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妇幼保健院湖南长沙410007
摘要:目的:观察和分析施行孕期营养干预对产妇妊娠结局和新生儿状况的影响。方法:选取2012年10月~2014年10月间我院产科门诊处进行孕期检查,且施行孕期营养干预的孕产妇100例作为临床研究对象,并将其作为研究组。另选于我院同期进行分娩且未施行孕期营养干预的孕产妇100例作为对照组。观察和记录两组孕产妇的妊娠结局及新生儿状况,并进行对比分析。结果:研究组孕妇的妊娠期并发症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研究组孕产妇的自然分娩率(65.0%)明显高于对照组(36.0%),剖宫产率(35.0%)明显低于对照组(64.0%),(P<0.05)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研究组中出现巨大儿及低出生体重儿的概率(17.0%)明显低于对照组(36.00%),(P<0.05)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结论:对孕期孕产妇进行营养干预有助于降低妊娠并发症的发生率,控制孕妇及新生儿的体重,改善妊娠结局,确保孕产妇及胎儿的身体健康,值得在临床上进一步推广。
关键字:孕产妇;孕期营养干预;妊娠结局;新生儿状况
妊娠期阶段孕妇为了适应胎儿生长发育及产妇自身的生理变化的需求,其营养需求明显增加,而此时孕妇的营养状况直接关系到孕妇自身的身体健康情况和新生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若孕妇出现营养过剩或营养不良,甚至可能会导致胎儿出现死产、死胎及生长发育受限等严重后果,从而对新生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1~2]。因此,给予妊娠期孕妇合理的营养干预具有非常重要的临床意义。本次研究选取2012年10月~2014年10月间我院产科门诊处进行孕期检查,且施行孕期营养干预的孕产妇100例作为临床研究对象,对其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总结如下:
1研究对象及方法
1.1研究对象
本次研究选取2012年10月~2014年10月间我院产科门诊处进行孕期检查,且施行孕期营养干预的孕产妇100例作为临床研究对象,并将其作为研究组。另选于我院同期进行分娩且未施行孕期营养干预的孕产妇100例作为对照组。两组孕产妇均知情同意,且签署《知情同意书》,且均不具有孕期重要器官疾病。研究组孕产妇年龄23~35岁,平均年龄28.12±3.27岁;孕周39~42周,平均40.5±1.5周。体质量指数(BMI)29.31±5.74kg/m2;其中初产妇76例,经产妇24例。对照组孕产妇年龄22~36岁,平均年龄27.61±4.17岁;孕周37~42周,平均39.5±2.5周。体质量指数(BMI)28.77±5.24kg/m2;其中初产妇72例,经产妇28例。纳入标准:两组产妇均顺产产妇,且均已排除早产、流产的产妇。孕产妇在年龄、BMI及孕产次等一般资料上对比,(P>0.05)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对照组孕产妇仅进行常规孕期检查,不施行孕期营养干预。研究组产妇除了进行孕期检查外,根据孕产妇的身体情况和饮食结构情况,给予孕产妇全面的、专业的、个性化孕期营养干预,通过“妇幼保健营养咨询系统”对每位孕妇的营养摄入需求进行分析,同时结合《中国居民膳食营养参考摄入量》中的相关规定[3],于孕产妇孕期时给予其科学合理的营养干预。同时医院应对产科门诊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的孕期营养知识培训,以便能够使孕产妇在整个孕期阶段获得科学合理的营养教育及指导。根据孕产妇所处的不同孕期阶段,对其进行针对性的营养知识宣教,并使孕产妇家属陪同其一起接受教育,1次/周,向孕产妇及家属详细讲解孕期营养保健的相关知识,对其以往的不良饮食结构和规律进行及时的纠正,从而有效提高孕妇对自我营养保健的认识,防止孕产妇出现孕早期体质量迅速增加情况,进而有效预防由于孕期出现营养过剩情况而导致巨大儿等不良新生儿情况[4]。同时,根据孕产妇的日常运动情况为其指定科学合理的饮食计划,帮助其指定合理的运动计划,并为其规定每天摄入的能量总量,细化至进食食物的种类及数量,结合孕产妇的个人饮食习惯建议合适的烹调方法,进而对孕产妇的孕期体重进行有效的控制。
1.3观察标准
在孕产妇初次来院进行体检时构建档案,在其孕早期和孕中期时每隔4周进行1次孕期检查,孕后期时则每隔2周进行1次孕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血尿常规、体重、血糖、血压及胎心监护等内容。
1.4统计学方法
将本组数据纳入SPSS20.0统计软件中进行统计和分析,其中的计数资料采用x2比较方法进行比较,以率(%)进行表示,当(P<0.05)时,代表差异明显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孕妇妊娠期并发症发生情况对比
从表1可以看出,研究组孕妇的妊娠期并发症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
3讨论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渐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也越来越关注孕产妇及新生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问题,孕产妇妊娠期的营养干预问题也成为目前产科临床上重点关注的问题。而虽然孕产妇的孕期营养状况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但是通常因为孕产妇及家属不具有科学合理的饮食指导,进而明显增加了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率。孕产妇孕期的饮食结构除了需要满足自身的生理需求外,还需要满足胎儿的生长发育需求,而传统的饮食结构往往容易导致孕产妇出现营养不良或营养过剩情况,增加妊娠并发症的发生率,进而对孕产妇及胎儿的身体健康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造成异常妊娠结局。因此,在孕产妇孕期时给予其科学合理的应用干预对于控制孕产妇的体质量增长及改善妊娠结局和新生儿状况具有非常重要的临床意义[5]。产科门诊医护人员应根据孕产妇的身体情况和饮食结构情况,给予其全面的、专业的、个性化孕期营养干预,并针对孕产妇所处的不同妊娠阶段给予针对性的饮食及运动指导,进而对孕产妇的孕期体重进行有效的控制,促进妊娠结局和新生儿状况的改善[6]。本次研究结果显示,研究组孕妇的妊娠期并发症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研究组孕产妇的自然分娩率(65.0%)明显高于对照组(36.0%),剖宫产率(35.0%)明显低于对照组(64.0%),(P<0.05)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研究组中出现巨大儿及低出生体重儿的概率(17.0%)明显低于对照组(36.00%),(P<0.05)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
综上所述,对孕期孕产妇进行营养干预有助于降低妊娠并发症的发生率,控制孕妇及新生儿的体重,改善妊娠结局,确保孕产妇及胎儿的身体健康,值得在临床上进一步推广。
参考文献:
[1]张丽华.孕期营养干预对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发病率的影响[J].广东医学,2014,27(11):1694-1695.
[2]王丽萍,赵倩,王鹂麟等.孕期营养干预和代谢性危险因素对妊娠结局的影响[J].中国循证儿科杂志,2013,8(6):425-431.
[3]袁荣明.孕期营养干预对降低巨大儿出生率的效果分析[J].中国妇幼保健,2010,25(15):2060-2061.
[4]王碧兰,施锦全.孕期营养干预对妊娠结局及围产儿的影响[J].中国保健营养(下旬刊),2014,24(7):3810-3811.
[5]陈瑶.探讨孕期营养干预对妊娠期糖尿病及围产儿的影响[J].大家健康(下旬版),2014,38(8):517-517,518.
[6]魏晓芳.孕期营养干预对妊娠结局及新生儿状况的影响[J].中国医药指南,2013,11(26):429-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