增大流域调蓄能力后,延长了产流、汇流时间,减少了地表径流,同时平原区浅层地下水超采严重,水位普遍下降。由于河流流量不断减少,污水得不到稀释,水污染有加重趋势。水资源量不足与环境恶化,造成江河断流、湖泊萎缩,生态服务功能衰减。经分析,河北全省普遍缺水,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水要求,缺水严重的主要为石家庄、邯郸、沧州等平原地区。 4、水生态服务功能评价 水资源环境胁迫分析显示:河北省水资源供需差距较大,生态环境变化趋势不容乐观。笔者根据《河北省水资源保护规划》,对河北省的生态用水量进行了估算,并从水资源胁迫敏感性和水污染敏感性两个方面对河北省水生态敏感性进行了评价。经过科学选择,建立了水生态环境敏感性指标体系,采用Gls软件量化各影响因素后,用计算出综合指数对水生态环境敏感性分级评价。在水生态环境敏感性评价基础上,笔者又根据河北省水资源环境的特点,选择水生态服务功能影响指标,从水资源保护重要性、洪水调蓄重要性、水源涵养重要性和营养物质保持重要性四个方面进行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与水生态环境敏感性评价相同,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也采用GIS将各影响因素量化后,进行空间迭加,计算综合指数分级评价的方法。 综合以上内容,本文的创新点主要有两点:一是对河北省水资源与水环境现状进行了系统深人地分析和评价;二是对河北省水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进行了全面地评价。需要进一步研究的就是水生态服务功能评价分级标准的确定。

王莹[2]2011年在《河北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是运用现代生态系统理论和方法,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蓄洪水、防风固沙、维系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内,有选择地划定一定面积予以重点保护和限制开发建设的区域。开展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研究,建立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就是为了使各种生态系统的主导生态功能得以正常、持续发挥,如森林的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林草植被的涵养水源、防风固沙、保持水土功能,湖泊湿地的调蓄洪水、调节气候的作用等。本文通过对河北省生态环境现状的定性与定量分析,提出通过建立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对区域主导生态功能加以严格保护来实现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赢。本研究通过遥感解译和GIS地理信息技术的综合运用,查明河北省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参考大量相关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专家意见,针对河北省江河源头、洪水调控、水源涵养、饮用水源保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湿地、海岸带等不同类型的生态功能区域,构建包括径流能力、水源涵养能力、水土保持能力、生物多样性、植被郁闭度等合理的指标体系,进行指标量化,确定权重,建立了多源数据耦合分析评价模型,并采用层次分析法、取大法及灰色聚类分析法等分析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分析,运用Arcview、Erdas、ArcGIS等地理信息系统手段支持,分析区域生态系统各个要素在数量、类型、结构及空间位置等方面的信息,最终筛选出17个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针对不同类型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提出各个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相应保护对策和发展方向,作为今后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同时建立了河北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地理信息系统,为如何更好的管理和保护河北省生态环境提供了决策依据。本文以河北省为例提出了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确定方法、保护对策及信息管理系统,为其他省份开展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研究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李磊[3]2016年在《首都跨界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水资源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生态资源。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水资源短缺和水环境恶化问题日益突出,制约着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北京属于资源型重度缺水地区,水资源紧缺是制约北京发展的主要瓶颈。跨界水源地的自产水是北京可利用水资源的重要来源,官厅水库是北京重要的水源地之一。近年来,水库的年来水量不断减少,2014年为0.46亿m3;水库的水质目前仅为Ⅳ类,尚未达到饮用水的水质标准;水库的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有所退化。水质型缺水,已经成为制约官厅水库向北京供水的重要因素。官厅水库为保障向北京供水的水质和水量,严格限制了水库水源地及其上游所在区域产业的发展,造成了水源保护区的经济发展权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根据“污染者付费,受益者补偿”的原则,我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以及中央有关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精神,构建跨界水源生态保护的补偿机制,能够实现流域内不同行政区间社会经济与生态保护的协同发展。本文从京冀协同发展的视角,以官厅水库一、二级水源保护区所在的河北省怀来县和北京市延庆区,以及官厅水库流域张家口的部分区县为研究对象。梳理了国内外流域和水源地生态补偿的实践。分析了跨界水源地生态补偿的驱动因素,以及生态补偿的原理和水源地生态补偿的空间分异。运用博弈论的方法,分析了首都跨界水源地生态补偿利益相关者的行为。运用直接市场法、替代市场法、假想市场法等评估方法,测算了首都跨界水源地的生态补偿标准。从京冀生态协同发展的视角,探讨了首都跨界水源地的生态补偿机制。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本文在对生态补偿基础理论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基于生态区位与级差生态成本理论和城市水源生态区位理论模型,构建了水源地级差生态补偿模型。生态区位与级差生态成本理论,为研究跨界水源地生态补偿空间分异、生态补偿标准和生态补偿模式提供了理论基础。根据城市水源生态区位理论模型,以城市饮用水源水库区为中心,按照支付生态环境成本的能力及其生态服务功能,围绕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形成圈层状分布,从内向外依次为:水源生态保护区、生态农业、生态人居,以及生态工业区。从水源地级差生态补偿模型可以看出,水源地级差生态补偿与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农田土地利用方式变化的经济损失,以及不同类型土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增值和水库水源生态保护成本等成正比关系;与不同类型用地离水库的空间距离成反比关系。(2)本文从成本收益角度,对跨界水源地生态补偿的博弈分析,可以得出水源地所在流域上下游之间存在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困境。跨界政府间,应通过有效的水资源生态保护约束协议,规范上下游政府之间的博弈行为。(3)本文综合运用市场价值法、恢复费用法、造林成本法、影子价格法、条件价值法、机会成本法等方法,从水源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水资源水质水量、居民的支付和受偿意愿,以及机会成本的角度,估算了跨界水源地的生态补偿标准。基于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四种用地类型,2013年怀来和延庆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分别为117089.47万元和192198.61万元,怀来环库7个乡镇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为56514.94万元,延庆环库3个乡镇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为115694.32万元;基于水库水质恢复的生态补偿标准为18.68亿元,从水量角度北京应该给予水源地生态补偿金额为5.124亿元;水源地下游居民生态补偿的支付意愿(WTP)在56200—86200(万元/年),怀来全县和延庆全区农户的受偿总金额分别为16171.545万元和16545.06万元,怀来环库7个乡镇和延庆环库3个乡镇农户受偿的总金额分别为7189.455万元和5687.64万元;受访者的性别、年龄、教育程度、家庭人口、家庭年收入和受访者对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的认知,对生态补偿的支付意愿影响显着,受访者的年龄、教育程度、家庭收入,以及受访者对水源地下游受水区水资源水质水量、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补偿政策的认知,对支付意愿值的边际影响显着;怀来、延庆的发展权损失分别为656325.65万元和2240656.11万元。(4)跨界水源地可以采取基于初始水权分配的生态补偿,以及建立非营利组织参与的政府、市场、社会多元化的补偿模式;提出了建立跨界水源地水资源生态保护协商平台、京冀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发展专项基金;从京冀协同发展的角度,完善跨区域生态法规,实施流域双向生态补偿,并开展水源地的生态评价,以保护跨界水源地的生态环境。

姜纪沂[4]2007年在《地下水环境健康理论与评价体系的研究及应用》文中研究指明建设健康的水环境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部分。维持地下水环境健康是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管理的方向,是生态系统健康的基础。论文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以系统理论为指导,将生态系统健康理念引入到地下水环境系统,开展地下水环境健康理论与评价体系的研究,并利用耗散结构理论研究地下水环境演化的特征与发展趋势。论文提出了地下水环境健康的概念,构建了地下水环境健康评价指标体系,探讨了利用基于熵权与最大熵原理的模糊优选综合评价模型进行地下水环境健康评价的方法,提出了利用地下水环境演化的信息熵变化特征判别地下水环境演化模式的方法。将上述理论体系应用于华北平原中部的衡水市,开展地下水环境健康评价体系的应用研究。分析近50年来在人类活动影响下地下水环境的演化规律,建立衡水市地下水环境健康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地下水环境健康的现状评价。分别预测维持现状开采条件、南水北调工程实施引水后地下水环境的演变趋势,进行地下水环境健康状态的预测评价,并提出地下水环境健康保障措施,为实现衡水市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宋建辉[5]2008年在《农户经营行为与农业污染关系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变得日趋紧张,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在农村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的今天,环境污染给农业本来就很脆弱的生态系统带来了严重的后果。然而,到目前为止,农业污染问题仍没有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国家关于农业污染治理的政策法规严重滞后,学术研究也大多停留在总体的污染情况描述,以至于无法真正全面系统理解造成农业污染的深层原因。本文站在大农业生态经济系统的立场上深入分析了河北省农户经营行为与农业污染的关系及防治农业污染的对策。全文总体的研究思路为:首先,在实地调研和对相关文献资料进行搜集整理的基础上提出了农户经营行为与农业污染关系问题研究设想。其次,指出河北省农业经济总量、农业产值快速增长,农民收入不断提高,然而上述成绩的取得是以农业生态环境的不断破坏和恶化为代价取得的。农户进行农业生产时化肥、农药、农膜的过量使用,作物秸秆的不当处理,畜禽粪便的任意堆放,水产养殖鱼饵饲料的过度投放导致水体、土壤、生物、大气等农业生态环境的立体系统污染。接下来,阐述了农业污染导致土壤理化性状失衡、地下水质恶化、农田大气质量下降、农产品品质降低、直接或间接威胁人体健康等给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带来的负面影响。再次,在从农户经营行为角度构建农业污染影响因素指标体系的基础上,运用离差法和变异系数法测算了相关影响因素的指标权重,并基于测算结果对农业污染相关影响因素进行了深入分析。最后,在影响因素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农业污染的防治对策,即合理引导并规范农户的经营行为,健全农业环保法规体系建设,强化农户的环保意识,加大对农户的技术培训等措施。基于系统论的思想,还提出了农业污染防治的系统综合思路。本文可能的创新点在于:在实地调研获得感性认识基础上,借助统计资料运用层次分析法构建了农业污染影响因素指标体系并运用离差法和变异系数法测算了相关影响因素的指标权重;从农户经营行为角度分析引起农业污染的相关影响因素并提出了农业污染防治的系统综合思路;在农业污染防治中,提出“要充分尊重和发挥农户主体性和参与性”的观点。

李边疆[6]2007年在《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关系研究》文中提出人类所居住的地球从形成到现在已经历了大约46亿年的漫长岁月。在各种自然力的作用下,地球环境一直不断地发生着相对缓慢的变化,无论是气候变化还是造山运动,都曾强烈地改变地球面貌。然而自人类出现以来,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的交互作用和迭加影响已使地球环境以前所未有速度与规模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人类活动也相应成为全球与区域生态环境变化最活跃的营力。其中,土地利用作为这一营力的最主要的作用方式,反映了人与自然相互影响与交叉作用最直接与最亲密的关系,日益成为事关生态环境和谐的最重要因素。在人类历史中,虽然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共生一直以来就是人类追求与自然和谐共处的重要目标,但其失败的案例却时常充斥着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历史进程。特别是20世纪以来,随着全球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关系问题更是引起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在我国,“人多地少”的严峻现实与调控手段的缺乏却使这一问题变得尤为突出。从“一要吃饭,二要建设,叁要保护环境”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来看,“吃饭”与“建设”的目标分别由“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率”、“新增建设用地量”等具体指标加以落实与调控,而“保护环境”的任务虽然也有生态建设项目等措施支撑,但事关任务实施成败的调控媒介残缺与监控手段定位的模糊,却使该目标仅流于华而不实的措辞。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土地利用”这一事关生态环境和谐的关键因素的良性作用发挥,也恶化了二者相互依赖、协同演化的宏观环境。可见,在系统把握二者关系规律的基础上,探求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和一种切实可行的调控手段,无疑对扭转目前严峻的环境保护形势、促进二者关系和谐都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基于上述考虑,论文在可持续发展理论、系统理论、景观生态学理论与生态经济理论的支撑下,对土地利用、生态环境、生态安全与生态用地的概念进行界定,构建了一个研究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相互关系的基本框架。同时,对二者关系的演化进程及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历史回顾,以求为二者关系的机理分析提供铺垫。此后,研究以探讨土地生态环境问题发生机制为主线,从正反两个方面,对不同层面上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的作用机理与反馈机制进行了深入探讨,并运用1996年与2004年我国各省(市、自治区)土地利用面板数据及典型区域土地利用问题进行实证分析。根据分析的结果,研究在对二者关系实质与土地生态环境问题发生机制进行系统归纳与总结的基础上,构建了以土地适宜性评价、土地敏感性评价与土地生态系统阈值评价为主的“叁级”评价体系,作为二者关系评价的基本框架。同时,界定了“生态用地”的内涵,并将之作为二者关系调控主要媒介。最后,研究以郑州市为例在区域尺度上对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关系的评价与优化进行了实证,并据此提出了政策建议。从研究的主要内容来看,论文以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的作用机理与土地生态环境问题发生机制为主线,以二者关系的评价与调控为目的展开了深入的探讨。研究结果表明,土地利用通过静态结构与动态变化两种方式,界定了区域景观的类型比例与空间格局,决定了生态环境因子被人类活动的利用方式与区域物理化学循环模式,影响了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输出类型与总量变化。生态环境则通过生态环境因子、生态敏感性、景观安全格局与生态系统闽值对不同层次上土地利用方式与强度产生直接约束,通过生态环境问题的惩罚机制对土地利用产生间接约束。二者在确定的地理空间内,耦合成交互影响、动态反馈的多层次复合系统,土地生态环境问题也正是区域土地利用强度与方式突破这一复合系统的层层约束、进而导致二者关系失调的具体产物。因而,二者关系的评价与调控也必须在系统把握作用机理的基础上,以关系的和谐共生为目标,对不同尺度上二者交互作用的关键因子进行评价与调控。其中,从系统角度评价区域生态环境对土地功能的供给阈值与人类社会对该功能的消费需求的关系,就成为关系评价的核心与关键。对此,研究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将土地功能分为消费性功能与生态功能两类,选用生态足迹分析法对土地消费性功能的供需关系进行评价。在对土地生态功能供需关系评价时,研究则通过界定了“生态用地”的概念与类型,构建了基于碳氧平衡的生态用地评价方法。这不仅为定量表述土地生态功能的供需关系提供了崭新的思路,也为二者关系的调控提供了操作的基础与重要媒介,对建立环境友好型的土地利用模式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此后,论文以郑州市为例对上述理论研究进行了实证。实证结果表明,在郑州市景观总体格局中,西部嵩山山脉簇状自然斑块是全市生态保护源,具有涵养水源、调节气体、多样性保护等重要的生态功能;东部零散的森林景观斑块是相邻源间沟通的“垫脚石”,起到关键点的作用;以河流为依托、以水库为节点错综而成的廊道网络,则是郑州市物质能量输送重要的廊道与垃圾处理、废物吸收的天然工厂,对降低区域生态系统熵值、促进区域系统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从土地消费性功能的供需分析来看,郑州市1996-2004年间生态足迹供需比例、人均生态赤字以及全市生态赤字总量都表现出迅速上升的趋势。生态足迹供需比例由1996年的1:3.123,扩大到2004年的1:5.220,人均生态赤字由1996年的0.862 hm~2,增加为2004年的1.503 hm~2,增加了0.74倍。但即使如此,郑州市土地消费性功能供给系统信息熵并未出现大幅度变化,土地利用系统仍保持相对的稳定,生态环境系统仍比较安全。从土地生态功能的供需分析来看,1996年郑州市释碳耗氧的供需差额分别为3360.22万吨与1093.12万吨,2004年郑州市释碳耗氧的供需差额分别为947.04万吨与3133.33万吨。如果按陆地生态系统承担1/3的人类活动释碳耗氧量计算,1996年郑州市生态用地盈余8.02万hm~2林地或10.60万hm~2农田,2004年郑州市生态用地欠缺20.85万hm~2或27.42 hm~2万hm~2农田。最后,研究据此提出了郑州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关系规划调控的思路与具体措施。纵观研究始末,论文中除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归纳演绎、推理与反演等一般方法外,还针对不同目的采取了特殊方法。在我国区域土地利用对生态环境影响程度分析中,采用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分析法;在二者关系系统分析部分,采用复杂系统论分析方法;在二者关系评价体系构建与实证部分,采取生态适宜性评价方法、生态敏感性评价方法、生态足迹分析法、碳氧平衡的方法等。根据上述研究,论文得到以下结论:(1)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之间存在复杂的、非线性的动态反馈关系,二者互为因果,协同演化;(2)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关系的评价,应依据二者关系的横向差异与纵向对应性,采取土地利用生态适宜度评价、土地利用敏感性评价与土地利用生态系统阈值评价为主的“叁级”评价体系;(3)生态足迹作为量化区域人类社会对土地消费性功能需求的具体标准,其赤字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区域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关系的严峻形势,但并不必然得出“区域土地利用强度严重超出生态环境阈值”的结论;(4)碳氧平衡分析法作为评价区域大气碳氧成分变化的一种方法,对量化区域生态用地气体调节功能、评价区域生态用地供需关系具有较强的适用性。论文最后针对研究的结论提出具体的政策建议:(1)转变社会经济发展模式,避免对土地生态功能的过度需求;(2)加强生态用地保护,建立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3)建立、健全二者关系评估体系,实施动态监测机制;(4)强化单位建设用地生态足迹与释碳耗氧量监管,切实落实二者关系调控机制;(5)加强土地利用规划调控,落实土地可持续利用政策;(6)加强生态环境投入,切实实施生态环境建设。

刘彬[7]2018年在《水生态资产负债表编制研究》文中指出水生态系统是生态系统中最基础和最关键的组成部分。人类经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依存于水生态系统,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类改造自然能力的提高,人们在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对水资源的过量取用、对水产品的过量捕捞、以及向天然水体污染物的过度排放等行为,却对水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和维持产生了不利影响。随之而来的水生态系统退化对人类福利和经济发展造成的冲击日益加剧。单纯的以GDP为考核指标的国民经济统计体系越来越不能全面反映人类经济社会活动所获得的真实收益,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中,已势在必行。水生态资产核算是评估水生态效益的基本前提,是将水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与政绩考核制度的重要支撑。本文针对水生态资产核算中资产负债表的编制进行探索,在梳理了水生态资产负债表编制中涉及的基础理论与方法的基础上,完成了以下方面的研究:(1)通过对资产、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资产概念和内涵的系统解析,归纳了资产的一般属性,即“有权属”和“收益性”。以此为基础,给出了水生态资产的基本定义为,所有者通过拥有和控制水生生物、非生物成分及其环境而获得的水生态产品和服务。水生态资产是自然资源资产和水生态系统服务概念的结合,其分类与水生态系统服务类型相一致,共划分为供给服务、调节服务和文化服务3大类15个亚类,从而为深入研究水生态资产奠定了基础。(2)将环境作为与经济体并列的虚拟主体引入到水生态资产核算中,构建了关于经济体与环境的债权债务关系,反映了水生态资产负债项的客观存在,体现一般负债应包括债权方和债务方的基本属性。通过对水生态系统压力-状态-资产相互关系的详细阐述,将水生态负债定义为,人类社会经济体对水生态系统的过度开发利用而引起的水生态系统状态发生与原有的平衡状态方向相反的位移,进而造成水生态系统服务水平的降低。人类社会经济体对水生态系统的过度开发利用作为水生态负债存在与否的判定标准,通过详细描述水生态负债形成机制,拟定了负债项中不同类型负债发生的阈值。(3)深入探讨了水生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和负债项关于功能量和经济价值量的核算方法。将核算主体从生态系统服务中单一对人类经济体的核算拓展到整个生态系统。水生态资产项核算主体分为经济体和环境,而负债项核算只针对经济体,环境没有负债项。经济价值量的核算以功能量核算为基础,借助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方法,将功能量转化为经济价值量。(4)分析了国家资产负债表、水资源资产负债表,以及环境经济核算(SEEA)不同的核算思路,以及相应资产负债表的异同,以此为基础,确定了水生态资产负债表应遵循恒等式、记账规则和应计制,构建了水生态资产负债表表式。(5)以河北省邯郸市为例,编制了邯郸市以2014年和2015年为核算期的水生态资产负债表。其中,水生态资产项包括供给服务、调节服务和文化服务3大类,供给服务细分为供水、水力发电、淡水产品3类服务;调节服务划分为水源涵养、固碳释氧、洪水调节、水质净化、气候调节、维持种群栖息地6类服务;文化服务仅含有旅游服务。水生态负债项包括过量取水、污染物过度排放、过度捕捞及水面转变为其它土地利用共4类,并设定了负债发生的临界值。结果表明:邯郸市2015年水生态资产总价值量为256.76亿元,相较于2014年的286.42亿元降低了 10.36%;而水生态资产净资产2015年247.11亿元比2014年273.45亿元减少了 9.6%。2014年和2015年水生态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5%和3.8%,2015年形成的负债量9.64亿元比2014年12.97亿元下降了 25.67%。本文对水生态资产负债表编制的研究,是水生态资产核算的重要内容。该表不仅从纵向上体现了水生态资产被人类经济体使用、消耗过程中水生态资产在不同核算期间的变化,也从横向上反映了核算期内人类对水生态系统的不合理利用程度。水生态资产负债表这一核算工具可以更加及时和准确地定位人类利用水生态系统所提供各类服务的不当之处,为水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提供依据和行动方向。将人类对水生态系统的不合理开发利用纳入到核算体系中,可全面、完整、合理地进行水生态系统的综合核算,为评价人类活动与水生态系统的关系、掌握和调整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提供依据。水生态资产负债表可为国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提供参考。

叶军红[8]2012年在《河北省农村生态安全补偿政策研究》文中认为农村生态环境是农业发展和农村居民生存基础条件,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农村生态安全是由农业生产、农村生活和乡村工业和乡村服务业构成,由人口承载、资源消耗、环境污染、资源利用、农产品稳产水平、环境质量、生态建设能力和社会结构构成的体系与基准值相比后呈现出的状态。河北省近些年随着农业发展和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药化肥过量施用,水资源浪费等不可持续的农业增产方式,以及乡镇企业发展、畜禽养殖、农村生活污染等,再加上城市工业排污和生活污水转嫁到农村,严重超过农村生态环境承载力和自净能力,使农村生态环境呈恶化趋势,农业生态压力大于生态建设能力,使农村一些区域处于不安全状态,严重制约新农村建设、农村小康目标的实现和“叁农”问题的完全解决。目前,河北省已实施了白洋淀水资源保护、生态修复和水污染治理、叁北防护林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21世纪首都水源地的可持续利用等工程,并实施了一些农村生态安全保护工程和生态建设政策,一定程度缓解了农村生态安全质量水平,但仍需要多种途径进一步改善,农村整体生态环境。构建农村生态安全补偿政策和配套政策的集成优化,则是农村生态环境的治理和建设的新的重要途径,为农村生态环境的治理和建设提供一种长效机制。本文在生态安全补偿政策构建的背景和国内外理论研究和实践现状文献调研基础上,首先对农村生态安全补偿的概念辨析,指出从农业生态、农业生态安全、到农村生态安全补偿政策的逻辑递进关系,并且农业补偿与补贴存在相关性差异;其次,以卡尔多-希克斯改进、外部性成本内部化、环境经济政策、PSR生态安全和多中心治理等原理为理论依据,并以统计资料和实地调研为基础对河北省农村生态安全进行评价与分析,指出了农村生态补偿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立农村生态补偿政策体系的可行性;第叁,构建了包括农村生态补偿主体与客体、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等为内容的农村生态补偿政策体系框架;第四,在参照其他生态补偿实例基础上,作者以白洋淀为例进行了农村水生态补偿调研,提出了意愿调查法的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等;最后,从法律、项目、资金、制度和考核评估等提出河北省农村生态补偿政策保障措施。

王爱敏[9]2016年在《水源地保护区生态补偿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水源地保护区是国家对水源地加以特殊保护而划定的区域,其设立可以保护和改善水源地的生态环境,缓解由于经济的高增长带来的一系列环境污染问题,保障用水安全,从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虽然保护区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用水安全,但是也存在诸多隐患,其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是如何解决保护区内居民的生存与生态问题。建立生态补偿制度是解决水源地保护区所面临的生存和保护问题的有效途径,是下一步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同时也是建立和完善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核心内容,并且已经成为我国保护流域水资源生态安全和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失衡的问题的重要手段和迫切需要。本文根据特别牺牲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从减少生态环境破坏的角度,分别探讨了水源地保护区土地利用者、企业和居民的补偿范围、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水源地保护区生态补偿的调查分析。保护区的设立必然会对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及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一定影响。为了更好地解决“谁补偿谁、补偿多少、如何补偿”问题,本文利用条件价值评估法设计了调查问卷,选取山东等省的12个地市的水源地保护区进行了实地调查,得到了处于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的有效问卷645份,并针对当地居民对保护区的认知、生态补偿现状以及对现有生态补偿的满意度等方面进行了分析。通过分析发现,水源地保护区居民对保护区的设立和生态环境保护具有良好的认知;当前的生态补偿覆盖面主要涉及一级保护区;大多数当地居民对现有补偿标准不满意,通过建立回归模型发现,被调查者的年龄、家庭年收入、所处保护区类型以及补偿标准对生态补偿满意度的影响高度显着。(2)界定水源地保护区生态补偿主客体及补偿范围。首先对水源地保护区生态补偿中的利益相关者及其利益诉求进行了识别和分析,并通过建立博弈模型,进一步分析了各利益相关主体的行为选择。在此基础上,分别从土地利用、经营企业和居民生活叁个方面对其补偿范围进行了界定。由于对水源地保护区的土地利用管制,是基于增加公共利益而设定的,因此如果这种土地利用管制造成区内的土地所有权人需承受超出一般的社会责任而形成了损害,则需补偿,反之则不需补偿;对于保护区内的企业来说,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企业需要搬迁、关闭或转产限产,这些对于企业的限制行为造成了企业效益下降,需要进行补偿;对于保护区的居民来说,分为生态移民和生活受限居民,应该按照其所受限制的类型,确定需要完全补偿还是适当补偿。(3)水源地保护区生态补偿标准的核算。补偿标准的核算是生态补偿的难点和重点,在明确了补偿范围之后,针对禁止利用、限制土地利用和改变土地利用这叁种情况下的补偿标准分别进行了测算。禁止土地利用需要政府与土地所有者就产权进行补偿,其补偿标准由两种方式形成:一是由第叁方对土地价值进行评估所形成的标准,二是参照同类土地市场价格;限制土地利用要根据其受限程度的不同确定土地受限补偿系数,每年的补偿金额可以利用土地现值、土地面积和土地受限补偿系数来计算;改变土地利用要综合考虑土地利用方式改变后产出的减少、经营方式的改变、设施的增加等经济损失,以及失业损失、转型损失等非经济损失,对此进行综合评估后形成补偿标准。对于搬迁(或关闭)企业的补偿,按照其资产评估价格进行补偿;对于生产限制的企业,其补偿标准确定要综合考量企业规模、行业以及受限程度等,确定补偿系数;对于转产企业,要综合考虑转产成本、机会成本等经济损失以及失业、行业风险等非经济损失,进行综合评估后形成补偿标准。对于生态移民的补偿标准要综合参照移入地的居住、生活标准以及移出地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来确定;对于生活受限居民的生态补偿包括生活方式改变、就业转业训练及辅导等无形补偿,以及控制非点源污染的设施建设等有形补偿。论文还以云蒙湖为例,对其保护区范围内的被征收耕地的生态补偿标准进行了估算。通过估算得出,2010年云蒙湖水库耕地的总价值为29.05万元/亩,其中耕地社会保障价值为19.29万元/亩,接近经济价值的2倍,超过征地补偿总额的一半(约占土地总补偿额度的66.4%),这说明现行征地补偿标准虽然兼顾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补偿,但是补偿标准过低,并未包含耕地所承载的巨大社会保障价值。(4)水源地保护区生态补偿方式的选择。不同的利益主体,其适合的生态补偿方式也会有所不同。本文分别对土地利用、经营企业和居民生活叁种情况的补偿方式进行了分析。针对土地利用管制情况下的生态补偿方式,可以选择土地收储和发展权转移补偿方式。对于需要搬迁或关闭企业,可采用资金补偿的方式以及土地置换的方式,支持和鼓励企业搬离水源地,以寻求更大的发展空间;对于限产及转产的企业,政府可以采用税收优惠、土地利用优惠等政策措施,间接地对企业进行补偿。对于迁出水源地保护区的生态移民,可采用资金补偿的方式;对于水源地保护区的居民,可在教育、生活等方面采用智力培训、就业培训等形式,帮助其提高就业能力。(5)水源地保护区生态补偿的保障机制。论文从立法保障、资金筹集和协调管理叁个方面,分别探讨了建立和完善水源地保护区生态补偿的保障机制。建立水源地保护区生态补偿制度,首先要有立法保障,需要在法律框架下,明确水源地保护区生态补偿原则、主体、标准、内容、利益相关方的权责、补偿金的利用和管理等,以此作为水源地保护区利益相关者的生态补偿法律依据;在资金筹集方面,可以从地方资金预算、上级财政补贴、受益者付费课取税捐、水源地经营收入以及社会捐赠等渠道筹集;在部门协调方面,要建立专门的水源地保护区生态补偿协调机构,以保障水源地生态补偿目标的实现。

李广兵[10]2014年在《跨行政区水污染治理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指出我国已经有了相对水污染控制的法制体系,跨行政区水环境污染却依然是普遍存在现象。本文从环境法治的视角审视跨行政区的水污染现象,认为基本的法律原因是财产权结构与宪政结构的不完善,只有从财产权制度和宪政体制入手,才能从根本上建立起完善的跨行政区水污染的法制。文章认为跨行政区的水环境以及法制都是公共物品,传统的政府单一中心提供这两类公共物品都显得不足。在政府也是理性人组成的理性组织的情况下,跨行政区的政府之间的理性博弈依然不能自发地达成集体行动的效益最大化。因此,需要借助治理理论,从单中心治理向多中心治理转变,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文章重点从法律制度建设的视角讨论了政府之间的合作关系和公众参与环境治理。本文以我国现有的跨行政区水污染法制的现状为基础,借鉴了经济学有关外部性的分析逻辑,尝试着构建了类似的法律分析框架,指出导致现有法律失灵的基本原因是责任不明确,缺乏应有的追责机制。因此,制度建设的关键步骤是建立政府责任的可审性及违法责任的监督与追究机制,重点是启动社会的力量,赋予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权利。文章在介绍了国际国外跨区域的公共治理的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在对策上给出了完善环境产权制度、将现有的各地自发的政府间合作模式制度化的建议,以及公众通过公益诉讼参与环境治理的制度建设的建议。前者重点指出要建立《地方政府合作关系法》,将现有的政府和干部考核制度法制化,明确环境质量的约束条件。后者重点指出要培育环境保护组织,加强能力建设,提供环境公益诉讼的约束与激励机制。

参考文献:

[1]. 河北省水资源与水环境现状及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研究[D]. 葛丽颖. 河北师范大学. 2004

[2]. 河北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研究[D]. 王莹. 河北师范大学. 2011

[3]. 首都跨界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研究[D]. 李磊.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6

[4]. 地下水环境健康理论与评价体系的研究及应用[D]. 姜纪沂. 吉林大学. 2007

[5]. 农户经营行为与农业污染关系研究[D]. 宋建辉. 河北农业大学. 2008

[6]. 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关系研究[D]. 李边疆. 南京农业大学. 2007

[7]. 水生态资产负债表编制研究[D]. 刘彬.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2018

[8]. 河北省农村生态安全补偿政策研究[D]. 叶军红. 河北农业大学. 2012

[9]. 水源地保护区生态补偿制度研究[D]. 王爱敏. 山东农业大学. 2016

[10]. 跨行政区水污染治理法律问题研究[D]. 李广兵. 武汉大学.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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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水资源与水环境现状及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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