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现实责任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被告人供述,沉默权,庭审实质化
现实责任论文文献综述
吴祥林[1](2019)在《被告人虚假供述责任追究的法理与现实依据简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庭审实质化是刑事司法改革的方向,其对庭审过程中形成的证据的真实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法理上看,被告人供述是案件的证据,是裁判的依据,但由于其来自于被告人故很难保持客观性,有意为之的虚假的被告人供述给庭审调查带来很大障碍。因此,需要进行法律制度设计,对被告人作虚假供述的行为进行惩处,从而尽力保障该项证据的真实性与客观性。(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33期)
苗国强[2](2019)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现实路径》一文中研究指出落实主体责任是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一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存在着责任主体缺失、责任划分不明确、对普通党员主体地位重视不够、落实流于形式和动力不足等问题。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理解有失偏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能力不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机制不健全是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只有在提升领导干部落实能力、充分尊重普通党员的主体地位、加强机制建设等方面同时发力,才能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本文来源于《领导科学》期刊2019年20期)
亢居阁[3](2018)在《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因果关系证明的现实困境与破解之道》一文中研究指出《侵权责任法》将医疗侵权责任细分为叁种类型: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医疗伦理损害责任和医疗产品损害责任。司法实践中以医疗技术损害责任的认定最为棘手,其症结恰在该责任构成之因果关系要件的证明。通过立法分析与实证考察可以得出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因果关系证明的现实困境主要表现为:证明对象内涵界定不一、证明责任负担主体在立法与司法上莫衷一是、患方证明标准过高至举证负担过重、证明责任裁判泛滥。面对上述困局,通过对域外医疗证明制度进行深入的研究,并结合我国具体情况,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医疗技术损害纠纷中的因果关系在法律上应属相当因果关系;在对证明对象有了明确统一的内涵界定前提下,摒弃现有立法对证明责任寄予"一劳永逸"之不切实际的期待,正确辨析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在坚持因果关系之证明责任由患方承担的同时,以围绕患方之具体举证减负为中心,建构促进因果关系信息最大化的精细配套证明制度——降低患方证明标准并进行有条件的因果关系推定,课予医方事案阐明义务并赋予患方摸索证明。双向调节,共同推进案件信息的明晰。凭借配套制度的合力作用体系性解决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因果关系的证明困境,远比仅依赖证明责任制度对该难题的破解,更扎实有效、更现实可行。(本文来源于《南昌大学法律评论》期刊2018年00期)
张平华[4](2019)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理想模式、现实状态与未来趋向》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理想模式下违约和侵权可被明确区分,二者发生责任竞合时可以从中择一而简明应对。而现实状态中违约和侵权的界限常常模糊不清,责任竞合也无法适用择一处理机制。统一立法不能彻底化解责任竞合,责任竞合解决方式的未来趋向是建立"分步处理机制"。第一步查明是否存在排除适用责任竞合的情形,如存在违约与侵权地位不对等、法条竞合或责任聚合。经过第一步后,如果存在目的一致的两种责任且须择一承担就产生责任竞合,其要害是当事人的选择权。经过第二步,如果适用责任竞合及其对应的择一处理机制会产生明显不公平的法律效果的,法官可以综合实体或程序上的考量因素对责任竞合制度进行改良,包括责任改良与责任的相互影响。(本文来源于《北方法学》期刊2019年05期)
施天涛[5](2019)在《《公司法》第5条的理想与现实:公司社会责任何以实施?》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2005年《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公司的社会责任,但其内涵和外延以及在公司法上如何落实贯彻均不清晰。通过对相关理论、实践和法律的考察,本文认为,公司法可以并仅在"公司守法""治理结构""商业决策""社会披露"四方面落实社会责任。其一,公司须遵守法律。这是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基本义务,主要体现为遵守关于社会责任强制性规定的外部法律。其二,在公司治理结构框架内发挥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社会责任功能;同时有节制地允许职工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实行民主管理;此外,表决权代理、股东提案机制也能发挥一定的作用。其叁,在公司正常运行状态下或者一般性经营活动中,原则上,董事、高管无须对其他非股东成员承担"多重受信义务"。但在特殊情况下,董事、高管可能需要对其他非股东成员承担受信义务:一是在企业破产或处于破产状态时,董事、高管须对公司债权人承担受信义务;二是在像收购与防御这样的结构性决策中,董事、高管可以平衡考虑其他非股东成员的利益,但重点是要关注董事、高管自身与股东以及其他非股东成员的利益冲突。此外,公司进行公益捐赠是公司践履社会责任最无争议的行为,该种行为须受到受信义务的审查。其四,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最有效的方式是上市公司应履行社会责任披露义务。(本文来源于《清华法学》期刊2019年05期)
刘炅[6](2019)在《安泰与土地——叶芝与希尼诗中的现实责任与艺术自由》一文中研究指出叶芝与希尼都曾以希腊神话中的巨人安泰作为爱尔兰土地及其重力吸引的象征来探讨现实责任与艺术自由之间的矛盾。叶芝诗中的土地和"安泰一样的存在"始终从属于一种精神布置,是艺术理念对于现实的统领和塑造。从早期诗歌中的梦幻之境,到后来的巴利利塔、本布尔山等,叶芝笔下的处所往往都是其宏伟精神地貌中的象征性地标。与之相比,希尼的诗歌创作始终源自北爱尔兰湿地和家乡农场风物的物质性存在。诗人虽经历了从安泰到赫丘利,从社会责任到诗艺自由的重心转移,但其创作始终植根于现实和"人的主题"。对现实责任和艺术自由的双重效忠使希尼逐渐转向古罗马界域之神特米纳斯寻求天与地的沟通。在后期诗歌中,希尼正是通过频频穿越各种边界,游离于固化的部落责任意识和属地概念之外,来获得自由和超验的启示。(本文来源于《英语文学研究》期刊2019年01期)
耿瑞楠,宋冰,张廷安[7](2019)在《中超联赛社会责任的正当性、现实困境与策略选择》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国家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背景下,探讨中超联赛社会责任的相关问题,对进一步挖掘联赛的多元化社会价值有重要意义。主要采用文献资料法,对中超联赛社会责任的正当性与现实困境等问题开展研究。研究发现:中超联赛社会责任的正当性体现在"竞技体育职业化"体制转轨后的责任担当,经济、社会双重属性下的责任体现,利益与道德调和下的责任坚守。当前,中超联赛面临政府无效干预影响联赛主体履行社会责任;权利转接下联赛主体违约失信行为频发;经济属性下联赛主体过度逐利现象严重;道德失范下联赛主体处于约束空洞局面等现实困境。政府职能转变不彻底、联赛主体对社会责任的认识存在偏差、中超联赛内部治理结构缺陷、中超联赛利益相关者团体缺失是造成困境的主要原因。未来,需要探索政府在中超联赛中的职能转型路径;提升联赛主体社会责任认知水平,推动社会责任体系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推动联赛经济与社会双重价值的综合体现;组建利益相关者团体、加强道德规范建设,实现利益与道德的统一,才能走出当前困境,使联赛主体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本文来源于《北京体育大学学报》期刊2019年05期)
田谦逊[8](2019)在《西塞罗责任思想及其现实意义》一文中研究指出西塞罗责任思想形成于罗马共和国末期内外交困背景下,吸收了古希腊哲学的精华,强调遵循"自然"理性,与"自然"保持和谐,追求和探索真理,维护社会正义,塑造勇敢而高尚的精神,在言行上保持恰当,对当代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公民德性教育及培育公民责任感具有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本文来源于《黑河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3期)
董明[9](2019)在《环境治理中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现实逻辑与推进路径——一个新制度主义的解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民营经济发展是我国改革开放40年成就中最成功的增量事件,这不仅由于其显性的经济贡献,并且也将持续体现在对整个社会结构性变化的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既是衡量民营经济健康成长的重要标尺,也深刻地重塑着我国现代性发展的底层逻辑。本文聚焦环境治理中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以新制度主义为研究视角,分析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形成机制,客观揭示一段时期来多元主体间互动博弈的现况及成因,对环境治理"3.0版本"下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何以可能的议题予以深入解析,进而尝试探究整体完善的可能路径。(本文来源于《浙江社会科学》期刊2019年03期)
王洪明[10](2019)在《新闻社会责任的理论意蕴及现实困境》一文中研究指出应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务必保证各类报道及信息准确真实,并具备法律性,坚持严谨、细致的基本原则。本文对新闻社会责任的理论意蕴进行探究,并对现实困境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此来帮助新闻提升实际工作中的社会责任感。(本文来源于《观察》期刊2019年06期)
现实责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落实主体责任是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一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存在着责任主体缺失、责任划分不明确、对普通党员主体地位重视不够、落实流于形式和动力不足等问题。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理解有失偏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能力不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机制不健全是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只有在提升领导干部落实能力、充分尊重普通党员的主体地位、加强机制建设等方面同时发力,才能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现实责任论文参考文献
[1].吴祥林.被告人虚假供述责任追究的法理与现实依据简析[J].法制博览.2019
[2].苗国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现实路径[J].领导科学.2019
[3].亢居阁.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因果关系证明的现实困境与破解之道[J].南昌大学法律评论.2018
[4].张平华.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理想模式、现实状态与未来趋向[J].北方法学.2019
[5].施天涛.《公司法》第5条的理想与现实:公司社会责任何以实施?[J].清华法学.2019
[6].刘炅.安泰与土地——叶芝与希尼诗中的现实责任与艺术自由[J].英语文学研究.2019
[7].耿瑞楠,宋冰,张廷安.中超联赛社会责任的正当性、现实困境与策略选择[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9
[8].田谦逊.西塞罗责任思想及其现实意义[J].黑河学院学报.2019
[9].董明.环境治理中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现实逻辑与推进路径——一个新制度主义的解析[J].浙江社会科学.2019
[10].王洪明.新闻社会责任的理论意蕴及现实困境[J].观察.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