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百军[1]2007年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经济一体化问题研究》文中提出近年来,国际经济一体化与区域经济合作迅速发展,尤其以区域贸易安排(RTA)引人注目,其数量迅速增长。到2002年,在WTO中作了通报的RTA已多达250余个。据WTO估计,到2007年还将有近90个自由贸易生效。目前区域贸易安排作为一种潮流,几乎波及整个世界,平均每个WTO成员参加了5个RTA。然而,东亚地区经济一体化的进展比较缓慢,不仅滞后于全球一体化的形式,而且与地区经济实力的发展不相称。亚洲金融危机以后,东盟改变了自由贸易区进程,不仅注重自由贸易区本身,同时加强了与其他东亚国家,特别是中、日、韩之间的贸易谈判。中国在世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下,融入国际经济活动的领域逐步拓展,在参与区域安排的战略上也作出了积极调整。近年来,中国与东盟国际的政治、经济关系取得了重要发展,双方各层次对话活跃,政治互信不断加强,经贸合作发展迅速。2001年11月,在中国与东盟领导人第五次会议上,双方达成重要共识:在10年内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2002年5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谈判正式启动,并与11月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签署《框架协议》为契机,启动了中国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进程。2004年11月29日,中国与东盟签订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货物贸易协议》和《中国—东盟争端解决机制协议》。2007年1月14日,中国与东盟10国在菲律宾宿务签署了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该《协议》将在各国完成国内法律审批程序后,于2007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在自贸区建设的总背景下,次区域合作更加活跃,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相继拉开序幕。中国—东盟经济一体化进程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展开,在政治上有助于密切东盟与中国的传统友好关系,保持东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提升中国与东盟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在经济上有助于中国与东盟经济的发展和双边经济关系的深化,有利于东盟与中国形成一个统一的大市场,进而提高本地区的竞争力,促进东亚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历史将证明,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东盟各国的支持与配合,而中国的发展也同样能够为东盟的发展做出贡献。但是,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属于南-南型合作,双方在出口市场及引进外资方面存在一定的竞争性,这成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发展道路上的障碍与制约因素,同时还有一些非经济因素的存在,也制约着贸易区的发展。本文从区域经济一体化与国际经济合作的角度出发,研究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最新进展状况,并探讨其发展过程中的障碍与制约因素以及彼此应该注意的问题,通过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力图把握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构建过程中的最新进展情况及制约该地区经济一体化的的障碍因素,提出相应的对策。
陆蓉[2]2008年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有关投资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一大显着特色,区域经济一体化推动了区域经济组织的蓬勃发展。而与此同时,国际投资日益成为与国际贸易相提并重的国际经济支柱之一,对国际投资的促进与保护,已成为当今国际社会各国间谈判的主要议题。正是在这两股力量的推动下,区域经济组织里的投资领域的合作和法律安排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和学者的关注,自由贸易协定中的投资规则开始逐渐发展与完善起来。本文试图以国际投资法、区域投资规则的相关理论为基础,以中国与东盟各成员国间的双边投资条约、东盟区域投资规则为论证依据,对正在构建中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规则进行研究,对以保护和促进投资自由化为目标的中国——东盟自贸区投资规则中会涉及到的相关问题展开全面而又有所侧重的讨论。如首先对体现区域投资规则目标及决定规则适用范围的投资、投资者定义进行论述,认为尽管中国在与其他国家签定的双边投资条约中,采用以资产为基础的方法来定义投资,但在区域投资协定中则不适合采用该定义,而用范围较小的以企业为基础来定义更符合区域现状及协定目标。关于投资待遇是否实行国民待遇标准,认为可在区域内实施相对的、有限的、分步骤的国民待遇措施,并认为应对准入前实施国民待遇在规则上留有操作空间。此外,文章还对投资准入的领域、投资风险规避、投资争端解决等问题提出看法。据此,论文共分为四章,主要内容如下:前言部分介绍了区域一体化的理论及与投资规则的关系。简单指出了构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规则所存在的困难和本文写作的意义。第一章首先对区域投资规则的定义、表现形式、功能进行相关概述;其次介绍区域投资规则的产生、深化发展的过程,总结其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所具有的不同表现形式和特点,并就近年来区域投资规则领域出现的新动向进行归纳列举;最后,选取叁个目前有代表性的区域经济组织的投资规则展开分析,以期能对构建中国——东盟自贸区投资规则有所借鉴。第二章主要是介绍中国与东盟相互投资的发展概况和现有的法律规范。从对投资现状的分析中发现特点、规律及巨大的相互投资潜力,找出目前存在于双方之间的投资障碍。由于双方间的法律协调是阻碍投资发展的因素之一,也是协调双方投资关系的途径之一。因此,就目前调整中国与东盟间的法律规则进行了分层次论述。为第叁章提出问题做一个铺垫。第叁章从规则角度提出中国与东盟在推动经济一体化进程中投资领域存在的问题。分别从投资协议的适用范围,投资促进及投资保护叁个方面进行论述。由于区域投资协议涵盖许多内容,所以笔者只提出了存在中国与东盟间这叁个方面中的最突出的分歧和问题。第四章首先分析了建立一个统一的中国——东盟自贸区投资协定的必要性;其次对构建这一协议所要遵循的原则和方法做一宏观性的阐述;最后,针对构建中国——东盟自贸区区域投资协定所存在的具体分歧和困难,对应上一章列举出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个人的看法和解决方案。
崔玉栋[3]2008年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贸易效应研究》文中指出2002年11月4日,朱镕基总理与东盟10国领导人共同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建设的全面展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全球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又一次有益尝试,它的成功与否备受各界的关注。它是切实关系到“10+1”国家未来发展的策略,将会对中国、东盟双边贸易与经济发展,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乃至世界经济一体化和全球化产生深远影响。本文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合作背景切入,结合目前的发展现状,全面分析研究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成立所产生的贸易效应,分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作为一个大市场对区内各国经济产生的重要作用,希望能借此总结出一些这几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经验,从而为促进中国与东盟的经济和贸易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作用,更或为世界上更多的发展中国家提供区域合作发展的借鉴模式。本文的研究内容包括五个方面:第一章是对本论文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的论述,在总结国内外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梳理本文的研究方法及思路,从而对本文进行全面论述;第二章是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成立的背景、内容意义及框架结构进行分析,从全局上把握研究的问题;第叁章分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贸易现状,增进对中国与东盟双方贸易状况的直观形象认识;第四章是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贸易效应进行全面分析——降低贸易壁垒效应、产业内贸易效应、贸易产品互补性和竞争性效应等,综合分析方法的运用全面精准地分析了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贸易效应;该部分在紧紧围绕经济一体化贸易效应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进行较为翔实的论证过程中,引入了一些经济学模型、工具,并使用了一定的数据,衡量了该自由贸易区内的一些指标,并作了一定的预测。最后,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前景进行展望,并提出相应的、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
陈黎明[4]2007年在《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效应、问题及其对策》文中认为在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成立以后,中国和东盟也于2002签订了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协议,从已经过去的几年里可以看出,该协议的达成对中国东盟的经济都产生了很大的促进作用。本文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进程中近几年发展的过程为基础,对其所产生的效应从多个角度进行了分析,使中国和东盟之间的贸易关系更加系统化。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虽然像其他的自由贸易区一样对成员国的经济产生了很大的作用,但同样也有很多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解决将会成为中国东盟贸易关系发展的障碍。本文针对这些障碍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期能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能有所帮助。这些问题有些可以找到解决方法,有些则尚待时日,但是如果中国与东盟双方经济能发展到更深的层次,在自由贸易区的基础上使经济关系更加紧密,让经济利益的相互融合来解决自由贸易区内的其他非经济问题。本文的分析方法上主要采用的是定性分析;通过对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经济效应分析,以及一些问题可以看出中国东盟的经济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只要将贸易区内存在的问题处理妥当,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在建成后将能发挥更大的潜力。本文虽然研究了中国-东盟自贸区的一些效应,但无法面面俱到,它们之间还有很多效应在发挥着作用,今后可以在其他效应的研究深入,以使中国东盟的经济关系更加明朗。
沈璟璟[5]2007年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贸易效应研究》文中指出东盟—中国自由贸易区(China & 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FTA ,简称CAFTA),是经济全球化走向一体化的过程中我国参加的第一个并起主导作用的自由贸易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一经提出,便受到理论界的密切关注,成为经济学研究的一大热点,因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目前还正处于建设阶段,很多问题充满了未知,亟待解决。本文首先考察了CAFTA建立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并以瓦伊纳的经典关税同盟理论为基础,用修改过的1×2模型(一种产品,两个国家)分析了中国和东盟自由贸易区在不同贸易产品情况下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同时,也对自由贸易区的动态贸易效应作了相应分析。另外,本文运用RCA指数的分析方法对小岛清的国际协议性分工理论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实现条件作了对照分析,为自贸区内实现协议性分工的政策选择提供参考和建议。最后,根据本文的研究和结论,为中国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进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阻碍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
王玉主[6]2003年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新进展》文中研究指明20 0 0年 1 1月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议提出后 ,近两年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2 0 0 1年 1 1月双方领导人确定了自由贸易区的目标 ;2 0 0 2年 1 1月双方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确定了自由贸易区的基本架构。这标志着中国—东盟经济合作已进入一个新阶段
王艳红[7]2010年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经济效应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同时,以自由贸易区为主要类型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势头迅猛,越来越多的国家将其提到与多边贸易同等重要甚至更加优先的地位。区域范围内贸易自由化的进程已经改变了传统国际贸易的竞争博弈格局,国际贸易的竞争已从国家间的个体博弈迈向集团间的群体博弈。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均参与了不同形式的区域贸易安排,签订了为数众多的区域贸易协定。现行的区域贸易协定已经超越了经济范畴,兼有外交、政治方面的战略意义。它通过更加优惠的贸易、投资及要素流动等诸多条件,将成员经济体的经济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而经济利益的融合又使成员之间形成各种利益共同体。20世纪90年代后,中国开始积极接受地区的概念,并将重点放在东亚地区。参加多边贸易体制是中国融入世界经济的战略选择。但是,当越来越多的贸易是在区域集团内开展的时候,仅参加世界贸易组织远远不足以使中国获取贸易自由化的最大利益。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这一要求结合了我国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是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现实需要,突出强调了自由贸易区战略的重要性。中国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适应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潮流,也是中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开端。提出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基础是经济利益的驱使,寻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促使中国与东盟加强经济合作。本文研究的重点就是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所产生的经济效应。同时,文中还关注金融危机对中国和东盟经济造成的影响,探讨后危机时期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推进问题。此外,还对美国、日本、韩国和东盟的自由贸易区战略进行对比分析,提出我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调整,并针对目前CAFTA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我国应采取的策略。本文具体分为六个部分。第一章为导论,主要阐述论文研究的背景与理论现实意义,归纳总结了相关研究文献,在此基础上对内容结构及研究方法进行说明。第二章为理论综述,文中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概念、分类、发展历程、原因及一体化组织存在的法律地位进行了分析,通过对区域经济一体化基本理论的梳理,总结出区域经济一体化所产生的经济效应。第叁章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与协议主要内容以及预期效果,文中对CAFTA的最初构想和建立过程进行了介绍,深入阐述了自由贸易区建立的背景、政治经济意义以及中国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的经济基础。按照各个协定签署的时间顺序,详细介绍了相关协议及规则的主要内容,并对预期的经济效应进行了简要介绍。第四章就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实际经济效应进行定量及定性分析,包括静态效应与动态效应两大方面,分七部分进行详细分析。第五章探讨金融危机对中国与东盟经济带来的影响,文中就金融危机对中国及东盟贸易、吸引外资及经济增速的影响进行了分析,详细介绍了为应对金融危机中国和东盟在CAFTA框架下所采取的举措,最后提出在后危机时期进一步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而应共同采取的对策。第六章为中国推进CAFTA进程的策略选择,该部分对美国、日本、韩国的自由贸易区战略进行阐述,并就这叁国对东盟的策略进行分析。同时分析阐述了东盟的自由贸易区战略及其对CAFTA的态度。在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当前我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调整以及针对当前CAFTA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国应采取的策略选择。
冯力, 孙健[8]2009年在《加快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意义、问题及对策思考》文中研究说明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正式签署《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决定于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中国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无论在政治上还是在经济贸易上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虽然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展较为顺利,但客观上也存在着一些现实问题和制约因素。本文旨在对加快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现实意义、目前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论述,进而提出相关对策。
王雪[9]2006年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认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当前中国对外区域经济合作领域的热点问题,本文尝试从法律角度对这个问题进行系统整理并加以理论分析,力图为中国的区域经济合作提供有益的理论参考。 本文的第一部分首先回顾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设想产生的历史背景,并从总体上介绍了标志其建设进程启动的《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分析了其成立的法律依据,即符合WTO的例外规定,并总结了中国—东盟区域贸易协议与WTO规则的关系。 第二部分是关于货物贸易协议的内容,即根据已经签署的《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介绍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货物贸易方面的合作计划,主要包括关税措施和非关税措施,前者即指关税减让,也是最关键的内容,后者包括数量限制、非关税壁垒、保障措施等。并分析总结了《货物贸易协议》的特点。 第叁部分是关于服务贸易协议的内容,因为目前还未达成明确完整的《服务贸易协议》,所以就从介绍发展现状和现有法律框架,到结合WTO的相关规定,提出了构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的设想。 第四部分是关于中国—东盟其他方面合作的内容,例如投资自由化、贸易投资便利化和争端解决机制等。中国和东盟双方的合作与交流必将日益广泛,涉及的领域也会不断增多,所以相应的法律规则也应随之完善。已经签署的《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争端解决机制协定》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制度保障。 最后一部分是在前文的基础上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中存在的几个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沙伦赛[10]2005年在《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东盟与中国的经贸合作关系不断深化、合作领域也不断扩大、双边贸易额持续增长,在这种背景之下,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更能促进双方经贸合作关系快速发展,这不仅符合东盟各国的利益,也符合中国的利益,并有利于维护东亚地区政治稳定和促进经济繁荣。目前,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正在紧张地进行当中,可以说建立进程已进入了正式实施阶段。在2002年中国与东盟双方共同签署《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之后,早期收获类产品的降税计划就已从2004年起开始执行。除此之外,双方还共同签署了《原产地规则》、《货物贸易协议》、《争端解决机制协议》等法律文件,并共同制定了一些规则和制度。这将为未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奠定坚实的基础,尤其是《货物贸易协议》和《争端解决机制协议》的签署,将为双方在今年7月全面正式启动降税进程扫除了障碍。本论文根据中国与东盟双方所共同签署的一些法律文件和共同制定的相关规则和制度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若干法律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与研究,此外将通过介绍老挝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中的关联,对缩小老挝与其他东盟发达国家间发展水平的差距、推动自由贸易区如期建成、实现自由贸易区真正意义上的一体化等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和深入研究。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到底怎样建立和建立什么样的自由贸易区问题,这部分是本文重点讨论的内容之一。关于怎样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问题,其实就是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有哪些法律依据问题,通常自由贸易协定是以关贸总协定第24条和服务贸易总协定第5条向世贸组织通报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也同样,主要有以下几种法律依据,第一是根据关贸总协定第24条及其谅解的规定,第二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第5条关于经济一体化的规定。此外,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还可以根据“授权条款”和关贸总协定第四部分关于“贸易与发展”的规定。关于建立什么样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问题,其实就是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应参照和借鉴哪一种模式和制度、应制定哪些规则、这些规则应怎样制定和完善等问题。根据《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规定,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将制定关税减让规则、原产地规则、争端解
参考文献:
[1].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经济一体化问题研究[D]. 伍百军. 中南民族大学. 2007
[2].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有关投资的法律问题研究[D]. 陆蓉. 广西师范大学. 2008
[3].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贸易效应研究[D]. 崔玉栋. 华东师范大学. 2008
[4]. 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效应、问题及其对策[D]. 陈黎明. 华中科技大学. 2007
[5].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贸易效应研究[D]. 沈璟璟. 苏州大学. 2007
[6].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新进展[J]. 王玉主. 当代亚太. 2003
[7].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经济效应研究[D]. 王艳红. 南开大学. 2010
[8]. 加快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意义、问题及对策思考[J]. 冯力, 孙健. 东南亚之窗. 2009
[9].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问题研究[D]. 王雪. 大连海事大学. 2006
[10]. 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D]. 沙伦赛. 武汉大学.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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