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征用论文-冯彪

不动产征用论文-冯彪

导读:本文包含了不动产征用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合理补偿,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活动,民事主体

不动产征用论文文献综述

冯彪[1](2016)在《民法总则草案叁审 征收征用动产、不动产应给予公平合理补偿》一文中研究指出12月1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民法总则草案等一系列法案提请审议。《每日经济新闻》注意到,民法总则草案叁审稿在此前基础上,增加了民事权利相关规定。例如,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本文来源于《每日经济新闻》期刊2016-12-20)

钟安安[2](2016)在《民法总则草案叁审》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钟安安) 12月19日,民法总则(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叁次审议。草案叁审稿增加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当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适时介绍(本文来源于《民主与法制时报》期刊2016-12-20)

秋天[3](2010)在《理想与现实的距离有多远——法律界呼唤出台《不动产征收征用管理法》》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有个成语叫"安居乐业",《汉书·货殖传》中有"各安其居而乐其业,甘其食而美其服"的描述。家园,是人们身心栖息的地方;美好的家园,是每一个人的向往和期待。然而,理想与现实的距离,让我们不得不从一系列严峻的事件和数字中,全面审视和思考许多问题。(本文来源于《中国律师》期刊2010年12期)

孙欣[4](2010)在《《不动产征收征用管理法》立法研讨会召开》一文中研究指出2010年10月18日,《不动产征收征用管理法》立法研讨会在纪晓岚故居内举行。该研讨会由中国建设管理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办,北航法学院、北(本文来源于《法律与生活》期刊2010年21期)

候丽静[5](2010)在《不动产征用法律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不动产征用是指在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的情况下,暂时强制性的取得相对人财产使用权,并在使用后予以返还,有毁损灭失的,要给予补偿的一种制度,不动产征用是征用的一种。我国新宪法修正案将原宪法中的“征用”概念一分为二,拆分为“征用”与“征收”。此后,在我国现行法上“征用”与“征收”就成为两个平行的法律概念,两种平行的法律制度,这就对征收与征用做了明确区分,对不动产征用的理论与实践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不动产征用制度深刻表现出对公民财产权保护与限制及对国家征用权控制并重的思想,从而在个人与国家、财产权与行政权之间达到一种动态的平衡,以防止滥用权力侵犯公民个人利益。我国现行的不动产征用法律制度存在着诸多的缺陷,集中表现为:法律对不动产征用的条件界定不明确,导致政府滥用征用权;不动产征用主体无法律规定,导致权利主体与责任主体不明确;不动产征用行为不规范,缺乏正当程序的保障;不动产征用补偿标准混乱,被征用者权益得不到保障。本文从澄清不动产征用的概念入手,对不动产征用的构成(包括条件、主体、程序)与补偿做了较为详尽的论述,对我国现行不动产征用法律制度中存在的缺陷进行成因分析,并提出了完善我国不动产征用法律制度的对策与建议。最后,本文提出对不动产征用要进行监督和救济。因为不动产征用权是国家权力的一种,是对私有财产使用权的限制,所以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为了保护私有财产权,就需要对不动产征用进行监督和救济。使不动产征用的全过程处在有力的监督之下,有效地规制征用权的行使。同时,由于不动产征用是一种损益性行为,容易造成对被征用人的损害,所以对权益受到侵害的被征用人提供救济途径是必不可少的。(本文来源于《大连海事大学》期刊2010-05-01)

Richard,L.Rothfelder,Yvonne[6](2007)在《被征用的告示牌应否得到赔偿 到底私有财产还是不动产?》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讨论的是美国征用法所涉及的一个热门话题:政府在拓宽道路或是改造公共设施时,如需拆除广告用告示牌,是否需要向告示牌的所有人支付赔偿?大部分政府部分给出的答案都是"不需要",给出的理由是告示牌为"动产"(即可移动财产,非不动产),政府只需给它们安排重新安置的地点即可。(本文来源于《广告大观(标识版)》期刊2007年12期)

朱晓刚,杨小雄[7](2007)在《刍议《物权法》对不动产征用补偿价格评估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以《物权法》相关规定为依据,提出不动产征用价格评估技术的改进意见。其中,对农业用地征用价格评估的改进意见包括:①评估采用综合法;②评估农用地价格采用收益法;③将评估技术运用于补偿费的分配。对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的改进意见包括:①体现土地的价值;②丰富评估方法;③体现实物期权的价值。(本文来源于《中国资产评估》期刊2007年09期)

董文胜[8](2007)在《江平:制定不动产登记法征收征用法》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学家江平昨天建议,物权法审议通过后,有必要制定不动产登记法和征收征用法。    定于今年3月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将审议《物权法》。在中国法学会组织的物权法立法问题研讨会上,江平认为,我国物权法能够规定财产权利的平等保护、土地关系的稳定、群体(本文来源于《中国证券报》期刊2007-01-17)

冯翔[9](2005)在《不动产征收征用法律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不动产征收是指行政主体出于公益目的,依照法定程序强制取得公民不动产所有权并依法给予补偿的制度。不动产征用是指行政主体出于公益目的,依照法定程序强制取得公民不动产使用权并依法给予补偿的制度。不动产征收征用制度深刻表现出对公民财产权保护与限制及对政府征收征用权控制并重的思想,从而在个人与政府、财产权与行政权之间达到一种动态的平衡,以防止政府滥用权力侵犯公民个人利益。我国现行的不动产征收征用法律制度形成于计划经济时期,其存在着诸多的缺陷,集中表现为:征收征用的“公共利益”目的法律界定不明确,导致政府滥用征收征用权;征收征用行为不规范,缺乏正当程序的保障;补偿标准低,补偿费归属不清、分配不公,安置渠道窄,被征收征用者权益得不到保护。此外,紧急状态下对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的征用问题存在着立法上的缺失。 本文从澄清不动产征收征用的概念入手,对不动产征收征用的条件:公益目的、正当程序、公平补偿做了较为详尽的论述,对我国现行不动产征收征用法律制度中存在的缺陷进行成因分析,并提出完善我国不动产征收征用法律制度的对策与建议。(本文来源于《南京师范大学》期刊2005-06-30)

吴斌[10](2004)在《不动产征用中补偿问题的法律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不动产征用中因补偿问题而产生的纠纷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不动产征用补偿问题实质是公权力与私有权利之间的利益冲突 ,要解决这一冲突 ,有必要在正确认识不动产征用行为的法律性质的基础上 ,从法律角度对我国不动产征用中的补偿问题进行认真审视 ,并完善与补偿问题有关的法律规定。(本文来源于《成都行政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期刊2004年04期)

不动产征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报讯(钟安安) 12月19日,民法总则(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叁次审议。草案叁审稿增加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当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适时介绍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不动产征用论文参考文献

[1].冯彪.民法总则草案叁审征收征用动产、不动产应给予公平合理补偿[N].每日经济新闻.2016

[2].钟安安.民法总则草案叁审[N].民主与法制时报.2016

[3].秋天.理想与现实的距离有多远——法律界呼唤出台《不动产征收征用管理法》[J].中国律师.2010

[4].孙欣.《不动产征收征用管理法》立法研讨会召开[J].法律与生活.2010

[5].候丽静.不动产征用法律问题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0

[6].Richard,L.Rothfelder,Yvonne.被征用的告示牌应否得到赔偿到底私有财产还是不动产?[J].广告大观(标识版).2007

[7].朱晓刚,杨小雄.刍议《物权法》对不动产征用补偿价格评估的影响[J].中国资产评估.2007

[8].董文胜.江平:制定不动产登记法征收征用法[N].中国证券报.2007

[9].冯翔.不动产征收征用法律制度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2005

[10].吴斌.不动产征用中补偿问题的法律思考[J].成都行政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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