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政府规章论文-文冰

省级政府规章论文-文冰

导读:本文包含了省级政府规章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民间收藏,首部,经营管理,规章,古玩市场,旧货市场,创新管理模式,互联网网站,信用管理,企业经营

省级政府规章论文文献综述

文冰[1](2020)在《全国首部规范民间收藏文物经营管理的省级政府规章出台》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文冰报道 1月8日,从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上海市文物局获悉,全国首部规范民间收藏文物经营管理的省级政府规章《上海市民间收藏文物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从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于2019年12月16(本文来源于《中国文物报》期刊2020-01-10)

范昕[2](2020)在《上海民间收藏文物经营管理办法出台》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首席范昕)上海近日出台《上海市民间收藏文物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3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第一部繁荣和规范文物市场的省级政府规章。《办法》凝结不少创新,被业界视为优化民间文物市场营商环境的“抓手”。上海作为重要的经(本文来源于《文汇报》期刊2020-01-09)

卜雪峰[3](2019)在《山东出台全国首部煤矿冲击地压防治省级政府规章》一文中研究指出《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办法》经省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7月16日,省长龚正以省政府第325号令签发,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龙郓煤业“10·20”重大冲击地压事故(本文来源于《中国产经新闻》期刊2019-07-26)

孙宁璞[4](2018)在《省级地方政府规章体制及运行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地方政府规章在地方行政管理活动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是我国行政体系和立法体系上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地方政府规章体制进行深入的研究,对于提高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法质量,加强地方行政管理,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实现地方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拟从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两方面入手,理论上,首先对政府规章的概念、性质进行界定,然后确定其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所处的位置,明确其在现实中的立法权限。而后,通过对山东省现行340多部政府规章的分类分析,研究现有规章体制的运行和变化,包括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除情况。从而对现行规章体制作出效能上的评析,并寻找其文本内容和运行程序上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从而提出针对化的建议,完善规章的制定、修改程序,以建立科学的、合理的地方政府规章体制。(本文来源于《烟台大学》期刊2018-04-01)

冯玲,管弦[5](2018)在《贵州省政府立法第叁方起草和评估办法施行》一文中研究指出今天从贵州省政府法制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贵州省政府立法第叁方起草和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3月1日起开始实施。贵州省、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的活动中委托第叁方起草、进行立项评估以及立法后评估,适用该办法。(本文来源于《中华工商时报》期刊2018-03-02)

郑泰安[6](2018)在《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与省级政府规章效力等级辨析——基于讨论规则的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由于立法法并没有给出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与省级政府规章之间效力等级的答案,导致出现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效力高于省级政府规章效力"和"省级政府规章效力高于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效力"两种截然相反的论点。该问题属于立法问题中的价值判断问题,为了使讨论者相互之间能够达成"最低限度"的共识,需要预设一定的讨论规则。针对传统立法,其讨论规则的第一步要求实现经验与逻辑的完美结合;第二步要求"权力主体的经验加符合叁类逻辑"优于"社会主体的经验加符合叁类逻辑"。针对后现代立法,其讨论规则的第一步要求经验优于逻辑;第二步要求"权力主体的经验"优于"社会主体的经验"即可,无需关心逻辑的问题。鉴于《立法法》属于后现代立法,遵守讨论规则后,"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效力高于省级政府规章效力"的论点具有更高的可接受程度,但其确实存在着概念、体系、价值取向等叁个逻辑困境,有待未来理论研究予以完善。(本文来源于《法学论坛》期刊2018年01期)

张勇[7](2017)在《首个省级高铁安全管理政府规章施行》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昆明5月2日电(张勇)全国第一个省级地方性高速铁路政府规章《云南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5月1日起施行。从昆明铁路局了解到,沪昆高铁云南段、云桂铁路云南段、昆玉铁路自去年年底开通运营后,平均每天发生3起以上因旅(本文来源于《光明日报》期刊2017-05-03)

王清波,李喆[8](2016)在《广东颁布全国首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省级地方政府规章》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日,广东省政府颁布《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了警务辅助人员职责、权利和义务、招聘、管理和监督、待遇保障、法律责任。其中明确警务辅助人员不得执行刑事强制措施、不得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以自己名义执法等九大“禁区”。《(本文来源于《人民公安报》期刊2016-05-14)

钱瑞瑞[9](2015)在《临时性行政许可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许可法》赋予省级政府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的权力,旨在通过这种临时性的许可权以应对社会管理情况的瞬息变化,解决立法滞后的问题。自上个世纪以来,立法的滞后性严重桎梏了社会的发展,许多国家纷纷赋予政府一定的临时性许可设定权。2004年,我国《行政许可法》也在立法上正式确认了临时性行政许可,这对提高《行政许可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具有重要意义。文章以《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为主要研究对象,试图归纳出临时性行政许可隐含的特性,从法条中解析出许可的设定标准,解决相关后续监管难题,达到完善临时性行政许可制度的目的,同时为临时性行政许可构建行政审批改革的缓冲机制提供依据。首先通过梳理临时性行政许可的国内外法律法规文本,整理了各省市临时性行政许可在现阶段的设定情况,以及司法实践中相关的案例,较为全面地归纳了目前存在的各种问题。从国外的立法以及我国关于临时性行政许可的规定来看,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少之又少,国外甚至没有临时性行政许可的概念,只有某些类似的概念,例如暂时性的许可。无论在国外还是在国内,这种暂时性的许可其设定主体一般都是较高级别的行政机关,且效力受到一定期限的限制。从法律、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初立法探索,到行政执法和司法实践操作,临时性行政许可业已在我国奠定了制度基础。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无论在哪个领域常规性的行政许可占了绝对优势,临时性行政许可只起到辅助的功用,但却暴露出更多的问题。例如,相关法条解释存在争议,程序规制不力,期限届满后的后续制度衔接缺失,以及实施效果不佳。其次,采用文本分析的方法,深入分析《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解决临时性行政许可的一些理论问题。该条规定了临时性行政许可设定的两项重要条件,以及期限届满后的后续问题。通过分析法条限定的两项条件,试图解决临时性行政许可设定标准的难题。无论是法理上还是司法实践上,已经解决了第一个限制性条件——“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即只要上位法没有在相关领域设定许可,下位法便无权设定许可。第二个条件“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赋予了政府机关过大的自由裁量权,因而难以得出确定的标准,只能通过分享设定权,以达到平衡各方利益的目的。另外,深入分析临时性行政许可“一年”期限的截止日期以及到期后的效力。临时性行政许可到期后,应当自行失效,政府的发文公告只是为了达到通知的目的,不应该对行政法律关系产生实质性的影响。而这一年的期限可以适当延伸至立法审议阶段,同时对该阶段应当设定适当的期限限制,若地方性法规草案不能如期通过,则应当直接否定临时性行政许可的效力。再次,从叁个方面探索完善与改进我国临时性行政许可相关制度,解决其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问题。第一,在设定程序上,重点论述公众参与机制中的核心部分:听取意见制度和说明理由制度,以公众参与的透明机制解决规章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存在的弊端。严密的程序虽然不必然能很好地控制政府的自由裁量权,但缺乏严密程序的规制,就一定不能合法合理地设定行政许可,甚至于程序瑕疵的许可可能为公众所诟病。第二,在一年的实施过程中,分别由实施机关和公众对临时性行政许可定期进行中期评价,而中期评价直接决定了临时性行政许可期限届满后的存废问题。临时性行政许可期限届满后或者转为常规性行政许可,或者被取消,不列为行政许可。第叁,在后续监管上,由于临时性行政许可“临时性”的特殊性,更有必要构建其期限届满后的监管制度。如果临时性行政许可有继续实施的必要,有关机关应当在一年期届满之前提起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审议。一年内不提起规章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的审议,则临时性行政许可自行失效,以遏制政府的懒政惰政之风。另外,政府应当定期对自行失效的临时性行政许可进行清理,以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最后,通过分析构建行政审批改革缓冲机制的可行性及必要性,构建具体的缓冲机制。新修订的立法法确定了规章的缓冲功能,而在行政立法中,政府早已经赋予其缓冲的功能,因而缓冲机制的建立具有法律依据和实践支持。行政审批的内涵包含了一部分行政许可,剥离这部分异类是行政审批改革的必然要求,而临时性行政许可刚好担当了缓冲角色。这种特殊的许可废立相对方便,富有弹性,同时其一年有效期为行政审批的取消或者固定化提供一年的缓冲时间,既可以兼顾行政管理的连续性需要,保留某些确有必要的“行政审批”。另外,中国的行政审批改革带有强制性和渐进性的特点,政府亟需解决这种相互矛盾的行政审批改革特性。以临时性行政许可的方式为行政审批的改革赢取时间,虽然不能解决全部的问题,至少可以解决一部分问题。在经过必要的理论探析后,提出构建行政审批缓冲机制的具体策略。主要通过建立评估机制,由专家定期评估清理应当由《行政许可法》调整的“行政审批”;简化设定临时性许可的相关程序,发挥其设定便捷的优势,激活临时性行政许可的生命,解决其实施效果不佳的问题。(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大学》期刊2015-04-27)

黄晓娜,巴山,饶岚,叶明彬[10](2013)在《中国大陆唯一海龟产床有“法”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黄晓娜 巴 山饶 岚 通讯员叶明彬)昨日,对于中国大陆18000公里海岸线上唯一的“海龟产床”——广东惠东海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来说是个大喜日子:保护区管理海域范围从16平方公里扩大到700平方公里;同时,每年有7个月时间,保护区外围保护带内的(本文来源于《惠州日报》期刊2013-12-02)

省级政府规章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报讯 (首席范昕)上海近日出台《上海市民间收藏文物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3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第一部繁荣和规范文物市场的省级政府规章。《办法》凝结不少创新,被业界视为优化民间文物市场营商环境的“抓手”。上海作为重要的经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省级政府规章论文参考文献

[1].文冰.全国首部规范民间收藏文物经营管理的省级政府规章出台[N].中国文物报.2020

[2].范昕.上海民间收藏文物经营管理办法出台[N].文汇报.2020

[3].卜雪峰.山东出台全国首部煤矿冲击地压防治省级政府规章[N].中国产经新闻.2019

[4].孙宁璞.省级地方政府规章体制及运行研究[D].烟台大学.2018

[5].冯玲,管弦.贵州省政府立法第叁方起草和评估办法施行[N].中华工商时报.2018

[6].郑泰安.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与省级政府规章效力等级辨析——基于讨论规则的视角[J].法学论坛.2018

[7].张勇.首个省级高铁安全管理政府规章施行[N].光明日报.2017

[8].王清波,李喆.广东颁布全国首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省级地方政府规章[N].人民公安报.2016

[9].钱瑞瑞.临时性行政许可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5

[10].黄晓娜,巴山,饶岚,叶明彬.中国大陆唯一海龟产床有“法”保护[N].惠州日报.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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