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竞聘廉政风险协同监督标准化管控

岗位竞聘廉政风险协同监督标准化管控

国网淮南供电公司安徽省淮南市232007

摘要:岗位竞聘是企业的重要管理活动,是员工内部提升的重要渠道。涉及员工直接的利益,关注度更高,极易引发信访投诉和不稳定因素。优化岗位竞聘廉政风险管控和协同监督工作,不断强化岗位竞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岗位竞聘活动严格落实“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是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内在需要。岗位竞聘廉政风险协同监督标准化管控是将廉政风险管理和协同监督管理有机融合,对照形成监察部门参与岗位竞聘全过程监督的监督操作规范,推进竞聘监督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专业化。

关键词:岗位竞聘三转协同监督

一、岗位竞聘廉政风险协同监督标准化管控的实施背景

(一)满足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伴随电网规模的逐年增加、智能化水平越来越高和管理要求越来越细,公司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与之相匹配的高素质员工队伍。强化岗位竞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岗位竞聘活动严格落实“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是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内在需要。

(二)维护企业稳定发展的需要

同内部竞聘,重点在“竞”字上,程序公正、过程公开、结果公平就成为内部竞聘最大的关注点。在现有程序规范性较高的情况下,仍极易引发相关利益方对竞聘工作公正性的猜疑和信访投诉,如怀疑活动中存在泄漏命题试卷、主观故意命题倾向、操纵竞聘结果或与候选人进行“非正当交易”等质疑。这些都会对企业稳定发展产生一定的不稳定因素。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需要

从巡视巡察通报情况来看,在干部选拔上还存在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选人用人纪实不规范等不同程度的问题。中组部、国资委联合印发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廉洁从业结论性评价办法(试行)》,对纪检监察在干部选拨人用过程中的廉洁意见回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深化纪检监察“三转”工作的需要

在以往的岗位竞聘监督工作中,监督人员一般参与到具体的统分、复核等业务操作环节,不利于监督的独立性。随着“三转”工作的深入,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围绕岗位竞聘活动这一业务性监督工作,探索式地进行了一些思考、实践。

二、岗位竞聘廉政风险协同监督标准化管控的内涵和主要做法

岗位竞聘廉政风险协同监督标准化管控的内涵是将廉政风险管理和协同监督管理有机融合,在对岗位竞聘工作进行全面深入和持续的风险评估基础上,不断完善现有竞聘工作管理规范,不断完善风险管控措施,并依据竞聘工作管理规范、风险管控措施,对照形成监察部门参与岗位竞聘全过程监督的监督操作规范,推进竞聘监督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专业化。

(一)明晰监督工作职责

明确监督工作职责划分,做到层次鲜明、职责清晰、同时发力,一并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即:人力资源部,负责竞聘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具体组织,研究制定和落实竞聘工作管理规范和风险内控措施。纪委(监察部),派员参与岗位竞聘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制止(质询)岗位竞聘工作中的涉嫌违规违纪行为;受理对岗位竞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对违规违纪线索进行核实处理。协助人力资源部开展风险防控研究。工会,派员参与岗位竞聘重点环节(笔试、面试),进行民主监督。

(二)明确监督工作界面

依据职责划分,岗位竞聘工作监督工作,分为两个层面:

人力资源部门依照业务规范采取的内部控制监督,包括职责分离、审核审批(复审)等措施的执行。工会派员进行民主监督纳入内部控制监督范畴,由人力资源部门具体组织。

监察部门以“监督的再监督”为原则实施的监督,主要监督岗位竞聘工作的程序规范性,以及各程序环节重点内控措施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应对涉及程序规范性及重点内控措施落实的问题,采取现场制止措施或纳入纪律审查程序;原则上不涉及具体专业内容的审查,如竞聘方案是否合理、报名人员资质审查是否严格、考核考察情况真实性等,但可以对具体专业问题进行质疑和询问;对于违规违纪线索应纳入纪律审查程序进行受理和调查核实。

人力资源部门对于具体专业内容的风险管控负责,具体执行不受监察部门质询影响。监察部门应遵循监督独立性原则,不应参与统分、复核等具体业务环节操作,可以承担宣布工作纪律、抽查等不影响监督独立性的具体工作。

(三)形成现场监督标准化作业规范

重点针对方案制定、信息发布、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考察、确定人员、公示9个环节中存在的风险,逐一明确33条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及要求,并明确具体的监督记录事项,以及监督工作结论,形成过程现场监督记录。作业规范以岗位竞聘活动过程现场监督记录的形式,用于具体实践中。具体来说包括竞聘工作准备阶段的监督、竞聘实施阶段的监督。对于监督实施环节资格审查、考核、考察等具体专业内容,作为人力资源专业监督内容,不纳入监督判断范畴,但可以对相关内容的合理性提出质疑,要求人力资源部门给予解释。质疑和解释应予以记录。

(四)规范监督工作记录

规范岗位竞聘活动监督记录,使得监督工作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和可追溯性,分为岗位竞聘活动逐环节的过程现场监督记录、岗位竞聘活动过程现场监督违规行为记录和岗位竞聘活动监督记录总表。记录有监察部门人员负责记录,主要对程序规范性、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情况给出监督结论,并记录现场发现违规、投诉举报等情况。

通过在各类竞聘监督中加以实践应用,提升协同监督工作效能,形成了人资、监察等部门职责清晰、流程明确、执行有力的工作界面。同时,大幅推动业务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主体作用发挥,促进人力资源管理业务工作的内控管理水平,强化风险预控、监控措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有力促进公司依法治企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深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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