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炉淬火 打造专家——上海市检察机关举行首届检察业务专家评审课题答辩会(论文文献综述)
王明辉[1](2018)在《论我国审判责任制改革》文中指出建立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是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必须以严格的审判责任制为核心。本文以我国审判责任制改革为研究对象,采取认真对待现有体制的态度,以解释学方法为主、实证方法为辅,从系统论角度对该制度的历史转型、基本机制、基本逻辑等问题进行研究,揭示其面临的主要困境,并为下一步改革提供可行的制度模式和路径参考。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历经错案责任追究制时期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时期,我国审判责任制在保留和吸收该两个时期制度因子的基础上,逐步向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方向转型——既要求法官对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负责,亦要求法官对办理案件的质量负责,且将责任期限定为终身。概言之,我国现行审判责任制系在司法行政化日益严重,法官队伍专业化和廉洁性建设亟待破局,司法权威重塑和司法公信力提升刻不容缓的情势下,以法官精英化为前提和基础,以去司法行政化为重要内容,并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要环节的一项制度。该制度依托司法责任制改革系统布局,以终身负责制为统领,以法官职权保障机制相配套,囊括了违法行为责任和错案责任两种模式。现行审判责任制以惯性逻辑指导制度设计,以加法逻辑弥补制度漏洞,以倒逼逻辑追求制度目标;其核心机制和配套机制一道,构建起系统化改革格局。该制度的核心机制包括:第一,行为与结果兼容的责任基准。法官故意违法审判需承担责任,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亦需承担责任。第二,双重诉讼式构造的主体设置。在横向上,追责主体、确责主体和担责主体构成“原告-裁判者-被告”三角结构;在纵向上,追责主体、确责主体和执行主体构成“立案者-审案者-执行者”线性结构。第三,同体问责主导下的追责程序。虽增设了法官惩戒委员会审议程序,但仍以法院同体追责程序为主导。第四,多元形式相结合的追责方式。法官承担审判责任的方式既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也包括特定情形下的民事责任。第五,终身负责语境下的追责时效。法官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该制度的配套机制包括:以人员分类管理明确法官职责权限,以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促进依法独立审判,以法官单独序列管理提升法官职业待遇,以综合保障机制维护法官合法权益。现行审判责任制为进一步规范法官审判行为、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强化法官审判责任和推动司法公正提出了新的路径,但在模式选择、制度设计和改革逻辑三个维度面临诸多困境。在模式选择上,该制度企图将错案责任模式作为违法行为责任模式的一种亚类型,并以后者囊括前者。这种做法忽视了两种责任模式之间的排异性,亦未对错案责任模式固有的逻辑缺陷和潜在的负面影响进行有效反思。在制度设计上,该制度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在法律位阶、融贯性和可操作性方面有待提升;其归责方案亦不合理,具有典型的转嫁和分摊式特点;追责程序的行政化色彩浓厚,追责方式亦未体现司法属性;加之,各项职权保障机制并未形成有效合力,致使当前的制度设计不能令人满意。在改革逻辑上,该制度虽已认识到“还权-赋利-追责”基本逻辑的重要性,但由于过度依赖惯性逻辑、加法逻辑和倒逼逻辑,未动态性把握人民司法理念的内涵,并有效处理关联性制度间的关系,亦未厘清审判责任制改革内部和外部相关举措的顺位次序,在改革中产生负效果。健全和完善我国审判责任制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可以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展开。从宏观层面来看,需要明确改革旨在实现法官权责统一、维护司法公正,并最终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目标定位;坚持严格依法推进、保障依法独立审判和准司法化程序的基本原则;充分借鉴域外相关制度在责任事由明确化、程序设计规范化、参与方式民主化、惩戒模式多元化,以及处理方式司法化等方面的有益做法;由中央主导、地方协同,按照顺位模式,进行系统化推进。从中观层面来看,需要重新审视现有审判责任模式,杜绝将法官的判断和认识作为处罚对象的做法,将追责对象限为法官的不当行为,以“行为-程序”监控替代“结果-实体”监控,并逐步建立行为中心主义责任模式。即只有当法官在行使其审判职权过程中,故意实施违反法律法规的不当行为,或因重大过失实施了违反法律法规的不当行为,致使其行使审判职权的公正性遭受严重质疑,或使司法权威严重受损的,才依法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因此,应不以裁判结果作为审判责任的认定要件,而以法官不当行为作为审判责任追究的核心要素,以法官是否违反法律规定作为判断其主观过错的推定依据,并以法官是否遵循证据裁判规则作为评判其行为正当性的重要标准。从微观层面来看,需要完善制度框架并细化制度设计,构建顶层统摄式的制度依据、双重独立式的追责主体、行为归责式的责任基准、诉讼审判式的追责程序,以及专业梯级化的追责方式。此外,科学的法官履职保障机制是审判责任制改革的基础。审判责任制改革需要配套机制的同步健全。应通过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优化审判监督管理和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构筑法官依法独立审判空间;通过健全法官选任和培训制度、推进裁判文书说理机制改革,以及健全裁判文书上网机制,提升法官依法独立审判意愿和能力;通过将法官等级与行政等级实质性脱钩、建立法官任职稳定性保障机制、维护法官安全和健康,保障法官身份权益;通过适当提高法官薪资水平、完善“省级统管”下经费保障制度,确保法官薪资待遇;通过明确规定法官责任豁免制度及其适用范围、程序,解决法官后顾之忧。
吴海燕[2](2018)在《我国民办高校发展中的政府角色定位研究 ——以上海市为例》文中指出我国的民办高等教育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的新型产物,随着社会结构的转型和市场经济的扩展,民办高等教育也从对公办教育的补充成长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满足人们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为社会培养大量应用型人才、推动我国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迈向“大众教育”进程等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由于民办高等教育属于准公共产品,国家是其正外部性的最大受益者,所以,保障民办高等教育的生存和发展环境,提高民办高等教育的办学质量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担当。本文以民办高校发展中的政府角色作为研究对象,从“政府角色”的视角来透视政府教育改革和对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思路。一是站在国家与社会、政治与经济、教育与社会关系的高度对政府应扮演的角色进行分析,从而避免一般的就转变政府职能、实现高校自治这一争论不休的视角来谈论民办高校的发展。二是运用经济学、管理学理论,构建了不同市场分类情况下的政府角色选择模型。该模型从高等教育市场的供求状况、政府可投入财政资源情况两个维度对政府所处的高等教育市场状况进行分类,研究所处不同市场类别中政府的不同施政目标,从而进行相应的政府角色选择。该模型为政府在不同市场所处的状态下正确选择角色定位提供依据。三是文章从民办高校发展的历史境遇和现实可能性入手,通过我国民办高校发展的历程以及政府角色的演变过程,根据每个历史阶段不同的政府经济状况和高等教育市场供求情况,对我国政府在民办高校发展中角色定位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分析,并以上海市为例来阐述了上海市政府在民办高校发展中的历史定位和角色现状。同时还分析了外国政府在私立高校发展中的角色定位,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私立教育的成功经验,提出我国政府要在民办高校的监督、保障、提高等方面进行加强。四是对应我国政府在民办高校发展中角色定位提出了政策建议。在未来我国经济持续平稳发展,市场革新对人才需求越来越多样化的趋势下,政府必须对民办高等教育加大扶持力度,使其发挥最大效能,与公办高等教育共同承担起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各类高素质人才的职责。同时还为政府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的管理者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及达成的路径:构建一个以健全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为前提,以完善体制机制为根本保障,以科学管理为基本方法的民办高等教育治理体系。
范瑛[3](2015)在《警察胜任力模型建构与培养策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警察院校培养的学生毕业入警后应能尽快适应警务实战部门工作岗位的综合能力要求才可以正确履行岗位职责,但实际上警察院校并没有将警察胜任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设定为在校学生的能力培养目标,这也是现实中警察院校人才培养质量与警务实战部门具体要求有较大差距的原因所在。根据胜任力模型理论可以得知胜任岗位工作的所有能力集合体被称为胜任力模型,胜任力模型是有效完成特定工作所需的知识、技能和个性特质的综合体,可通过教育和培训的途径对其进行开发。所以本研究试图通过建构警察胜任力模型及其指标体系来为警察院校人才培养提供理论支撑。本文共分为五部分,首先论述了研究的背景、现状、理论依据,然后基于此展开警察胜任力现状调查、警察胜任力模型建构、警察胜任力指标体系分析及警察胜任力培养策略的研究。第一章,“引论”。从现代警察职能转变、警察院校人才培养、警察胜任力现状三个角度提出警察胜任力培养的重要意义,接着以“警察胜任力”和“警察(胜任力)培养”为主题对国内外文献进行综合分析,得出由“一般能力与特殊技能”、“人格特质”、“政治素养”等要素组成的“警察胜任力要素框架表”。第二章,研究的理论依据。分别从胜任力模型理论、目标课程理论和职业生涯理论的角度分析三大理论的主要内容及其对警察胜任力培养的应用价值。其中胜任力模型理论不仅对警察胜任力模型理论建构的过程和方法有较大的参考价值,还对警察胜任力培养有间接地指导作用。第三章,警察胜任力现状调查。本调查包括“调查设计”、“调查实施”、“调查结果分析”三部分。在“调查设计”部分主要对调查目的、调查对象、调查内容及维度和调查过程四个方面进行介绍,“调查实施”以湖南省长沙市九个行政区(含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宁乡县、浏阳市)的基层警察为调查对象,首先通过行为事件访谈调查获取警察胜任力指标名称,然后用量表测量警察胜任力指标所属维度,并将所获得的警察胜任力维度及其指标进行整理,制作警察胜任力现状试调查量表,试调查后计算胜任力分辨力值,将分辨力值得分高的警察胜任力项目汇总成警察胜任力现状正式调查量表,最后通过量表问卷调查的结果进行主成分分析获取警察胜任力模型。第四章,警察胜任力模型分析。警察胜任力模型呈现出五维立体结构模型,从模型的核心内隐层到外显层分别为:“个性特质”、“身体健康”、“政治素养”、“专业知识”、“业务技能”。“个性特质”维度处于胜任力模型的核心内隐层,其指标包含“社会外向性”、“待人随和”、“意志力”、“情绪稳定”;“身体健康”维度处于模型的次内隐层,包含“体能适应性”、“耐力持久”、“强健体质”指标;这两个维度的指标虽不易于测量,但却是警察职业稳定和正常履职的前提。“政治素养维度”的“政治鉴别力”、“团结协作”、“理想信念”、“道德情操”、“革命人生观”、“服从安排并与人沟通”、“责任心”类指标是警察存在的职业价值体现,专业知识类指标包括横向知识“面”(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人文艺术)和纵向知识“层”(专业基础、专业理论、专业拓展知识)。业务技能类指标体现在“看、听、问、想、做”五个方面,其中“看”、“听”与“问”的结合就表现为“调查侦查能力”,“想”的能力主要指“分析判断能力”,而“做”的能力主要表现为“群众工作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警械和武器使用能力”、“团队实战能力”指标。通过对警察胜任力模型的指标体系分析,模型的特点表现为多维性、层级性、具体性、动态性,且该模型受管理、经济、教育、个体等因素的影响,会表现出不同的能力模型结构。第五章,警察院校警察培养现状与问题。本章分别从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课程建设、教学、师资队伍、学校文化五个方面就警察院校人才培养现状进行了现状调查和问题分析。当前警察院校对警察培养的目标定位主要表现为“能力本位”、“素质本位”和“卓越”警务人才三类,本研究分析了三类人才培养目标的内涵和该目标指引下人才培养的缺失;课程建设现状从校内(基于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结构)和校外(警务实战部门对课程内容)两个方面进行了调查和分析;对教学现状的了解主要通过对教学效果满意度和教学实训的调查结果寻找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方面存在的问题;教师队伍建设现状主要表现在教师队伍管理、教师教学能力、师资队伍结构三个方面的问题;警察院校校园文化建设的现状主要表现在“忠”、“真”、“智”、“勇”四种文化维度。第六章,警察院校警察胜任力培养策略。基于警察胜任力模型提出警察院校人才培养的策略体系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第一,明确定位警察院校人才培养的目标是“应用型综合警务专用人才”;第二,从设计课程、课程实施、课程运行的机制和实例分析四个角度对课程结构进行优化;第三,从教学方法、体能实训和校外实训平台建设三个方面来优化教学策略;第四,从教师专业化和教师队伍结构等角度实施“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第五,塑造“忠真智勇”的特质文化建设。综上所述,本研究的创新之处就是基于文献分析实施实证研究(行为关键事件访谈调查和问卷量表调查)和逻辑分析的方法建构警察胜模型和指标体系,并就警察院校警察培养现状与问题探讨该模型如何应用于警察院校的人才培养之中。
虞浔[4](2013)在《1997年以来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程中上海的实践与探索》文中认为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以改革法院民事审判庭审方式为先导,以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正式提出推进司法改革为标志,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正式拉开帷幕,并延续至今。上海作为海派文化的发源地,自开埠以来就处于中西文化交锋交融的第一线,最早引入近现代司法理念和西方法治模式,新世纪以来又一直在为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而持续努力,在司法体制机制改革领域有许多可圈可点之处。一是它不可避免地是整个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组成部分,表现出鲜明地自上而下推进的色彩,展现了国家顶层设计的强力和权威;另一方面,它却是许多改革措施的肇始之地,许多适应上海司法实践需求,在上海司法机关工作中自发萌生的创新举措,经过上海这块法治土地的滋润和检验,逐渐为全国所了解和认可,并随之被最高立法机关或最高司法机关向全国推广,引发司法体制改革大潮中的点点浪花甚至波澜。司法体制改革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要把上海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城市,有必要系统梳理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的历史进程,从中找出规律性的改革动机和发展趋向,继续努力成为中国司法改革的试验田和排头兵。为此,本文分八章对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进行研究。第一章是关于上海司法领域改革历程的历史考察。研究1997年以来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并不能割裂此前上海发生的司法改革。建国以来上海人民司法事业从无到有,尽管经历过挫折,但总体上呈现出不断发展的态势,奠定了上海司法工作的基本格局,为1997年开始的司法体制改革创造了坚实的基础。而且1997年之前上海的司法改革积累了诸多成功经验和沉痛教训,为1997年以来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在上海的开展提供了正反面启示;此前进行的诸多有意义的实践探索和创新,也为之后的改革开辟了前进的道路。第二章是关于1997-2002年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探索阶段的研究。自1997年到2002年10月党的十六大召开之前的五年,是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的探索阶段。在最高司法机关的指导下,上海司法系统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需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工作体制、用人机制和内部运作机制等方面整体推进,各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人员分类管理工作逐步推开。第三章是关于2002-2007年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推进阶段的研究。自2002年底到2007年11月党的十七大召开之前的五年,是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的推进阶段。改革在法律框架内稳步推进,司法机关内部管理机制不断创新,司法规范化和司法公信力建设取得明显进展;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监督协调机制更加健全,解决诉讼难、执行难、超期羁押、刑讯逼供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取得新成效;政法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司法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水平明显提高。第四章是关于2007-2012年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深化阶段的研究。自2007年底到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召开的五年,是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化阶段。上海司法机关努力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和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建立特困当事人司法救助制度,彰显法制公信力和司法人文关怀,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行业的执业监管,不断优化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第五章是关于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中的思想纷争及实践取向的研究。在上海探索、推行和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过程中,一些改革措施的确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其中不乏质疑和批评之声。就宏观思路来说,就有地方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能否突破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框架、各司法部门的进程是否需要统一的争论;就微观举措来说,以“少年法庭”、“案例指导制度”为例,不难看出一些开创性举措引发了长久讨论和争议。正是这些讨论、这些质疑和批评使得上海司法机关更为审慎地对待改革,使其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进程走得更为稳当和科学。第六章是关于上海与兄弟省区市在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上横向比较的研究。根据公开的一些资料,通过比较可以发现上海与我国其他省区市在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上有许共同之处,主要体现在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动力、根本目标、指导思想、整体进程、发展方向和具体内容上。但上海与其他省区市相比,在重视创新探索、未成年人保护、执行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借鉴国外经验、政法经费保障等方面,还是具有自己的鲜明特色。分析存在这些异同的原因,主要是与司法体制改革的特性和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有关。第七章是关于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的分析检讨及成效评价的研究。上海的改革由点到面,由浅入深,循序渐进,严格遵循司法规律,保证了各项改革措施的成功实施,也避免了由此带来种种不必要的失败和资源浪费。虽然已经取得显着成效,但前进的道路上还面临着不少困难与问题,必须清醒地看到上海的改革只是刚刚破题,全面推进和深化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实现司法事业的健康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第八章是关于继续深化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的对策建议。伴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人们对于司法的需求空前增长。为了迎接这些挑战,上海只有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以解决社会发展中的司法困境。深化改革的战略目标应设定为“推进司法公正、扩大司法公开、提高司法公信、践行司法为民”。其功能应定位于促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强创新社会管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深化改革应该有一套贯穿于改革从始至终的基本行为准则,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立足上海实际继续探索适应上海司法实践需求的创新举措,切实提高司法机关的司法水平,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有效促进城市综合实力的提升。
陈伦双[5](2010)在《我国西部地区检察文化建设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一个没有文化的民族是没有根基的民族,一项没有文化的事业也是没有根基的事业。当代中国检察文化作为马克思主义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检察活动中发挥着教育导向、激励约束、遏制和预防犯罪、传播交流等重要作用。对于我国西部地区各级检察机关而言,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是建设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化水平的主心骨、精气神、发动机,这不仅是增强软实力,而且是夯实硬功夫。有鉴于此,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法律文化基本规律,立足新形势下我国西部地区检察机关的实际情况,结合重庆市检察文化建设的探索实践,对我国西部地区检察文化建设路径进行了探讨。全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检察文化建设的内涵及研究价值。这一部分主要对我国西部地区检察文化建设的有关概念进行界定,阐述研究检察文化建设的价值,作为本为的逻辑起点。第二部分:以重庆市检察机关为例,剖析我国西部地区检察文化建设的现状。主要包括当前我国西部地区检察文化建设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该部分是本文的难点。第三部分:加强我国西部地区检察文化建设的对策建议。该部分在学习借鉴发达地区检察文化建设的经验、学习借鉴国外检察文化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西部地区检察文化建设的策略。’这是本文研究的重点和落脚点。
钱玉英[6](2010)在《制度建设与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优化》文中指出当代中国的发展,在过去的三十多年里曾创造了令世界瞩目的“奇迹”,而在当下,正面临严峻挑战。中国的新一轮发展能否再获“奇迹”,关键在政府。从世界范围来看,政府对于发展来说是极为重要的,但是更重要的是有一个良好的政府。发展需要良好的政府及其治理体系的支持。良好政府治理的前提是良好的决策机制。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地方分权化改革,使地方政府的决策空间逐步扩大,在中国发展中的作用愈益增强。从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在区域发展中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一目标出发,必须改革和完善地方政府决策机制,以促进良好的地方政府及其治理体系的构建和有效运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政治体制和地方政府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地方政府决策机制发生了一系列以科学化民主化为取向的变革,但是,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至今仍然存在着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即使在江苏这样的经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决策过程中也存在着决策权力过分集中、决策透明度不高、公众参与和专家咨询的作用发挥不够、监控和防错纠错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存在问题的根源在于制度,在于制度的不健全和既有的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因此,有效的制度建设是实现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优化的基本路径。江苏是中国发展的一个典型。改革开放以来,江苏探索出了一条具有特色的率先发展、协调发展、科学发展之路。江苏也是中国地方政府治理研究和地方政府决策机制研究的一个典型。研究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优化问题,以江苏为例,可以分析发展与地方政府作用及地方政府治理间的内在联系,分析良好的地方治理与政府决策机制优化间的内在联系,探索地方政府决策机制改革实践中的经验和问题。因此,本文首先考察江苏这个典型地区比较成功的地方政府决策实践,揭示其决策机制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地方政府决策机制,实现地方政府决策机制优化的必要性和基本路径,转而阐明为实现地方政府决策机制优化需要建设的具体制度,这些制度的意义,以及制度供给状况、既有制度的实际运行及存在问题,由此提出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保障制度有效运行的对策建议。本文的这些研究是分六章逐步展开的。第1章“导论”,旨在提出问题,阐明研究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的背景、意义、基本思路和方法。第2章“核心概念与理论基础”,重点对政府决策机制、政府决策体制、政府决策制度和政府决策模式等核心概念进行辨析,并阐明作为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优化之理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制度变迁的国家理论、治理理论和社会资本理论的基本观点及其应用价值。第3章“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的现状与问题——基于江苏实践的考察”,以江苏为个案,考察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的现实运行状况及存在问题,为优化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提供实际依据,并进一步提出了需要研究的问题。第4章“制度建设:地方政府决策机制优化的基础”,阐明促进和“强制”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优化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具体内容。制度很重要,制度建设是政府决策机制优化的前提、基础和核心任务。改革和完善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实现决策机制优化目标,必须设计和建立促进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优化的制度体系。这些制度主要包括公众参与制度、专家咨询和专家论证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决策责任制度等。第5章“中国地方政府决策制度的现实供给”,系统梳理和考察地方政府决策制度供给的现状与运行绩效。主要从理论、法律和实践三个层面分析重大决策程序制度、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听证制度、信息公开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和决策责任制度的供给状况及其运行绩效。第6章“中国地方政府决策制度发展”,探讨在既有制度的基础上持续、渐进地改革和完善决策制度,以推进地方政府决策机制的不断优化。推进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优化所需要的制度发展,包括完善政府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公众参与制度、信息公开制度、专家咨询和论证制度、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有效地发展这些制度,需要克服制度惯性和相互依赖性。经验和理论研究都表明,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的优化,制度是基础,制度建设和制度发展是关键。建立制度,并根据实践的发展不断完善制度,是实现地方政府决策机制优化的基本前提和必要条件。事实上,制度是有的,而且在某些时期和某些方面还是比较多的。包括江苏在内的许多地方,为了促进地方政府决策机制的优化,都在不断地探索建立和逐步完善相关的制度。但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仍然存在问题的现实表明,.实现地方政府决策机制的优化,仅有必要的制度安排是不够的,必须在建立健全制度的同时,营造尊重制度、以制度作为最高行动准则的文化氛围,发展制度精神,提高制度执行力。以制度精神的发展,制度执行的强化,而不仅仅是制度的完备,保障民主科学的政府决策机制有效地运行,从而促进地方政府决策质量的提升,促进地方治理走向“善治”,是中国发展再获“奇迹”的必然要求。在让正式的制度安排充分完善,制度建设不断加强之外,究竟如何培育与可以“强制”地方政府决策机制优化的那些制度相适应的、保障这些制度有效运行的制度精神,是有待于进一步深入探讨的问题。
丁咚,育楚[7](2002)在《开炉淬火 打造专家——上海市检察机关举行首届检察业务专家评审课题答辩会》文中提出 12月18日,由上海市检察业务专家评审课题评审委员会主持的首届上海市检察业务专家评审课题答辩会在上海举行,8名培养对象参加了答辩会。 培养检察业务专家,是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的重要工作部署,是应对入世,提高检察队伍素质的战略举措。据悉,此举在全国检察系统属首创。两年前,全市检察机关经过层层推荐选拔,最后确定了12名资深业务骨干作为检察业务专家培养对象。两年来,这些同志按照研究课题和培养计划,在带教
二、开炉淬火 打造专家——上海市检察机关举行首届检察业务专家评审课题答辩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开炉淬火 打造专家——上海市检察机关举行首届检察业务专家评审课题答辩会(论文提纲范文)
(1)论我国审判责任制改革(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对象 |
四、研究方法及思路 |
第一章 我国审判责任制的历史转型 |
第一节 错案责任追究制时期(1990-1997) |
一、错案责任追究制的萌芽起兴 |
二、错案责任追究制的发轫缘起 |
三、错案责任追究制的实践困境 |
第二节 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时期(1998-2007) |
一、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的改革创新 |
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的制度空间 |
三、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的理性反思 |
第三节 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时期(2008-2018) |
一、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的转型概况 |
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的转型背景 |
第二章 现行审判责任制的机制与逻辑 |
第一节 现行审判责任制的核心机制 |
一、行为与结果兼容的责任基准 |
二、双重诉讼式构造的主体设置 |
三、同体问责主导下的追责程序 |
四、多元形式相结合的追责方式 |
五、终身负责语境下的追责时效 |
第二节 现行审判责任制的配套机制 |
一、以人员分类管理明确法官职责权限 |
二、以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促进依法独立审判 |
三、以法官单独序列提升法官职业待遇 |
四、以综合保障机制维护法官合法权益 |
第三节 现行审判责任制的改革逻辑 |
一、指导制度设计的惯性逻辑 |
二、弥补制度漏洞的加法逻辑 |
三、追求制度目标的倒逼逻辑 |
第三章 现行审判责任制的三维度困境 |
第一节 模式困境:对错案责任模式的坚持与吸收 |
一、错案责任模式的存废之争 |
二、错案责任模式的不同版本 |
三、错案责任模式的逻辑缺陷 |
四、错案责任模式的负面影响 |
第二节 设计困境:与目标脱节的制度内容 |
一、较为薄弱的规范制度依据 |
二、转嫁、分摊式的归责方案 |
三、行政化的追责程序和措施 |
四、合力欠缺的职权保障机制 |
第三节 逻辑困境:辩证不足的改革思路 |
一、静态化理解人民司法理念 |
二、简单式叠加新型制度设计 |
三、过度性依赖倒逼改革方式 |
第四章 审判责任制改革的优化方案 |
第一节 宏观层面:改革导向和路径的选择 |
一、审判责任制改革的目标定位 |
二、审判责任制改革的基本原则 |
三、审判责任制改革的可行进路 |
四、审判责任制改革的域外借鉴 |
第二节 中观层面:行为中心主义责任模式的构建 |
一、行为中心主义责任模式的内涵解析 |
二、行为中心主义责任模式的基本要求 |
三、行为中心主义责任模式的制度优势 |
第三节 微观层面:制度设计的完善与细化 |
一、顶层统摄式的制度依据 |
二、双重独立式的追责主体 |
三、行为归责式的责任基准 |
四、诉讼审判式的追责程序 |
五、专业梯级化的追责方式 |
第五章 审判责任制改革的必要配套 |
第一节 依法独立审判保障机制 |
一、依法独立审判空间保障机制 |
二、依法独立审判意愿和能力保障机制 |
第二节 法官职业保障机制 |
一、身份权益保障机制 |
二、薪资待遇保障机制 |
三、法官责任豁免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2)我国民办高校发展中的政府角色定位研究 ——以上海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提出 |
1.2 研究对象与范围 |
1.2.1 研究对象的解释 |
1.2.2 研究范围的界定 |
1.3 研究现状与意义 |
1.3.1 文献综述 |
1.3.2 研究意义 |
1.3.3 研究创新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内容 |
1.4.4 章节分布 |
第二章 政府角色定位的理论依据与模型建构 |
2.1 政府角色论 |
2.1.1 政府角色论的几大流派 |
2.1.2 经济学视角下的政府角色研究 |
2.1.3 管理学视角下的政府角色研究 |
2.2 高等教育领域政府角色选择模型 |
2.3 民办高等教育政府治理体系构建 |
2.3.1 政府治理理念 |
2.3.2 政府治理原则 |
2.3.3 政府治理构架 |
第三章 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中的政府角色变迁 |
3.1 民办高等教育的恢复起步阶段(1978-1991年) |
3.1.1 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外部环境 |
3.1.2 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内容 |
3.1.3 政府角色的变化与形象 |
3.2 民办高等教育蓬勃发展阶段(1992-2002年) |
3.2.1 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外部环境 |
3.2.2 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内容 |
3.2.3 政府角色的变化与形象 |
3.3 民办高等教育规范发展阶段(2003年-) |
3.3.1 民办高等教育的外部环境 |
3.3.2 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内容 |
3.3.3 政府角色的变化与形象 |
第四章 国外私立高等教育发展中的政府角色定位 |
4.1 英国私立高等教育 |
4.1.1 二战后英国高等教育发展及现状 |
4.1.2 英国私立高等教育的学位授予 |
4.1.3 英国私立高等教育质量保障 |
4.1.4 不同历史时期英国政府的角色选择 |
4.1.5 英国私立高等教育发展中的政府角色定位对我国的启示 |
4.2 日本私立高等教育 |
4.2.1 日本私立高等教育的概况 |
4.2.2 日本私立高等教育的质量保障 |
4.2.3 不同历史时期政府角色的选择 |
4.2.4 日本政府支持私立高校发展的典型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
4.3 美国私立高等教育 |
4.3.1 美国私立高等教育发展概况 |
4.3.2 不同历史时期政府的角色选择 |
4.3.3 美国营利性私立高校质量保障体系对我国的启示 |
第五章 上海民办高等教育政府治理的现实考察 |
5.1 上海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历程 |
5.1.1 破茧重生的上海民办高等教育(1977-1991年) |
5.1.2 蓬勃发展的上海民办高等教育(1992-2005年) |
5.1.3 规范发展的上海民办高等教育(2006-2017年) |
5.2 上海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中政府治理体系的现状分析 |
5.2.1 治理机制的创新 |
5.2.2 治理举措的联动 |
5.3 上海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中政府治理的特点 |
5.3.1 明确的治理宗旨和目标体系 |
5.3.2 趋于法治的制度环境 |
5.3.3 逐步完善的治理机制 |
5.3.4 相互关联的管理措施 |
5.4 案例 |
5.4.1 案例一 |
5.4.2 案例二 |
第六章 民办高校发展中政府角色定位的启示 |
6.1 治理的条件和依据 |
6.1.1 加快法治环境的达成 |
6.1.2 丰富法律法规的制定 |
6.2 治理的组织架构 |
6.2.1 设置专门管理机构 |
6.2.2 构建部门间的协调机制 |
6.3 治理的内容 |
6.3.1 实施全生命周期的监管 |
6.3.2 有效的财务监管 |
6.3.3 维持行业内部平衡 |
6.4 治理的模式 |
6.4.1 减轻民办高校的生存压力 |
6.4.2 给予民办高校提升办学质量的专业指导 |
6.4.3 民办高校教师的无差别化对待 |
6.4.4 培育第三方市场,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
第七章 结语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不足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访谈基本情况 |
附录二: 访谈提纲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3)警察胜任力模型建构与培养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论 |
第一节 问题提出与研究意义 |
一、问题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警察胜任力的研究 |
二、关于警察培养的研究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概念界定 |
一、研究内容 |
二、概念界定 |
第四节 研究思路、研究假设、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假设 |
三、研究方法与工具 |
第五节 论文框架与可能的创新点 |
一、论文框架 |
二、论文创新点 |
第二章 研究的理论依据 |
第一节 胜任力模型理论 |
一、胜任力概述 |
二、胜任力模型及其建构 |
三、胜任力模型理论对警察胜任力模型构建及其培养的应用价值 |
第二节 职业生涯理论 |
一、职业生涯理论概述 |
二、职业生涯理论在警察胜任力培养中的应用价值 |
第三节 目标课程理论 |
一、目标课程理论简介 |
二、目标课程理论在警察胜任力培养中的应用价值 |
第三章 警察胜任力现状调查 |
第一节 调查设计 |
一、调查目的设计 |
二、调查对象设计 |
三、调查内容及维度设计 |
四、调查过程设计 |
第二节 调查实施 |
一、争取公安部门支持与配合,安排调查实施 |
二、确认调查对象、调查时间与地点 |
三、访谈调查的实施过程 |
四、问卷调查的实施过程 |
第三节 调查结果分析 |
一、访谈资料整理及分析 |
二、问卷(量表)的数据处理分析 |
第四章 警察胜任力模型分析 |
第一节 警察胜任力模型的维度及指标分析 |
一、警察胜任力模型维度分析 |
二、警察胜任力模型指标分析 |
第二节 警察胜任力模型特点及价值 |
一、警察胜任力模型特点 |
二、警察胜任力模型的价值 |
第三节 警察胜任力模型影响因素分析 |
一、个体因素 |
二、管理因素 |
三、物质因素 |
四、教育因素 |
第五章 警察院校警察培养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当前警察院校对警察培养的目标定位 |
一、“能力本位”与“素质本位”的目标之争 |
二、“卓越”警务人才的培养目标 |
第二节 课程建设现状 |
一、基于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结构分析 |
二、警务实战部门对课程内容的需求 |
第三节 教学现状 |
一、警察院校教学效果满意度和教学实训的调查 |
二、警察院校教学实施中的问题 |
第四节 教师队伍建设现状 |
一、教师队伍管理“行政化” |
二、教师教学能力缺乏实战技能 |
三、师资队伍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
第五节 学校文化建设现状解析 |
一、特色学校文化对人才培养的意义 |
二、警察院校“忠”、“真”、“智”、“勇”文化的结构分析 |
第六章 警察院校警察胜任力培养策略 |
第一节 人才培养目标的导向策略 |
一、学科基础教育与专业技能培养并重 |
二、公安通用基础知识与各警种专业技能兼顾 |
三、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的兼容 |
第二节 课程结构优化策略 |
一、针对本科应用型人才的需要设计课程 |
二、实行“活模块、小课程、大课程群”的专业课程模式 |
三、课程模式运行的机制 |
四、完善课程结构的实例分析 |
第三节 教学优化策略 |
一、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 |
二、体能实训策略 |
三、建立校外实训平台 |
第四节 教师队伍建设策略 |
一、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制度建设 |
二、完善教师评价体系,推动教师胜任力的全面提升 |
三、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
第五节 特质文化建设策略 |
一、以政治教育为平台铸造预备警察“忠”的信念 |
二、以“人的发展”作为价值诉求引领预备警察的“真”行为 |
三、以“建构主义”课程观培养预备警察的“智”实战技能 |
四、以养成的教育模式强化预备警察“勇”的精神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访谈提纲一(访问员使用) |
附录二:访谈提纲二(访问对象使用) |
附录三:警察胜任力现状试调查量表(一) |
附录四:警察胜任力现状试调查量表(二) |
附录五:警察胜任力现状正式调查量表(李克特量表) |
附录六:警察胜任力编码手册 |
附录七:读博期间发表的论文和主持的课题 |
后记 |
(4)1997年以来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程中上海的实践与探索(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s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 中国1997年始启动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
二、 上海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要求司法机关与时俱进 |
三、 上海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 |
四、 域外司法改革理论在上海受到科学借鉴 |
第二节 基本概念 |
一、 司法 |
二、 司法机关 |
三、 司法体制 |
四、 司法工作机制 |
第三节 研究对象 |
第四节 研究现状 |
第五节 研究意义 |
一、 理论意义 |
二、 实践意义 |
第一章 历史回眸(1949—1997):中国司法制度曲折发展进程中上海的实践与探索 |
第一节 时代背景 |
一、 司法制度初创奠基阶段 |
二、 司法制度曲折成长阶段 |
三、 司法制度破坏荒废阶段 |
四、 司法制度恢复发展阶段 |
第二节 变革历程 |
一、 基本形成上海司法工作格局 |
二、 组织开展上海司法改革运动 |
三、 文革期间上海司法工作倒退 |
四、 改革开放后步入发展的正轨 |
第三节 现实意义 |
一、 奠定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基础 |
二、 提供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启示 |
三、 确立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先机 |
第二章 拉开序幕(1997-2002):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探索阶段上海的实践与探索 |
第一节 时代背景 |
一、 国家启动司法改革 |
二、 上海推进依法治市 |
第二节 改革内容 |
一、 概述 |
二、 上海审判改革 |
三、 上海检察改革 |
第三节 配套改革 |
一、 上海公安刑侦改革 |
二、 上海司法行政改革 |
第三章 全面展开(2002-2007):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推进阶段上海的实践与探索 |
第一节 时代背景 |
一、 国家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
二、 上海加快城市法治建设 |
第二节 改革内容 |
一、 概述 |
二、 上海审判改革 |
三、 上海检察改革 |
第三节 配套改革 |
一、 上海公安刑侦改革 |
二、 上海司法行政改革 |
第四章 深入进行(2007-2012):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深化阶段上海的实践与探索 |
第一节 时代背景 |
一、 国家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
二、 上海改善城市法治环境 |
第二节 改革内容 |
一、 概述 |
二、 上海审判改革 |
三、 上海检察改革 |
第三节 配套改革 |
一、 上海公安刑侦改革 |
二、 上海司法行政改革 |
第五章 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程中上海实践与探索的纷争 |
第一节 改革宏观思路争议 |
一、 地方司法领域改革能否突破中央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框架 |
二、 地方司法机关在改革进程中是否需要相互协调统一步调 |
第二节 改革微观举措争议 |
一、 “少年法庭”之争 |
二、 “案例指导制度”之争 |
第六章 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程中上海与其他省份实践探索比较 |
第一节 共同之处 |
一、 指导思想和根本目标基本相同 |
二、 发展方向和推进动力基本相同 |
三、 整体进程和许多内容基本相同 |
第二节 鲜明特色 |
一、 上海是许多司法改革举措的创始之地 |
二、 上海重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区别对待 |
三、 上海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四、 上海有效增强司法机关的工作透明度 |
五、 上海科学借鉴国外司法改革先进经验 |
六、 上海较好地解除了司法机关后顾之忧 |
第三节 异同探究 |
一、 存在相同缘由 |
二、 存在不同原因 |
第七章 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程中上海实践探索的评析 |
第一节 特点分析 |
一、 根本保证——坚持正确指导思想,把牢社会主义方向 |
二、 有力保障——准确定位司法职能,体现上海自身特色 |
三、 不竭动力——遵循司法工作规律,依靠科学理论支持 |
四、 重要方法——统筹规划改革方案,争取形成整体合力 |
五、 必要方式——以改革促进新变化,不急不躁循序渐进 |
六、 有效途径——改革灵活性,尊重首创性,保护积极性 |
第二节 成功之处 |
一、 妥善处理司法独立与党的领导的关系 |
二、 妥善处理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的关系 |
三、 妥善处理中央部署与上海实际的关系 |
第三节 问题所在 |
一、 司法机关改革中的某些模糊认识有待加以纠正 |
二、 上海司法部门的执法司法能力亟待进一步提高 |
三、 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的氛围尚需培育 |
第四节 取得成效 |
一、 坚持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已成为上海各界普遍性共识 |
二、 上海司法机关工作更趋规范,公正性、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
三、 上海司法公开范围更加全面、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完善 |
四、 有效破解案多人少现实困境,保障上海司法工作良性运转 |
第八章 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程中上海继续深化改革之路 |
第一节 战略目标 |
一、 追求司法公正,保持全国领先司法环境 |
二、 扩大司法公开,保持先行先试发展势头 |
三、 树立司法公信,发挥上海本土传媒优势 |
四、 践行司法为民,满足广大市民更高期待 |
第二节 功能定位 |
一、 推动国家司法体制进步,促进政治体制改革 |
二、 延伸司法机关工作触角,服务上海社会管理 |
三、 强化司法工作保障功能,促进四个中心建设 |
四、 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
五、 提升司法机关履职水平,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
第三节 基本原则 |
一、 在地方党委领导下围绕全市大局深化改革 |
二、 借鉴域外司法改革经验与上海实际相结合 |
三、 遵循法律法规边界依法有序稳步组织实施 |
四、 坚持以群众观点为引领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
第四节 路径选择 |
一、 借助雄厚科研力量提炼上海司法领域开展改革经验,自觉以科学理论研究为指引 |
二、 依托上海智慧城市建设,丰富司法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
三、 警惕腐败现象向司法领域渗透蔓延,从制度着手织密上海司法职权运行监督机制 |
四、 围绕上海“两个中心”建设规划,发挥好海事仲裁和金融仲裁便捷、高效的作用 |
五、 及时关注司法工作暴露的问题,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内容,增强群众法治观念 |
六、 充分挖掘上海丰富法学教育资源,推进司法人员职业化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5)我国西部地区检察文化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文献综述 |
引言 |
一、检察文化建设的内涵及研究价值 |
(一) 检察文化建设的内涵 |
(二) 研究检察文化建设的价值 |
二、我国西部地区检察文化建设的现状分析 |
(一) 我国西部地区检察文化建设取得的主要成绩 |
(二) 我国西部地区检察文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三) 制约我国西部地区检察文化建设的主要因素 |
三、加强我国西部地区检察文化建设的对策建议 |
(一) 学习借鉴国内外检察文化建设的先进经验 |
(二) 充分认识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作用 |
(三)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握西部地区检察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 |
(四) 弘扬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推进西部地区检察文化建设协调发展 |
(五) 强化职业道德、纪律作风教育,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
(六) 创新文化载体和机制,为检察文化建设注入生机和活力 |
主要参考文献 |
致谢 |
(6)制度建设与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优化(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研究的意义 |
1. 区域发展与政府治理:经验及观点 |
2. 政府治理与政府决策 |
3. 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研究的意义 |
二、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研究现状及存在问题 |
1. 有关中国政府决策的研究 |
2. 有关中国政府决策机制的研究 |
3. 有关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的研究 |
4. 目前的问题 |
三、样本选择:为什么主要是江苏 |
1. 江苏:率先发展的基本情况 |
2. 研究江苏经验的意义和方法 |
四、研究的思路、方法和本文的结构 |
1. 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 |
2. 研究方法 |
3. 本文的结构 |
第二章 核心概念与理论基础 |
一、核心概念界定 |
1. 政府决策机制的概念 |
2. 政府决策机制与决策体制、决策制度的区别 |
3. 政府决策模式:概念及理论 |
二、研究的理论基础 |
1. 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 |
2. 公共选择理论 |
3. 制度变迁的国家理论 |
4. 治理理论 |
5. 社会资本理论 |
第三章 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的现状与问题——基于江苏实践的考察 |
一、地方政府决策主体及其权力配置 |
1. 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委员会:处于核心地位的决策主体 |
2.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作用不断增强的决策主体 |
3. 地方人民政府:直接决策者 |
4. 政协的地方委员会:直接的参与和影响作用 |
5. 民主党派组织:参政议政、影响决策 |
6. 人民团体和各种社团:对决策的间接影响 |
7. 公众:以独特的方式参与和影响决策 |
二、地方政府决策的制定程序和方式 |
1. 决策问题的提出 |
2. 调查研究和信息收集 |
3. 意见综合、方案拟订和评估 |
4. 集体决策和个人决策 |
三、地方政府的决策实施 |
1. 决策实施机构 |
2. 决策实施中的分工负责制 |
3. 决策实施中的信息反馈 |
四、地方政府决策的监控机制 |
1. 决策监控的功能 |
2. 监控主体及其作用的内容和方式 |
3. 决策监控的范围 |
五、江苏地方政府决策机制的特征与问题 |
1. 江苏地方政府决策机制的基本特征 |
2. 江苏地方政府决策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四章 制度建设:地方政府决策机制优化的基础 |
一、制度建设何以重要? |
1. 制度的构成 |
2. 制度的地位 |
3. 制度的功能 |
二、地方政府决策机制优化的目标取向 |
1. 政府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地方政府决策机制优化的目标 |
2. 科学民主的政府决策机制的本质内涵 |
三、促进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优化的制度设计 |
1. 作为政府决策民主化内在要求的公众参与制度 |
2. 作为政府决策科学化基本条件的专家咨询和专家论证制度 |
3. 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补充和完善 |
4. 作为政府决策民主化保障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
第五章 中国地方政府决策制度的现实供给 |
一、地方政府决策制度需求 |
1. 政府决策质量提高的诉求 |
2. 转型期社会决策机制变迁的呼唤 |
二、地方政府决策制度供给的法律渊源 |
1. 宪法和法律 |
2. 行政法规和决定、命令 |
3. 部门规章 |
4.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
5. 其他规范性文件 |
三、地方政府决策制度供给的内容与绩效 |
1. 重大决策程序制度 |
2. 社情民意反映制度 |
3. 听证制度 |
4. 信息公开制度 |
5. 专家咨询论证制度 |
6. 决策责任制度 |
第六章 中国地方政府决策制度发展 |
一、政府决策制度发展的价值维度 |
1. 正义 |
2. 效率 |
二、中国地方政府决策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
1. 制定全国性的政府重大决策程序制度 |
2. 引入协商民主决策制度 |
3. 完善公众参与制度 |
4. 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
5. 完善专家咨询和论证制度 |
6. 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
三、中国地方政府决策制度发展的路径 |
1. 塑造制度精神:政府决策制度发展的文化基础 |
2. 培育公民社会:政府决策制度发展的组织基础 |
3. 提高公民能力:政府决策制度发展的实践基础 |
结论 |
附录 中国地方政府决策的主要制度文本 |
Ⅰ、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
1.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
2. 《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Ⅱ、地方政府决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1. 《天津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则》 |
2. 《苏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
3. 《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事项实施开放式决策程序规定》 |
4. 《四川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实施办法(试行)》 |
5. 《鞍山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论证程序规定》 |
6. 《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决策法律审查规定》 |
7. 《深圳市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 |
主要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研究成果和完成的课题 |
后记 |
四、开炉淬火 打造专家——上海市检察机关举行首届检察业务专家评审课题答辩会(论文参考文献)
- [1]论我国审判责任制改革[D]. 王明辉. 西南政法大学, 2018(02)
- [2]我国民办高校发展中的政府角色定位研究 ——以上海市为例[D]. 吴海燕. 上海师范大学, 2018(01)
- [3]警察胜任力模型建构与培养策略研究[D]. 范瑛. 湖南师范大学, 2015(04)
- [4]1997年以来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程中上海的实践与探索[D]. 虞浔. 华东政法大学, 2013(01)
- [5]我国西部地区检察文化建设研究[D]. 陈伦双. 西南大学, 2010(08)
- [6]制度建设与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优化[D]. 钱玉英. 苏州大学, 2010(06)
- [7]开炉淬火 打造专家——上海市检察机关举行首届检察业务专家评审课题答辩会[J]. 丁咚,育楚. 检察风云, 20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